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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迷雾 “如今,也 ...

  •   “宋冲?”林逍闻言一愣,下意识就去看坐在自己旁边的白策。
      “早年间南疆常老将军尚在时,晏公身无要职,的确喜欢四处游历,曾途径陇西也在情理之中。”白策若有所思地开口道,“倒是没有听过什么传闻说他从哪里带回来过什么婴孩——只是晏公其人知交遍布大江南北,家父也经常被他请去和他那些出身来历各异的老友们结识小聚,若是托了什么其他的人帮忙,也就说得通了。”
      “那您之后还见过您的女儿吗?”林逍听罢回过头,重新看向了塔加。
      “见过。”塔加略一点头,“前些年我去到长安,暂时在城西一座名叫红袖馆的酒楼落了脚。在那里我恰好遇到了宋冲,然后他就带着我去见了娜依莎——他告诉我说娜依莎是在晏国府中长大的,但是因为红袖馆的馆主很赏识娜依莎,所以就亲自找人教她跳舞、要她留在馆里表演了。”
      林逍的神色逐渐凝重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塔加沉吟了片刻:“大约是七年前的事了。”
      “七年前……”林逍微微蹙起了眉,“这之后您就离开长安了吗?”
      “我在长安大约停留了半年。”塔加稍稍低下了头,“之后我就和商队重新取得了联系——我那时去到长安实际是因为和商队失散了,他们知道了我在长安这件事之后,就来把我接走了。”
      林逍敏锐地捕捉到了这句话的重点:“失散?”
      “是。”塔加顿了一下,“那个时候我们大约是行商至陇州,结果遭遇了劫匪,我在逃难的时候和他们失散了。”
      林逍闻言一惊,迅速转头看向了白策。而后者眉心紧锁,显然是也发现了这个巧合——当年大理寺所查出的那“莎姑娘”的出身就是在陇州遭遇劫匪、与其母一同被林封救下,之后被红袖馆馆主带到了长安;而据林婉信中所言,莎姑娘自己说起出身时也是在陇州被红袖馆的馆主救下——尽管这两种说法略有差别,却有共同的一环:莎姑娘、或许还有其母,曾途径陇州并遭遇劫匪,最后通过某种方式来到了长安红袖馆。而如果塔加此时说的是实话,再加上娜依莎的名字,那么红袖馆的那个“莎姑娘”,很有可能就是娜依莎。
      “那么您是如何到长安的呢?”林逍挑了挑眉,“若您孤身一人与商队走散,没有其他人的帮助,恐怕很难来到长安吧?”
      “我不是一个人逃出来的,和我一起的还有几个舞班里的姑娘——我们一路跑到城里,就遇上了来陇州采买的红袖馆馆主。”塔加语气平静地答道,“馆主心善,得知我们的遭遇后就帮着我们想办法联系那商队,只是一时没有结果,就带着我们跟她回到了长安。”
      “那么您离开长安的时候,”林逍却并没有轻信这一番说辞,“这班舞女也和您一起离开了吗?”
      “……没有。”塔加犹豫了一会儿,“这班舞女为了报恩,就留在红袖馆了。但是我当时已经嫁给了那商队的领头人,就独自跟他走了。”
      “原是如此。”林逍真信了一般地点了点头,“顾某在京中时,倒也听过这种说法——七年前红袖馆的馆主从陇州救下了一班舞女、并且留在了自己馆中,之后这班舞女就被那会儿还没因罪被贬的楚国公买了下来,顾某和白大人还有幸在府里见过她们表演。只是这班舞女后来为报红袖馆馆主救命的恩情,没有留在楚国府,而是回到了红袖馆表演——这班舞女的领舞当时看着大约也就是十四五岁的样子,只不过也是四年前的事了。”
      “只不过后来这舞班的领舞在国宴上意图行刺,”林逍拎起桌上的茶壶给白策面前的盏里添了半盏热茶,状似漫不经心地说道,“大理寺接手这个案子,查出来的却又是另一种说法。”
      塔加神色微变。
      “这另一种说法,您若是感兴趣,”林逍放下手中的茶壶,似笑非笑地说道,“顾某知无不言。”
      塔加稍稍垂下了眉:“还劳公子告知。”
      “这班舞女的领舞被红袖馆的人称作‘莎姑娘’,三年前大启集芳国宴,她们这一班子舞女作为楚国府的献礼在宴上献了一支舞。”林逍的眼中渐渐浮起了寒意,“然而这位领舞宴中意图刺杀太子未遂,当场便被太子诛杀。”
      塔加猛然睁大了眼睛。
      “这之后,大理寺在红袖馆这位莎姑娘的房里找到了许多与我朝废王林封的通信,且皆是那位废王寄来的情书,对收信人的称呼是一个‘莎’字。因而这位莎姑娘便被认为是废王的情人,这件事于是也把废王牵了进去,不久之后废王便落了狱,如今已经病死牢中了。”林逍稍稍放慢了语速,“可是据我和白大人的调查,这位莎姑娘和废王的关系我们并不清楚,却至少是晏国府里那位公子——宋应平的情人。这两块那宋公子没少跟我吹嘘过的于阗香玉,也是他们二人的信物。”
      塔加原本放在膝盖上的手忽然攥紧,衣裙上的碎玉坠子因为这个动作而互相碰撞,发出了一声脆响。

