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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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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咬着油条,我左手捎了份白粥,右手带了几碗面。
办公室的几个小伙儿昨天查了一晚上资料,饿的前胸贴后背,正在写资料结果报告,闻着味儿就双眼放光的扑过来,哄闹着抢了我手上的和嘴里的。
我赶紧一溜烟跑到四楼找物证处。
邵帷趴在四楼冷清的楼道通气扇下的窗台上,嘴里叼了根没冒烟的红塔山。
我拎着粥,站在原地。
邵帷侧脸转过来,食中指并拢朝我勾了勾。
“过来。”
换气扇切割着他脸上的光亮,
他没有温度的瞳孔在暗处闪着光。
我立刻有了一种莫须有的罪恶感,脚也不听使唤地朝他走近。
“粥给我。”
邵帷见我一脸紧张兮兮的样子,嘴角不经意间上翘了一下。
“敲门。”
他抬手指了指一侧。
我顺着邵维的手指看过去,换气扇右边便是物证处。
“哦。”
我回过神,伸手敲了敲门。
里面没有人回应我,倒是有个人在打麻将,听着像网上那种,而且声音特别大。
想必是没有听到我的敲门声。
我无语地吞了口口水,大吼了一声:“开门!”
我回头望了一眼邵帷。他也一脸惊异的瞥着我。
说不出哪里不对,但我还是再次清了清嗓子。
正准备再来一句,门被猛地推开。
一张脸伴随着机械女声欢乐的一声“胡了!”凑到我鼻子跟前。
他鼻梁上的镜片儿快抵着我的睫毛。
兄弟,虽然我才二十四,但是搁这儿我的资格可比你老,叫人全名儿不好吧?”
李昌义用鼻孔哼出一口气,似乎故意暴露自己有过敏性鼻炎。
“李昌义,长期生活在八四消毒液充斥的环境里,会损伤人的鼻腔黏膜。我建议您多出门走走。”邵帷在身后慢悠悠地说。
“你试试每天在凶器,血染的证物,各种罪犯迷瞪证件照里坐上几年。”
李昌益取了眼镜,揉着他的小眼睛,从上到下审视了我和邵帷几秒。
“你哪儿来的?”
李昌义指着我问。
“门敲这么响,当我聋了吗?”
邵帷伸手把我的领子拽着往后拉。
“李昌义同志,认识我吗?我们之前在市局的一个表彰会上见过。”
眼镜男一副如梦初醒的样子。
“哎!认识认识,你是温队的徒弟,前年上台乱讲,被温队锤了一下午的那个。”
我一侧头便看见邵帷脸上的表情开始变得扭曲。
这个李昌义看来是个话题终结者。
我赶紧说道:“我们在查1119碎尸案。邵老师想看一下证物。”
李昌义歪头想了想,又回过头去翻找了一下。
一会儿他拎了两个袋子过来。
“喏。”
我接过来,邵伟却扶着门框问:“有完整尸身的那个女人身上,我记得有件风衣,怎么到你这儿就没有了?”
“衣服方面痕检在提取手印和现场遗留物呢。因为凶手不为财色,肯定会为情或愁。再说,冬天穿这么多,提取难度肯定大许多。”
李昌义一脸看白痴似的看着邵帷。
剑拔弩张。
虽然很少看到邵帷吃瘪,但是我还是缩了缩脖子,抬了抬手里的证物,“各位打扰了,我去痕检看看。”
“站住。”
邵帷的长手再次揪住我转身的侧领。
“打电话给信息监察部,给我先把江温男朋友的电话号码信息调出来。这个就算我们调一调。常涵他们也没话说。”
我应了声,赶紧逃离了四楼。
查完资料,我整理了一下,悉数发给了邵帷。
罗轩,28岁,无业,有一次入室盗窃前科。
这次前科则是与张万华一同作案。而地点我通过电话联系了犯罪记录信息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找到了他们当晚被捕的地点。发现竟然在江温家门口的楼道。
一会儿邵帷回了我几个字。
“天造地设。”
什么时候邵帷也会打字谜了?
我发了个问号过去,他没再回我。
“应该是指江温和罗轩...”
我独自猜测着。
这时温队给我发了信息。
“进程如何?邵帷那边不回复消息。”
“今天下午我和邵老师汇合后会将资料带给您。”
我回复道。
“案件出了新情况,你等一下和邵帷一起到我这儿来报道。”
一会儿温队打了个电话进来。
“什么?”我问。
“李梅的丈夫赵大祥已经三天没有上工了,我之前一直是在跟进他的。但是他的工友今天才报案,同时还交代说这对夫妻十几天前丢了孩子,双方也没报案,但是丈夫在家对妻子实施过家暴。你那边情况如何?”
“我这边的话,受害者江温的男朋友罗轩曾参与过一次入室盗窃团伙便是张万华。地点是在江温的家旁边...”
“当时人就是常寒抓的,说点我不知道的。”
温队打断了我。
“我...我还顺便查了李梅近期的通话记录,发现两名受害者之间有联系。”
“真是...”
温队沉默了一会儿,也只憋出几个字来。
听说过爱英雄的,还没听说过爱自己家进的盗贼的。
“这样,你和常寒,我让常韩佩枪,你们去趟罗轩家。我去调监控找赵大祥。”温队吩咐道。
“如果联系得上,记得让邵帷给我回消息。”
“是。”
我挂掉了电话。
看来温队对常队真的很特殊。
老不记他缺勤不说,现在还派他出重要任务。
办公室里的棒小伙对常寒的评价一直不大好,总说他是个一米八几的大花瓶。
说痞他也不下流,说他矫揉造作,他为人办事又很大气,说他阿谀,他带人说话不用敬词。
长得没有一身正气,却偏偏是以警校第一保送至市局工作,但据说是因为犯了个不小的错误才被调到义山分队,当了副队长上班也不认真。
妞和咖啡每日必泡,经常不见人影,比前两个月的我还懒。
不过话说回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参与需要配枪的重大任务。
罗轩家租住在江温家的楼下,两户楼层都不高。
我敲门确定家中无人后,常寒拿着张万华手上的备用钥匙,开了罗轩家的门。
家中异常整洁,我在客厅中间的茶几底发现了一些指甲壳的残留物。我用镊子小心翼翼将这些指甲壳装进证物袋里,准备带回队里辨认DNA。
回支队的路上常队对我共享了些信息。据张文华的说法,罗轩素有洁癖,每日在家将衣物洗的洗晒得干干净净,手脸保持绝对洁净,并且穿着也十分得体,任何时候都戴着手套。
甚至在行窃的时候也要西装领带,再加上有副好看的皮囊,让女生倾倒在其燕尾服下也不是难事。
常队给我讲了个笑话,“当时组里人问那小子,说你不觉得他在家里也带手套很奇怪吗,结果那小子说,罗轩总跟他说,自己是带手套的怪盗,迷倒万千少女的偶像人物。”
我脑子还在罗轩为什么要带手套里旋转,没有听懂他的笑话,常寒自讨了个没趣,瘪了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