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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垂杨紫陌洛城东,总是当年携手处,游遍芳丛(6) ...

  •   “不是大少爷?”掌柜冷冷地说,“您是,二少爷?”
      “对喽!”
      掌柜心有疑虑,仔细打量面前的人。衣冠不整,坐无定态,一条腿搭在扶手上,一条腿蹬在座椅上,手里的酒就有断过,怎么看也不像大少爷。
      想到这里,掌柜才知凌霜没有诓他,长舒了一口气,眼底的紧张忧虑一扫而尽,把手下人尽数打发走,走到凌霜跟前:“当下正是每年查账的时候,怎么不见大少爷,倒是二少爷来了?”
      掌柜说话的时候阴阳怪气,让凌霜不大舒服。
      “我哥忙,今年我来查账,不行吗!”
      听说凌霄没有来,掌柜把心放回了肚子里,板着的身板松垮下来,站得不似之前那样挺直,笑着说:“怎么会呢!二少爷才识定不在大少爷之下,谁来都是一样的。”
      掌柜转过身,从账房手里拿过账本,把他也打发了下去。这点小场面,他一个人足够了。
      “二少爷,这是铺子里今年的账本,请您过目。”
      掌柜把一本半尺高的账目摆到凌霜跟前,凌霜看着这么厚的账本,五官都拧到了一起,不情不愿地接了过来,重得胳膊跟着往下坠了坠。
      话都说了出去,凌霜只能装装样子,随便翻了两下,扔到了桌上。
      “还不错。”
      “谢二少爷夸奖。”
      掌柜站在一旁,心里不住地冷笑。就算他没有见过二少爷,二少爷的大名也早就传遍了。凌家竟然放心让一个花花公子过来查账,真是笑话。
      不过二少爷有二少爷的好处,这样的公子哥,只要投其所好,哪怕是翻了天去,都不打紧。
      “二少爷,既然账本查完了,不如去歇会儿。咱们这里的怡红楼也算是小有名气,二少爷不妨去看看?”
      凌霜跟谁出来的,自己再清楚不过。掌柜敢在他面前提起这些,凌霜立马警觉起来,看向掌柜。掌柜脸上挂着意味深长的笑意,眼神晦暗不明,正看着凌霜。
      这掌柜办事利索,却不大聪明。因为聪明的人,是不会把精明写在脸上的。
      凌霜突然开始庆幸这趟有凌霄跟着,要不然他还真没信心把持得住。如果真是他一个人管理账目,凌霜不敢想象其中的后果。
      凌霜勾起嘴角,将酒壶放在一旁:“以往我哥来,掌柜也是这么安排的吗?”
      “大少爷性情耿直,不解这温香软玉的柔美,哪及得上二少爷风流多情。”
      窗外有一缕藏蓝色飘过,凌霜的笑意更深了,心里默默道了句“自寻死路”,饮下最后半壶酒。
      “以往我来这里,可没见掌柜,如此厚待!”
      一个与凌霜相似,却更为熟悉的声音从掌柜背后响起。
      掌柜心上一惊,身上的血一下子顶到脑门,僵硬地转过身,眼看着凌霄从他身旁走过,不苟言笑,不怒自威。
      凌霄走到他跟前,将一本破旧的账本扔到桌子上。掌柜定睛看去,是自己房里的那本!
      掌柜深吸了一口气,鬓角滴下冷汗,垂死挣扎:“大少爷什么时候来的,也不派人通报一声。”
      “我若命人通报,便不知还会有怡红楼这等好事。”
      凌霄瞪了凌霜一眼。凌霜赶紧从椅子上跳下来:“不是说他,怎么扯上我了!都是他说的,我可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答应!他说的什么意思我都不知道……”
      凌霄拿过两本账目,翻看了两眼。
      “同样是今年的账,怎么还有两份不一样的呢?王掌柜!”
      事实证明,王掌柜见到凌霄就腿软是真的。凌霄的话还没落地,王掌柜的膝盖已经砸在了地上。
      “大少爷,一定是有人诬陷我!这份账本我完全不知道!我为凌家兢兢业业二十年,一直是两袖清风,分毫不敢取,您可不能冤枉我!大少爷……”
      “大少爷。”
      门外走来一个人,是刚才站在王掌柜身后的账房先生。他的身后跟着一群人,抬着个大箱子走了进来。箱子打开,里面珠宝璀璨,金银生辉。
      凌家还算殷实,凌霜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这么财大气粗的情景,下巴都要惊掉了。
      掌柜回过头:“钱彦,原来是你要害我!枉我这么相信你!我们两个一起做下的事情,你以为你逃得掉吗!”
