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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试探 ...


  •   “金,有马队从北方过来了。”薄歌身边那畏畏缩缩的男人悄无声息地弯下腰,嘴唇因为紧张抿成了一条线,却仍强撑着把声音送到了金宁唐的耳里。 少年微微偏过头,透过光洁的丝绸“瞧了瞧”这个唯一能近他身的家伙。没有眼神的接触,对方却像受了刺激一样猛地打了一个寒颤,不由自主地朝后踉跄了两步。白毛汗一下子发出来,打湿了薄薄的夏衫,在男人背上画了一张丑陋的鬼脸。 “阿言,你别害怕。”金宁唐地把绸带取下,缠在手指间,细长的手指上下翻飞,把它挽成一只白蝴蝶,“只提醒你,有些事不要管得太宽,特别是……有关阿筱的。” 分明轻描淡写,实则字字诛心。
      男人原是打家劫舍的流寇,十几年前误打误撞闯进这里,一不小心着了金宁唐他爹的道,平阳去虎势,纵有天大的不甘心,也只委屈自己铰了爪牙,做个农人身边平平凡凡的跟班。说来也怪,一匪一农,前者怎么着也不至于被后者压得死死的,可偏偏事实就摆在那里——满身肌肉腱子的壮汉随着清瘦的农民下地收玉米割麦子,指东不往西。镇子上都说那金家老汉会蛊,匪头子需他天天提供解药续命。流言渐传渐盛,终于跑到了老农耳朵里。他也不恼,只道“天机不可泄露”云云,像个出了半马的疯疯,于是流言自觉没什么意思,慢慢也就消下去了,倒是这俩人的关系肉眼可见地好了,远远看去,真是一对惹人羡慕的忘年交。
      十年前老农把自己的儿子叫过来,气若游丝地指了指他,又指指眸似星辰的三尺孩童,喉咙里仅余下嗬嗬作响,眼见就要“镚儿一声魂归去”了。彼时他年轻气盛,被热血顶上脑袋,揽过小家伙的肩臂护在怀里,还说了几句绿林中屡见不鲜又气干云霄的滥调陈词,老父亲登时挺直了身子板,驾鹤西去,唯留一滴浑浊的老泪,顺着沟壑纵横的脸淌下去,渐渐隐没无形。
      那个垂髫小儿的爹自然也姓金。但如今十年已过,他亦年逾不惑,男孩仍未长成男人,只是星眸上蒙了绸缎,原本清脆鲜亮地喊“哥哥”的嘴,不知何时再未启过一分。
      临终托孤、力担重任,本该是一曲沧桑悲凉的壮歌,奈何他只知江湖,不知人间风味。千头万绪里,终究长叹,把熙熙攘攘都交付一番,卸了担子,转手交与金宁唐。细细想来,也不过二三年的事。千日的光景,却叫那孩子扰个天翻地覆。他与他,从整日的“哥哥”“阿宁”,变成了“金”与“阿言”。
      “你走神了,阿言。”昔日的情分大概只残存在他的记忆中吧。
      “哦……”他错开一步,有些烦躁地撤下衫子,随手甩在肩上,“18卷,红日产的丝绸,为首的那个扎头巾,是个近视眼。”
      说好了把生计交给小孩,到头来还是他不放心,劳神着一干生意。
      “阿言啊……”金缓缓地仰起头,幽幽的声音直击他的心脏,“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他就是个瞎子呢?”
      一度听到野风狂呼乱啸之声,他垂头不语,任凭滔天怒气席卷庭院与门廊。委屈自是有的,是他答应老农,也是他做英雄好汉,凭什么这个人就不知道长大,只知道闹小孩子脾气呢?要说生气,他生气似乎更恰当些。
      可是他选择了忍让,或者退缩。他把自己放置在唯唯诺诺诚惶诚恐的壳子里,试图改变已经成型的肌肉,妄想长成桎梏的样子。
      罢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哪知道什么对与错呢?他祁言既然忍得住委屈,就不会去忤逆从小看大的“小少爷”。他有些苦涩地想:自己算是栽在这父子俩手里了。
      “他不是,我看见他摘了琉璃镜之后眼神迷离,听力似乎也变得不大好,是个近视没错了。”祁言仍弯着腰,仔仔细细地解释,好像院子里跟以前一样整洁明朗,没有七歪八扭的兰草和枝条。
      “哦。”金宁唐被哄了几句,也就顺坡买个大乖,挥挥手把自己刮得一塌糊涂的花草树木弄回原样,三下两下解散了绸带,随手丢到地面,“阿言,以后我不用它了,那马队还是你去接。阿筱呢?”
      祁言背上的汗简直要冻住了:他本打算挑金宁唐心情不错的时候暗示一下那只叫平筱的猫女和新发现的猫崽子都跑丢了这件事,结果人形六月天打了他个措手不及。
      “……跑了。”土匪头子心一横,在金宁唐甚至有些欢快的语调里倒了一大盆乌烟瘴气。
      小少爷的背影难得僵了半秒。
      “啊……她还是那么不听话,跟我爹一样,什么也不说,说出来就会si吗?”
      “你爹确实已经si了。”祁言差点把这句话抖出来,下了好大力气才咽回肚子里。一阵风跑过回廊,他觉得有些冷,又把汗湿的衫子穿好了。地上的绸带借助风力打了几个旋儿,挂在了最高处的兰草叶子上,那小孩的眼睛也跟着带子转来转去,最后偃旗息鼓在风止住的地方。
      原本聚焦的眼神“啪”的一声,顺着兰草叶子的走势四散到院子的各个角落,这一块那一块,像金宁唐乱七八糟的心脏。原土匪头子就这么盯着十几岁的小孩,恍然觉得自己见过的任何一具尸体都比眼前这个人完整。
      一只猫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他不明白。再给他十年时间,估计也不会明白吧。他漫无边际地想着,完全忘了还要去接马队。生意是金家在琼拉山立足的本钱,舍本逐末可是大忌,从当土匪起就滚瓜烂熟的道理突然掉线,简直……没有道理。
      啊,好烦。祁言活了四十多年,还是第一次尝到焦躁的滋味,用餐评价是非常糟糕,实在难受,连一星也给不到。
      金宁唐平时很少说话,今天难得说了好几句,虽然没几句好话就是了,也算有进步,于是小少爷决定回收“矜持”和七零八落的眼神,随手捞了绸带子,一声不吭地离开了天井,仿佛刚刚的一切没发生过。年长的那个向来对他拉扯大的小孩没辙,干脆跟着走了,好歹在第二个回廊拐弯的地方想起来今天的生意,脚下变道朝相反的方向走去,又因为心不在焉闹了个同手同脚,差点给自己绊个马趴。
      今日宜静思己过,不宜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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