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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s t a r    相处 ...

  •   相处渐久,余参商一天比一天灿烂。

      他想看见他更灿烂的样子,也希望有一天,他会愿意将这些流血溃烂的伤口展露在他面前,两个人的力量,一定会更有效。即使他不愿意,那么静静的陪伴着,观望着,也很让人安心。

      所以徐如林想,不如一起去云城。

      他那时候就已经做好好好照顾他,为他负责任的准备,带着一个小孩,好像也没什么不可以,更何况这个小孩不是别人,是他的商商。

      其实说实话,他到那个时候为止,并没有完全了解余参商。

      他以为余参商是这样的一个孩子,悄无声息的用委婉的方式与命运搏斗,在任何境地下都能选择正确的道路,得到雨水与阳光,就会满足而感恩的生长。

      他所看见的这个余参商,只是千万个余参商的样子之一。

      有少年清新的气息,有白白嫩嫩的手臂和小腿,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像盛满清澈泉水的月牙儿,抽条的四肢与身高,抱起来已经有了一些重量。

      他长大了。

      但是长大是一回事,看见他深夜不要命的飙车则是另一回事。

      毫不夸张,徐如林认出头盔下余参商的脸时,心脏瞬间就停了两拍。

      劲瘦的腰身,轮廓分明的侧脸还带着一点点肉感,总是笑盈盈的眼睛此刻像狼紧盯猎物一样,专注又侵略性十足,他将其他人远远甩在后面,几乎擦着地的快速拐弯,摩托车轮胎发出刺耳声音,这几秒钟的动作以一帧帧的慢画面出现在徐如林眼前。

      他的商商释放出浓烈的领头者气息,矫健有力,惊心动魄的美丽。

      然而他大概怎么也没有想到会遇上徐如林

      成功拿到第一的意料之中还未消退,立刻就变得惊恐。

      好像徐如林才是一只狼。

      他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

      徐如林看着他被头盔压的有些塌了的头顶,仿佛刚才在摩托车上疯狂前进的人不是余参商,而是他自己,心脏嘭嘭嘭的跳。

      这是又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余参商。

      不再弱小可欺,不再拘谨客气,也不是活泼伶俐,而是真正的成为一个可以强势掌控自己的人,认准目标,勇往直前。

      他并不执着于伤口,而开始有了属于自己的锋芒。

      这当然很好,这甚至,让他心动。

      像看见一树繁花热烈绽放。

      但是,这太危险,实在是过于危险,前不久他还听闻医院送进了几个半夜飙车党,缺胳膊断腿的,现场更是一片惨烈。

      拿了第一的余参商,同样危险性十足,根本没把自己的命当回事。

      这才是让徐如林最生气的地方。

      他转身离开,认为彼此应该各自冷静几天,之后再来讨论这个问题或许会更好。这毕竟是余参商自己的自由,倘若他固执的想要坚持,他找不出什么理由来反对。

      然而走了没几步,一步步远离,生出一点眷恋来。
      徐如林停下脚步,想,孩子大了,应该严加看管。

      他刚转过身,就看见低着头朝他飞扑过来的余参商,也是一种勇往直前不要命的姿态,刹都刹不住。

      赶紧后退两步搂住他。

      怀里面的人带着夜风的凉意,气喘吁吁,手却抓的极紧。

      很怕失去的样子。

      他听见自己开了口。

      回应他的,是一声好。

      这两年看着长大的少年仰起皎白脸庞,路灯晕出玉一样的温润光泽,黑白分明的一双眼,被惊喜砸中,铺天盖地的我愿意。

      徐如林按捺住自己,没有低头吻下去。

      在老家待了一个多月,尽心侍奉双亲,闲暇时间四处走一走,都是童年及少时回忆,一转眼二三十年过去,岁月如流水,冲刷一切。

      林风潭每日下午优雅品茶,搭配苏氏糕点,翻少女时期便爱不释手的红楼西厢墙头马上,再加上各色精美英文原著,勒令小儿子必须在旁陪伴。

      徐如林感觉自己已经提前步入老年生活。

      早上出去跑步的时候,偶尔会遇见一两只小猫咪,一点也不怕人。颈上系着小小铃铛或者其他装饰,各色缎带藏在毛毛里面,看见徐如林会轻抬着头走过去,像骄傲小公主,圆溜溜的眼睛目不斜视。

      徐如林很喜欢这些毛茸茸的小东西,因此总会忍不住停下来逗弄。他很温和,只是蹲下来看着小猫咪,如果那小猫愿意赏脸过来蹭蹭他,他就会笑起来,然而大多数时候,小猫都是直接忽视他,窜进林子里就不见了。

