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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聚散苦匆匆,此恨无穷(4) ...

  •   凌霄瞥了一眼手上断裂的笔杆,扔在了地上。
      “宅子呢?”
      “宅子是被一个饭馆的老板租下的,这老板以前是……方家的人。”
      “我早该想到。”
      凌霜的声音极其阴冷,白叔偷偷瞄了他一眼,见没有别的吩咐,悄悄从房间里退了出来。
      凌霄捂着脸沉闷片刻,旋即挥手将桌上的书本打落在地,旁边的笔架也受到波及,翻到在地。凌霄近乎失去神志,拿起砚台往地上砸,又伸手抓住旁边黑漆漆的东西,扬起手……
      突然,一点金色的光亮从他眼前划过,凌霄猛地一怔,缓缓放下手,手里是一方描金的徽墨,上面“有凤来仪”的字样,依旧金光闪烁,熠熠生辉。
      凌霄脚下一软,捧着那方墨向后瘫坐在地上,后背硬生生地撞在书架上。架上有几本书没放好,被凌霄这么一撞,纷纷从架子上掉下来。其中一本正好砸在凌霄头上,偏落在侧,里面有一个小册子摔出来,掉在他眼前。
      凌霄顿时失去了所有气力,胳膊软塌塌地搭在两旁,头倚在书架上,不敢出声,却泪流满面。
      梦入洛城烟雨路,行尽洛城,不与离人遇。便做洛水都是泪,水不尽,泪空流。
      按着风俗,逝者灵柩在家里停够七七四十九日,方能入土。
      今天是第四十八日,又一年,除夕。
      这日,凌霄将家里的下人遣散,让他们回家过年,只留了几个家奴,命管事从铺子里调了人来,守在院里。
      空荡荡的凌府摇晃着与整条街格格不入的素带,有一种别样的凄美。下葬的消息早传遍了洛水城的大街小巷,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不管什么人,都能指指点点,批判一番。
      行人宁肯绕远也不愿路过这里,怕染上死气。邻里光想着隔壁停了一副棺材,就觉得晦气,这大年下,还让不让人过年了!
      考虑到种种不便,凌城主的意思是年前就入葬,停灵的时辰不够也不打紧。但凌霄执意不肯,执拗地等到四十九日,才肯下葬。凌城主略知因由,不再强求,反正这新年,无论如何,都过不好了。
      入了夜,洛水城灯火辉煌,万彩齐明,宛若银河倾泻而下,流淌出欢欣雀跃,洋溢着美满合乐。炊烟袅袅而起,描画出琼楼皎月,玉宇银川。然而炊烟再盛,也不及这人气升腾,门庭声喧。四处传来爆竹的声响,一束束烟花在空中炸开,绚烂成不可方物的美好。
      然而这世上,最不能信的,就是这转瞬即逝的美好。
      火星划过天际,坠落在阴冷的墙角里,挣扎地跳跃几下,熄灭了。
      头上的烟火色彩张扬,凌霄却只注意到墙角的火星,盯着看了半晌,随即垂下眼眸,失魂落魄地走到灵前。
      钟离秀听到声音,抹去了脸上的泪痕,轻轻地说:“我知道,你会来。”
      凌霄站在钟离秀身旁,看着灵位上用力刻下的字迹,腿上猛然一软,眼看着就要跪倒在地,却被钟离秀一把拉住。
      “凌霜可担不起这样的大礼。明日就出殡,你总不想让他死得不安心吧。”
      凌霄踉跄地站起身,他知道钟离秀话里的意思,当下家里,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盯着呢。
      “好好跟他告个别。”
      钟离秀注视着灵位,强挤出一抹微笑,决绝地转过身,大步迈出门。游廊转角处,钟离秀猛然觉得胸闷喘不上气,赶忙扶了一旁的栏杆,眼里的泪还没来得及滴下,余光却看到了暗处徘徊游荡的身影。
      钟离秀强撑一口气,正了正衣摆,昂首端庄地回到后院里,找人将家里的下人都叫了去,让他们把几个大箱子搬到屋里。
      凌霄站在灵前,似乎有许多话还没说,却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为了表达自我,人发明了文字,然而文字却又是最无力的表达,那些说不出,写不下的,才是真实的存在。
      凌霄闭上眼,街上除夕夜的欢腾,不时透过重重院落,在灵前回响。
      凌霜以前最喜欢的就是除夕了。但是凌霄不大喜欢,年下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麻烦事找上门来,一点都不让人省心。
      可是凌霜喜欢。每逢除夕,他都兴高采烈的,像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每每看到凌霄除夕之时,仍在低头伏案,凌霜就会很不高兴,胡搅蛮缠地将他案上的书账扰乱,拉着他出来一起看花灯,看烟火,看看凌霄不曾多见的欢颜喜乐。
      凌霄知道,没有凌霜,他的眼里再也看不见这繁花锦绣,华灯嫣然。
      凌霜喜欢除夕还有一个特别的原因,这天晚上,过了子时,他会收到两份礼物,一份是来自新春,还有一份……
      哗啦一声巨响,有人从外闯来。凌霄不知是何人,侧身躲进帷幕之后。
      一个人影手上拿着酒壶,形骸放浪,体态张扬,步履恣意地晃到了堂前,被门槛绊了一跤,面朝下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这人摔在地上也不起身,许久没有声响。凌霄探出头去看,才发现这人正浑身颤抖地啜泣,看身量,该是陶文曲。
      陶文曲趴在地上,哭了许久。哭累了,用胳膊撑着身子,爬到凌霜灵位前,依在棺木旁坐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酒壶,摆在灵前。
      “这是你最喜欢喝的酒,我给你带来了,够不够义气!”
