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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

  •   我被困在母后的章华台自说自话百无聊赖,往往捧着一本兵法策论跪坐于席上一读就是半日,起初的小半月父王总会拉着母后搞个突然袭击,每次我都捧着本古籍纹丝不动,父王感到很欣慰但又感到很无趣,很快就将我抛诸脑后。

      往后我从兵法换到了古籍换到了诗词换到了春花秋月,筠弟隔三差五便会跑来章华台找我玩,他与我讨论先生教的功课,八卦一些公子之间发生的趣事或者糗事,他知晓我喜文厌武,若是搜刮到什么诗文乐礼的书籍他总是贴身存放直到交予我的手中。

      有一次我注意到他的腰间别了一把精致小巧的木剑,约有一尺长,半指宽,是上等的齐国檀木所制。

      我说,这木剑别致,从前未曾见你携带过,是父王赏赐的吗?

      筠弟从腰间取下此剑供我把玩,他说,昨日刚收到的礼物,是公子玉送给我的。

      我困惑,公子玉为什么要送东西给你,昨天是什么日子吗?

      公子筠说,前几日先生布置了一个功课,让大家分组辩论百姓与君王的关系,玉弟弟自幼不会说话,那日却被几个同组的公子轮番羞辱。玉弟弟气恼不过便与他们打了起来,我看不下去便帮了他一把,因此送我木剑以谢相助之情。

      我讶异,你什么时候学会了打架?

      只见筠弟突然羞涩地低下头说,小时候母亲见我荏弱怕我被你欺负所以逼我习武。

      我说,陈夫人对我有些误解。

      公子筠说,后来我觉得习武也好,你又不爱舞刀弄枪,以后得由我来保护你。

      我将木剑重新归还给公子筠,拍拍他的肩膀说,下次再有打架这种事通知我一声,整日看书也腻烦了,我也想凑凑热闹。

      其实我与他都心知肚明,打架斗殴这种事是绝对不会发生在我这个嫡子身上,他们或许对我满腹牢骚,又或许早就看我不顺眼想将我按在地上狂扁一顿,但见到我的那一刻他们注定要压制住一切不满的情绪恭恭敬敬地向我屈膝颔首。

      而我丝毫不会因为他们这幅乖顺的假象心存善念,我喜爱戏弄他们就像他们同样以捉弄身边奴颜婢膝的奴仆为乐一样。想来我们是悲哀的,王宫这只巨大的鸟笼囚禁了世俗眼中血统最为高贵的雏鹰,无需寻窝觅食,无需雨打风吹,它们甚至也不需要飞翔,因为它们的翅膀从出身那天起就被尽数折断。

      这一年半载里我委实读了不少书,各式各样的书笺随意地堆置在寝宫的一隅,没有我的命令内侍们是不敢自作主张去整顿这些书笺,纵使它们堆在那里杂乱无章严重破坏了我的居住环境。

      读书之余我还一日召唤一个内饰作为参照进行人体写生,绘画对我而言驾轻就熟,诗词歌赋亦是如此,这全都仰赖于我的父王,在我的启蒙教育方面他表现的像个拔苗助长的老伯,我呱呱坠地之日便是他摩拳擦掌之时,听宫里的人说,我婴孩时期刚能勉强握住饭匕父王便喜不自禁的教导我执笔,肉球般的手掌任凭父王搬弄,模样甚是滑稽,惹得宫里头的老奴们躲在一旁捂嘴偷笑。

      卫国是九州文化素养最高的国家,相对的军事力量就稍稍逊色,而邻国的齐国就像一头虎狼盘踞在卫国的身后。父王讨厌征伐、讨厌兵戎相见、讨厌用武力解决问题。话虽如此,卫国招贤纳士之余仍旧渴望招纳几位善于带兵打仗的将领之才,否则一衣带水的虎狼之国随时会将卫国吞入腹中。

      父王说,君王不能凭借一己之喜好治理国家。

      我有些似懂非懂。

      父王说,你看寡人的后宫,不尽是寡人心仪女子,朝堂之上也不尽是寡人中意的臣子,但倘若这些人关乎到卫国的存亡,那寡人喜不喜欢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我知道除非有一日卫国足够强大,强大到卫王怒而九州惧时,那身为储君的我便能依照喜怒行事,不过我当时只关注于父王坦言他的后宫不尽是他中意的女子,这也就难怪那些不受宠的夫人美人们像花园里无人观赏的鲜花般日日顾影自怜,日趋枯萎。

      在艺术修养方面我因为启蒙过早的缘故比起别的公子更为突出,据说我三岁就能写诗,六岁时写生花鸟已经惟妙惟肖,到我十二岁被迫在章华台自学时已经对人体了若指掌,手到擒来,故而在无数个失眠的深夜,兰膏明烛相伴,在布帛上绘制了一幅又一幅的臆想之作,后由内侍装订成集,又因兰膏滴落在布帛上散发出阵阵幽香的缘故,商贩又将其命名为《兰膏集》。

