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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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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额公子惊武林,天一生水荡江湖。
天一阁是武林中不朽的神话。
自天一阁创派以来,短短几十年间,实力迅速扩张,大有吞并武林之势。江湖中人对其传言不断,只因它亦正亦邪,既不与武林正派结盟,也不与魔教众徒为伍,它所诛杀的人中,随大多是无恶不作的邪教异徒,却也有名门正派的威名人士。是以多年来,江湖中人始终对其褒贬不一。
近几年来,天一阁中又出了两位响当当的人物——宋子涣与宋子然。这两位年轻的少主青出于蓝,在他们的带领下,天一阁的势力更加壮大。这其中,又以长兄宋子浣技高一筹。由于他手中剑的剑尖自铸成之日起就凝着一抹嫣红,如女子额间点上的朱砂,取名为点额。因此人称其为点额公子涣。
孟夏草木长,绕屋树扶疏。
早夏的明媚阳光下,一匹枣红色骏马踏着树影而来,停在了天一阁的大门前。
门未经人敲,径自打开了,一名穿着整齐的灰衣小厮满脸喜色地迎了出来。
“哎呦我的小姐祖宗,您可算是来了,爷在里面早就等急了,正念叨着呢。”他不过十四五岁的年纪,长得虎头虎脑,精明得很,人未到跟前,话倒已先飞出了一箩筐。
来人从马上下来,一身淡青色衣裙,腰间挂着一串银制铃铛,一走路便叮当作响。她的长发柔柔地散在身后,已长过了腰,只有少许被轻轻挽成了一个髻,上面插着根蝴蝶簪。这女子恰值碧玉年华,明眸善睐,眼底总荡着笑意,看上去亲切可人。她肌肤胜雪,只在额间有一枚小指肚大小的朱红色梅花状胎记。女子都厌恶面上生出胎记,但这样的胎记生在她的脸上,非但没有减损姿色,更平添了几分神韵,令她如出水之芙蓉般清丽,又如傲雪之寒梅般高洁。
把缰绳递给小厮,她咯咯笑道:“你这个常喜,两年不见,嘴倒是更会说了。”
常喜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得,小姐您别拿我开玩笑了,赶快进去吧,回头爷要是知道我在这儿拉着您闲聊,准赏我顿板子吃不可。”
少女嫣然一笑,朝府内走去。刚走了几步,又似不放心,回过头来道:“这马可是我的宝贝,你仔细招呼着,没事儿少惹它。”
常喜拍拍胸脯道:“您啊,放宽心吧。”
看着这匹枣红色的良驹,常喜心中一阵纳罕:“不就是匹马么,还能吃了我不成?看我逗逗它。”它转身来至马前,冲它做了个鬼脸,哪知马呼哧呼哧喘了几口粗气,前蹄立时踢在了常喜的小腹上。他瞬间倒地,腹上一阵火辣辣地疼,嘴里哎呦哎呦地交换个不停。
听到身后传来的叫苦声,青衣少女抿嘴一笑,走入了太虚堂。
“晚儿见过姨丈。”
站在窗前的人,白发银须,已然上了年纪。他周身散发出一股霸气,让人不敢亲近。可是,这样霸气十足之人的眉间,却有化不开的忧郁,似是有什么心事在困扰着他,才会令他眉头如此紧锁。
听到身后银铃般的清脆女声,他急忙回转过身,便看见了门口淡青长裙,盈盈而拜的林向晚。
宋鼐拉过林向晚的手,朗声笑道:“晚儿何必如此多礼。这两年不见,倒叫姨丈好生想念。”
林向晚撅起小嘴,甜声道:“晚儿也极想念姨丈的,可是师父那老古董就是不让我下山,要不是您遣书信替我告假回来,只怕晚儿就要憋死在那三青山上了。”
她做出一副极其委屈,楚楚可怜的模样,却丝毫不显做作,令旁人看来自然平常得很。
宋鼐疼爱地拍拍她的头道:“妙灵师太我了解得很,若非可造之材,她才不会如此上心。你啊,该庆幸才是。”
林向晚咯咯一笑,屈膝再拜道:“是,晚儿谨记姨丈教诲,回到山上之后,再不敢起贪玩的心了。”
宋鼐也笑了:“你这个鬼精灵,真是姨丈的一刻开心果。”
他笑得极为开心,令院子里扫地的婢女都不禁驻足观望。自从那件事发生之后,府里一直都是阴翳沉闷的,空气就像江南的雷雨季节来临之时那样令人感到窒息压抑,老阁主这么开心的笑声倒是许久都没有听到过了。看来这位林小姐果真不是一般人,或许她能为这座府邸带来一丝幸运也说不定。
两人也不知笑了多久,林向晚却突然正色道:“姨丈,涣表哥到底怎么样了?您信上只寥寥数语,把我给搞得糊里糊涂的,他究竟出了什么事?”
