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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送饭 你怎么总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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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了吗?昨晚谣大小姐半夜一点多才回来,哟,那喝的是醉醺醺的,不省人事。”一个妈子一边在上早饭,一边在传闲话。
“你猜,是谁送她回来的?”
“谁呀?”
“小舅爷,川少爷!”
“他们俩,怎么搞到一起去了?不过也是,这少爷小姐们的事儿,不就是那点儿事儿吗?早料到了。”几个人窃窃私语,有说有笑的。
岳燕熙今天倒是起了个大早,到也不是醒的早,而是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一闭上眼睛,满脑子都是顾谣,尤其是那粼粼的波光反射在她的旗袍上,自己从没有见过这么美的画面,那是你以为清冽芬芳的茶,入喉后,确是回甘了一整个良夜;那是你以为娇艳欲滴的玫瑰,被刺伤后,确是毒液渗进了每一寸骨头;那是你以为熟稔于心的经文,翻开后,确才发现自己从未曾开化。
辗转反侧一整晚,他得出了一个自己不愿接受的结论,那就是,动心了,自己竟然对这个熟悉的表妹动心了,自己竟然对这个颠覆印象的表妹一见钟情了。这是他无论如何无法接受的事情,他内心感到十分的羞耻,他逼迫自己停止这样无休止的遐想,立刻起床,去做任何事情,总之不要再做些有悖伦理的痴心妄想!
洛川昨晚送顾谣回岳公馆,便也在岳公馆歇下,毕竟,这里是有他的房间。
“川儿,你昨晚跟岑嘉一走的很近,你跟他怎么认识的?”岳燕熙其实是想问他昨晚跟顾谣发生了什么,但是却问不出口。
“我跟岑嘉一算是发小儿吧,在北平的时候,一块儿玩到大的。”洛川云淡风轻的回应道。
岳燕熙心想,也是啊,毕竟洛川父亲还在世时,可是任北洋政府的总理职务。
“那你昨晚,昨晚······”正要问到顾谣,不知被谁拍了一下。
是李玥仪,她今天一身运动装扮,高马尾,过膝运动袜,超短裙,是约了同学打网球。
“早饭居然有小笼包,最喜欢小笼包了。”她拍完岳燕熙,进而俯身,将白皙的胳膊从岳燕熙的肩膀和脖子间穿过去,食指和拇指捏起了他盘子里的一个小笼包,一口塞进嘴里,看上去似乎完全不在意形象。直起身时,不经意间,头发拂过他的面庞,散发着栀子的香气。
早饭要结束的时候,岳燕熙想到顾谣还没吃,便叫佣人准备几个小笼包。
“谣儿爱吃小笼包,张妈,你放在那里就好,我这就给他送去。”
李玥仪表面没什么反应,装作不经意的说到,“谣儿这会儿还没起床吗?可能是昨晚玩的太开心了吧?川少爷,听说昨晚你们一起回来的?”
洛川只是点头笑了一下,并未做过多回应,这种事情,解释就是掩饰,只会引起误解和对事实的歪曲。
“我理解谣儿一定是太久没有参加聚会,一时兴奋,才会玩的太过火。我的意思还是,还是应该要打个电话回来通知一下家里,别让人担心嘛。”她见没人搭话,就又接着说道:“不过还好,是川少爷护驾,不然若是碰上什么情场浪子、纨绔子弟,指不定会出什么事,顾谣才刚回来,这现在的公子哥各个都不是好人。”
“顾谣的身手,一般人可打不起她的主意。”岳燕熙说道。
李玥仪一时无话可说,只能假装看了一下表,“呀,时间来不及了,我要走了哈,打网球来不及了呢。”一边起身要离开,一边嘴里嘟囔着:“会功夫了不起呀,女孩子家家回答网球会运动就好了呀,搞那么粗鲁干什么呀。”
木樨小筑。
宿醉的顾谣,听说岳燕熙来给自己送早饭,还是有些惊讶。可她光是从床边站起身就已经感到头痛欲裂、天旋地转了。天知道自己昨晚到底是喝了多少。
她散着乌黑的长发,穿着纯白的真丝睡裙,从二楼下来。
岳燕熙来之前明明提醒过自己,只是送饭,看一眼就走,可此刻,他有种一眼万年的感觉。他从不知谣儿睡眼惺忪的样子,竟然这么可爱。海藻般的长发,白皙的脚踝,飘逸的睡袍······他根本无法将自己的眼睛移开。
看到桌上的小笼包和豆浆,顾谣一阵反胃。她是喜欢吃小笼包没错,可是宿醉的她此刻,只想吐。
“昨晚,我走后,你还好吧?玥仪的猫······”岳燕熙解释道。
不等他说完,顾谣打断他。
“好呀,我很久没参加party了,好玩的很呢。”
“那你不会怪我丢下你吧?”他小心翼翼的。
“当然怪你,你太不仗义了。”顾谣撅起嘴,把筷子丢在桌上。
可接着又笑起来:“骗你的,从小到大,都是我欺负你,你什么时候能把我惹哭,就算你长本事啦!”
