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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二章 ...

  •   小锦去郦城念大学的那天,我正在千里之外的芒城的酒吧唱歌。唱江美琪的《想起》和《朋友的朋友》。

      台下的人很零落。暧昧不清的昏黄灯光下,寥寥的来客显得原本狭小的酒吧也很是空旷。台下散落着的人们,疲倦的微阖着双目。大多数都是极苍冷的面颊,沉默而安静的可怕。喜雾的眉头小小的扬起,今天的她破天荒的穿了一条浅湖蓝的棉布裙子,没有化妆,却依旧是美得让人的心脏骤然兵荒马乱。她正在调制一杯血腥玛丽。纤长白皙的手指衬着殷红的颜色,显得有几分的鬼魅。

      我唏嘘,拨弄着手中的吉他,缓缓的张口。

      刚刚风无意吹起
      花瓣随着风落地
      我看见多么美的一场樱花雨
      闻一闻茶的香气
      哼一段旧时旋律
      要是你一定欢天喜地
      你曾经坐在这里
      谈吐的那么阔气
      就像是所有幸福都能被预期
      你打开我的手心
      一切都突然安静
      你要我承接你的真心
      ……

      芒城距离青镇很遥远。远到我需要坐一天一夜的火车。因为没有过多的积蓄,每一次都会和一大群的陌生人挤在一个狭小的车厢里,缄默的抱着旅行包,相濡以沫。火车是那一种很陈旧的老古董。原本是深绿色的油漆已经被岁月侵蚀了大半,只剩下了现在的残骸。就像是我的青春。寂寞的剥离着本体。

      窗外是逐渐开始连绵起伏的浅褐色山丘。这是在青镇从未没有的风景。透彻的瓦蓝色苍穹,没有花朵和多余的杂草,只有一棵接着一棵重复的梧桐树。小锦说,郦城有大朵大朵的凤凰花,倔强的火红,似乎是欲要焚灭整座城市。我无法想象那样子的花海,殷红的色泽,就像淌出的血液,汩汩而缠绵。

      殷红。那是我极度憎恨的颜色。

      呵,如血的色泽。就像十二岁那年因为欺负童荷漠而被爸爸疯狂的踢打时流出的血液,它染红了妈妈留给我的最后一件完整的衣服。彼年的自己像是一只受惊的猫,蜷缩在那个男人的脚下,不住的痉挛抽搐,仍为女童的我却是努力的咬着嘴唇,一声不吭,亦是不留下一滴眼泪。

      我可怜的自尊。告诉我如此。因为那年我已经是麻木不仁的小小孩。忘记爱,亦如被爱。

      初在芒城的日子。我住在最便宜的旅店里。跑很远的路程,只为厚脸皮的和卖菜的阿婆讨价还价。
      一次因为没有足够的钱而差点被赶出了旅馆。
      还有一次去应聘时,被当做小偷打了出来。
      ……

      唯一庆幸。我并非是娇生惯养的女子。这样的生活仍是支持了三个多月。

      有一首歌,清澈的小女声唱着,时间过了两千三百七十五天 。长长的路还有一千三百多公里远。那还需要多少加仑清澈的水。才可以平衡过程中的眼泪。

      小锦。时间过了两千三百七十五天。长长地路还有一千三百多公里远。我很想你。如此不懂得冷暖自知。

      我笃信没有人会一直一直的倒霉下去。

      然后在我所剩无几的时候,终于找到了现在这一份工作。

      酒吧的名字叫做Lette。主人是一个妩媚的女子。蓄着波浪卷的栗色长发,眼睛狭长,皮肤干燥的有几分龟裂。

      她允许我叫她姜喜雾或是喜雾。

      ——美女姜,喜欢的喜,浓雾的雾。第一次见面,她正是如此介绍的。

      喜雾是离群索居的城市女子,穿Vero moda的深紫色一字领褶皱丝质衫,搭配zara的亚麻深棕色连裆裤 。栗色的卷发常常是被一个陈旧的木制簪子所高高束起,打着赤脚穿黑白相间的棉布板鞋。习惯随意、冷冽的微笑。与加入很多伏特加的长岛冰茶。不调制鸡尾酒时,会读杜拉斯的《情人》。