      他很有些怅然。

      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猫猫狗狗,然而家里的父亲对动物毛过敏,因此连在外面摸一摸狗,回家之前都会仔仔细细的把指缝都消毒三遍才敢进家门。后来去了国外,课业繁重,又开始尝试独立生活,实在没有多余心力去照顾另外的生物,因此回到国内,渐渐都稳定下来之后,立刻就很想养一只猫,最好有漂亮的眼睛,或者养一只狗,扬着尾巴欢迎他回家,当然,两只都养也未尝不可。他那时候已经资助了很多家宠物医院和流浪猫猫狗狗救助所,自认完全有能力照顾这些小生命。

      渐渐稳定下来的时候,是指和余参商一起在云城的时候。

      那时候他坐在沙发上翻看动物杂志,被萌得心都要化了。余参商正好擦着头发出来,浑身上下都带着温热的水汽,眼睛也湿漉漉的,他招招手喊商商过来。

      余参商坐过去,他将那杂志放到他手上,道:“喜欢猫还是喜欢狗?”然后很自然的接过毛巾帮他擦起来。余参商的头发长了一点,快遮住耳朵,正准备过两天去剪,他的发质细软乌黑,又很茂密,被揉的东倒西歪,也很像一只小猫咪。

      他迟迟没有等到余参商的回答,以为他还在看,于是又兴致勃勃的说道:“这上面的不喜欢,咱们也可以去宠物店或者其他地方看一看。上次看见的那只英短你还记得吗,又乖又聪明,狗狗的话,蝴蝶犬也是很好养的呀。”

      余参商将那本精美的杂志摊开放在膝盖上,捏着页角翻了两页,哈士奇龇牙咧嘴的脸突然撞进眼眶中,他手一抖,差点把杂志丢出去。

      喜欢猫还是喜欢狗?

      不,都不喜欢。岂止是猫和狗,他任何动物都不喜欢。何止不喜欢,厌恶,憎恨与害怕。

      在鹿栖山的时候,外公外婆曾经养过一条小土狗,是全黑色的,耳朵总是直愣愣地立着,非常灵敏,老远就能闻见余参商的气味,然后飞速的奔过来绕着他的腿打欢。

      刚抱回来的时候,它还很小,睡在外公的手掌里,眼睛黑漆漆的,像两颗宝石。它长得很快,一转眼就到了余参商的大腿处,家里面只要有谁出门,必然会跟着走很远,直到被呵斥着赶回去,才会依依不舍的一边转身一边离开,极通人性。

      余参商其实是有一点怕它的,因为锋利的牙与爪子能轻易的撕开一切,有一次把他的裤子都划破了,因此他和这只狗并不算特别亲近。但是这也不妨碍他把它当家人。

      鹿栖山附近偶尔会有一些打猎的人来转悠,打打鸟打打野兔子之类,余参商对这些人没有太大印象,直到有一天回家,黑狗没有摇着尾巴来欢迎他。

      他问狗呢?

      没有太在意,因为这只狗非常贪玩,有时候也会玩到很晚才回来。

      外婆在抹眼泪,外公在给她擦眼泪,说狗死了。

      怎么死的呢?
      它在草丛里面钻来钻去,到处转悠的打猎的人以为是刺猬,一枪打过去,脑袋上就冒出了个血窟窿。外公赶过去看的时候,它的眼睛还没闭上,身子还在抽搐,抽着抽着就动也不动了,只有脑袋上的血,汩汩的流。

      那个打猎的人呢?
      人家一看你外公跑过去,就知道打错了,马上就跑了。

      余参商的眼泪哗啦啦的流下来,他当时并不知道死亡的意义,只觉得一枪打中脑袋,一定特别疼,而且还没有马上死掉,一定更疼了。

      后来他们家就再也不养狗了。

      承担永恒的离别是那样让人痛苦,不如从一开始就止步。

      如果只是这样,其实完全可以说出来和徐如林一起承担,但是之后的事却并不能让徐如林知道。

      外公外婆去世后,他被送到春城。

      从住的地方到学校,要经过一条脏且狭窄的巷道,一到下雨天,这里到处都是坑坑洼洼,捡着路走也总是会不小心踩进稀泥油腻的水坑里,两旁是永远堆得过满的大号垃圾桶。

      这些倒不算什么,但是总是会有流浪狗流浪猫来这里觅食。

      他们根本不惧怕人,凶狠警惕的眼神,爬满虱子的脏硬毛发,瘦骨嶙峋又极其顽强,动作是很迅速的,常常是突然出现在你的眼前,若是看你好欺负,或许还会龇着牙,朝你露出他们污损的尖牙与充满泥垢的恶臭的爪子。

