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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乞丐 虞晤不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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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虞晤这二十三年的人生,前三四年没有记忆情况不详,此后的二十来年虽没有大富大贵,可也没经历过穷困潦倒。可如今,打完了南境这场仗,好不容易死里逃生捡回了一条命来,倒成了和县城里的乞丐相依为命的。这还不算完,刚当了乞丐不出半个月,皇帝老儿又急急下召了驱杀令,这回连乞丐也不是了,是那天地间的一块鱼肉了。
好在东腾县山高皇帝远,政令虽出,实行起来也不是一步到位的。到底是个穷乡僻壤,捕快衙役统共那么几个,怕还比不上乞丐的数量多,真要一时半会儿全给驱杀了,不光自己受累,往后就连个出气挨揍的都没有了。这趟子事儿,东腾县令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上头不催,就不动,哪天催着要见成果了,就挑几颗倒霉的人头一刀斩下去交差。
虞晤不知道她的脑袋什么时候也会滚落到地上遭人踢。
话说那次拔箭过后,虞晤最终还是跌跌撞撞到达了东腾县,一直靠乞食让自己勉强不饿死。
只是从细妹家出来,人家只赠了她一套女子服饰,抛头露面不算,虞晤是要穿着它处处行乞,甚是不便。再加上虞晤吊眼高鼻窄脸的长相,和当地人是十足的不一样,哪怕是弄了个蓬头垢面的样子,细看也还有几分丽质。漂亮的女乞丐,这身份,占足了三项风险,总是叫人紧张。总之那几日来,虞晤一直觉得来来往往有好多双眼睛直盯着她。
这一日,其中的一双便出动了。
白天遭了巡查官兵的几下拳脚,胸前的伤口有些开裂,渗出血来。虞晤熬到傍晚,终于找到处没人的小树林,扒下衣服,摘了几张大叶片,勉强往身上贴去。尚未拔出的那支箭倒像是好好地长在她身上了,只是擅自挖出的那处伤口却一直愈合开裂开裂愈合,虞晤想或许是挖得莽撞了,眼下只能遭罪。
忽然听得身后有悉索脚步声。
“谁?”虞晤匆忙拉好衣服回过身来。
只见一个精瘦黝黑的男人直冲虞晤跑来,只是并不矫健,一瘸一拐地,只有眼神在傍晚的霞光里一闪一闪的,满满露着凶光。
“妈的,看你是不想活了!”虞晤顾不上伤口的疼痛,一脚向那人横踢而去。
虽是个瘸子,可也不是吃素的。那人迅速猫腰一个躲避,双手正巧搬上虞晤站着的那条腿,用力一拉,虞晤便直直向后倒去。那人立刻欺上来,半句话不多说,只管扒虞晤的衣服。虞晤倒是不惮他的非礼,只觉得这人实在是臭气熏天,此刻趴倒在她身上竟像是掉了万年的茅坑——大概是流浪太久从不洗漱的缘故,直叫人反胃。
“找死!”说时迟那时快,虞晤拽着那两条忙碌扒着衣服的臂膀,双腿交叉蹬地,腰上用力一个翻身,就把人反压在身下,“跟姑奶奶我动手,你个瘸腿还差点儿劲!”
那人趴在地上动弹不得,并不求饶,只狠狠地挣扎。这回虞晤注意到了,他那瘸腿瘸得竟十分异常,一条好腿瘦不如竹,一条歹腿——正是那恶臭的来源,已经烂得快化成水了。瘸子挣扎得更猛烈起来,虞晤用力按住他,就牵动了伤口,倏地疼开了。虞晤一个走神,竟被那人脱身出去。跑出去两三步拾起一块尖锐的石头,还是那样死死的,一眨不眨地盯着虞晤,看久了竟觉得不像是人的眼睛。“你不杀我,我不杀你。”终于开了口。
虞晤望着这双眼睛愣了愣,她的脑子里飞快地计算起这场搏斗的输赢概率来。瘸子行动不便,但看他那神情气质怕也不是个好惹的,眼下自己这倒霉伤处还在不时找茬,不值得一斗。
“你不杀我,我不杀你。”虞晤重复他的话,她也死死地盯着对方,一眨不眨,好像谁先松动了眼神便是破了这局对峙的平衡。
那人先转过身去了,挪出两步又停住。回过头来再次开口:“我有个地方,你跟我来。”