      钱彦看都没有看他,只冷笑着看向凌霄:“大少爷说了,我乃有功之人,没了你,我就是这里的掌柜。”
      王掌柜看向凌霄,凌霄脸上淡淡的,墨色的眼眸里夜幕低垂,没有丝毫的起伏。
      王掌柜被人缚住手,冷哼了一声,被带了下去。这回他谁都怪不上,要怪只能怪他自己,找了一个蠢人合谋。
      “大少爷。”
      凌霄冷冷地看了钱彦一眼:“我既答应过你,就一定不会食言。以后你就是这里的掌柜了。”
      “谢大少爷!”钱彦喜不自胜,兴冲冲地退了下去。
      凌霜疑惑不解,脸色阴沉地看着账房走远,转过身看向凌霄:“哥!”
      凌霄悠然端起茶杯:“怎么,我办的不妥?”
      凌霜一个回身坐在凌霄对面:“生意上的事情我不大懂,但我见过不少人。这账房今天能为了利益背叛掌柜,明天也能为了更大的利益,背叛我们家。这种人,你留着他干什么!”
      凌霄轻抿一口清茶,青花瓷杯将他的笑意尽掩了去,不着痕迹。
      “我或许看错过许多人,但至少没有看错你。”
      凌霜这下又不明白了,不是说账房吗,怎么又扯到他身上了?
      凌霄见他不解,站起身:“我方才去下面了解情况。掌柜是留不得了,但是钱彦能揭举掌柜,也算有功。如果这个时候把他也收拾了,以后还有谁敢跟我说实话?便让他逍遥几天,过几日找个由头,打发走就是了。”
      凌霜听了这番长篇大论,挑了挑眉,走上前看着凌霄:“都说凌家大少爷性子耿直,不懂人情世故,真该让他们都听一听。”
      “我只是不愿在不相干的人身上,白费心思。”
      凌霜看向凌霄,凌霄依旧是一副清风淡月的模样。他有那么一瞬间怀疑,站在这里的,是不是凌霄?
      “哥?”
      “怎么了?”凌霄转过头去看他,凌霜的眼里星光闪烁,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没什么,我只是觉得,你跟以前不一样了。”
      凌霄望向前方,夜幕低垂的双眸里皓月千里。
      “那是因为,你只见过凌霄,没见过凌家大少爷。”
      凌家大少爷,杀伐决断,居高临下,和凌霄从来都不是一个人。
      听凌霄自称凌家大少爷是一件极为有趣的事情。凌霜轻笑出声,随即垂手而立:“大少爷路途辛劳,不如去歇会儿?”
      凌霄将手里的茶水喝尽,将青花瓷杯轻抛在凌霜怀里,抬脚而去。
      “我还要去别处看看,你先去歇着,好好睡一觉。”
      凌霜没想到他真端起大少爷的架子,手忙脚乱地接住飞来的茶杯。
      “是!”
      凌霜安顿妥当,躺在床上,眼睛怎么都闭不上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致命的问题:认床。不对,应该是认家。
      大少爷走得倒是潇洒,连带着把自己家都带走了,这还怎么睡!凌霜认命地坐起身,愤恨地想,那句好好睡一觉,不是诅咒,就是嘲笑!
      到北地的第二日,天上阴云密布,大雨倾盆,连下了三天,不止不休。
      第四天好不容易没听到雨声,推开窗,外面早已白雪皑皑。大雨之后又是大雪,连着下了好几天,没有要停的意思。
      今天才立冬时节,鹅毛雪花已经洋洋洒洒地飘了四五天。凌霜还以为这是北地独有的气候,问过才知道,今年的雪来得异常早。
      凌霜整日地见不着凌霄,不知道他去了哪,不知道他在干些什么。雨雪相连,凌霜连迈出房门的兴致都没有,只踏踏实实地待在屋里,将炭火烧得暖暖和和,命下面的人搜罗了逸闻趣事,神魔仙怪的故事来读。
      连着忙了许多时日,凌霄才将琐事处理殆尽,记挂着今日是立冬,早早回了来。
      冬日里的凌霄总是穿得少,门廊前摘下早已湿透的斗篷,左肩上刺痛阵阵,一股温热往外涌散,透过薄纱显出阴沉的血斑。
      凌霜刚读了一则谪仙的异事,一时间心绪繁杂,从屋里走了出来。傍晚的雪不似正午那样鹅毛而下,却依旧飘散如絮,一刻也不愿停歇。
      凌霜看着迁延不断的飘雪,伸手接了几瓣,想起了书里的一句话。
      “雨凝云霄,贪恋红尘,坠入凡世,化为霜雪,落地成水。”
      “这话说的一点道理都没有。”
      凌霄从廊下走来,藏蓝的衣袖单薄却素净,连一朵雪花都不曾沾染。
      凌霄走到凌霜跟前,也伸出手接了几片晶雪。晶雪落在掌心,融成水滴,顷刻间消失不见。
      “如果这霜雪落在我的掌心,化进我的骨血呢?”
