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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蛊城探秘红衣为神(一) ...

  •   天色渐晚,三人便索性出城。
      刚出城门不远,青竹剑豁然出鞘,直向木松柏斜刺过来,若非欧阳泺拦在前方,木松柏小命差点不保。
      他吓得颤颤巍巍,话都说不利索,道:“臭臭臭丫头,你发发什么疯?”
      欧阳泺也大喝道:“小凌住手!有话好说。”
      小凌冷哼道:“姑娘你走开,让我杀了这个猥琐的登徒浪子!”
      原来是因为“药铺”里的事情。
      木松柏连忙道:“事急从权,这是权宜之计,你怎么能当真?”
      欧阳泺也劝道:“虽然木木不对,但是刚才那种情况,全掌柜显然对咱们动了疑心,若非木木故意装成那副模样,咱们恐怕要出大事。你就原谅他这一回?”
      小凌心里岂能不知,口中直道:“可是,可是……”
      半天也没说出一句整话来,小脸一阵青,一阵红,最后哼了一声,背过身去。
      欧阳泺拍了拍她的肩膀,已示安慰。转而对木松柏道:“木木,你原本就知道有‘药铺’这个地方,是不是?”
      木松柏点头,道:“多少知道一点。”
      “我看你知道的不止一点吧?开门见山道明来历并故意威胁全掌柜,目的是为了打消他的疑虑;而送金叶子和制造轻浮浪荡的形象,是不是因为你知道这个全掌柜,本身就是个贪财好色之辈,投其所好?”
      木松柏忍不住赞赏地点头,道:“你倒不笨,确实如此。蛊域之内,到处都是买卖蛊虫的地方,但是大雁蛊城主街,却只有这一家,别看它表面破败,名气在圈子里面大着呢。”
      “你也是圈里人?”
      “你看我不像?不是我吹,我养的蛊,厉害着呢,改天让你见识一下。”
      欧阳泺忍俊不禁,俄顷又正色道:“你以前去过那里?”
      “那倒没有。‘药铺’名气虽大,却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去的地方。”
      “哦?”
      “听说,那里边的蛊贵得吓人,这还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但凡进去,不花一些冤枉钱,根本出不来。”
      “怎么会出不来?”
      木松柏把手往脖子上一划拉,道:“你说怎么出不来呢?”
      欧阳泺脖子一缩,道:“就没有人管吗?”
      木松柏一撇嘴,道:“就是没有,轻易才去不得。”
      欧阳泺无言,片刻之后,又问:“那你今日可有什么发现?”
      木松柏道:“有。”
      “你发现了什么?”
      “首先,杀死长青的猝死蛊,绝对就出自这个‘药铺’。”
      “何以见得?”
      “猝死蛊可是禁蛊,一般人听到有人买卖禁蛊,多少都会有些好奇,难免问上几句。但是全掌柜却表现得太过淡定,说明这种蛊要么在他那里司空见惯,要么就是他早做好了被询问的准备,想好了应对之辞。”
      “那也只能说明‘药铺’买卖猝死蛊,怎么能证明杀死长青的猝死蛊,就一定出自这里呢?”
      “你想啊,长青可是戴罪之人,迫于无奈才敢冒险来到大雁城,这一路走来,你可有看到别的‘药铺’?摇头就对了。没有!整条大街就只有这一家药铺,你觉着他会不会进去买药?”
      欧阳泺道:“所以,长青进去买药,碰到某个买了猝死蛊的人,那人就随手将它种在了他身上。可是,为什么?不是说猝死蛊是禁蛊,十分难得吗?”
      木松柏道:“这我也想不明白。”
      “还有呢,你还有什么发现?”
      “我还发现,全掌柜并不是‘药铺’里真正的掌柜。”
      “不是?”
      “不是。他不仅不是真正的掌柜,他在‘药铺’的地位,恐怕连门口那个睡觉的懒汉都不一定比得上。”
      欧阳泺凝神一想,道:“也对,那山羊胡子对全掌柜的态度,实在是不太恭敬,一点伙计对老板的样子都没有。”
      三人被全掌柜送下来时,山羊胡子睡得正香,全掌柜不仅不责备,反而放轻了手脚,好像很怕打扰到他睡觉的样子。
      木松柏若有所思,道:“反正这个‘药铺’,有意思得很。”
      欧阳泺道:“你这意思,真打算跟他们做生意了不成?”
      木松柏道:“当然。”
      “什么时候?”
