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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六 ...

  •   诗雨:
      昨天晚上梦到A城的夕阳下,你和一个穿白色T恤,休闲裤,头发干净而柔顺的男子在一起,我看不到他的脸。只闻到他身上依稀有肥皂清香,你挽着他,柔柔的笑,倾国倾城。
      A城,我们曾一起走过的古街,青石板厉厉在目,那些红色的枫叶,一张张的划落,划过忧伤的弧线,离尘世一步之遥的美,纠缠不休。
      我怔在那里,看见你们由远而近,缓缓走过,我用尽全力克制住想拉人的冲动,我看见你的小嘴在动,却听不到你说话,而拂过古街灯笼的风声,清晰可闻。
      阳光划过枫树树杈,留下地上斑驳的伤口,一只流浪狗,静静地坐在街旁。黑油油的眼睛一的看着我,我清楚的看到它眼中的坚忍和离恨。
      我看着你和他走过,白色细根高根鞋的声音响着过青石板,响过石阶,响过平直的水泥地,响着走过夕阳下的拐角处,响着走出了我的视线,响着踏痛了我的心。
      昏晕,昏晕,为什么我听不到她的声音,为什么她不理我?
      偌大的古街只剩下我一个人的声音,在土墙,青瓦,雕栏间来回激荡,“为什么。为什么”。
      我只有我的声音和我作伴,我不孤独,我只是一个人。
      我的眼中只剩下最后一抹夕阳照射着凌乱舞动的枫叶,秋风扬起你的秀发,它留恋着不去,伸长,伸长,无可抑止,飘洒风流,昏晕,眼中的留恋,坚忍,离恨和不舍,仿佛深入灵魂,曾经被我抚摸过的秀发缓缓下沉缓,缓缓下沉。秋风吹拂,扬起满天的树叶,却再也扬不起这缕青丝,它如此沉重,沉陷,沉陷,紧贴地面,变成影子!
      昏晕静静的坐着,它身体里流浪的血,从没有因为我而改变,夕阳下我们的影子被拉得好长好长,我突然回过神来,拼命的跑向那缕青丝消失的拐角。
      无法挽留,但至少也能看着你离去啊!
      拐角那边还是一如既往A城的红枫叶,飘飘洒洒,留恋着下落,无能为力,无以为继,无法可施,只有离别,也只能离别,古街静到可怕,风吹过风铃,“叮叮当当”呼唤离人,归。檐角的风铃,不过是一种期盼。
      诗雨,诗雨。梦中的我和你只是无声的别离,你是二十一世纪反串十九世纪第一部无声电影,色彩单调,没有音乐,看不清对白。单调的风铃声。响起了谁的思念?
      我打电话告诉阿波,我会去他家,叫他带上那长发披肩,白色毛衣,穿半旧牛仔裤的女孩。没有等他说话便挂了电话,我知道他知道我知道了那个女孩和他的关系,否则,我不会坚持搬出去。
      缓缓刮净刚长出的胡须,用三分之二杯水刷牙,然后牙龈开始出血,然后我静坐十五分钟,用以回忆你的容颜。一小时零三分后,我裹紧你送我的黑色风衣出门,昏晕不离不弃的跟随到底。
      与人为邻,不如与狗相伴,狗会永远忠诚,狗也不会舍你而去。
      “昏晕,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了”我心想。
      天色不好,阴沉沉的。我点燃一支三五,我很累,但沉稳而缓缓的走身阿波的小窝,沿途人很少,偶尔有藏民走过,来去匆匆,沉默如夜。追赶飞逝的青春,没有时间过多去关注身边匆匆而过的路人。风很冷,我紧了紧风衣,裹住浅蓝色的毛衣,忽然觉得少了你的温度,身体如此的冰冷。
      以前的你就常躲在我的风衣里取暖,用彼此的体温温暖对方,现在我裹紧大衣用没有温度的毛衣来阻挡刺骨的寒风,诗雨,现在的你用什么来温暖自己?