      凌霜见到凌霄,心里的阴云一扫而空,笑着说:“你这话也没有道理。雪能落在掌心,霜怎么落?”
      霜,当然也能。
      凌霄把手收回来,在袖中合成拳,抬眼道:“今天是立冬,饺子马上就好。”
      凌霜垂头丧气地说:“我问过了,他们这边没有立冬吃饺子的习惯。我好想回家啊。”
      “好。我们明天就回家。”
      凌霜一蹦三丈高,兴奋得上蹿下跳:“真的吗!终于可以回家啦——”
      每一个远行在外的人,都只有一个目的地,回家。
      “饺子来了!”
      车夫端着刚从锅里盛出来,冒着热气的饺子,从屋后走了过来。
      “真的有饺子!”
      凌霜一阵惊呼,冲到凌霄跟前,给了他一个熊抱,跟着饺子的香味,手舞足蹈地跑进了屋里。
      车夫从屋里出来,走到凌霄身前。
      “大少爷。”
      凌霄从袖里掏出赏钱:“干得不错。”
      “谢大少爷!”
      车夫领赏退下,手里好好地掂了掂赏银的分量,心里乐开了花。在凌府的时候,他不经常见到大少爷,不知道大少爷可以笑得这么开心。
      凌霄走进屋里,发现凌霜已经在趴在桌上边,嘴里塞满了饺子,高兴地朝凌霄,唔唔呀呀不知道在说什么。
      “慢点,没人跟你抢。”
      凌霄用袖子抹去他嘴上的油污,递了杯水。
      凌霜喝了口水,将嘴里的东西咽下去。
      “哥,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偷偷回洛水了!这饺子的味道跟家里一模一样,你肯定是背着我回去了!”
      凌霄看着他,笑而不语。凌霜跳起身,不知从哪找来一壶酒,给自己斟满,又给凌霄的杯子里倒满茶水,端起酒杯碰了碰凌霄的杯子。
      “来!我们两个一醉方休!”
      凌霜将杯里的酒喝尽,欢喜得有些狂傲:“你信不信,我喝酒,你喝茶,我都能把你喝倒!”
      “得了吧。就算我喝酒,你也不一定喝得过我。”
      凌霄或许也有些得意忘形,这样的话,不该从他嘴里说出来。
      凌霜瞪大了眼睛,他是不是听错了,凌霄这是要跟他比喝酒?
      “哥,只说大话可不行,像你这种八百年不喝酒的人,能喝过我真是邪门了……”
      凌霄拿过酒壶,仰头喝得滴酒不剩。最后一滴清酒入喉,凌霄才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或许他真的忘形了。
      但他的形是什么呢?是他自己吗?好像不是。
      高门大户,家世显赫,声名远扬。这样的家里出来的公子,必要知书识礼,温言细语,必要品行端方,礼数周全,必要严于律己,忍辱负重。
      这是凌家大公子,却不是凌霄。
      然而大公子的衣服穿得久了,连凌霄也看不清,自己该是什么模样了。
      凌霜目瞪口呆地看着凌霄喝酒,这真是百年难遇的奇景。更奇的是,凌霄喝完了一壶酒,竟然面不改色,脸不红心不跳,看着比凌霜还冷静。
      凌霜接过凌霄手里的酒壶,晃了晃,里面一点不剩,不由地感叹。
      “哥,你到底是什么神仙?连喝酒也会?行,既然都到这儿了,我还真要跟你好好比比,看我们俩谁先倒!”
      在喝酒这方面,凌霜还没怕过谁。
      桌上的酒壶一转眼空了十来个,凌霄依旧正襟危坐,凌霜脑子有点晕,身体有些不停使唤,胳膊伸出去搭在凌霄肩上。
      “怎么喝了酒,嘴里甜丝丝的,让人发腻。这酒不行,哥,你知道什么酒才是上上品吗?”
      “女儿红。”
      凌霜勉强撑大了眼睛,歪着脑袋看他。
      “有品味!女儿红要二十年的,才最好。女儿正当时,花容月色,酒也正当时,荡气回肠,个个让人忘不了。”
      “你最喜欢的,就是女儿红。”
      凌霄记得关于凌霜的一切,只有在凌霜面前,洗尽尘俗的凌家大公子,才是凌霄。
      凌霜的胳膊环上凌霄,勾肩搭背:“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不愧是我亲哥!但是哥,既然你这么能喝,为什么跟外面说你不喝酒呢?”