      “五日之后。”
      “为什么是五日后?”
      “因为五日后是好时机啊。”
      木松柏在欧阳泺头上用一种特别的方式敲了几下,她瞬时恍然大悟,道:“原来全掌柜是这个意思啊。”
      他就是用这种方式在茶几上敲了几下。
      向前走了几步,欧阳泺突然回头,愣怔地向后看了许久,弄得大家都很是莫名其妙。
      木松柏问道:“你看什么呢?”
      欧阳泺疑惑问道:“你们有没有感觉,好像有人跟着咱们?”
      木松柏道:“感觉不明显。”
      小凌也摇了摇头。
      木松柏迟疑了一下,突然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问道:“你有这种感觉,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是不是,那天出了尸房之后?”
      欧阳泺不禁肃然,道:“……好像是,怎么呢?”
      小凌脸色已经开始发青。
      木松柏低声道:“听说……”
      两个姑娘聚精会神,凝神正准备细听,木松柏却突然哈哈一声狂笑,扬长而去。
      小凌吓得差点跌倒在地,看着同样吓得不轻的欧阳泺,道:“姑娘,我一定要杀了他,你不要拦我。”
      欧阳泺一边修补着自己受伤的心灵,一边拉着小凌的拔剑的手,道:“行,等咱们这件事办完了,你想干嘛就去干吧。”

      五日后,秋高气爽,三人上午出发,一路游玩,到了大雁城,正是晌饭时分。
      路过一家酒楼,木松柏上下打量了一番欧阳泺,直到小凌眼睛变得像刀一样锐利,才道:“我有个小小的建议,你要不要听一下?”
      欧阳泺生怕他们在大庭广众之下再起争执,从善如流道:“你尽管说。”
      木松柏指了指她的腰,道:“你的腰,实在是太与众不同了,细如杨柳,别有风味……”
      还未说完,小凌一个肘拳正顶在他的胃上,他只觉腹部猛然抽痛,已经抱着肚子蹲在了地上。
      欧阳泺脸上一阵绯红,忸怩不安。
      地上,木松柏指着面前两个姑娘,换了几口气,才说完一句话,道:“哪家的姑娘会在腰上别一把斧头,你这腰,太招人耳目了,能不能把斧头藏一藏?”
      两人这才弄明白他的意思,欧阳泺把斧头用衣服细细遮住,道:“你直说呀,就不必挨着一下了,你怎么样,没伤着哪里吧?”
      木松柏勉强站起来,一边揉着肚子,一边骂骂咧咧,道:“我看这臭丫头,就是故意的。”
      臭丫头的嘴脸像小孩吃到美味糖果一般顺畅,声音却故作沉静,道:“走吧。”
      说完,率先跨门而入。
      欧阳泺扶着木松柏,上了楼,三人捡了靠窗的一张桌子坐下。
      大中午的,酒楼之中竟然宾朋满堂,热闹得很,好几个小二跑前跑后,顾此失彼。等了好一会,才有一人前来待客,问道:“客官,我看你面色不大好,要不要帮你请个郎中来瞧瞧?”
      木松柏道:“无碍,被疯狗咬了一口,忍忍就过了。小二,大中午的,你们这儿怎地就如此热闹了?”
      店小二随口道:“咱这做的就是中午的生意。三位想吃些什么?”
      木松柏道:“嘿,这就奇了。小爷我走南闯北,还第一次见到有只做中午生意的酒楼。这是什么缘故?”
      店小二笑道:“能有什么缘故,什么时候有客人,就做什么时候的生意呗。客官,想用点什么?”
      那边已然又有人叫唤,店小二面露急色,语气显得有些不耐。
      木松柏不急不恼,道:“我们这初来乍到,也不知点些什么为好,你看着给我们上几道招牌菜吧。”
      店小二立即应诺,忙不迭地下去准备了。不久,便布上一桌好菜饭,有荤有素,不油不腻,附赠一瓶果酒,颜色十分醇厚好看。
      欧阳泺满饮一口,道:“好酒!这大雁蛊城的酒楼,倒不欺客。”
      木松柏道:“这倒确实难得。”
      “哦?”
      “你看不出来,这个酒楼,做的就是咱们这种人的生意?”