听到这话,老阁主脸上的喜悦之色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眉间又袭上了浓浓的忧郁,嘴角的笑容僵在唇边,更显得凄苦无助。他叹了口气,无奈地道:“你随我到他房里去看看就知道了。”
不同于太虚堂的庄重威严,后花园的布置显得惊喜别致,区区一座院落,倒将四时之景汇聚在了一起。院落的南边养着一方荷塘,塘内的荷花是从杭州西子湖取籽移植而来,现已盈盈开了几多,余下的也都含苞待放,花瓣有将展之意。荷塘的白玉台阶连着一段青石板铺就的小路,直通向几间竹舍,便是听荷苑,现下的时节,这里是最清凉舒爽的了。与荷塘隔一条甬道,种着几株柳树,几株白玉兰。柳树自不用说,纸条柔柔地垂着,迎风招展,但那白玉兰的花期极短,况值晚春早夏交替之即,花朵已渐颓黄,可幽香不减,倒别有一番风韵。垂柳白花坐拥着的,便是倚春居。与倚春居毗连的折菊轩的屋脊上,密密扑了一层茅草,屋前种着几株丹桂,自然没有开花,到了秋季,这里满树皆开满了或橙或黄的小花,甚是惹人爱怜。院落的北面,最为萧条,种着一片梅树林,现下离开花季节远得很,只有一片光秃秃的树干,树间藏匿着的,是抱暖居。冬日梅花尽放的时候,尽态极妍,景致之美乃是天上人间独有,远远赛过其他几处时令。
将四时之景集于一院,每一季都有得赏玩,这独特别致的设计令所有来过这里的人都不由啧啧称奇。
点额公子涣就住在倚春居里。
林向晚在门前顿住了脚步。不知怎的,她心中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奇怪感觉,这感觉,来自于她的头顶。
哪里,悬挂着一盏灯笼,一盏红灯笼。灯笼的烛火忽明忽暗,好像随时都会熄灭,微弱的火苗如同奄奄一息的病人,寻不来一丝生命的活力。
这盏灯笼普通得很,家中点盏灯笼也普通得很。可是——
林向晚抬头看看天,艳阳高照,明媚得很。这样的天气里点着灯笼岂非是多此一举么?
倚春居里,凌悦正在为宋子浣按摩身体。
自从十岁被送往三青山,林向晚已有六年没有见过凌悦了。现如今,这位昔日的密友已成为了她的亲表嫂,这让她心中欢喜极了,拉着凌悦的瞧个不停,好像要把这几年的未见之面都给一齐补回来。然而宋鼐的一声轻咳让她将视线赚到了一床锦被之下熟睡的宋子浣身上。
他双目轻阖,面上较之两年前所见更显苍白,他的呼吸均匀而沉稳,与一般熟睡之人没什么差别。
看到林向晚不解的神色,凌悦走到床前,将盖在宋子浣身上的锦被轻轻掀开,移到了一旁。
林向晚脸色骤变!
