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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迷恋 ...


  •   扯了那么多,还是说书法老师吧。我第一次去上书法课时,迟到了。等我匆匆忙忙坐定,展开字帖,倒好墨水,却发现毛笔不见了。大概毛笔比较细长,戳破塑料袋遛街去了。老师在幻灯片上书写,我拖着脑袋看得入神。过了会,老师不写了,让我们将刚学的部分自己写着试试。我这时开始左顾右盼,假装找不着笔,一脸的迷茫样。老师其实老早注意到我没带笔,因为他在讲台上用幻灯片讲课时,下面的学生都拿着笔在模仿,只有我正襟危坐地听课。过了会,老师从他的裤袋里摸出一支笔,扔在我桌上,随后若无其事继续往后巡视。
      我很好奇,这么长长一枝笔,他竟是从西装裤里掏出来的。我胡乱写了几个字,握笔和握筷子一样,总是不得要领。老师巡视了一圈,又回到了我这边,看我握笔握得费劲,便俯身来教。

      于是就这么,我的手被他握了。还是一双芭蕉似的大手。我心慌了一下,笔尖下意识跟着他的力道游走,写出一个大大的“春”字。春城无处不飞花,这是谁的诗?
      他的胡子留得像鲁迅先生,但比先生的要个性,大概是鬓发的缘故。他的鬓发生得好,像武打片里的大侠客,两边脸颊紧贴着,刀锋一样的利落。“春”字写完后,他又让我写“城”字,我写了一半,抖了,斜钩横冲了出去。我暗地里吐舌笑,大概觉得自己写字写得可爱,动作上更是有意无意流露出了三分天真样。老师就站在旁边看着我下笔,看我一个斜钩没写好,低声叹了口气,似乎又要手把手来教了……但,没有。
      他从我手中取走笔,让我看他正确的握笔手势。比划到“无处”的“处”字,下课铃响。老师将笔塞回我手中,正 要转回讲台,我“哎”地一声,将笔递过去。老师一转身,白衬衣的前襟就抹上了壮丽的一笔斜钩。
      事后我一万次怅悔,用了人家的笔,好歹也洗干净了再还,我真是有够大牌!

      当时,老师哈哈一笑,说:“同学,你写了一晚上,就属这一笔划得最有水准!”我愣在座位上,不知该咋办,只是光顾着脸红。老师双手做了个安静的手势,边笑边说道:“同学们不要笑了,我们应该为这个同学感到骄傲,这是我今天看到的,最好的一笔。你们看这个钩,圆润着力……”他一手托起衣襟,一手上下比划,仿佛我真的写出了绝世的一笔,他亦津津乐道。
      我的难堪便也因此一扫而光了。下课后,我原还战战兢兢,不确定要不要上前做一次道歉,但是老师夹起书卷,胡子一吹,头也不回地走了。自从有过那次笑话,我便对书法老师留了很多心。比如,每周一课,从不缺席。
      在学校里,每个人,从老师到学生,只要你想知道,都能在三个人以内找到关系,从而得知一些八卦绯闻。但是关于书法老师的传说却不是我打听来的,是它们自己溜进我耳朵里来,拦都拦不住。
      书法老师从前是不蓄胡须的,他和足球场上许多年轻的小伙子们一样,贪玩,莽撞,青春。他进学校当老师是在二十四岁时,六年后,也不过是三十岁。但是每个人都觉得他似乎老了,与从前那个活泼的青年判若两人。
      我看过校刊里的旧照,足球联赛,教师队惜败管理学院队,2比3,他就是那个连进两球的教师队先锋。照片里他很像个不入世俗的桀骜少年,而我们见到的,却是一个蓄着胡子留着鬓发,斯斯文文的书生,早没了当年的不羁。有人说他是因为师生恋,被学校狠狠处罚过。有人说他是太傲,系里的老师他一个也看不起,自然别人也看不起他,一心想挤走他。那些流言倒应该算是真的流言蜚语,没有半点可信度。不过,有一个版本的流言,使我着迷。