      至于《兰膏集》如何单枪匹马越过千雉宫墙流传到坊间甚至辗转诸国这一问题,章华台的内侍宫婢全都缄默不言,他们犹如一群共犯一般互相袒护,我着实拿这些狡猾的奴仆没有办法。

      也正是这段时间我骤然产生了一种邪恶的乐趣以及病态的审美,我不允许身边的内侍腰围超过二尺,越是纤细如杨柳的腰肢越能得到我的宠爱,我记得章华台里原本有个胖如弥勒佛的内侍,肚皮肥腻堪称怀胎十月的妇人,我每每见到他都要朝着他肥硕的臀部狠狠踹上一脚。踹了小半年这位弥勒佛内侍就在我眼皮底下消失了,有一天我正在享用晚羹,忽然想到他,便询问三碗那个肥头大耳大腹便便的内侍去哪了?

      三碗思索了片刻说,想必公子说的是碧水吧?

      我说,应该不叫碧水吧,他那副德行应该叫油水

      三碗垂眸睨了一眼匍匐在地伺候我食羹的小内侍,掩嘴窃笑。

      我疑惑,你傻笑什么?

      三碗指了指跪地的小内侍说,公子,他就是碧水。

      我吩咐名为碧水的内侍抬起头,他的双目又圆又亮,面庞清瘦,只可惜肤色有些蜡黄,皮肤略显松弛。

      我不小心打翻了还未食尽的羹汤,讶异道,你就是油水?

      碧水面露难色,纠正道,公子,小人叫做碧水。

      我说,哦,碧水碧水,哈哈哈哈哈哈,你这简直是回炉重造,脱胎换骨啊。

      三碗说,还不是因为公子不喜他原先那副模样。

      碧水点头,说,小人为了不再招公子厌恶,这半年来每日只食一餐,改用婢女们吃饭用的小碗,小人刚开始日日饿得头晕眼花,饥肠辘辘。但一想到公子,便咬牙坚持下来了。

      我看见碧水的嘴角滑过热泪,滚圆的棕黑眼珠泛着泪光,一双贴在地上的枯瘦手指可以清晰地窥探出骨头的形状,我注视着他,试图回想起他从前那副油腻肥硕的模样,但那零星的记忆已经不能完全勾勒出他原有的形态,我的脚也忘却了曾经频繁踹他肥硕臀部时的触感。

      我说,以后你就同三碗一同负责我的饮食起居吧。

      他捧着一掬热泪重重磕了三个响头,不枉忍受了半年的饥饿之苦。

      碧水的成功激发了宫中许多肥胖奴仆的减肥之心,他们也妄想着有朝一日能重获新生,故而得到某位公子或者某位夫人的宠爱。然而他们忽视了一点,这卫宫里像我一般审美变态的公子或夫人怕是寥寥无几。

      我另外一个邪恶的乐趣就是在内侍、婢女光滑的肌肤上作画,我对他们说,既然你们都偷偷看过我作得《兰膏集》,那不如我便将它绘在你们身上。

      起初他们心生恐惧,一个个眉头紧促地躲着我,等到《兰膏集》第一篇既绚烂又妖娆得覆盖在三碗薄薄的后背时,昔日胆小的内侍和婢女忽然蜂拥而至在我身侧,央求我的笔锋落在他们干涸苍白的肌肤之上。

      而我则犹如伽蓝寺里供奉的诸神手持竹笔聆听着人们心底最深处的渴望,纵使他们是内竖,是婢子,但他们的内心仍旧埋藏着罪恶的种子。

      公子觅来探望我时,我手中那只价值不菲的柔软的紫毫正轻抚在碧水骨瘦嶙峋的背脊上,他咬着嘴唇,眼神里透着羞愧之色。

      我的周围稍显凌乱,不慎打翻的颜料,随手乱丢的画笔以及碧水半脱垂地的外衣。我的左手夹着三支型号不同的画笔,耳边夹着一支小山雀,嘴里还咬着一支山兔硬毫,我忽然兴奋道,觅儿,你来得正是时候。

      公子觅伸手取走了横在我双唇之间的画笔,小鹿似的双眸困惑地盯着我瞧。

      我说,快,把衣服脱了。

      我听见画笔骤然掉落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觅儿脸颊莫名染上一层红晕,像是后宫女人喜爱涂抹的胭脂。

      我说,想什么呢,哥哥给你的后背绘上一匹战马,觅儿不是最喜欢父王的那匹坐骑疾风吗?

      公子觅怔了怔,接着默默脱掉了自己上半身的衣服,赤条条地凑到我的身边。

      觅儿是与我一母同胞的亲兄弟,我四岁时母后怀了他,我当时日日祈祷母后肚子里怀的是个公主,父王也如此期望着,卫王宫里的所有人都如此期望着。我想,大概是因为整个王宫里最不值钱的就是公子,每个夫人膝下都有一两个公子,唯独没有公主,整个卫国都眼巴巴的盼着天赐一位公主,偏偏天不遂人愿,王后又生了一位小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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