这已不像是人的身子。只见宋子浣裸露的上身布满了小小的伤疤,细看下去,好像是某种齿痕。虽然伤口已经痊愈,但疤痕一时半刻难以褪除,二三十处伤口遍布,显得狰狞可怖。然而,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竟是他的肌肤!原本宽阔结实的胸膛竟完全没有了血色,一片死气,像是肌肤之上蒙了一层薄薄的白霜。用手按压上去,皮肤没有丝毫弹性,倒像是一组僵硬的石像,无知无觉,冰凉得很。不仅上身如此,他全身除了脖颈以上的部分外都已不能动弹了。
这症状……难道是……
“蚀梦……”林向晚喃喃道:“只有可能是蚀梦……”
“蚀梦?”宋鼐与凌悦不解,这名字他们连听都没听说过。
林向晚点点头,缓缓道:“我听师父说过,但凡毒药,都只有一个功效,就是使人死,无论迅疾或缓慢,只要中毒之人没有及时服下解药,就难逃一死。但有一样毒药却是例外的,这样毒药便是蚀梦。人有魂有魄,魂飞魄散,则命终,但倘若魂飞而魄不散,这人仍是活着的。蚀梦的作用,便是打破人的魂,中毒之人如同被冰封雪埋,心智完全冻结,脑中的记忆更是不复存在。如果说人生是一场梦,那么蚀梦之毒就是要将这场梦侵蚀得干干净净,令人无思无望,无念无忆,生不如死,形同傀儡。”
宋鼐哑然:“那,那还有救吗?”
林向晚叹息道:“当中毒之人的记忆被人唤醒或是当他对人间有极大眷恋的时候,他就有自行冲破冰封,使血液加速循环,从而苏醒过来的可能。但这是微乎其微的。”
她这话说完,宋鼐已浑身颤抖地跌坐在椅中,而凌悦也掩面痛哭起来。
林向晚咬了咬嘴唇,急道:“还有一个法子,我从明日开始用三青山的金针为涣表哥进行治疗,打通他的穴道,使血液流速加快,会对肌肤的寒冷僵硬有所缓解。我们再时常对他说话,刺激他的大脑,或许会对他的苏醒有所帮助。”
她想了想,又问道:“但是,有一件事情我一定要弄明白,涣表哥究竟是怎么中的毒?”
提到这件事情,宋鼐顿时老泪纵横:“都是我的错啊。一年前,去往塞北雪山的剑客经常遇袭,只要进了雪山,没过几天,就会有人发现他们陈尸于附近的道路上。我暗中派人调查,发现竟是雪山罗刹天娇罗所为。天一阁自然不容许江湖中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于是我派涣儿去解决她,以除武林大患,谁知天娇罗竟在临死前引来一群雪狐,将涣儿咬伤至此。幸好当时然儿及时赶到,才救下了她一条命。”
林向晚道:“这么说,然表哥若不及时赶到,涣表哥必会被那群雪狐咬死了?”
宋鼐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
“天娇罗,”林向晚喃喃道:“原来是这个鬼罗刹。师父提到过的武林高手中,以她最为阴毒。我只知她以血养狐,却不知这些狐已被她养成了毒狐,涣表哥被狐咬伤,毒进入血液,才会成为这个模样。真是个恶毒的鬼婆娘。”
还有一件事情,林向晚没有问出,她知道即使问了,姨丈和凌悦也无法回答出来。这个问题在她心头盘踞了很久,答案也只有三个人知道:一个已经死在了塞北雪山之巅,一个正躺在这床上,如同傀儡一般,还有一个——
林向晚走到窗前,折菊轩屋脊上的茅草在阳光下发出金灿灿的光芒,颇有些采菊东篱下的田园风味。只是大门却是紧闭着,许久不见人出来。
她现在想见见宋子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