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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也是过得舒坦了,胆子在不经意间变得有点膨胀。放在小时候,叫他老橘皮这种事我是想都想不到的,更别提在心里吐槽他了。那时候的我又小又脏,大概一直到初二吧,从来都是班级的隐形人,就是那种你们每个班都会有的,平时老老实实,成绩中等偏下,毕业了就记不住,连小痞子都不会来找事的那种人。他和我不太一样,他一直成绩挺好的。

      当然我当时也不认识他,是后来两个人闲来无事聊天聊起来,或者说他絮絮叨叨地跟我忆青春,我才知道的。毕竟就我当时整天走路扭捏、头都抬不起来的样子,哪有那个胆子和闲心去打听其他班的谁谁谁呀。不过我俩在饮料店见面的时候他倒是提到过,他一直都知道我。

      我当时还很纳闷,问他程总您怎么会知道我的呢?他笑笑,语气很轻快,说怎么,我知道你很奇怪吗?我忙解释,是因为我当时都没什么朋友啊。他说,那你记不记得,小学的时候有一场作文比赛,你的作文被抄/袭了,拿了一个二等奖。

      我使劲儿在大脑中挖掘为数不多的关于小学时代的记忆,憋得眼皮都绿了还是没想起来有这档子事,只好遗憾摇头,说不记得了。他本来还在笑着,听我这样说忽然一愣,脸色变得很严肃,搞得我肌肉紧绷也开始紧张。

      他瞪着我说,难道是我记错了,你一直叫向翌来吧?

      我惶恐地点头,嗯嗯,我从小就是这个名字,连外号都没有。

      于是他长舒一口气,说那错不了,就是你。可能你不记得了,但我一直记得这事,因为抄你作文的那个人就是我妹妹,她当时和你一个班,叫程爽,抄了你的作文拿了奖之后回家炫耀,后来我看了之后发现作文里面提到作者自己的名字是翌来,才发现她这个奖是抄来的。我还要替她跟你补一个对不起,人已经揍过了,希望你原谅她。

      我简直目瞪口呆,因为我根本不记得班里有个叫程爽的人物,更不记得我在哪篇作文里写了自己的名字。

      老橘皮,我的程哥,突然笑得特别开心,手伸出来轻轻摸过我的额头,我的眼睛,停在我的脸上。

      我好脾气地任他揉搓我的肉脸蛋儿。内心其实毫无波澜,毕竟连正主我都不记得什么作文不作文的,又何来原谅不原谅呢?只当是这橘皮逗我玩的就是了。

      很后来我才知道,我真的写过这篇作文,题目是《我的妈妈》,特别老旧的小学生作文题目。暴露名字的那段是我写我妈要离婚,问我想跟谁。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出身于和谐家庭的程爽同学作文却写了父母离婚,身为哥哥的老橘皮自然一眼就发现了这其中的猫腻。

      好吧,这不是现在的我该操心的事。因为跟着老橘皮到了这个新的城市,他又很大方地养我吃喝,我也一直没想重新找一份工作。但是闲散了这两三个月,我每日除了对着他,就是对着他家里挂着的巴特勒的抽象画,我深深地觉得自己过于米虫了。

      于是,在一个他心情似乎不错的周五晚上,我乖乖收拾好碗筷放进厨房的洗碗机,把十根指头洗得干干净净白白嫩嫩,还涂了很贵的那支蔓越莓味儿的护手霜,准备探探他的口风,看有没有再让我出去工作的可能。

      这都是因为周三和阿黄约着一起喝茶的时候,他突然问我,向,你想不想来和我一起工作呀?

      阿黄家里其实蛮有钱的,家里还有特能干的哥哥姐姐和一个玲珑可爱的小妹,排中间的他完全可以敞开肚皮做个开心咸鱼富二代,但你懂的,富二代天天无所事事也会觉得烦。本科毕业之后他不想给别人(包括他爹)打工,于是他爹就给他找了个当地挺有名气的音乐学院的教授给他上课,教乐理和乐器入门,全当消磨时间打磨心性。没想到这一来二去的,阿黄发现自己爱上了弹吉他,也爱上了那个教授的大儿子。

      他很猖狂地跟家里出了柜,但却没能和大儿子在一起。大儿子只拿他当做自己的师弟,在他告白的时候直言自己喜欢女人,无法回应阿黄的那组弗拉明戈。因为大儿子戴眼镜,长得还有点像某动漫里拉小提琴的那个角色,求爱不得的阿黄就开始称呼自己是“友人A”,并发誓一定要在吉他界闯出一番名堂,让所有人都爱上他炫丽滑动的手指。

      如今他经那位教授介绍,在一家音乐工作室帮忙,工作时间不固定,忙起来可能三天找不到人,闲下来的时候我恨不得他三天找不到我。

      他问我。你想不想来和我一起工作啊?

      我说,我啥乐器不会,连五线谱都不认识,我去你单位能干啥?

      阿黄嗤笑,你以为我做的工作就都和音乐沾边儿啦?运营一个工作室需要方方面面的人才,我看你就很适合做我们的前台接待,形象好气质佳,盘靓条顺能生娃。

      我就知道他这苟嘴吐不出什么好象牙,笑着打了他一巴掌,心里却隐隐地被说动了。或许我真的可以再去找一份工作呢?不说挣很多钱吧,能挣个千儿八百的给老橘皮当零花也很好嘛,也让他体会体会仰仗我才能吃零食的滋味。

      我觉得我真的膨胀了,我早该知道这老变/态控制欲强得可怕,不会允许我每天大部分时间脱离他的视线的。我小心翼翼地跑到他书房问他,还没等他说啥呢,我看着他眉头紧皱眼神冷酷而严肃的脸,已经开始骂自己不识好歹,开始打退堂鼓了。

      我挤出一个应该还算甜美的笑,我说,程哥,我就是心血来潮问一下,没事的,我不是真的想找工作。

      程思寅盯着我看了几秒钟,似乎是在确认我是否真的只是心血来潮。我开始感到有点儿后悔,怕惹他不开心,毁了本来还算美好的一个晚上。

      他说,我知道了。你能烧些水给我吗?我想喝点茶。就伯爵红茶吧,记得煮之前先烤一下,不要放糖。

      我讪讪地说,好,我这就去。

      说没有一丝沮丧是不可能的。但我知道这不是他的错,他已经对我很好了,我吃他的喝他的,撒娇也有人看,难过也有人安慰,我该知足。

      只是护手霜白涂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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