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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03

      几次交流下来,项凌云大致勾勒出了程蝶衣的身世:母亲是风月女子,把年幼的他送去街头卖艺。这种事情,在现代社会还会发生吗?凌云觉得活久见。

      起初,他对蝶衣的话半信半疑,打算在巡演结束后就打发他回家。可越相处,他越觉得程蝶衣口中的“无家可归”并非虚言。

      程蝶衣没有手机,也不会用任何电子设备。这样的人,就算把他安置在五星级酒店里,他的“存活率”也基本为零。但是他确确实实唱得几出好戏——凌云年幼时也学过戏曲,一听便知,蝶衣唱戏全靠童子功,水平不亚于戏曲协会里德高望重的老年艺术家。

      但这些都不是项凌云要经纪人那坤把程蝶衣留在公司的理由。他只是简单地觉得这个人神秘又有趣。再说,乐腾又不是发不出这笔工资。

      就这样,项凌云把程蝶衣留在了自己身边。

      童星出道的凌云于乐腾公司来说,是棵摇钱树,更是亲儿子。以那坤为首的工作人员依着凌云的嘱托,让程蝶衣当了个打点杂物的小助理。他们并没有对这个相貌出众的二十二岁青年上心。毕竟,项凌云在娱乐圈有“花花公子”的名号,同他传过绯闻的流量排着队都数不过来。就这风流不羁的性子,难不成还能栽在一个来路不明的男人身上?

      但小心使得万年船,那坤还是得提醒一嘴:“要我看,那程蝶衣就是冲着您来的。是想来找您做他金主来了。”

      “那他可够有眼光的。娱乐圈谁不知道我是个假一赔十的直男啊?”

      不等那坤回话,项凌云又兴致盎然地说:“他也确实有傍金主的本钱。脸蛋长得好,还会唱戏。在今天的娱乐圈,你去哪里找第二个基本功那么扎实的小鲜肉?”

      “戏曲唱得好,在我们这当助理不是埋没人才吗——”那坤被项凌云一记眼刀扫过,默默住了嘴。

      面上是不高兴,但凌云也确实把它听进去了。他偶尔也会认认真真地想,有没有什么办法,让蝶衣既能发挥自己的才能和天赋,又能留在乐腾发展呢?

      重回人间的半年里,程蝶衣一直当着个被人吆五喝六的小助理。

      阎王没指点他,究竟怎么做才能让三生石上的爱恨情仇一笔勾销,他便也不着急,走一步算一步,安慰自己,冥冥之中神灵自有安排。

      蝶衣虽然看不透人情世故,也没有八名玲珑的精明,可他做起事来的认真细心与稳重周全却是无可挑剔的一顶一。半年来,边看边学,也能逐渐活得像个现代人了。

      当他们正在一个颁奖礼的后台候场时,项凌云突然说:“我渴了。”

      大明星手里抱着一大束粉丝送的鲜花,又穿着紧致束身的西装,自然不能乱动弹。那坤连忙拿起桌上备好的饮料——工作人员刚从冰柜里取出来的,瓶身的雾气都没散,看上去就冰镇爽口。才递到半空,程蝶衣却已经拧开了保温壶,往杯盖里倒上温水,朝凌云的嘴边凑去。

      水温是最适宜的那个温度,杯盖倾斜的角度也刚刚好。

      他蹲在地上,半仰着头,不慌不忙地给椅子上的凌云喂完水。一滴水珠都没滚落在黑色天鹅绒的衣料上,只有下巴处亮晶晶的缀了一颗。

      “还要吗?”

      项凌云摇摇头,又说:“下巴。”

      蝶衣抽出怀里的手绢,从边角处拧成细小的一段,往那漂亮的下巴上一蘸,水珠瞬间就被吸得无影无踪——没蹭下半抹粉底。

      蝶衣与项凌云前世的一段孽缘使得他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股若即若离的情愫,两人之间仿佛有个相吸又相斥的磁场。他们像磐石和江水,是百炼钢与绕指柔。

      那坤傻了眼,晃晃手中的康师傅冰红茶:“您不是说夏天只喝这个吗?”

      凌云冲蝶衣努努嘴:“看见没,你来之前我都是喝冰水的。”

      蝶衣瞪了一眼那坤,眼底一耷:“胃喜温不喜凉,肾喜暖不喜寒。冰水损耗男子的阳气,容易湿重。”

      项凌云夸张又欠揍地对那坤说:“学到了吧?以后要叫他程医生。”语毕,他笑眯眯地转向蝶衣:“说得好!”