虞晤只觉得这句话说得生硬冷漠,却不自主地跟着他走了。也许是那双眼睛,漆黑的,坚硬的,石头般的眼睛,一时将她摄住了。
原是来到一处荒园,四周的围墙已经坍塌成高高低低的坦圮,东一面西一面还竖着几面房屋的外墙,但仍看得出,这里原先是座富家的豪宅。秋末冬初的东腾县依然草木丰茂,那园子里的草都足有半人高,看起来,这座园子已经荒废了数十年了。听得见草丛中还有动静,虞晤扒开一看,蛇鼠横行。
靠着几面废墙还躺着些人,都是面黄肌瘦的,也都目露凶光。虞晤心想,完了,遭人老窝里了。那些人倒并无动静,见虞晤走近还微微点点头示意。
“住在这里,没危险。”那瘸腿像是个惜字如金的,只丢下这一句,便自己找个角落钻过去睡倒了。
虞晤便鬼使神差地住下了。慢慢才弄清楚,算上她,住在这园子里的共有五人,便是她送馒头的那群:
断指是丧了家的本地人,长得也是十足的南方边境人士相貌,扁额头塌鼻子凸嘴唇,虞晤暗自觉得在这东腾县里,十个男人有八个跟断指长得差不离。断指自己道是二十多年前因为打仗带着一家人逃去了南边,又逃回来。一路上儿子病死,妻子饿死,单独留下他来。只是人没了家没了希望,几次想死却又偏偏死不成,于是做了乞丐。如今四十多岁,本该是携妻抱孙天伦之乐的年纪,此时却只盘算着活一天算一天。
老乞丐样貌约虽老,实际也比断指大不了几岁,头发黑白参杂随意散着,眉骨高颧骨尖,肩宽人长,纵是做了乞丐也不曾弯腰驼背。其他人都称他一老,并不多说自己的身世,只知道是从北方一路乞讨南下,到了这里觉得四季暖和冻不死,也就留下了。
至于那瘸子是自幼流浪,自己都说不清自己飘零多久年岁几何。天是爹地是娘,不知怎么非让他来了这世上。来了就得活下去,打瘸子有记忆开始,一天天就是偷和抢,抓到了就给人打一顿,抓不到就继续。后来残废了一条腿,就乞。不过虽说他腿脚实在不便,甚至那烂脚的腐臭味讨寻常人厌恶得很,相貌却是好的:天庭饱满,眼眶深邃,鼻子高挺。有几个夜里一老不知从哪偷了酒喝到发了酒疯,总是要对着瘸子好一顿感叹,以你的面相,实在不该是这个命,乱了,国家乱了。
还有一个相貌十七八的哑巴,不会说话,也就没人知道他的来历,甚至常将这人忘去了。
乞丐同乞丐之间,都是无名无姓的。或者说,做了乞丐的,都是实在没了活路的,是和原先的自己彻底划了道界限的。所以断指就叫断指,瘸子就叫瘸子,全是拿了最简明扼要的指代人物,半点不至于弄错。虞晤则因为那对比常人都更吊梢的眼睛,被称作吊眼。
这五个人之间,老少男女,甚至身上伤的残的也都五花八门,却意外相处很平衡。断指毕竟种了半生的田,身上多少还留着一点农人的特点,絮絮叨叨又老实巴交,一些当地人知道他的经历,可怜他,时不时送他些食物被褥;一老偶尔收拾收拾上街去给人看个相摸个骨,竟还有几分逍遥的意思;瘸子是个特别的,话比哑巴多不了几句,人却永远透着一股生猛凶狠的劲儿,也就是这股劲儿,能死死地守住自家地盘——毕竟乞丐和乞丐间的纷争并不比常人少;哑巴安安静静谁也不得罪,偶尔还懂得偷些酒来分着喝,自然讨大家喜欢;至于虞晤,那个吊眼,没想到还会两手功夫,躺在园子里养了三个月,从秋末到了冬末,身子骨好全乎了,还能上街去摆武摊子赚钱。
至于这处老园子,据那断指说,原是一间豪宅,主人是一位京城老爷,特意找了这么个南方小城盖了一座花园,每逢冬天便来此御寒过冬。后来听说是那位老爷将他的侍卫和小妾捉奸在床打算令人处死,两人心有怨气,没等老爷砍他们的头便联手将那位老爷和他一家都给杀死了,加上奴役仆人足有四十来口。最要命是手段极其残忍,是杀猪似的割开那老爷的脖子,拿大碗接着,整整装了十碗的血水,两人各饮一碗说是还那老爷平日的暴虐,又将其余的洒到园子各处让他魂魄散去永无轮回,做完这些,两人也自尽在此。园子也就荒了。
当地人对这件传说都有所耳闻,自然是不敢再来往此地,县官换了好几任也没人动这处园子,连乞丐也不敢来。只碰巧如今来了这么几个不怕死的,才把这废园霸占了。
“官老爷享过的福如今让咱们几个臭乞丐享了,这辈子还没这么威风过。”断指打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