      余参商被袭击过一次。

      前天夜里刚下过雨,他低着头背着书包避开水坑,注意力全集中在地面,因此没避开一只杂毛狗的爪子,大概是因为他挡住它的食物,但也可能只是因为看他不顺眼。

      幸而他当天穿的厚,又刚好侧着身,因此书包和衣服被勾破,胳膊并没有被伤到。

      身上没受伤,心里却着实吓了一大跳,一转头只看见这只狗蹲在垃圾桶上瞪着他,仿佛随时会再扑上来,距离如此之近,甚至能从它的眼珠子里看见自己,余参商卡在嗓子眼的一声尖叫还没来得及发出就一屁股摔在地上。

      满身的泥,他也成了这巷道的一部分。

      环顾了一圈四周,才发现不止这只狗在盯着他,垃圾桶后的阴影部分,有三四双眼睛闪着莹莹绿光窥视着发生的一切。

      像掉进陷阱里,被魔鬼包围。

      这原来是他们的地盘,警示性的一爪已经格外宽容。

      余参商从此之后,格外惧怕这些动物。

      他们有和人类似的眼睛,四肢,甚至眼神与动作,但又处处充满着不同,像扭曲后的人类,用你听不懂的语言交流着,并随时做好攻击的准备。

      恶狗凶狠,猫也同样。

      再后来来到育城和云城,时雨尤其喜欢胖乎乎的猫,有一段时间,他热衷于观看各种猫猫视频,曾经分享给余参商一个。

      是一只成年大猫支起两条前腿扒在柜子上掏出猫粮,它原本普通长短的身体慢慢拉长,像没有骨头一样,然后轻轻松松的用爪子划啦开猫粮袋子,脸上的表情餍足而狡黠。

      时雨说,你看它多聪明,哈哈哈。

      余参商只觉得可怕。

      多可怕,它像一条蠕动的长虫,偏偏又露出那样像人的表情。

      一想到以后可能会和这样的生物一起生活,在半夜起来喝水的时候,身边会出现一双直直盯着你的眼睛,你甚至不知道它在想什么,不知道它盯了你多久,余参商就浑身打了一个激灵。

      徐如林停下动作,问:“怎么了?很冷吗?”

      余参商摇摇头。

      徐如林已经察觉出他的不对劲,往常说什么,余参商都会欢快的点点头说好啊。

      周末出去玩好吗?
      好啊,那我来查路线呀。

      晚上喝什么汤呢?
      都可以呀,不要葱好不好哇。

      喜欢猫还是喜欢狗呢?

      回应他的连拒绝都不是,而是连余参商自己都不知道的长久的沉默。

      徐如林敏锐的嗅出一种不一样的味道来,他想,商商并不喜欢,无论是猫还是狗。

      他早该知道他不喜欢,他连进宠物店,都只是礼貌的与笼子里的幼狗保持距离,一进门就像木桩一样立着,笑都很勉强。
      他从来不碰这些东西,连电视里播到相关片段,他都会短暂的不自然起来。
      在街上一看见有人牵着狗,总会下意识地后退避开,并强烈注意着狗的动向,徐如林以为他是感兴趣,但再回想起来,分明一点喜欢也没有。

      余参商连翻看动物杂志都只敢翻页脚,他连纸张上的动物也不想触碰。

      徐如林立刻就软下心,更轻柔的帮他擦着头发,想了想,又换了个问法道:“我其实很想养一只雪白的波斯猫,不过这些日子看的,要不然就是毛色不对,要不然就是眼睛没有什么神采。我在想,是先养一只还是等一只更完美的。商商你觉得呢?”

      余参商很快地回答,几乎脱口而出:“不如等一只更完美的吧。”又减缓语调,显得自己也在思考的样子,字斟句酌:“你看,我们又不缺时间。万一抱了一只不太好看的,心里可能总是不太喜欢,总想要更好的,不如再等等?”

      他连头都不敢回,捏紧了那本杂志,手指紧绷着,整个人都紧绷着。

      徐如林擦着他头发的力道轻了一点,想了想道:“嗯,说的也是,那我们就再看看。”

      这一看,就看了十多年没有看到合适的。

      到底还是有些遗憾,因此和余参商在一起之后,还是会去猫咖坐一坐,然后趁余参商不知道,赶紧洗个澡,把气味冲洗掉。

      如果早知道以后还有很长的时间去看猫,他一定会把所有照顾猫猫狗狗的时间转到商商身上。

      在家里的时候,也被委婉问及是否有再寻心上人的打算。

      毕竟一生说长不长,说短却也不短,他如今不到四十,大好的时光,没必要白白悼念浪费。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元和四年,爱妻过世,遣悲怀三首,字字句句的情深义重,然而即使再“惟将终夜常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又如何,写下这般深情句子的元稹不也于元和六年续了安仙嫔?

