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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拙劣 我喜欢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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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天傍晚,吃饭的时候,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这会儿已经停了。
闵严把几个碗碟擦干,整齐地摆进了消毒柜里,按下了按钮。看了眼客厅的时钟,他发现自己洗碗的速度越来越快了,刚开始的时候洗一副碗筷要折腾十几分钟,还容易手滑。他蹲在消毒柜前,看着里面摆在左侧的两个纯色瓷碗,明明是冷硬的材质,却在淡蓝色的灯光下有着水一般的柔和感。
他走到客厅,发现邬涵坐在那张小沙发上,隔着杯套捧着一杯他刚刚泡的红茶,小小地呷一口,又瞅瞅茶几上的透明茶壶。天色暗下来,又有着雨后的清澈,男孩坐在那里,整个人好像陷入了沙发,也融入了暮色。
“你急着回去做作业吗?”闵严按下了客厅的灯开关,邬涵在一片突如其来的明亮中抬起头,看到了闵严修长的手指泛着红,大概是洗碗的时候摩擦得有些厉害,想起家里有一双新的手套。
这是一种很狡猾的问法,对于任何一个心软的人来说,都不太可能给出肯定的答案。
“不急的,是有什么事吗?”闵严得到了意料之中的回答。
“我们要不要出去走走?”闵严看似毫不在意,拿起茶几上的茶壶倒了一杯红茶,杯口靠近嘴唇的时候,很好地掩饰了他眼中的一丝期待,和紧张。
邬涵看了眼窗外的天色,爽快地点了点头。
两人来到楼下的时候,天色又暗了一些,似乎所有的变化都在瞬息之中,你不知道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看清的时候,已然换了一种色泽。
闵严从楼梯间的车库里推出那辆柠檬黄的山地自行车,说:“我们骑车出去吧。”
车库的光线很暗,邬涵看不清他的表情,他愣了愣,说:“好啊,那我去对面把车推出来,你等等。”说罢就要转身,却被闵严一把拉住了手腕。
手指收拢的时候,闵严能清晰地感受到男孩手腕上突出的骨节,一小块咯在掌心处,皮肤的触感在昏暗的车库里被放大,闵严听到了自己些微急促的呼吸,连忙把手松开。一切的反应都水到渠成。
邬涵不知道此刻闵严心里的汹涌澎湃,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到他说:“你骑这一辆,我后来还买了一辆。”他指了指停靠在旁边的一辆黑色的山地自行车。
“买回来才发现我不是很喜欢柠檬黄,所以就另外买了辆黑色的。”闵严硬着头皮解释,此刻他才觉得自己的借口实在是太拙劣了。
邬涵小小声地惊叹了下,有些不赞同地道:“不喜欢可以退的,新买没几天,应该是能退的。”他也没意识到自己开始反对闵严了,“你这样很浪费钱啊。”
闵严听了,在阴影中微微翘起了嘴角,带着一丝自己也没察觉到的纵容:“好,我下次省着点,但是买了就不退了。”顿了顿,道:“要不给你吧。放在车库里也是积灰的。”
“不不不,”邬涵一边摇头一边退出了车库,“一辆很贵的呢,我不能要,买的话,”他有些不好意思,“买的话,我现在没什么钱,之前存的都给姐报培训班去了。而且那点也不够。”
他有些为难地看着闵严:“要不你还是退了?嫌麻烦的话,我帮你拿去退?”
闵严看着眼前这个皱着眉头的男孩,还很是苦恼地帮他想怎么退,他觉得自己第一次被邬涵气着了,心里又酸又甜,怎么还有这样的宝贝!他直接把那辆柠檬黄推给邬涵,转身推出那辆黑色的,盯着邬涵呆愣的神色,一字一顿地说:“我就想给你,可以不?”
