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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   在我五岁以前,我似乎是有过快乐的童年的。说似乎,是因为如今的我对儿时的生活已经几乎毫无记忆了。因为父母早早离婚,后来又搬过几次家,我也没有主动留下过一张半张的照片来供自己确认幼年时期的我是否快乐过。我妈也很少对我提起小时候的事,毕竟她也曾经是女孩子,嫁错了人不是什么好拿来反复回忆的事情。

      只有初中时期的那些片段不仅没有被时间消磨掉,反而像跗骨之蛆一样紧紧地跟随着我,压制着我,让我不断地怀疑这世界是否还能分我一席之地。相比之下,父母离婚这件事并没有给我造成太深刻的影响,毕竟那时候还小,周围的人也没有把我当成洪水猛兽,我也只是懵懵懂懂地看到别人眼里偶尔流露出的同情,疏离,或是轻蔑。

      你要问我初中发生了什么?如果现在当故事讲出来,真的显得挺俗套的。概括下,就是我当时春心萌动,和班里某位青春洋溢的少年讲话时忍不住脸红了,然后被其他同学起哄,然后被扣上“同/性恋”的帽子,然后被全班男生孤立、取笑、欺辱,最后被那位青春洋溢的少年在某个下午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叫我对他“连脚指头都不准再想”。我在医院里躺了一个月,他因斗殴被留校察看一周。

      那一个月我躺在集体病房的小床上,过得非常非常孤独。因为我妈需要钱来支付医药费,但是靠她自己的工资请不起保姆,所以她只能尽量地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请假来照顾我。许多个白天我只能架着两只胳膊和一条腿,盯着总是关着的窗户,忍着尿意等护士姐姐来查房的时候帮我抬一下尿壶。或许有人会骂我妈不是个好母亲吧,但她也摸着我的头哭过,尽力地给我做好吃的营养餐,深夜加完班瞪着熬得通红的双眼来给我擦身、换下我的衣服拿回家清洗。生活有时候就是这样难,难的你都不觉得它很难,只是茫然地在人群里挣扎着。

      我以为我被打了,同学们的嘲笑里可以变出些同情和关爱来。

      那个年代,那样的小城市,人际圈子是极为闭塞的,人又都活得一个样,谁敢过的不一样,谁就要承接四面八方的质疑、诘问、嘲弄甚至是责骂。我妈因为早早离了婚,本就是那些家庭主妇的八卦对象,这下又养出来一个同/性恋儿子,她们哪还来得及管那个孩子是不是真的同/性恋,只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知道,离婚的没有好下场,自己的婚姻最幸福。

      你问我为什么不转学?说实在的,转学并不是我妈动动指头就能给办到的事情。学校领导当然也不怎么愿意留我这样的“祸害”在学校——说来也奇怪,我什么事儿都还没做呢,连那个男生的手都没摸过,怎么就一步步混成一个“祸害”了?我也不知道——但我能转到哪儿去呢?去另外一个城市?家里没有存款,只有一间遮风避雨的小破屋,难道要赌上一对孤儿寡母的未来,孤注一掷地去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吗?如果不去另外的城市,那换到别的学校去又有什么意义呢?流言快过刀,或许过几年他们又能发现我的好了呢?我也要体谅我妈的不容易啊。

      事实证明小孩子的确是幼稚的。学是没转成,我的好心愿也没能实现。我低估了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出院回到学校之后,我的记忆就开始大面积地破碎、缺损,时常不记得几天前刚刚发生过的事,学习成绩也开始大幅滑落。无论我试图做什么事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让我痛苦的那些话、那些眼神、那些属于小孩子的恶毒、那些拳打脚踢始终会像电影一样在我眼前强制放映。或许有老师帮过我吧,我也记不太清了,但是我能想象,也能理解,老师也是凡人,救不了所有人。

      在我出院之后,我妈变得更加忙碌,不知是不是意识到了钱的重要性,又或是她也无法长时间面对因为记忆混乱而难以沟通的我,于是她拼命地加班、兼职,每天早出晚归,我于是失去了最后一个可以交流的对象,愈发地沉默寡言。

      后来我还是留在本市,上了一个校风很差的高中。因为周围都是坏学生,个顶个的叛逆,我在其中倒显得十分安静乖巧了。任课老师都四十岁以上,对付差生的经验丰富得很(即撒手不管),对我这样只是爱发呆不爱惹事的学生更显得十分放纵。在不被注意的环境里,我开始有更多的时间和自己相处、和自己博弈,记忆力也有所恢复,能记住老师讲过的内容了。只是关于初中的记忆始终停留在我极力想要忘却的那些日子里,时不时折磨着我,提醒我生来就背负着罪孽,提醒着我的孤独,我的痛苦,我的绝望。

      再后来,我考了一所很普通的二本,离家很远,坐火车要十多个小时才能到。于是我有理由不常回家,趁着周末和假期的时间四处找很廉价的兼职。因为又土又穷性格还内向,我并没能交到几个朋友。室友都和高中同学好像,整天只知道打游戏,有时夜不归宿,其他人也都当做平常事,毫不关心。这样也是正常,我想,大学本来就要锻炼学生独立生活的能力的。没有朋友我就把时间都拿来学习、工作,我觉得我应该会有一条活得下去的路可以走的。

      只是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仍然对初中的那些事难以释怀。接触的人越来越多,我也晓得了同/性恋并非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也无从“更改”。我也见过公开出柜的男生,婀娜地化着妆,在校园里挽着女孩子的胳膊迎风招展。我知道自己做不到那么勇敢,也没有人可以给我挽着手,我所能做的只有借他们的勇气来接受自己,把那些晦暗的过去挤压成一丝丝不再强烈的绝望感。

      这种并不强烈但始终如影随形的绝望感统治了我十三年,直到我在那家饮料店里,向程哥伸出手。我的惶恐不安终于有了实质感受:因为我拥有了希望。

      挺可笑的吧,二十多岁的男人,生命中的唯一一点希望还是从别人那里偷来的。

  •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节有点灰暗,就祝看官老爷们圣诞快乐吧~生活是充满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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