      走着真的很累,那些长久被阳光灼晒的藏民有牛一样壮的身体,豹子一样的脾气,笔直的心肠,他们根本不像A城人那样勾心斗角,他们走着有一种生的感动。
      这里的人一旦把你当作朋友,便会向你掏心,不喜欢你就是不喜欢你,喜欢也便即是喜欢。不含一点点功利成分,从不矫揉造作,不会背地里捣毁你,也从不做表面功夫,他们大多耿直到可爱。
      A城已经六年没下雪了,那纯洁的小东西,也许已经遗忘了A城那些纯朴的人们,所以再也不愿意沾染A城的任何一处地方。
      “昏晕,过来。”我把它抱在怀里,藏匿在风衣中,它的头不安分的从衣服里面伸出来,看起来就像是我的胸口长出了一颗小小的代表守望和忠诚的头。
      它的心脏有力的跳动,温暖的身体里面偶尔发出类似于欢愉的声音,我对它的好,它渐渐会习惯吧!用手抚摸它的皮毛,柔顺而温和,像是你的头发,牵引我,缠绕我,要一次又一次将我拖入回忆,我放手,置之不理,思念的潮水里往往真相不明。
      终于近距离的见到茜,身体瘦长,穿着褐色的麻布男式大衣,灰暗而略显妖异,我凝视她的瓜子脸,微微显得有点苍白,笑容干净,关发随意的挽了一圈,用一根橡皮筋扎着,她用一把薄而利的刀切土豆,专心致志,坚持不懈。
      “波出去了,客厅的电脑旁边有速溶咖啡和开水,”
      初次见面却仿佛已是多年的朋友了,这种方式我喜欢,也许这是波教她的吧,波是为数不多的能容忍我的朋友之一。
      我脱下风衣,用一把紫色的汤匙搅动咖啡,呆望着它溶成一杯浑浊的汤,苦苦的香味弥漫四周,现在还有多少人喜欢喝咖啡,只是因为它本质的淡淡苦味吗?那还没有到期的房子是不是已布满了灰尘?没有了我的日子,你是不是再也不埋怨自己厨艺不精,是不是再也不做饭,一天又一天去吃餐馆里又贵又难吃的菜?
      “明轩,可不可以帮帮忙?”茜叫我
      系上她递过来的围裙,拿起菜板上的菜刀,一瞬间仿佛回到A城温暖的小屋。
      “嘿嘿。我就知道,没有我在,他一定会做菜的吧!”阿波笑得向是一只恶心非常的□□。
      茜坐在一旁,浅浅的笑,我知道,她一定以为我的脾气古怪的不可思议。居然有人从来不愿意为自己的朋友做一顿像样的饭菜。在波家住的两天,都是一模一样一成不变的白水包菜,吃得他叫苦连天。
      “波说你逼迫他吃了两天的白水包菜,现在他看到包菜就想吐!”
      我看阿波,这穷酸正将一大块烧鸡放入口中。“他就是这死脾气,除非他自己想做,否则,哼哼,死也不会做!”波笑面虎一样的顾不得吞下口中的鲜肉,又忙夹了一箸火爆肉丁。
      “好久没有吃到这样地道的菜了,真的很好吃,”茜说着,看着一桌子的菜,仿若看着天下。“他一大早将店关了,买回了许许多多的菜,只对我说了一句话,明轩今天会来,然后就溜得人影不见。”
      “我在路旁看见你走近,目送你进门,通过爱因斯坦的大脑计算好时间,分毫不差的回到家中,这叫什么来着,哦,对了,这叫深谋远虑。”
      我忽然想起你躲在我回家的必经之路上,跳出来吓我时因兴奋而发红的小脸,记得你雪白的球鞋,米黄色的休闲裢裤,粉红色的小外套和背包,现在的我再也不用担心有一个人会忽然跑出来,用轻脆的声音大喊:“哟西,你的,什么的干活!”
      再也不用担心哪个女孩会假装累了,硬要我背,不背便赖着不动。
      “明轩,我是不是很重,这个月人家减肥,好像瘦了不少了哦”
      我也再也不用说,是啊,是啊,至少减掉了五十多公斤。然后被你又打又揪。我当时本来想少说一点的,但是又怕效果不够明显,我只是没有想到那时的你才九十斤三两。这么精确的数字,也只有你一个人才能称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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