      欧阳泺环顾四周,见周围几桌客人,服饰长相果然迥然有异,口音也是四面八方。
      木松柏诚然道:“旅人如浮萍,萍踪浪迹,又往往不在钱财上多做计较,最是挨宰的好对象;连对外地人,都能尽到生意人的本分,这估计才是这家酒楼生意好的原因……”
      他正要往下说,却只见一阵骚动,原本酒楼里正吃饭喝酒的客人一窝蜂向窗边涌来,往外张望。
      众人纷纷道:“来了吗?”
      “看到了吗?”
      “是不是那个着红衣的女子?”
      “他娘的,还真是漂亮!”
      ……

      大街之上,走来一群年轻女子。

      领头之人,红衣黑靴,螓首蛾眉,高昂着头,气势昂扬地走着。旁边跟着一个三十多岁花枝招展的小妇人,小声说着些什么。后面紧随十来名做侍女打扮者,亦步亦趋。
      街上行人见到她们无不驻足而立,行礼致敬,商贩们纷纷闯出店门,跪候在地,手里举着些物事,似在求她收下。她一路走走停停,翻看着送上来的物品,不时和店主们说上一两句话,偶尔看上一件,随手取了,往那妇人怀里一塞,那些商贩便立即匍匐在地,一派感激涕零。
      欧阳泺心中叫奇,道:“这姑娘好厉害,好像她买东西都不用钱的。”
      木松柏轻笑,道:“何止不用钱,要是她肯收,别人甚至还想给她一些钱。”
      “哦?”
      木松柏道:“你可知她是谁?”
      “城主的女儿?”
      一方之主的女儿,应该能有这般架势了吧?可天底下有几个城主的女儿买东西不用花钱的?
      “对,又不全对。”木松柏卖关子,看看欧阳泺,接着道:“她不仅是大雁城主的女儿,也是当今蛊族圣主。”
      “蛊族圣主?”
      “也就是说,蛊王现在住在她身上。”他道:“就是,她吃着用着,就相当于蛊王吃着用着。”

      所谓蛊王,就是万蛊之王,也就是说,其他所有的蛊,都是它的小崽子。它在蛊中的地位,和女娲娘娘在人中的地位差不多。
      众所周知,蛊虫均听令于养蛊之人,这其实是它们在成长过程中被驯化所致;而少有人知道,所有蛊虫都有个天性以及共性,那就是无条件听令于蛊王。且蛊王的优先等级远高于养蛊者---这就好像孩子对于自己的生母,往往都有一种天生的联接,远远区别与孩子与养母之间的那种联接。
      而且,据传,蛊王一死,万蛊皆死;非得重新弄出一只蛊王来,再重新生出蛊崽子,蛊族方可继续维持。
      因此,蛊王在蛊族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威慑力可见一斑。
      木松柏换了个姿势,继续说道:“而这蛊王十分娇贵,非得寄生在人身上才可以活得下去,一旦脱离人体,很快就会死掉;其实,这样千万年的老怪物,或许也没有想象中那么脆弱,但是,谁又敢不相信呢?”
      “因此,蛊族世世代代都会找出一个人来养蛊,这个人可以什么都不干,只要好好活着就行。只要她活着,活得舒舒服服,活得开开心心,对蛊族上下而言,便是无上恩典。”
      欧阳泺恍然大悟,道:“那位姑娘就是养着蛊王的人!”
      接着又问:“那,蛊王寄生在宿主身上,不会给宿主身体带来影响吗?”
      木松柏道:“好像不会。至少千百年来,每一任蛊王宿主都顺顺利利地把蛊王养到了可以引渡的年龄。”
      “那是多大?”
      “不是按照年龄来算的。”木松柏道:“到她们成亲之后,生下第一个女儿,蛊王就会被蛊族长老引渡到那个新生的女婴身上,她们的女儿成了新一任蛊王宿主,而她们,也就正式退休了。”
      “每一任蛊王宿主,竟都是年轻的女孩吗?”
      “正是。”
      “可知道原因。”
      “没有确定的原因。”木松柏道:“不过我猜,却总逃不出以下几个因素:其一,这蛊虫原属阴物,女子属阴,其身体可能天生就适合蛊虫寄养;其二,你想那蛊王宿主有多重要?说是掌握着整个蛊族生死存亡也不为过,这样重要的地位必定带来同样巨大的权力,把这样的权力放到谁的手里最为保险?”
      欧阳泺果然摇了摇头。
      木松柏顿了顿,道:“当然是那些对权力无动于衷的人手里。”
      而天底下对权力最无动于衷的,除了孩童,不正是那些天真烂漫的少女吗?