      “顾某知道的事情,已经和盘托出。”林逍定定地看着她,“如今,也该轮到您言无不尽了。”

      塔加没有立刻答话。
      而一旁的楼主始终没有加入几个人的对话,现下也仍旧置身事外地品着茶,茶盏被搁在桌子上的细微声响在一片寂静中才格外明显。

      “……七年前的时候,我刚刚嫁给了于阗的一个行脚商、也是我现在这商队的领头人,早就不再跳舞了。那会儿还跟着我的那班舞女里,领舞的是我的学生,其余的都是于阗十三四岁长相出众、舞技精湛的姑娘。”良久,塔加才低声开口道,“那时我丈夫出了海,我就独自带着这一班舞女,想将她们引荐给陇西我曾待过的那家酒楼,把她们安置下来,之后我便跟着丈夫行商去,不再四处卖艺了。”
      “然而我们刚行至陇州郊野,就遭到了劫匪。我们此行分明带了十几个训练有素的侍卫,竟也一时不敌。正逢此时,有人恰好带着自己的侍卫在附近打猎,就闻声赶来,赶走了那一群劫匪,救下了我和我的舞班。”塔加深吸了一口气,“他将我和我的舞班带回了他的府中,之后才告诉我他是大启的辽王,名叫林封。”
      林逍眉梢一动。

      “这之后王爷专门派了自己的亲卫护送我们去了陇西,然而那座酒楼的管事却说楼里如今已经不再需要舞班,不肯收留我们。于是王爷就让我们先留在他府中,他会派人联系我的丈夫、也会想办法给我的舞班找到去处。”塔加闭上了眼睛,仍旧紧紧攥在一起的手因为太过用力而有些颤抖,“之后王爷有一位旧友向他提议说红袖馆的管事每年都来陇州采买,不如就托红袖馆把我的这班舞女安置了。王爷来问我是否愿意,而我本就是承人恩情,自然答应下来。因此后来那位管事来到陇州,王爷就托他把我们带到长安了。”
      “我到长安不到半年,王爷就寄来了信,说已经帮我找到了我的丈夫,而我丈夫的商队正在来长安接我的路上。因此之后舞班留在了红袖馆,而我跟着我丈夫离开了长安。”她顿了一下,“之后,我和丈夫专程去到辽王府上向王爷道了谢,之后也没再和王爷通过信了。这些年我和丈夫一直在于阗做生意,只偶尔会来中原行商,也没怎么打听过中原里的消息……”
      “所以林封与您,”林逍一字一顿地说道,“确实曾经通信?”
      “只有过两次。”塔加低声说道,“一次是他写信慰问我在京中的境况,还有一次就是通知我帮我找到了我的丈夫。这两封信宋冲都读过,并且还让我把第一封信交给了他。”
      “那么有关在莎姑娘房中找出的那些情书,”林逍稍稍眯起了眼,“您知道多少?”
      “我知道红袖馆中的莎姑娘就是我的女儿娜依莎,但是王爷并不知道她的存在。即使是给我写的那两封信,王爷也只提到过我的名字塔加。”塔加把头压得更低了,声音却逐渐变得急促,“王爷和王妃琴瑟和鸣,也一直非常尊重我和我的丈夫,信中更不可能会有什么出格的内容。而我相信即使王爷真的恰好认识了娜依莎,也断不会和她产生这样的感情。”
      “我希望您是坦诚的。”林逍始终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眼睛,似乎还想从中窥探出些什么,“那么,不知您是否可以告诉我您之前说谎的理由?”
      “是宋冲告诉我若有人问起就这样回答,红袖馆的管事也会保守秘密。”塔加的神色黯然下来,“因为他说若我提起王爷,会给王爷带来麻烦——可他是我的恩人,如今若他蒙受冤屈,我……应当说出真相。”
      “我知道了。”林逍缓缓点了点头,“谢谢您。”

