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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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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莘。
前世,妖魔混战,我率三百妖兵埋伏于一处要道,牵制人界修士,为妖君攻打婆罗殿争取时间。
途径人界,却因当时大战在际,人界草木皆兵,未免打草惊蛇,我率少数部众乔装为凡人赶路,并勒令不得暴露真身。
我骑着马,自镜越湖去往孤山,其间路途不远。
途经之地有一片杏林,开着间客栈,客栈老板酿得一种好酒,名作杏林春,现已霜降,坊中便只余下两坛陈酒。
那天店中无客,我点名要喝杏林春,老板推脱不得,只得将窖中陈酒取出端了上来。
一壶酒,几枚腌渍的杏儿。
窗外的草木早已凋敝,风声瑟瑟,老板升起了炭炉。
炉中碳火猩红,暖意融融,我垂眸不语,低头喝酒。
林间马蹄声踢踢踏踏,停在客栈门口,刀鞘挑起帘帷,进来一主一仆,青年公子,世家打扮,一拿刀,一佩剑,黑底银纹长衫的是主子,淡青长袍的是仆从。
[修士!]部下密语传音,有些许躁动,这些时日以来人族修士杀了我妖族不少同胞,见面皆为死仇,我冷淡安抚[稍安勿躁,不可暴露行踪,坏了大事]
“客人喝酒还是住宿?”老板探身问道。
那公子神态骄矜,眉目冰冷,闻言并不搭话,身后的仆从却是轻声缓语的吩咐着店家备两间房,现下则要热乎的酒菜。
客栈不大,炉火离我近了些,那主仆二人便捡了邻桌坐下。
“兄台。”
我眉心微皱,部下的手不自觉按在了腰间,神色不善。
“兄台的脚边有红泥,可是从栖霞峰过来,那边的野茶花开了吗?”冷冷的一双丹凤眼,此时盛了几许笑意,愈加明媚生动,撩人心弦。
“滚。”我冷淡道。
除云墨外,少有能牵动我心弦者。
他神色渐淡,笑了笑,也不作纠缠,道了句冒昧便起身上楼。
我拈了杏子入口,无核,微涩,喝完最后一杯,我便与部下马不停蹄地赶往风云岭。
此世想来,那时聂莘在客栈便察觉了我的身份,明面不动声色,悄悄泄露了我的行踪,大战开始后,我守卫风云岭,不让人族修士借此道进入妖界,说好只三个时辰,援兵却迟迟不来,我与部众奋战一天一夜,战场血气冲天,遍地尸骸,整队妖兵只余下我一人。
我伤重,遭人界修士围攻,不敌对手,被一柄弯刀割喉,内丹也被人挖去,凄凄惨惨,埋骨风云岭。
弥留之际,最后看到的便是那枚芽色玉佩,旁人唤他:“聂莘,这妖身你要么?用来炼器也不错。”
“自然。”他笑答,而后碾碎了我的尸身,用魂灯勾了我的魂魄,投掷在焚心炉中,折磨了三个多月,魂飞魄散之际,才得奇遇回转。
我自问与他无冤无仇,却不知他恨从何起,何况他的身份特殊,前世在他身边呆了三月有余,才知道他并非人族,乃是人妖混血,他父亲是只小云鸟,极善隐藏气息,聂莘继承了云鸟天赋,故此才能来往人妖两界,做了个双面间谍。
我冷笑一声,枯枝随心意而动,恍如疾风,直逼聂莘面门而去。
他瞳孔微缩,要看就要被劈成两段,教头猛的踹了他一脚,少年踉跄跪倒,堪堪避过剑气,那双凤眼冷冷看来,显然怒气极盛。
残剑性情孤冷,平日里难得一见,教头本想要带着爱徒讨教几招剑法,不想素日里冷傲淡漠的残剑二话不说。以势压人,要取徒弟的命。
他擦了擦额头冷汗:“大人,可是我等哪里做的不如意,大人海量,有怪莫怪。”
一击不成,我乍然一惊,心道好险。
我不敢忘回来时答应了什么,若聂莘折磨我乃是命定,他的间谍身份是妖魔混战的关键,轻易杀了他,恐怕会影响既定命数。
我与那双桀骜不驯的凤眼对视,冷笑,心中任然有不忿,却也不再动手,转身回了剑阁。
推开院门。
院中藤蔓青青,累垂可爱。
妖君在喝酒。
其人素淡长衫,衣袂轻薄,冷着清隽眉目,跪坐于席,面前檀纹小几,摆着一只青瓷酒壶,两个酒杯。
揽袖斟酒,他抬眸看来,淡淡道,坐。
天高云浅,微风徐来,我与他坐下对饮,数杯后,他道:“昨夜,你在何处。”
我饮尽杯中酒,微微摩挲着杯壁:“属下于房中疗伤。”
妖君闻言,静默不语。
那双眼睛静似深水,微光波动,宛如星河流淌,睫毛纤长,投下鸦色阴影,仿佛潭边斜生的树木。
我心思一动,按捺住,只静静喝酒,妖君知我寡言,更加不会与我多说。
他与我少年相识,一起求学问术,遍访三界寻求自己的道,前后六十一载,结丹后他收敛心性,回到妖界继承了父亲衣钵,于大荒山跟随守林人潜修。
我的剑意主杀戮,守林人修和光同尘的君子之数,不肯收我,心灰意冷下便四处游荡,到了人间与人比试磨炼剑道。
此去一别便是十五载。
前两年中我与很多人比试,他们中有些是用剑的高手,有些不是,我不用妖气与之比斗,有时胜,有时负,胜多负少。
我的剑够快,剑中却有戾气,这样的剑意失却纯粹,不是我的道,远远达不到心我的境界,凡人中不乏用剑的佼佼者,也有极为厉害的体修,但凡人寿数天定,短短一生,与我不过弹指,回头来看,昔年英武的剑客便只余荒冢枯骨。
那时年少骄狂,伤人无数,自觉心向大道,红尘与我而言不过虚妄笑谈。
我曾路过杏林,结识一对兄妹,这二人并蒂双生,机敏过人,剑法上一光一影,相辅相成,极为难缠,‘浮光’剑光明璀璨,‘掠影’剑诡谲多变,剑法施展如星月同辉,那次比斗我落败,伤极重,若非妖身想必早已身死。
我与二人结交,那对兄妹性情洒脱,长兄姓谢名豫,表字隐慈,小妹姓谢名璋,闺名萋萋,出生自津梁长恨江一带,乃是人间有名的武林大家。
我在杏林逗留三年,期间与兄妹两人比试过无数场,直至取胜。
离别之际乔豫请我喝酒,新酿的杏林春,滋味极好,我喝惯了好酒,从不曾醉过,凡人的酒更难,他却喝的烂醉如泥,泪如雨下,念叨着:“相识三年……不知兄长名讳……”
“兄长……”
“愿我如星君如月……月月流光相皎洁……”
“兄长……此一别,可有再见之时……”
声色戚戚,话语喃喃。
我当时并未回答他,将他送回家,留下了一瓶温养肉身的碎玉丹便离去了,凡人寿数太短,若牵扯太多,只是平添了因果。
恰逢妖君继位,我只身返回妖界,忙着清洗叛逆旧党,魔族奸细,六十年匆匆而过,等到闲暇时再访津梁,乔家早已不见了踪影,昔日恢宏的扶云山庄只剩下残垣断壁,几座荒冢。
那是我第一次感到刺痛,为一代剑客就此销声匿迹,也为红尘滚滚,世事更迭,生时人肉,死时白骨。
自此后我行事愈发随意,遵从本心,不觉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