      欧阳泺这才终于彻底明白了,忍不住对眼前这位姑娘兴起十分好奇,也间杂起几分同情来。
      想来无论她如何风光,如何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被那么大的责任压着,人生终归已经不属于自己了吧。
      来不及细想,这群人竟朝三人所在的酒楼走来,楼梯口立即传来一阵脚步声,店小二一路小跑上了楼,兴奋得双颊通红,大声道:“各位客官,圣主巡视本店,大家且暂在楼上呆着,千万不可下楼冲撞圣主。”
      众人被他虔诚的语气感染,纷纷道:“放心,我们心中有数。”
      虽是如此,却又呼啦一声围在楼梯口,伸长脖子往楼下张望。
      此时,只见几名女侍款款走上楼来 ,温温柔柔地往楼梯口一站,也不说话,也不动作。众人却突然变得矜持起来,连原本闹腾得最厉害的莽汉都安静下来,乖乖坐回了原来的位置。
      只听楼下传来声音,道:“圣主,今天想用点什么?”
      一个女声道:“听说你们这昨天新出了一种包子,端上来尝尝吧。”
      “是。”
      良久,只听一个声音传来,只有两个字,道:“不错。”
      音量不大不小,十分磁糯,就像两颗珠圆玉润的珍珠,落入众人耳里心里,连欧阳泺一介女流,瞬时都觉得像夏月里吃了一块冰一般舒畅熨帖。
      酒楼里瞬时一阵压抑不住的赞叹之声。
      众人莫非是等着听这两个字,才变得这般安静听话?

      楼梯口的女侍下了楼,俄顷,那红衣女子率众人,鱼贯走出了酒楼,向来时的方向缓缓行去。
      酒楼里瞬时炸开了锅。
      众人议论纷纷,高谈阔论,像中了大奖一般兴奋无比。纷纷冲店家喊道:“给我上一笼圣主刚刚吃过的包子!”“顺便来一份你们这最好的酒!”
      小二们一边擦着额头上的汗,一边跑前跑后,招呼去了。
      邻桌几名彪形大汉围坐一起,个个面红目赤;只见其中一个道:“真是走运,我听说今天圣主巡街,竟然真被我见着了!”
      “胖子,你那双草鞋都磨破了吧,你这都第几次了?”
      “你管我几次,还有来好几百次都碰不着的呢?”
      “说得是。哎我说各位,你们可都看见了,今天圣主可在我那买了一只头花,你们可要快些去抢货啊,我那里一共也没几朵哦。”
      “早抢完了吧,我还不知道你,炫耀什么呢,不就几朵破花,值几个钱?”
      “哈哈哈。虽说确实不值钱,但是谁有我这样的好运气,谁有?”
      ……
      欧阳泺听了一阵,忍不住道:“我可算明白了。这位姑娘不仅是圣主,还是这大雁城的财神爷呢。”
      财神爷的金手指,碰到什么东西,都要成金的。
      木松柏也道:“这就是她的独特之处了。”
      历代蛊王宿主,或是为了安全考虑,或是为了保持神秘,或者其他不可知的原因,无不是深居简出,不到特殊的节日或者必要的场合,绝不会轻易抛头露面。
      即便到了这样的场合,也是被蛊婢蛊卫团团围住,高坐在围着重重帷幕的黄金步辇之上。平常蛊民想一睹真容,简直是难于上青天。
      当今这位却格外不同,不知从哪年开始,不仅在大节大庆上撇弃步辇改为步行,甚至还经常在平日里挑几个日子,简单带些蛊婢便敢上到这大雁城主街来,美其名曰“巡街”。
      因此,不仅蛊族民众不难见她,甚至连外族之人见过她的也有不少。偏她又长得很是妖冶漂亮,因此,近年来不惜跋山涉水不远千里来到蛊族一睹仙容的各界人士络绎不绝,他们回去之后,又把他们在蛊族的见闻作为谈资到处吹嘘,使得外界对此地更为好奇向往,纷纷前往一探究竟。
      因此,才使得原本荒凉无比的大雁城近些年来变得热闹无比。
      原来如此。欧阳泺当下了然,环看酒楼的鼎沸之状,道:“看来此处民众,确实应该好好感谢一下这位姑娘。”
      木松柏点点头,道:“没有她,就没有大雁蛊城的今天。”
      欧阳泺问:“她叫什么名字?”
      “红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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