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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露端倪的黑腹 ...

  •   季婉没发现怀里的孩子已经醒来,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这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身上。

      “多谢这位小哥,不知能否给我一盆凉水、一块毛巾,我的孩子有些发烧”,季婉的声音有些嘶哑。

      年轻汉子放下碗,伸出手摸了下季铮的额头:“天呐,烫成这样,这孩子还能活吗?这船上也没药啊,你等着,我去给你拿水。”

      说完,便立即起身,快步走出,临到门口又转身,说道:“你先把粥喝了,孩子病好之前,总不能自己先倒下。”

      门被关上,“咔嚓”落锁声之后,船舱又回到一片黑暗之中。

      季婉扶起季铮的背,轻轻晃着他的肩膀:“铮儿,铮儿,快醒醒,吃饭啦。”

      “娘~”,李峥控制着身体,发出陌生的童声。

      “铮儿!你醒啦!娘都快担心死了!”,季婉惊喜的把他拥进怀里,“铮儿再也不用怕了,我们要去金陵过好日子了。”

      久违而又陌生的拥抱,李峥几乎都回想不起来的温暖。母后去世得早,父皇则从没有抱过他。

      作为未来国君,李峥自小接受的是君子教育,母后总是一副威严端庄的模样,偶尔抱他几次,若被父皇撞见,总会骂:“妇人无知,太子怎可溺爱?”

      李峥从小就知道,自己身为太子,肩负责任,时刻要保持皇家风范,既要高高在上,与所有人保持距离,又要亲切有礼,让所有人爱戴崇拜。

      季婉摸索着,端起地上的碗,凑到季铮嘴边,“铮儿喝口粥吧,已经好几天没吃饭了。吃了饭,病很快就能好起来了。”

      季铮顺着她的手,吞下温热的粥:“娘,你也吃。”

      “娘已经吃过啦。”季婉笑着说,“铮儿快吃,还有一碗呢,吃完病才能好。”

      “娘,”季铮有些泪目,他知道她根本没有吃饭,“一碗粥就够了,我都吃撑了。剩下的你喝掉吧。”

      “一碗粥就撑啦,我的小铮儿饭量可真小呀”,季婉刚端起碗,就听到一阵偷偷摸摸开锁的声音,母子俩俱是一僵,有些紧张。

      门“唰”的打开,光骤然涌入,一个身影闪进,转身,立刻关上门。

      那人靠在门上喘了几声,开口叹道:“差点被发现。”熟悉的声音,原来是刚才那个褐衣的年轻汉子。

      汉子把手上的水盆放下,从怀里掏出一支蜡烛,点燃。

      暖融融的烛光下,汉子才发现,小孩已经醒来,半坐在女子怀里,嘴角湿润还粘着米粒,而那女子手上端着碗未动的粥。

      “孩子醒了呀!你快把粥喝了吧,都要冷了,”年轻汉子从怀里拿出个小酒坛,“我还给你拿了坛酒,用来降温,比冷水还要好用。这盆水你们可以喝,也能洗洗脸。”说着便又掏出个杯子,舀了水递给李峥,示意他喝。

      “你们是季家村那个屠户的妻儿吧,我见过你们。我是隔壁小甘村的,叫甘东,因为我住在村的东头,哈哈哈我自己取的名字,不错吧。”汉子颇有些自得。

      “我们村里都知道你家的事,那屠户真不是人,连老婆孩子都打,你们真是太可怜了。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的。”

      季婉没想到会被认出来,更没想到自家丑事竟已是人尽皆知,有些局促不安,又自卑羞耻,低了低头,道声谢。

      季铮抱着杯子,一边喝水,一边观察这甘东。看起来是个十五六岁的青年,小麦色皮肤,身板结实,性格活泼爽朗,聪明机灵,又十分细心体贴。不过,这青年实在是个自来熟的话痨呀。

      甘东把倒了酒的毛巾,盖在季铮的额头上,依然不停嘴的说道:“你们这是要去金陵投奔亲戚吗?那可是京城,天子脚下呀!
      我要是有京城的亲戚,早就去投奔了,一定比在小破村里活的要好。
      照我说,你们早就该离开那屠户了,哪怕一个人过,都比跟着他要好的多,至少不用挨打了。”

      他根本不需要接话,一个人便能絮絮叨叨讲下去。

      “对了,我看到你给了船老大一根很粗的银簪子。载你们两个人根本不需要这么多钱,那船老大就是贪,哼!”,甘东露出鄙夷神情,像是十分看不上那船老大的样子。

      “不过真没看出来呀,你居然能拿出那么值钱的东西,看来那屠户对你还是不错呀。不过你为什么不给孩子买点药呢?看小孩儿烧的,再这样下去,半条命都要没了。”

      李峥内心暗道,真正的季铮其实已经死了,这青年说的到不错。

      “没有别的钱了,买不起药,而且也来不及买药了。那根簪子是”,季婉像是不知道怎么说,犹豫道,“亡母遗物。”