      然后他便站了起来,像是不欲再与她多言了一般径自转过身,冲楼主拱了拱手:“不知楼下的雅间可否借用,我和白大人有话要单独谈谈。”
      “就昨天你们用的那一间吧,”始终旁观着的楼主不咸不淡地说道,“一会儿我让兰池给你们送茶去。”
      “谢过楼主。”林逍说罢,便直起身来了。而一旁的白策见状也放下了手中的茶盏,跟着他站起来了。

      “顾公子请留步。”两人正要离开,低头不语已久的塔加才忽然开口道。
      而林逍就像早早料到她会叫住自己一般回过头,表示自己在听。

      “……当年我和舞班在陇州被救下时,王爷曾跟我说过,他常来这片郊野打猎,山匪一般不敢踏足。而我的那支队伍也就两辆马车,既不是运送什么钱财、也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出游,不该有这么一群身手了得的山匪如此兴师动众地冒险跑到他的眼皮底下专程劫我的车队,以至于我那些侍卫都险些不敌。”塔加低声说道,“他将我和我的舞班留在他府中,去往陇西时还专门派亲卫护送,就是因为他猜测有我或是我丈夫的仇家专门雇了这些山匪来劫我和我的舞班。可是我的丈夫初涉江湖、我和我的舞班也一直守着本分卖艺,不应该有什么仇家。”
      “谢谢您告诉顾某这件事。”林逍神色如常,只是又道了一声谢,然后就收回了目光,若无其事地往门外去了。而白策不作声地再次向塔加和楼主拱手致了礼,便也转过身跟着林逍离开了。

      等到这处亭台的门在两人背后重新掩上,白策才皱着眉开口道:“她说的……”
      “倒是和我的猜想对上了。”林逍沉声说道,“陇州再怎么样还是我三叔的封地,而我三叔整日不是去这块乡野打猎、就是去那片山水游览,几乎没有山匪敢在陇州、更别提是辽王府附近作祟,还是如此兴师动众。而这一次还恰好被我三叔撞见,说是巧合多少有些牵强。而宋冲当年将自己这个私生女带走,却又送进红袖馆,恐怕早早就有了养成眼线、甚至是死士的想法——但这个死士还缺一个就算东窗事发、也不至于第一个被查的就是他的身份。”
      白策的脊背一时有些发寒:“你是说……”
      “宋冲能托朋友把自己的私生女不动声色地送进长安、甚至送进自己府中,恐怕也能托朋友探查我三叔的行踪、雇佣能为钱财铤而走险的山匪、甚至去和我三叔提议将这班舞女送到红袖馆。”林逍深吸了一口气,“倘若事成,他就给他的眼线、或者死士找好了身份;倘若不成,他也没有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我的猜想。毕竟整个事情中间有这么多年,我刚刚提到的计划实际实施起来也并不简单,我不确定宋冲是否真的能深谋远虑至此、或者说真能把整个事情全盘把握。”他稍稍垂下了眼帘,“但我三叔,或许真的只是但行善事,救过几个过路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9章 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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