      不知道是因为喝了酒,还是因为哭泣,陶文曲满脸泛红,脸颊上爬满了水渍。
      一句话刚说完,陶文曲打了一个长嗝,将手里的酒往喉咙里灌得一滴不剩。
      陶文曲晃了晃酒壶,见没了酒,把它扔到一旁,手无力地垂了下来,眼神透过门庭,空洞地望着被烟花掩去光彩的圆月,泪没有意识地往下淌。
      “我今天喝了数不尽的女儿红,依旧觉得这酒又辣又苦。到现在,我还是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爱喝它。”
      “凌霜,你知道吗,你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无赖!你看看你,吃喝嫖赌,除了赌,你什么没干过!在我们家,这四个字但凡沾了一样,就是大逆不道,忝居为人。你说你不是无赖是什么!”
      “可是我这辈子的愿望,就是能跟一个无赖做朋友。所以我遇见了你,宁愿跟在你身后做个书呆子,看着你游戏人生,得意潇洒。”
      “你知道我有多羡慕你吗?”
      “你总跟我说,你哥严厉正经,不准这个,不准那个,把你治得服服帖帖。但我从没在你口中,听到过他一句坏话,你也不准旁人说他一句坏话。我不止羡慕你无拘无束,还羡慕你们一家其乐融融。我知道我极少到过你们家,但是那种和乐,不是去过才知道。只看着你,我就能知道,你身上的所有,都是我不曾拥有,也永远不会拥有。”
      “你肯定不知道,我爹一直不准我与你来往。他说江湖上的人,痞性太重,我将来是要高居庙堂的人,不能跟你们来往过密。可我还是跟你成了朋友。我战战兢兢地看着爹的脸色行事,这可能是我这辈子做过,最放肆的事情了。”
      “在你身上,我看到了心目当中,我应该成为的模样。帝里风光好,当年少日,暮宴朝欢。况有狂朋怪侣,遇当歌对酒竞留连。”
      “也是跟着你,我才发觉这世上,除了读书和功名,还有许多我不曾见过的乐趣,还有许多我不曾见过的人,还有许多我应该期待的惊喜。”
      “但是现在,一切都没了。你没了,那个我也没了。”
      “我今天来,不是跟你叙旧,是来跟你辞行的。我要进京都,赴春闱去了。对,你没听错,今夜除夕,阖家团圆,家里却着急忙慌地收拾我的行装。明日新春,我就要告别这里,远行去了。京都距此不出两个月的行程,这个家,连最后的团圆也不愿意给我。”
      “一年将尽夜,万里未归人。”
      “如果春闱顺利,我会留在京都,今后都见不到你了。如果不顺利,你记得在下面备好酒等我。不论如何,这个家,这座城,我都不想再回来了。”
      “对了,备酒的时候不要忘了,我不喜欢,女儿红。”
      陶文曲扶着棺木蹒跚地站起身,挪步到灵前,在脸上乱抹了一阵,硬扯起嘴角,高声道:“凌霜!此去一别,黄泉再会!”