      “啊,怪不得我看到你用帕子里三层外三成包着那簪子,看起来十分珍惜的样子,原来是亡母遗物呀,对不起啊。我就说,哪个娘那么狠心,肯把女儿嫁给那狗东西。”甘东憨憨笑着,有些尴尬。

      他明显是误会了,以为季婉因为无母,被他人把持婚事,才会嫁给季屠户。不过季婉,也不打算解释。

      “那我先走了,你们好好休息啊,晚上我再来给你们送饭。”甘东起身离开。

      母子俩在昏暗的船舱里,不辩日夜,不知时间,只有青年每次开门送饭,才能看到门外的天光,时而天明,时而天暗。不过甘东为了避开其他人,每次送饭时间都不一样。

      就这样,吃了八餐饭以后,甘东又打开了门,这次手上却没有碗。

      他从怀里掏出一根银簪子,塞给季婉,“我从船老大那里把簪子偷回来了,你快收起来吧。已经到金陵了,我带你们下船。”

      季铮已经不再发烧,恢复了些体力。母子俩跟在甘东身后,下了船。

      “甘东小哥,这几天真的多谢你照顾,你还帮我把簪子拿了回来,大恩大德,无以为报。”季婉真心道谢,“不过,要是船老大发现簪子不见,会不会为难你?要不你还是……”

      甘东摆摆手:“不会不会,他又不知道是谁拿的,怎么会找我麻烦。这簪子对你那么重要,你还是好好收着吧。再说了,京城花销大,万一有急用,簪子还可以抵一时。”

      季铮拉了拉甘东的袖子:“大哥哥,万一被船老大发现了呢?不如你就跟我们一起去吧!
      我们亲戚人很好的,是为官老爷,家里也很有钱,他一定愿意把你留下的。
      而且我们初来京城,也不认识路,又是妇孺,身份不便,从来没离开过季家村。不像大哥哥总是在路上跑,又来过京城很多次。
      你就帮帮我们吧。如果那亲戚不肯留下我们,你再回船上便是。”

      李峥尽量模仿孩童语气说话,但甘东还是有些惊讶,这幼童说话竟如此有条理。

      季婉倒没觉出异常,季铮本就聪慧,时时会说些不合年纪的话,母子俩对话也总是用成人交流的方式。

      李峥早已想好,这青年知道母子俩的身份,又知道他们从季家村来到金陵投奔亲戚,一定不能放他离开。

      自己现在地位低下,年幼体弱,根本没有自保能力,又不知那屠户现在死活,只能留下这青年。

      甘东为人聪明体贴,以后若是可以为自己做事,也是极好的,对他自己也是一个机遇。

      况且此次他若带着季婉母子俩离开,等船老大发现簪子不在时,一定会怀疑他,到时候他就算想回船上也不行了,只能留在自己身边了。

      实在对不住啊,没想到自己现在也变得如此腹黑了。李峥心里有些内疚。

      甘东略一思索,反正自己孤身一人,在哪干活不是干。

      再说那船老大,贪婪恶毒,甘东实在看不上他的为人,早就不想在他手底下做事了。现在有机会能投奔京城官老爷,更是千载难逢的机会。若是情况不对,自己再离开便是。

      “那行,我便陪你们进城吧。你们要找的人叫什么名字,家住何处?”

      “我们去找的人叫,季衍文,他是,”季婉顿了顿:“我一位远房兄长。我只知道他在京城为官,是靖文帝二十七年的进士,至于家住何处并不知晓。”

      “如今新帝即位,是靖宣帝元年,这么算来这位大人已为官6年,在京城应该有些声名了。可是要找到住处,还是有些麻烦,需得好好查询一番。”

      “娘亲,大哥哥,现在才卯时,京官们应该都还在上早朝。我们只要守在他们下朝的必经之路上,就一定能遇到季大人。”

      “铮儿小小年纪,却有如此智慧,将来前途一定不可限量呀!”甘东感叹道。今天一番对话,他已经被这小孩震惊两次了,或许跟着这对母子真的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李峥内心怯怯:我只是外表年幼,里面的芯子已经十六岁了,实在是作弊。

      一行人来到午门大街外一个茶摊子上,坐在这里,放眼眺望便可看见街尽头的午门。

      而茶摊不远处,停满了马车、轿子,正是那些来上朝的大人的车架。轿夫、马车夫们在等待时刻,便会来着摊子上歇脚闲聊。

      季铮手里握着一个粗陶茶碗,清亮的茶汤底沉淀了许多茶渣,却无法辨认出茶的品种。

      不过,喝惯龙井碧螺春大红袍的李峥,自然是辨不出的。毕竟在这儿喝茶的人,都只是来解渴的,谁在乎茶的品质呢。

      李峥不禁暗自感叹,不过才经过了几天的船舱生活,自己已完全能处之泰然地坐在大街边的小板凳上,品尝粗茶。

      时间的力量真是可怕的狠呀。

      环境对人的影响真是大得很呀。

      “你们听说了吗?三皇子殿下前日在抓周礼上,一把就抓住了玉玺!看来真是天命所归呀,立太子只是早晚的事了。”一个黄衣轿夫刚坐下来就兴奋的和同桌聊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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