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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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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列之所以拜托他向他父亲问好,是因为我父亲的身世。
他来自于一个难以忽略的家族。
在互联网还没那么发达的时候,明星的很多信息都来自于他们经纪公司的杜撰。古代的青楼不也时常吹花魁是什么书香世家的吗?人不是形象,不能作为商品出售;但它可以作为形象的载体,成为新时代的畅销品。
所以在很多人的印象里,模模糊糊中都觉得我父亲是新港人。我父亲对这个形象也是推波助澜,总是玩文字游戏,说他是真正的新港人。凡是有人说什么东西是真正的什么什么,其实不然,大多只意味着对方在乎正统性罢了。
现在,互联网发达了,大家都知道我父亲是哪里人了。他不是新港人,连是不是这个国家的人都有待商榷,毕竟他出生在大洋的另一端。八卦小报的消息都会说我父亲来自著名的罗氏家族,是罗氏家族掌舵人的私生子,是他在外国留学风流的时候留下的“孽种”。
确实是这样的,纸包不住火。就是那个靠房地产发家的罗氏家族,那个在我们普通人眼里、只在报纸上出现的罗氏家族。
但有一点必须澄清的是,我父亲从来不是罗氏家族的正统继承人。他除了有一份信托基金之外,基本和自己家族没有任何联系。不然他也不会来到新港市,来到一个离本家那么遥远的地方。
甚至连信托基金,他都没有那么多话语权在里面。这些钱都是有专人打理,目标是使家族财富传递下去。比伯特兰还要有礼貌的管理人安排了一系列专业的投资顾问来给你提建议,最终十有八九都会走到一条路上:又又又投资在房地产上了。
冬天到临,他终于在工作之间找到一点空隙,让我继续我的工作。为了了解父亲的身世,我专门和他横渡大洋,去异国他乡的小镇,去见一见他的童年。
我坐在头等舱里,安静地等父亲和机组成员签名、拍照完。他一般都会答应这些,偶尔心情不好的时候,他也任性,随意黑脸给别人看。这种事有一两次当然会引起大家对你评价降低。但转回来说,当你是罗杰的时候,你基本也不在乎别人对你的看法了。
签完,他走过来坐在我旁边,说:“我还是不敢相信你会写我的事情。”
“为什么?”我笑了笑。
“我自己都把自己的前半生扔开了,不怎么会想起来。你?又不是说,咱们两个关系多亲近的。”说完,他拿过眼罩,直接准备闭目养神了。
我趁飞机还没起飞,给希亚发了短信。这个周末她父母来照看她了,为了让我放心。
父亲睡着了,我也开始想他刚刚的那个问题。
我想,更多是因为不了解。在我认识父亲的时候,他就已经是那个众人眼里光芒万丈的大明星了。听了很多他过去的事,我才知道他也有害羞的一面,我才知道他也有和游刃有余四个字不沾边的时候,哪怕他本人并没有那么乐意去回忆。
说起我的奶奶,父亲说过她的事情。她是因为乳腺癌在我父亲十二岁那年去世的,很聪明的一位女性,聪明到成为了一名程序员;她也很漂亮,否则也不会在我爷爷醉眼朦胧时吸引到他;她还很奇怪,奇怪到怀孕了也不想告诉该负责的男人,而是选择养育自己的儿子。
她迅速地就在这个小镇找了房子,在家做自由职业。奶奶也是很早就和家里人断了联系,父母都不关心这个女儿的存在,她只能一个人抚养我父亲。直到她要去世了,她才联系了我爷爷,让他负责我父亲的生活。
父亲每年在自己母亲的生日都会举办一场小型的家庭聚会,亲自下厨,给大家吃。通常是做披萨,或者是奶酪通心粉,因为他说他就是吃这些长大的。很明显,我奶奶唯一不太擅长的事情就是做饭了。
我们要飞去的地方是爷爷奶奶相遇的地方,一个以大学闻名的小镇,也是父亲长大的小镇——新纽文。我似乎是父亲身边第一个有机会去拜访的人。