      见喜雾第一面的时候,她正弹着吉他唱着江美琪的《桃乐丝的旅程》。孑然的女子微闭着双眼,坐在空无一人的酒吧里面,低哑的声音哼唱着不符合的温暖。

      一个没有脚的稻草人
      和一只找寻不到勇气的狮子
      在寂寞的时候
      他们是陪着我想你的故事

      一个没有心的机器人
      还有一个不敢向你表白的女孩
      在孤单的现在
      他们都知道我渴望你的爱
      爱能不能现在就对你说出来
      ……

      我站在酒吧的门口,静静的听着她的歌唱。思考着下一秒理应说出的话语。

      如果,你是来应聘的就请留下。音乐声俄顷戛然止住,女子的脸颊微微有些苍白,脑袋俏皮的偏了几度。

      好。我瞠目结舌的望着眼前如此奇特的女子,简短的吐出一个字。紧握住的手掌有几分松开。

      叫我姜喜雾或是喜雾。美女姜,喜欢的喜,浓雾的雾。她的嘴角划过一丝弧度,左脸颊浅浅的露出一个酒窝。那么你叫什么。

      林惜脂。我依旧是简短的回答。声音有些拘谨。

      恩。林惜脂。以后就留下唱歌吧。江美琪或者是孙燕姿的。我喜欢。喜雾莫名的说着,有几分滔滔不绝。惜脂,《圣经》里写到,要爱你爱的人,要爱你不爱的人,要爱你的敌人。希望你可以记住。

      Love the person you love,love the person you don't love and love your enemies.

      我短暂的失神着。不知道应该如何作答。

      你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喜雾开始咯咯的笑起来,是欢喜的眼神。和我一样。傻孩子,愿意让我知道你的故事吗。

      我怔怔的点了点头,缓缓地叙述道,

      我出生在芒城。或许你们都无法想象罢。我的爸爸是从青镇辗转来芒城念大学的,后来他遇见了我的妈妈。妈妈是一个美丽的女子,蓄着长长的直发,是沉默寡言的那一种。妈妈在市中心开了一家花店,卖紫蓝色的鸢尾花或者是棉白色的木槿花。后来,莫名其妙的两个人相爱了。就像是每个人所说的所谓梁山伯与祝英台,可惜结局却是两个人在一起。有一天,在我六岁那一年,妈妈离开了。其实他们并不合适。但是爸爸始终都不懂得。那一天,我看见他哭的那么厉害,像是一个小孩子。即使如此,我是永远不会恨妈妈的,总是需要有人为自己的坏脾气与蛮不讲理买单的,例如那个男人。

      恨透妈妈的男人带着我回了青镇,投奔了爷爷。爷爷是个慈祥的老人,与男人迥然不同。他会给我买各种各样的零食,打雷的时候,他会抱着我,不许我哭。爷爷常常会对我说,惜脂,要做一个勇敢的孩子,这样妈妈就不会担心。男人总是会喝醉酒回家,骂我甚至打我,那时幸好有爷爷,否则我无法想象我是否会活到这个年纪。

      十二岁。爷爷死了。是心脏病。

      一夜之间。就那么……突然的走了。记得参加葬礼的时候。那是我最后一次哭。看见大家难过的样子,我只是觉得虚伪而已。也是那一天我遇见小锦的,她伸出手握住我的手,她说,别哭,这样子真难看。你要为林爷爷好好地生活,对吗。勇敢的林惜脂。

      呵……勇敢的林惜脂。小锦一直都是一个傻乎乎的孩子,其实比我更让人心疼。喜雾,你能想象吗,那么好的小锦。后来,即使被男人打,想起小锦,爷爷还有妈妈,我都会倔强的不去哭。因为,林惜脂很勇敢。

      十八岁。男人死了。是酒精中毒。

      第二年,我离开了青镇,来到了芒城,穷困潦倒了三个月,然后就被喜雾你收留了。

      我停止不语时,喜雾走过来抱住了我,瞳孔里有遮掩不住的水汽。惜脂,你恨你爸爸吗。

      没有爱何来的恨呢。我嗤嗤的笑,笑到眼泪终究流了下来。

      喜雾不发一言,只是静默的抱着我,潮湿的感觉扑面而来。就像终于落入水中的鱼。从此诀别江湖。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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