      但是并不能因此而否认他爱她。

      曾经共度的日子,当初和着血泪写下的句子,自然是真情实感半丝也不掺假,但斯人已逝,生者又何必苦苦执念于往昔,不如将一些事葬在心里,拿出另一个自己,去过好下半生。

      徐如林当然知道这些道理。

      可是道理再多再好,换算到自己身上,却总是觉得,这也不好,那也不对。

      一涉及到余参商,就总是不够合适不够完美。

      商商占据了他三分之一的生命,割舍掉他,无异于割舍掉三分之一的自己,甚至更多。

      他对他,早已不是简简单单的爱情,血肉经脉,丝丝缕缕,不是轻易就能放下的。

      更何况,他根本也不想放下。

      于是笑着敷衍:“不了,再说吧。”

      再说也不了,怎么说都不了。

      而奇怪的是,旁敲侧击的众人中,偏偏没有他父亲。

      徐志微一反常态的温和,啊,确切的说,他父亲原本就不是个暴躁顽固的人,只是这些年交流过少,彼此之间又为着余参商的事总是不愉快,因此难免会显得不近人情些。

      如今人都死了,他也见着了那年冬天自家儿子失魂落魄行尸走肉的鬼样子,设身处地的想一想,也觉得承受不住。

      只要儿子平安高兴,别的也不求什么了。

      孙子孙女什么的,不如交给两个大的。

      在家里待的几个月时间里,徐如林在画室待的时间也很长。老宅占地辽阔,专门辟出来的画室更是宽敞明亮极其合心意,每一副徐如林的画都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组合着,日日有人打扫,一尘不染的像一间艺术馆。

      余参商看见徐如林二十六岁时获得国际大奖的那幅画。

      他的如林哥哥呢,才华横溢,这个什么什么art 什么什么national的比赛,据说在画界非常有名,类似于画界诺贝尔那种吧。日子太久了,余参商已经快忘记了这个奖的各种牛叉之处了。

      总之,就是很厉害很厉害,它每三年举办一次,每次推举三副作品,每个画家拿一次就够吹一辈子的了。

      徐如林厉害就厉害在,他还不满三十,就拿了两次了。

      第一次的时候他二十岁,画的是北极极光之景,笔触优美细腻至极,如川端康成的文字,艺术是相通的,历来自然也有人画这景象,但总归是够不上十分,更别提这奖所要求的,可不止十分。

      二十岁,很算得上年轻有为了,二十六岁居然又得了一次,这才是实力与天赋并存的超级选手。

      大奖总是要有点大奖的做派,各个国家送来那么多作品,够评委会忙好几个月的呢,因此等获胜作品铺天盖地的出现在各个网站各种新闻中时,余参商已经十七岁了。

      徐如林作为两届的优胜者,又是唯一的中国人,不过两天时间,他的盗版画简直满天飞。

      他向来低调,一直到收到颁奖仪式的通知书,原本是想等余参商下了晚自习回来和他说,只不过余参商和时雨先在夜市小摊上看见了印制粗劣的那副作品。

      膀大腰粗的老板极力宣传:“同学,来看看啊!咱们中国人的作品得了国际大奖!才二十六七岁,你看这画的多好看,买一副挂家里呗,三十块钱一件,五十块钱两件。这可是大师画作啊,多长面子。”

      余参商只觉得这画风颇有些熟悉,不过再一想,徐如林画风百变,也不敢确认,因此拉着时雨蹲下来问:“这么年轻啊,叫什么名字?”

      他们家如林哥哥二十岁就已经得了奖了,二十六七岁算什么。

      “叫徐如林,听说还留了学呢,从小学画,二十岁就拿了一次了!啧啧啧,天才啊。”

      !!!

      时雨惊叫:“哇......哇靠?徐哥牛气啊。”

      余参商连忙把那画拿起来,凑到白炽灯下面去看。

      “诶?死余,这是眼睛吗?怎么有点像你的啊,旁边是风吗?线条真好看,诶诶诶,那上面是啥,亮一点的那个......”

      聒噪的时小胖。

      余参商脑袋里面一跳一跳的,他觉得自己已然窥得一点天机,走到了一所门前,只要推开,一切不明朗的,即将公示于心,于是转过头凶时雨:“闭嘴。”

      这确确实实是他的眼睛,被一片有光泽的黑夜如绸缎般包裹,但似乎又不太像,上方有星子闪烁,下方有路灯点点,画中的眼睛和半张模糊侧脸也带着光芒,和整幅画面融为一体,浑然天成的夺目。

      画名是什么?
      他急急翻看。

      star。
      星。

      作画时间是他二十六岁那年,发现他深夜飙车后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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