说完直接骑着车,到了巷口,转过头的时候,看到邬涵还站在楼梯口,手里扶着那辆柠檬黄的山地自行车,有些不知所措。长长的巷子在他的背后延伸,巷子上方传来各种各样的声响,男孩穿着一件洗得干干净净的白色短袖,静静地站在那里,和昏暗、脏乱、嘈杂的巷落形成了强烈的视觉对比。闵严看着他搭在车把上细瘦的手臂,突然觉得自己刚才语气有些强硬了。
坏习惯,要改。闵严暗自恼恨。
邬涵下意识地想要告诉自己不要自作多情,闵严真的没有刻意要送他一辆新的自行车,他说过自己不喜欢柠檬味,也说过自己喜欢暗色系,那肯定不喜欢柠檬黄,但不喜欢为什么要买呢?饶是邬涵能算出理综卷子上那些压轴题,也走不出这些绕绕弯弯。
“邬涵!”闵严跨坐在那辆黑色的自行车上,昏暗的巷子里唯有巷口处是最明亮的,邬涵能看到男生笔直的长腿撑在了布满积水的路面上,转过身看着自己,露出一个无奈又纵容的笑脸。
他在想,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好看的人,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细心的人,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傻的人。
整颗心像被泡进了一杯酸酸甜甜的碳酸汽水里,每一次跳动都能触碰到一个小小的气泡,噼啪作响,和快速的心跳一起,成为这个本应平淡无奇的夏季里,最温柔最美好的存在。
他觉得眼睛有些酸涩,闵严又喊了他一声,声音带着很多男生都有的清朗,却在尾音处多了几分独特的磁性。邬涵深吸了一口气,跨上自行车,沿着长长的小巷,奔向那个站在巷口,回过头等着他的男生。
雨后的夜晚带着一丝凉意与微风,两人迎着风出了天街北巷,穿过马路,沿着河岸骑行。脚踏转动得很慢,但山地自行车轮子大,一个来回就能窜出好远,邬涵暗暗享受着速度带来的快感,闵严在他的身侧,不时用余光瞄着错开自己半个车位的人,看着他脸上惬意的神色,微微松了口气,虽然过程不太顺利,但搁在心头的事总算是办成了。
刚下过雨,河里的水位高涨,耳边是沉闷的水流声,空气里带着雨水混着水泥地面的味道,不太好闻,但却不会觉得大煞风景。没有大型商城和商铺的多彩霓虹,只有街边点点路灯映衬,没有一辆跟着一辆的汽车堵在路上,只有偶尔几辆车子快速驶过的时候溅起小小的水花,也没有叽叽喳喳成群结伴的人群,唯有行人三三两两,夹杂几声低语或招呼。
“谢谢你。”邬涵说出这三个字的同时,响起了一声突兀而刺耳的鸣笛声。他不确定闵严能不能听到。
沿着河岸走过的时候,很安静,他们都没有说话,邬涵一直在想,要怎么回应这件事。他看着走在前面的闵严,晚风吹起了他额前的碎发,仔细一点,便能见到落在他右耳垂上的那颗黑色的耳钉。邬涵第一次看到有男生戴耳钉,那天上午第一次见着的时候,他并没有感到奇怪,只是想着,这很合适。
好像闵严身上的所有装饰,每一次微笑与皱眉,都与他整个人浑然一体,构成了他气质的一部分,你不会觉得违和,不会觉得矫揉造作,不会觉得多此一举,反而会感受到其中的真实,让你觉得,啊,他就是这样的人——特别的人,然后被吸引,从心底里感叹:
我喜欢这样的人。
一声谢谢,想了千回百转才说出口第一次,便要再翻来覆去酝酿多遍,才能说出第二次。邬涵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变得那么矫情了。对上闵严的目光的时候,他看到了他眼里的笑意,映着路边橙黄色的灯光,像盛上了一片晚霞,不似晨曦般明媚,却带着令人迷醉的明亮。
“不客气。”
声音很轻,像是从喉咙里溢出的气音拼凑着组成的,但还好此时并没有突然造访的鸣笛,邬涵听见了。
两人都没再提自行车的事情。
他看穿而不去戳破他拙劣的谎言。
他感受得到他心底里的感激与——些许的羞涩,很好地中和了他谎言被看穿的尴尬。
这便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