她狠狠摸摸岳燕熙的头,把头发都糊弄乱了。
不想,岳燕熙一下子抱住了自己。“谣儿,你终于回来了。”岳燕熙哭了。
眼泪中包含了太多的东西,有欣喜、歉意、悔恨、希望······要知道,几年前顾谣被抓进了监狱,岳燕熙四处奔走,他也不过才是个十八九岁的学生,想尽一切办法也没有能把青梅竹马的妹妹救出来,几年来他带着自责和悔恨远赴异国,无时无刻不再愧疚和无助中度过。当顾谣出狱后,他更是一直不敢正面面对她,甚至本该他去监狱接顾谣出狱的,他故意喝了个烂醉,找小混混打架,还被关进了巡捕房,才躲过了日子。他总感觉好像是他亲手将她送进监狱一样,两个人一直别别扭扭的。
他心中的那些歉意,他为她所做的努力,一句也不能对她吐露,哪怕是他曾经找赵飞宇打架、甚至给他下跪求他高抬贵手。
因为结果比过程重要,痛苦的结果会抹杀掉所有过程中的努力付出,如果痛苦是宿命,那么再提曾经的付出,不过是重新揭开伤疤罢了。
一切早已经过去,一切都真真切切的发生了,被狠狠的钉在过往的记忆中,将永远历历在目,历久弥新,而这一切之于他二人的关系,就是一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痛在那里。
顾谣不懂岳燕熙为什么会哭。她把他当做小孩子一样,用手轻轻的拍着他的背。一句“谣儿,你终于回来了。”这句“谣儿”,终于听上去没那么刺耳,没那么尴尬。
“我回来了,我昨晚就回来了。”
岳燕熙走后,顾谣来来回回吐了好几次,感觉胃和肠子都要吐出来了,明明难受,还要硬着头皮吃掉几个小笼包,今天是换厨子了吗?以前岳公馆厨房的小笼包不油的呀。
洛川来了。
顾谣从厕所出来,吐得已经连腰都直不起来了。
“今天还真是不少人惦记着我。难得。”顾谣尽管身体很虚弱,这嘴皮子的功夫倒是不落下风。“川少爷找我有何贵干呀。”
洛川把药放在茶几上,“我想宿醉是很难受的,给你抓了些药。还给你带了些米粥。肚子里存写东西才好继续吐。”
顾谣瞥了两眼茶几上的东西,沉默了片刻。
“昨晚谢谢你。今天的,也谢谢。”
突然,洛川从门边鞋架上拿起一双鞋,蹲下身子,要给顾谣穿鞋。
顾谣吓了一跳,连忙往后退了两步。
洛川紧追上前两步,一句话不说,伸手就给顾谣穿鞋。
“你怎么总是爱光着脚,会着凉的。”
“你误会了,我没有你想的那么柔弱。”顾谣辩解道。
蹲着的洛川,仰起头,望着顾谣。“可男人······”
他站起身来,凝视着她的眼睛,“确喜欢柔弱的女人。”
“慢走、不送。呕······”顾谣一阵干呕,她又要吐了,于是赶紧转身跑进盥洗室。
洛川只觉得很好笑,嘴角不自觉的上扬,然后嘱咐粟喜一定要让小姐把粥喝了,再吃药。
“还有,让你家小姐记得穿鞋。”
顾谣一边吐,一边想,这个洛川,好奇怪,他为什么那么关心我?他给我穿鞋真是有吓到我。不过他说的话却很有道理,男人,真的都喜欢柔弱的女人吗?
他们俩明明都是来送饭,都想对我好,可是却害我更加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