抵达的时候有人来接我们。我们坐上车,直奔我们的目的地而去。父亲本来是想搭乘火车去的,他想重温旧梦。我和伯特兰先生劝了半天,劝他出门在外,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好。
这里的地理景象和新港完全不同。父亲坐在车后,专注地看着窗外穿梭而过的高高松树,到处都是长了白帽子的可爱松树。新港市在南面,又靠海,基本没有下雪的机会。大都市通常很拥挤,这里不是,处处都是宽阔的土地,甚至空旷得有些孤单。父亲渐渐在车座后面滑了下去,从正襟危坐变成了舒适的瘫坐,放松得很。
“很怀念?”我开玩笑似地问父亲。
他还是看着窗外,过了一会儿才摇了摇头。
我们的第一站是所有故事的开端——世界闻名的新纽文大学。这所大学经常出现在各项排行榜的前五里,特别出色的专业有经济学、金融、哲学、英国文学、地理等。
所以罗氏家族的继承人会来学什么呢?当然是来学哲学啦。
“学金融的是你太爷爷了,他比较擅长挣钱。”父亲这么向我解释道,“或者说,比较会钻空子,倒买倒卖、房地产、内幕交易之类的。”
“那他不让自家孩子学金融,打理家产吗?”我好奇地问。
“你们学了吗?”父亲反问我,我一时语塞。
我们两个穿着大衣,裹得紧紧地,走在新纽文大学的校园里。父亲带着炭灰色的报童帽,配米色的围巾,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学生们忙着处理期末的事情,三三两两背着书包朝图书馆走去。
父亲和我一起走,时不时停留在某条大道上,望一望四周,似乎在回忆什么。我没说话,耐心地等他自己处理情绪。
等他终于平复过来,他叹了口气说:“去图书馆吧。”
我陪着他,一起走进了图书馆。出乎我意料的是,这图书馆的装修很像父亲的书房。或者应该说,父亲的书房装修得很像这座图书馆:同样厚重的桌子、同样的绿色银行家桌灯、同样的色调……。父亲不知道溜去哪里,给我拿了一杯热饮;我喝了一口,是热巧克力。
父亲耸了耸肩:“我小时候来这里一次,喝一次。”
他想去坐一坐的桌子,已经被刻苦学习的学生占了座。他指了指,轻声跟我说:“小时候我就坐在那里,打游戏。”
儿时的他就常常来大学里的图书馆坐着了。有时奶奶需要加班,又找不到保姆看小孩,只能把他带到图书馆里,扔给他一台笔记本电脑就走了。他的学习成绩很不错,但他坐在这里,十有八九是连着耳机在打游戏。
“不是有位爱多管闲事的教授看不下去了,我可能现在坐在家里玩游戏呢,恐怕对世界的看法就完全不一样了。”他走到书架旁,用手指抚过书脊,轻声念道。
这时我才看见父亲眼睛旁的皱纹,才记起他的年纪来。
他说的是同他一起读书的一位教授。教授来查资料的时候,常会遇到他在打游戏。觉得他荒废了时光的教授看不下去了,教授原本就是研究文学的,拉着他一起读了不少书——从奥斯汀到哈代,再到康拉德。
当然,还一起读过索福克勒斯。
“爸,你没问过自己父亲在哪儿吗?”我们俩走出图书馆,畅游在校园的主干道上,看落在雪地上的松果堆。
“你奶奶总是说——等我长大一点再告诉我。”他微微一笑,踩上了雪层,嘎吱嘎吱的。
我们慢慢走出了校园,路过了校外的大学附属医院。
“你奶奶就是在这里死的。”他抱着胳膊,猛地停下了自己的脚步,毫无感情波动地说出了这句话。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复,只好等他自己继续说下去。
“那时候我天天来看她,每天都很沮丧。她很虚弱,做化疗的人,头发都掉光了。你知道你奶奶,平时过日子比一般男性还要迷糊,那是我第一次看到自己妈妈这个样子。”
“我在病床面前哭了,恨自己很没本事。我一直都是被妈妈照顾得好好的,虽然内向,但是也过得很快乐,从来没有觉得不快乐过。直到她生病了,我才知道自己什么也做不到。”
