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Chapter Three(1) ...
-
我倒不介意告诉你,从小到大,我的体育不错。因为这个资质,我没少参加各种各样的田径比赛。我跳起来会像一只吃了醋的羚羊,跑起来就更难以自持了,像一只发了疯的狗。我有个怪毛病,喜欢一边跑一边嚎叫,发出巨大的嗷嗷声,很多选手都被那声音分了神,会回头或者侧头来看我,每当他们这样做的话,他们就输定了。因为我叫越大声就跑得越快,他们则会因为被我干扰而落败。
这听起来有点卑鄙不是吗?很多选手和裁判都向我提出过抗议。如果不是跑步需要用嘴巴呼吸的话,我估计他们会拿胶带粘住我的嘴。我倒愿意那么试一下,大家公平比赛。虽然那样我跑起来就像一个从绑匪手里逃出来的肉票,肯定特好玩。事实上我并不是故意的,我控制不住自己就会叫起来,可能和我小时候看的李小龙电影有关系。每次我跑完步,浑身冒火,气喘兮兮,他们给我起了个外号,叫热狗。因为和台湾一位MC同名,我倒是不太在乎他们怎么叫我。
我后来没有把跑步这项体育事业继续下去的原因,是因为一次意外。有一次我的喉咙发炎了,医生告诉我不能剧烈运动。--我搞不清楚为什么喉咙发炎不能做剧烈运动,但后来我确实没有参加比赛,那是我想我喉咙发炎势必喊不出声音来,我不喜欢安静地跑。也许你会觉得因为喉咙痛而放弃比赛是件莫名其妙的事情,事实就是那样。
那天下午我虽然没参加运动会,可我还是去看了。在看台上,我看到全部选手趴在地上,等着枪声一响就没命地朝前冲,在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跑步的意义。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参加过任何一次运动会。我觉得那样做真是傻冒透顶了,体育是一件无聊的活动,是的,我喜欢奔跑的感觉,可我为什么一定要和别人比出高下呢?这不是体育的本质,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至少我以后再不会那样去比赛了。
那天晚上我从山坡上跑进荒野地里,跑过一片废墟般黑漆漆的厂房,一直跑进了那个小镇。我一刻不停,就像他妈的百米冲刺一样,跑得舌头都快吐出来了,但是爽死了,我想我找回以前的一点感觉。按照我的计划,像《越狱》一样,逃出来第一件事就得是换一下衣服。我把外套扔到了一个地下水道里,只穿一件汗衫。还好有那顶帽子,不然我的发型很容易就被认出来。
在一间简陋的服装店里,我买了一件打折的大T恤,配上我原来的棒球帽子和原来的深蓝色裤子,那裤子很宽大,倒是很像一个HIPHIO爱好者的打扮,接着我又买了一双假的NIKE球鞋,一共花了我一百多块。这是我能做的最少预算了,但效果很不错。
这间写着“外贸原单”的店里买来的服装很成功,走在街上,没有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了。我到处溜达着,没有命定的目标,我尝试用一个自由人的眼光认识这个小城镇,这里的一切真是太安静了--门窗紧闭的小楼房,湿辘辘的绿地,成排的芒果树和紫荆花树,街上人烟稀少,人们都在家里无精打采地看着电视,偶尔有那么一两个巷子里还传出诱人的香味。我在街边荒芜开阔的草地上,在浓郁的树阴中走着,这样的散步酝酿起良好的感觉,我当然不希望它转变--但落在我脖子上面冰凉的细雨还是让这种感觉转变了:在这样飘着雨的夜里到处晃荡的年轻人,这难道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吗?
我尽量走在路灯下树的阴影里,原因很明显,我还是不愿意让自己太招人耳目了。虽然我考虑过他们追捕我的可能性,我想发现我失踪可能会是晚饭时间。而除非有人看到我躲进车里,不然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出现在几十公里外的小镇上,那么如果有人看到我躲进车里了,那么我肯定在学校里,或者顶多是在半路上就会被毫不客气地揪出来。
这个学校的触角无疑是伸进过这个小镇的,在我刚刚路过的某一条街的尽头就有一块很大的广告牌,上面是我再熟悉不过的那张宣传照片--一个家庭摸样的几个人站在一起手指远方,每个月这幅图片都会印在上千份招生广告中被派发出去,他们打出了这样的广告词:“挽救孩子,造福家庭。”这就完全是骗人的鬼话,我就是他妈的是小白鼠,是这次谎言的牺牲品。
我必须为自己找到一个去处,从外面一路跑进来,我的胃部变得坚硬,团成了一块,散了一会步之后,我又感觉到那块胃慢慢分解了,有一边变得柔软,但那柔软的部分却又像一条舌头舔着胃壁似的感到难受。你可以想象,坚硬的那部分是一块电池,酸软那部分是一条舌头,当舌头舔到电池,就有一种痉挛之感,那是我的饥饿。所以,我朝一家大排挡走去,我需要的就是一个去处,不能再在外面乱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