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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同类 温柔的男声 ...

  •   邬雨晨去上班后,邬涵自己也收拾了下,准备去一趟超市,买做蛋糕的材料——他要提前实践一下。
      早上七点半,天街北巷却已经慢慢地热闹起来了。住在巷子深处的芳姐是做早餐生意的,今天却意外地迟了些,骑着辆板车从巷子里头急急地走出来,邬涵稍稍走进楼梯口,给芳姐让出足够的位置。
      小小的板车上摆了四个不锈钢桶,里面装着各色的粥,另置了个煤炉,上面码着几层蒸笼,里头搁着热腾的包子。芳姐经过六栋的时候看到站在楼梯口的邬涵,热情地问他吃早餐了没,还掀开了蒸笼的竹编盖子,奶白色的包子在煤炉上散发着面粉特有的香味,邬涵连忙制止:“芳姐不用了,我吃过了,吃得很饱了。”
      他帮忙把盖子严实地盖好,开玩笑地提醒道:“芳姐快去开摊吧,不然位置又让卖菜的梁叔给占了。”芳姐笑了笑,应声答了,重新坐上了板车。
      轮子碾过坑坑洼洼的路面,不锈钢桶盖在颠簸中带起一串乒乒乓乓的声响,因着小巷深且狭窄,那声音便被拉得悠长而清脆,看着芳姐些微佝偻的身影,邬涵心里有些感慨,暗暗教育了一番自己,生活中要着急的事情多着呢,又怎么能因为暗恋失败就垂头丧气呢?他叹了口气,骑着那辆柠檬黄单车,也出了小巷。
      正打算拐弯,小卖部的老板娘叫住他:“邬涵你的凤梨不要啦?”邬涵一听,连忙刹住车,想起昨天早上还很开心地问闵严要不要吃菠萝鸭,回来的时候大家都有些心不在焉,就把这件事忘记了。
      “你的凤梨没了,被我削了吃了。”老板坐在一张塑料椅上,一边吃早餐,一边打趣他。邬涵还能看到他的保温桶里冒着热气的白粥,上面窝着一个煎得微微发焦的荷包蛋。老板娘笑着骂了几句自家男人,对邬涵说:“你现在要出去?这凤梨还是先放我这儿吧。要是再不记得,我们就真吃了啊!”
      邬涵有些不好意思,笑道:“好,谢谢老板了,我回来再拿。要是不记得,老板们就帮我吃了吧。”说罢,打了声招呼就骑着车往街口走去。
      晨曦落下,中央那根灰溜溜的电线杆投射出一个细长的影子,半夜里搁在电线杆周边的垃圾已经被环卫工人清理干净了,但却留下了一些脏污的水渍。邬涵看着前面的街口,觉得,这就是天街北巷啊,多面的,立体的,生动的。

      闵严是十一点的时候才起床的,昨晚根据杂志社的要求对设计稿进行了一个详细的说明,弄得有些晚了,这会儿起床的时候还觉得脑袋有些发胀。
      洗漱完回到房间,站在那块灰蓝色的窗外后面,犹豫了下,最后还是伸出手悄悄地拉开了一点。透过窗帘的缝隙,闵严看到对面的客厅——没有人,只有露出的饭桌一角上放着三个金灿灿的凤梨。他想起昨天早上的时候,自己还为着第一次牵住了手而甜蜜,却没想到不过一天,心情已经跌落了谷底。
      没看到人,闵严有些庆幸,又有些失落。
      事情太过突然,面对邬涵的反应他不太踏实,邬涵大概见到自己也会有些别扭吧,在不知道怎么相处之前,在收拾好心情之前,还是不见面的好,不然只会徒增尴尬和困扰。
      此时邬涵正在厨房一阵捣鼓,当然没有发现自己正在被某人惦记着。毕竟不是他之前做的那种简易蛋糕,所以邬雨晨说是一回事,他做起来又是一回事,不然他也不会提前实验,保证自己能够在明天做出像模像样的成品来,但还好因着邬雨晨是学做西点的,家里的工具也还算齐全,传授的经验也是专业到位的。弄糊了一次之后,他仔细地回忆了每一个细微的步骤,用小便签记了下来,慢慢排查出失败原因,虽然过程有些繁琐,他也不太上手,邬涵对此却很有成就感,显然,他已经把它当做了平时的理化生实验……

      咖啡厅里,闵严见完杂志社的人,就收到了闵时旭的电话。闵时旭前两天参加了一个酒会,见到了《灭迹》的主编,在相谈中才得知闵严的状态已经开始恢复了。闵严听得出他电话里的意思,大概是想和他谈一谈未来的发展规划,刚好他人在海城,便让他今晚回家。
      下午两点多,阳光被云层微微遮住,原本炽热的光线霎时柔和了下来,透过落地玻璃窗可以看到一条安静的酒吧街,有着与夜里全然不同的面孔,街道坐落在海城中心的边缘地带,有着闹中取静的隔离感。
      咖啡厅里人不少,但只是隐约有些耳语,柜台的小音箱里播着一首Shoe gazing,温柔的男声轻轻诉说着无奈与孤独,咖啡厅深棕色的主色调装潢倒映在眼前喝了一半的咖啡里,相似的色泽衬出一片虚无。
      ……
      And now seems just a dream
      It broke my heart, but then I guess you didn’t know
      It’s alright, we’re altogether
      Yeah
      ……
      So tired
      ……
      他慢慢地喝完了一杯咖啡,拿出随身携带的纸笔,画到了下午四点多。对面一间酒吧已经开了门,是简单随意的装修风格,乌亮的招牌上唯有一个中规中矩的单词“E.T.”,视线不经意间和店里一个出来放置小招牌的男生对上了,那男生看着就是很开朗的性格,也不害羞,直接站在门口看着他,挑了挑眉,伸出手指了指店里,闵严面无表情地调转头,继续收拾桌上的画具,出了咖啡厅后也没去看那男生的反应,直接转身出了酒吧街。
      心越来越乱,他有些难以承受。
      那是一间Gay吧。闵严高一开始就喜欢去那家咖啡厅发呆,转过头透过落地窗就能看到自己的同类,那个时候他才知道,世界上其实有很多与自己相似的人,有些披着各种各样的面具苦苦压抑着自我而活着,有些肆意潇洒却忍受着非议活着。作为一个势单力薄的群体,寻找自己的同类,与同类待在一起,是对安全感和存在感找寻的一种本能。但闵严没进去过,身份证有些麻烦是一回事,心里的意愿才是最重要的原因。
      他并不介意孤独,也并不想主动寻找爱情,更不屑于通过随意的性来获得满足感。然而,当下他却被爱情死死地困住了。
      他第一次感到了无所适从。
      即使发现自己丧失了灵感的时候,他依旧是冷静的。因为他坚信着,逝去的终将会归来。但这一次他无论多坚信自己的感情,也不能确定这份隐秘的爱恋能否有被接受的可能。
      而且看到那间酒吧的时候,他在想——自己是否真的有资格把邬涵带上这一条路。
      他忽然觉得,一直以来,自己活得还是太理想化了。
      他应该知道的,爱情一旦开始,就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就不是他自己的事。闵时旭和卢瑜怡已经给出了很好的诠释。
      想到这里,他突然就有些可怜暴躁老爸了,十字路口亮起了绿灯,行人匆匆,在滴滴滴的红绿灯提示音中,他一边走,一边拿出手机给闵时旭发了条信息:
      我今晚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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