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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潜逃 ...

  •   “有猫!有猫!!”琼拉山下一座市镇正热闹,突然出现的小毛球把一众人类惊了个盆满钵满。
      趁着注意力被转移,我奋力挤开压在身前的石板,三下两下跑出人群的包围圈,将一干人等付诸脑后。看着轻松,实则带了点慌不择路。山脚下的四九大集是村里人与外界买卖通货的重要渠道,每逢开集必有八方来人之势,肩扛手提,脚上踢着装满南瓜的篮子;推独轮车和赶大木板车的更是一早就来占地方了。讲究的人家还会带上家眷并随从,不为别的,就好这口热闹。故此,这集的规模越做越大,不消几年,齐人高的荒草就被踩倒成泥,泥落成道,小道渐渐拓宽,大路铺展出来。又过几年,零星的草屋茅舍渐渐连成片,清晨的薄雾总被愈发浓厚热烈的炊烟吵醒。半个百年过去,这儿倒真真养出个小镇子来,原本逢四逢九过大集的习惯也一直存着,颇有些笑眯眯的意味。
      糟糕的是,在这样一个平时人挤人、四九人骑人的地方,跑起来相当困难,何况是只离开母亲不久的幼猫。
      老天似乎看到了我们的窘态,欲伸手帮忙——不知哪家的鸡笼没栓牢,竹篾盖儿和笼身闹意见,火红的鸡冠从缝隙里喷薄而出。我毫不犹豫地伸出利爪,准确无误地扇了上去,这一巴掌用了十成十的力道,鸡冠子顷刻间四分五裂,惨痛的喔喔喔响彻云霄。
      “抓住那个怪物!别让她跑了!”有人声嘶力竭:是公鸡的主人。
      人潮从幼猫身边撤退,再次向我涌来。那一步三抖的幼崽似是瞬间开了窍,似乎明白我在为它争取逃命的机会,贴着墙根猛窜,躲进劈叉的树洞里去了。
      “好好的,我们都要好好的。”我在心里默默念叨了句,在冲到岔路口的时候虚晃一枪,使个急刹车,向斜后方刺去,隐没在一片未经人涉足的荒芜中。

      “嗬!”为首的男人重重喷出一口气,“回去找金宁唐,一个人不成换俩,必须把他那张嘴撬开,绝对不能留下这个东西!”
      “可是……”站在男人旁边的人吞吞唾沫,有些害怕。金宁唐,琼拉一带的番主,手里握着半壁“金”山,喜怒无常,阴晴不定,最讨厌人站在他周围。明明不是哑巴却从不开口讲话,不是瞎子却以白绸遮住双目,端的是一派农人中的异类。
      因为有钱,人家也不用下地干活,每天要做的,无非是练练他的腹声,洗洗他的蒙眼带子。只不过洗这白绸之时,一对儿眸子依旧轻轻阖着,那神情倒叫人辨不出他是装瞎还是真瞎。
      “薄歌,薄儿!”远远地传来一声女人的呼唤,沙沙的,像风过疏竹。这女子一身粗布,两袖补丁,本该挎个篮子才应景,左手却偏偏提了一柄软剑,剑身修长流光,乍看上去,倒与至尊“青霜”有一拼颜值的资格。可惜待人走近,补丁姑娘“唰”的一下把良品剑举到脸前,“叭”的一声,干干脆脆结结实实亲到了人家的开刃上。至于这兵器作何感想,就不得而知了。
      被叫做薄儿的人捋了捋头发,带下几根,粗暴地塞到那女人的腰封里,有些不耐烦:“拿去,今天的。”
      “一天比一天小气,看在‘清风’的面子上也不多给点?”女人弹了一下剑身,发出奇异沙沙声。薄歌闻言握紧拳头,只吩咐那男人道:“别忘了找金宁唐。”
      没抓到猫,集也淡了,山脚下很快就剩了她。
      是以天地为席,青丝为练,织就锦绣,点翠青峰。软剑分流,化作千万银针,穿行林木之间,保琼拉山绿意葱茏。
      华优干完活,拍拍身上并不存在的尘土,对今天的工作成果甚是满意,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怎么样?姐姐手下出的可都是细活。不过你也别急,再过上十几年,你也能修出趁手的家伙什,到时候就不用借我的清风啦~”
      无人应声。
      她疑惑地转过头,发现人都走光了,同类那边还好些,勉强能看见一条模糊的背影——也只是背影。
      “哎!”她急得剑也不收,冲那快消失的影子大喊,“哪有你这样消极怠工的!活儿都让我干了,就要你几根毛,别不知好歹!……”
      影子似乎踟躇了一下,而后加快脚步,瞬息之后连影子也捉不到了。
      神也不似神,人也不像人,琼拉就是这么一个,奇奇怪怪却蒸蒸日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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