      说他年轻时爱上一个女老师,听说是那时已经是教授级别的了。但是女教授当时奉行独身主义,对他不屑。他写了一堆激情澎湃的诗歌,在校刊上发表,也不惜在众人面前宣扬自己的热爱。女教授当时三十岁,住在学校的教师楼里。他便也从家里搬出来,申请到教师楼里住。别人问他喜欢女教授什么,他说才华。
      一个样貌普通的女人,在别人看来顶多是优雅,但他深陷在所谓的才华里不能自拔,甚至,曾威胁她,若不接受,他就要从五楼跳下去。血气方刚到让人恐慌的地步。我猜想,我要是遇见那时的书法老师,也一定会背地里指着他的背影笑他疯子吧。好在,他来不及跳下去,女教授已经气晕了过去。女教授在医务室里醒来,一睁眼就看见书法老师那张被爱冲昏头脑的脸,吓得又晕了过去。这个段子是听学院里的主任讲的。似乎大家都对这些旧事津津乐道,尤其不解女教授的行为,觉得这么一个大好青年放在她面前,凭啥不接收呢?后来书法老师消停了一阵,但仍然写情诗,最后竟然还出了一本诗集,成为本校的一大传奇。那本诗集在学校三个图书馆里都有摆放,虽然是在冷僻的角落,不过还都让我给找着了,书本名称算得上矫情吧,叫《迷恋》。但这两个字在我看来,很倾心。

      后来女教授不堪骚扰,去了北京。后来书法老师就成了今天的书法老师,据说,无论谁给他提对象,他都一律当笑话看。所以三十岁时,他和传说中的女教授一样,单身。但是女教授却在离开这个学校后第二年,就结婚了。
      我绕了一个大圈说书法老师的旧事,大概就是绕回一个主题:他单身。
      可惜我不是现在的三十岁,他显然觉得当时的我太年轻,根本不值得恋爱。

      我爱过书法老师吗?
      不,迷恋吧。
      我在书法课结束之后仍然坚持去上他的课,到了他不得不亲自来问我为什么的地步。我红着脸说:“喜欢写毛笔字。”他的脸低到了我的桌上,仿佛因为我说话太轻,他不得不凑得更近才能听清。他不满意,轻声问:“没了?”那撮鲁迅先生的胡须抖了一下,我很喜欢的那对鬓毛就近在咫尺。我鬼使神差,脱口而出:“也喜欢你……”声音当然是低得比蚊子还渺茫。但他直起腰板,没说话,走回讲台去了。
      传说中也有很多师生恋的戏码,但一定,没我的份。

      那天下课后,我一直赖在教室不肯走。已经倒出的墨汁,我用它们写了一封长长的信给飞燕。话说,虽然我的毛笔字不怎样,但用毛笔写小字,我却很在行,那都是每次书法课下给一些人写信练出来的。就像写日记,总是必须有个什么契机,我才能在临睡的时间里写出几千个字都表达不完的心事。那时的心事,满得像暴雨后的池塘,无非是喜欢,喜欢,喜欢,却没有下文的故事。
      表白过后我就不上书法课了,如果那个算表白的话。

      但是我们偶尔会在学校里遇见,他会朝我笑笑,有时还会问一句:“最近还练字吗?”他喜欢女人的才华,却一点都不了解女人,他真是个可爱的人。到现在,我仍觉得世上可爱的男子里面,他位居榜首,虽然那些跳楼的戏码,实在让人忍不住要捶桌大笑。

      我不知道我是迷恋着书法老师忧郁却亲近的脸,还是迷恋于那个故事。总之,我写情书了……不许笑!

      那时小郑青也恋爱了,和我们班上一个男生。我的世界更因此,孤单了很多。我给飞燕写的信,开始石沉大海,没有半点回音。小郑青每次去约会,都会事先问我有没有事做,总是怕留我一人会无聊。我自然不耐烦地说,我很忙,去约会吧你去约会吧,别来打扰我勾引白马王子。然后小郑青才会心安理得地去约会。有时看到车库里一排排整齐排列的自行车,我会想起王晓醉,想她如果在身边,会不会热闹一点,那个聪明洞悉一切的女孩子。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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