“我那时就许愿,一定要做一个和那个男孩完全不同的人,我要站在巅峰,做最成功的人,才能救她。”
他淡淡地一笑:“妈妈在病床上,都快不行了,还笑着跟我说,‘罗杰,一定不要做和我一样的人啊。’”
我沉默了。我知道父亲为什么有这样的心愿。有私生子这件事在罗氏家族里并不少见,何况这种情况最好不过了,不是两个人实打实有情感纠葛、出轨那种。他只是很吃惊,自己有了一个十二岁的儿子,他突然要负责了。把罗杰接回家后,他就安排他读了最好的寄宿学校。考虑到爷爷那时已经娶妻生子,这恐怕是最好的选择了。
父亲结束自己学业的时候,和唯一有血缘关系的人远远算不上亲近。他对艺术好奇,就直接被送往离家更远的法国,直接进修了。直到他决定休学,去往新港开始自己的电影生涯时,爷爷给了他在新港市的一套公寓。
其实爷爷想做的更多的,但父亲拒绝了。他从来没觉得自己是罗氏家族的一员,他在那个大家族里从未感受到类似母亲的温暖,他总是不能逃脱“想争家产”的嫌疑,所以他一走了之,准备到新港成为前所未有的大人物,自己成就一番事业。
第二天,我们在新纽文四处观光了一番。晚上要回酒店之前,父亲问我饿没饿。我说,饿倒是不饿,就是冷。他叫过司机,我们三个人一起朝镇上开去。等到了镇上的尼罗披萨店的时候,他叫停了。
“又是吃披萨?”我哭笑不得,搞不懂我父亲对这种食物的执念。
他什么也没说,站在门口直招手让我进去。我无奈地走下车,走进这家小小的餐馆里。餐馆墙壁上挂着各种啤酒桶的龙头,吧台后面挂着一整个大水牛头骨,卡座里坐满了人。父亲直接走到了吧台旁,点好了披萨。
我和父亲坐在卡座里,享受难得的私人时光。在新港,能这么平静地坐在餐厅里吃饭是不可能的。
“你看,这才是我叫做家的地方。”他懒懒地给自己倒上一杯水,喝了一口,“城墙把人们围在里面抵御外敌那不叫家,家是长途跋涉到达的地方。”
我们父子两个爱好差不多,我只好直接戳穿他:“这不也是游戏台词?原来你最近也在玩游戏啊。”
父亲开怀大笑:“你知道我在哪里打吗?”
我翻了个白眼:“你的私人影院?”
父亲的房子有两层,但是地下还有一层。上面的两层除了他自己的房间有台电视外,书房有电脑,其他地方电器都少见。可是地下就不一样了:有健身房、酒吧、桑拿室、私人影院。私人影院里全是皮制座椅,墙壁上挂满他自己的电影海报。我有次说,要是用影院的那台屏幕打游戏该有多爽。后来他每次和我炫耀,都会提这件事。
他心满意足地点了点头,我只好叹了口气。
谈笑之间,披萨就端了上来。不是我们平常吃的那种,而是白披萨,上面全是蛤蜊肉。我要了可乐,准备大快朵颐。
我们各拿起一块,叠好,直接吞进嘴里。确实,蛤蜊肉有股甜味,配合奶酪的咸味别有洞天。披萨边也是很有弹性,一按就会慢慢反弹回去,加之稍微被烤焦,额外带来一万种风味。父亲望着我,我的表情一定是起了变化,他得意洋洋地问我:“怎么样,不一样吧?”
我用纸巾擦了擦嘴,只能点点头。
“我小时候就天天吃这个,你奶奶实在是不会做饭,最多买个现成的奶酪通心粉做给我吃。”他把手伸向了我的可乐瓶,“来,分享一下。”
我递给他,继续吃起了披萨。他咕嘟咕嘟地一口气喝了半瓶,我看不下去,又叫了两瓶。
“好像这么多年应该把新港当作家了,可是每次我来这里,有什么想不明白的事情的时候,就觉得这里才是家。吃到熟悉的味道才能提醒我,我以前是个什么样的小孩。”父亲拉扯出奶酪丝,嘟囔着说。
“什么样的?”我问。
“打游戏、看书、吃披萨,这辈子都不会演戏那种。”他继续啃着披萨。
“我不喜欢聊罗氏的事情,我喜欢来这里,吃披萨、喝可乐,然后看看书。”父亲举起一片披萨,冲我示意,愉快地咬了一大口。
这或许就是他内心一直以来的愿望吧,只是这愿望,从未实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