      “喝酒误事,我误不起。”
      凌霄刚才仿佛喝了几壶茶水,面容冷静,语气平稳,看不出丝毫的醉意。
      “所谓小酌怡情,偶尔喝个一两杯没什么大不了。况且家里那些事情,误就误了,又不是什么天大的事。再说了,人生得意须尽欢,能有什么天大的事比尽欢二字重要!”
      “我误过重要百倍的事,如果没能挽回,我万死难辞其咎。”凌霄的脸色有些难看,双眸里皓月的清辉映出来,洒在凌霜脸上。
      “什么事?”凌霜觉得这个话题太过沉重,随即摆了摆手,“算了算了,不重要!反正都已经过去了,人要向前看!来,喝!”
      凌霜怕冷,这屋里的炭火烧得正欢,热气穿透凌霄的薄纱萦绕在他周围,让他觉得浑身不自在。几壶酒下肚之后,身体里也发起热,与屋里的炉火内外呼应,直往他寒意根深的骨子里透去。
      桌上桌下的空酒壶又多了十来个,凌霜依在凌霄怀里,话都说不利索。
      “哥,我有个问题想……想问问你。”
      “你说。”凌霄的脸白若冰霜,神色不改。
      “我就不……不明白了!方齐山那点小把戏,在你面前都……都不堪一击。你使出缩骨功,让……让他死了这条心思多好,非要……非要吊他的胃口,现在好了,整天缠着你,烦不烦……”
      凌霄顿了顿,幽幽开口:“我,不会缩骨功。”
      “什……什么!”
      凌霜感觉这应该是什么要紧的事情,猛地直起身子,身体随着剧烈的摇晃,脑袋发懵,眼前发黑,扶着桌子缓了许久。
      “你说什么!不会?这不是……不是我们家祖传的功法吗?你怎么能不会呢!”
      “缩骨功性热,天寒剑性寒,两个功法相互冲撞,此消彼长。我幼年习天寒剑,体质寒凉,缩骨功对我来说,难上加难。”借着酒劲,凌霄将平日不肯说的话,一吐为快。
      总一个人担着,太累了。
      “可……”凌霜脑子转得缓慢,半晌才说道,“可这两个功法都是祖上传下来的,怎么可能……相克!”
      “两种功法并非相克,若能同时习得,可兼二者之大成,达上上之功。若要两种功法相融于一体,什么努力勤奋都不甚重要,最主要的是练武之人的体质和天赋。”
      “咳,我当是什么!体质,可以慢慢调!天赋,更不必说了!以你的天赋,如若不成,那这天下都没有能成的了……”
      凌霜方才还有些担心,听凌霄这话,心放回肚子里,一个不留神,倒到桌子下面,半晌没有动静。凌霄推了推他,发现他已经昏睡了过去。
      凌家祖上确实传下了两种功法,一种是天寒剑,一种是缩骨功。世人只知天寒剑,不识缩骨功是有原因的。缩骨功的功法,品质热烈,修习的过程痛苦难熬,杀伤力也远不及天寒剑,因而凌家后人只以天寒剑为首。但是自幼练习天寒剑的人,冰寒体质深入血脉,难以转圜。
      凌霄只练了半年的缩骨功,不仅丝毫未得要法,天寒剑的功力也骤然衰减,不及往日半成。
      凌霄从小在天纵奇才的光环下长大,从智谋,聪慧,到根骨,悟性,都是人上之人。这样的天赋异禀,造就了天才骨子里的不可一世。对他来说,这世间的一切尽在掌握,凡事只有他不想,没有他做不到。
      凌霄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毅然驳回凌城主的劝告,开始练习缩骨功。
      那个居高临下的天才,自以为可以将一切安置妥当,自以为可以守住这一方天地,自以为可以护住身后的人。但是这世上,不是所有事情,都能靠天赋解决。
      对于凌霄而言,缩骨功就是那个脱离掌控的存在,让他恍然惊觉,他没有自己想象的那样强大。原来繁务堆案,杂事烦身的时候,他也会疲累。原来生死未卜,天数轮转的时候,他也会崩溃。原来精神不聚,体力不支的时候,他也会受伤。原来有一天,他连自己都保护不了,更不要提身后的人。
      所以凌霄也在害怕。他怕离别,怕死亡,怕哪一天,那个他呵护了半生的人,梦中惊醒,再也找不到足以安枕的人。
      在热气与酒气的夹攻之下,根深蒂固的寒意露了破绽,有火种钻进冰寒如刀的骨子里,扎了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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