      陶文曲本想做出一副轻松的临别模样,像他崇敬的英雄豪杰一样,却还是不争气地流了眼泪。
      “谢谢你。”
      陶文曲扶着门框,哇的一声,将胃里的东西吐了个精光,趔趄着离去了。
      凌霄缓缓从帷幕中走出来,目送着他的身影而去,直至被流光溢彩的烟火吞噬。
      凌霄转过身,看到了陶文曲放在灵前的酒。凌霄上前,弯腰拿过酒壶,转过身朝外走,将壶中酒一饮而尽。
      二十年的女儿红。
      对不起。
      除夕之夜,下人们都在后院忙活,忽见前堂火光乍现,连屋带瓴,只不出半刻就将灵堂包裹在火海里,付之一炬。
      有人惊呼一句 “走水了!”,一群人慌不迭地拿着桶和盆,盛满水朝着前堂跑过去。
      方才这院里,满是人言声动,转眼之间,就剩钟离秀一个人,静静地望着火光的方向。世间繁华皆是如此吧,一应而聚,一哄而散。
      子时的钟声从远处潋滟而来。一声炸响,空中霎时百花齐放,花团锦簇,浓郁拥挤,万紫千红。盛放的烟火与燃烧的烈火交相呼应,将这繁华渲染到极点。
      凌霄的身影隐在暗处,垂眸久久凝视手里的玉佩。两个玉佩,浑然一体,无缝扣合,恰如其分。背面的纹路盘复错杂,勾勒出洛水蜿蜒而去的曲折。正面笔走刀锋,流光璀璨,一个写着“霄”,一个刻着“霜”。
      繁华过后,夜幕寂静无声,暗淡无光,只剩了方才不起眼的圆月,默上枝头,不离不弃。烈火燃尽,浓重的黑烟直冲云霄,与黑暗融为一体,分不清彼此。
      下人冲进残骸里,只找到灰烬里已经烧焦了的,二少爷。

      这日,新春。
      以往这个时候,下人们休息在家,团圆的团圆,重逢的重逢,以喜庆的热情迎接新的一年。
      今年与以往不同,初一出殡这件事太触霉头,凌家不愿强求手下人来帮忙,只是声乐必不可少,凌家花了不少银子,才请到愿意在这一天送殡的乐师。
      几个自愿过来帮忙的下人,早早地来了凌府,却看到前两天还肃穆高阔的灵堂,眼下只剩了一堆黑炭残垣。
      有个人穿着枫叶般张扬的红衣,站在庭院里,旁边是副新的棺木,上面盖着火红艳丽的布罩。两处明艳相映,将地上的残雪都染红了。
      来的人不禁心惊,谁这么大胆子,敢在二少爷的大日子如此放肆。
      “大胆!何人在此,敢触犯亡灵!”
      几个人走上前,才发现这行径乖张的人,是凌霄。
      “大少爷?这是……”
      凌霄的手轻搭上红盖,嘴角扬起一抹轻笑:“传我的话,今日新春,每个人都给我穿上最鲜亮的衣裳。我们送凌霜,入土为安。”
      这样的颜色,再加上这样的神情,几个人身上不自觉地出了一身冷汗,不由嘀咕:大少爷是不是中邪了?哪有送殡穿红衣服的!这也太荒唐了!
      就算荒唐至极,毕竟是凌霄的吩咐,不敢违抗,就像凌霄执意要在大年初一这天出殡一样,没人敢反驳。手下人按着凌霄的吩咐,回去穿上新春里最喜庆的颜色。
      不一会儿,钟离秀走了出来,她身上穿了明亮的藤黄罗衣,露出嫩绿的衣裙,头上插簪聚翠,花柳争妍。钟离秀款款上前,身上的装扮如向日葵般热烈,如麦田般温暖,恍惚间让人以为,看到了春天。
      钟离秀走到凌霄跟前,转了个圈问:“好看吗?”
      “美不胜收。”
      钟离秀低头浅笑,眼角不自觉地扫到红盖下的棺木,眉头微颦,赶忙转过眼去。
      不出一个时辰,手下人都换了衣服,收拾好东西,来到棺木前,门口的唢呐乐师也做好准备,衔哨按孔,只等棺木出门。
      一队人整装待发,远远望去还以为是哪家的喜事,一派清亮明媚的景象,如赤云密布,如朱霞漫天,如同开了满院的海棠。
      “大年初一,辞旧迎新,三朝之始!今天,我们送二少爷最后一程,谁都不能哭,明白吗!”
      “明白!”
      凌霄接过陶碗,用力摔碎在地。
      起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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