      程蝶衣却不大愿意搭理他了,脸又扭去一边。

      “哎哟,蝶衣又不理我了。咱们这哪是明星和助理啊,你对个陌生人都不能这么耍性子吧。”凌云一边把脸往蝶衣跟前凑,一边胡乱絮叨着逗他开心。

      两个男孩打打闹闹,并不罕见。但那坤又觉得似乎有些不对劲儿——这两人哪里像刚认识不久的朋友,反倒......他觉得这想法很是荒唐,便匆匆掐灭了自己的念头。

      “小程,你去看看他们有没有把位置牌归位了。”惮于心底升起的几分诡异,那坤随便找了件事儿把蝶衣支开。他多望了程蝶衣的背影几眼,心道:奇了怪了,这两个人只要分开,怎么看怎么顺眼。

      蝶衣迈着轻巧的步子走出去,迎面碰上的人令他大吃一惊。

      那人也是二十多岁的模样,身形修长、肩宽窄腰,活脱脱的衣服架子。那身考究的英伦西装把他的身材优势更完美的凸显出来,铮亮的皮鞋与紧脚裤之间露出一段漂亮的脚踝。他面无表情地往这边走来,身后跟着一个助理似的的女人。

      程蝶衣想,法庭一别,自己有多久没见袁四爷了呢?想来他走得比自己和小楼都早,这已他轮回的第二世了。

      “袁四爷”也看见了他,明亮如隼的眼睛在他身上停留了几秒——蝶衣礼貌地冲他点点头,然后低垂着头靠向墙面,在这条狭窄的长廊里为他让出四分之三的道路。

      对方收回了目光,眼神很快又恢复了先前的漠然。

      蝶衣想,命运的长线七拐八绕,却总是喜欢把这么几个人凑在一起,难怪孟婆要赐凡人一碗汤,免得他们厌烦。这一世,我只是个端茶送水的助理,不披鱼鳞甲、不戴如意冠,您也不必再为这个小角色倾心,徒增烦扰。

      颁奖晚会结束后,几个腕儿又张罗着组饭局。

      按理来说,这一类偏私人的聚会,就算程蝶衣去了,也不能和大家呆在同一个包间。但项凌云有意助他一臂之力,招呼服务生往自己旁边加了个椅子。

      “各位著名导演、鬼才编剧、商业英才,”项凌云满上自己的酒杯,一饮而尽,又指指怯生生的蝶衣:“这是我远方亲戚的表弟,最擅长京剧。今天我就把他拉出来献丑喽。蝶衣,唱一段如何?”

      程蝶衣安静羞敛,却并不忸怩怕生。听说是要唱戏,他二话不说,起身后落落大方地冲各位行了个礼后,便迈着台步起了范儿。歌声绕梁,飞泉鸣玉,哪怕酒桌上的人只懂那么一丁半点京剧,也在曲终时纷纷鼓掌。

      “了不得了不得,跟小项沾亲带故的人都那么年轻有为!”一位大腹便便赞助商率先开始吹捧,引起半桌人的附和。

      袁世卿也在这个包间里。听说项凌云的表弟要表演,向来讨厌靠饭局讲生意的他意兴阑珊地夹了几筷子菜,埋头大嚼大咽。可当蝶衣游鱼出听的嗓音一起,他便动作一滞;再听后面几句,世卿索性抬起了头,细细打量。

      这个男人的眉眼和身段都柔得像一泓月光下的泉水,油亮亮、滑软软地往他心口贴。

      他站起来,打断那些虚虚实实的夸赞,掷地有声地说:“程先生形体优美、眉清目秀,年纪轻轻就有如此扎实的戏曲功底,实属难得。我手里倒是有个适合的角色,不如互相留个微信,回去我让助理把剧本发给你看看?”

      几天后的办公室里。

      那坤无可奈何地盯着坐在椅子上生闷气的项凌云,心道媒体骂的“见识短脾气烂”可不是空穴来风。

      “我说,是你自己有意要捧红程蝶衣,现在袁世卿愿意为了他临时换角儿,你又有什么不满了?别人替你砸钱,演的又是男主,这种好事儿打着灯笼都难找!”

      凌云知道那坤说的有理,只好心虚地回道:“北洋和乐腾不是竞争对手嘛,你就任凭姓袁的挖我们墙角啊!”

      “那我们也没买到《半生守候待相逢》这剧本的版权啊!再说,蝶衣要是真红了,也是我们这边的艺人,你有什么可担心的?”

      “那、那他袁世卿算什么东西,有个暴发户的爹,自己又跑来娱乐圈捞钱,还装文化人。蝶衣跟谁搭戏都不能跟他演!”项凌云气得用食指指节把实木桌子扣得“咚咚”作响:“——再说,那剧本我看了,能不能播都还不一定。”

      年纪相仿的项凌云和袁世卿在资源上有竞争,圈里人都知道他们的关系不佳。世卿是只善于伪装的变色龙,面上该维持的礼貌一分不少,倒是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凌云总是逞一时口舌之快,在镜头前口无遮拦,以至于舆论风向一边倒地认为是他理亏。

      因为袁世卿,项凌云遭了不少黑。他讨厌这个人,更讨厌自己的小助理和他搅和在一起。

      那坤劝他目光放远些:“这就是你这个明星远离观众了吧?市调显示,耽改剧潜力无限呢。”

      “好,”凌云知道,在赚钱一事上,那坤既不含糊也不会退让,于是气得口不择言:“你让程蝶衣看看剧本,就他那怂劲儿……要是他真的接了,我叫你声爹!”

      【TBC】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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