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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分工 ...


  •   受害人的尸体经法医检验后,郑治打电话调来运尸车带回去,几个刑警在周围没发现什么有用的线索,拍照之后撤去了对现场的保护。
      “尸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谁第一个发现的?”
      郑治经验老道,知道这种案子问附近的人也没用,但还是按照惯例询问了一下雅博酒店的值班经理。
      那经理也没见过这种场面,早就吓得一句人话也说不出来了,哆嗦了半天,撞上夏逸沙副组长那对可以杀人的眼光时,对尸体的恐惧不知什么时候便抛到了一边,赶紧一五一十的回答:“警察同志,你们来的实在是太及时了,其实刚发现没多久我们就打电话报了警,哦,恩,啊,大概是九点十五分,一只狗对着下水道狂吠,我们酒店的员工感到好奇于是打开看看……没想到就看到了这、这东西……”
      “狗?”郑治和夏逸沙对望一眼,两人都在想:什么狗会莫名其妙对着尸体狂吠?莫非是和死者有什么渊源吗?
      这时,一道金影闪电般的飙来,夏逸沙反射神经良好的迅速拔枪对准‘来犯’,在扣动扳机的前一秒发现千重淬不及防之下,已经被扑的坐在地上,而那始作俑者却是一只金毛大狗,兴奋的摇着尾巴汪汪直叫。
      ——是苏摩吗?
      ——怎么可能是苏摩?
      ——竟然是苏摩!
      ——苏摩!
      千重的眼神由开始的茫然转为怀疑,最后又变成了不敢相信的确认,大狗委屈的呜咽了两声,好像在问为什么主人对自己这么冷淡,千重神情复杂的看着它,想要后退却一步也迈不动。
      苏摩却不知道主人为什么不理它。终于找到千重的激动使它比平时还活泼了几分。苏摩围着千重转圈,千重的眼神跟着它转圈,终于想要与人保持距离的念头抵抗不了再见到苏摩的开心,千重弯下腰再没有迟疑,一把把它抱在了怀里。
      “苏摩,你怎么找到我的?”千重站起来后,那条大狗还不停的上窜下跳,开心的蹭着千重的裤腿,听到千重喊自己的名字后更是不住的往高了蹦达。

      “呃……那就是发现尸体的狗……”酒店经理迟疑的指着和千重玩的开心的大狗,郑治叹了口气:和千重那么熟那么亲热,看来是他的狗,难得的线索又断掉了。
      而夏逸沙则习惯性的皱眉。
      ——原来那个神秘的年轻人还有这样的一面!
      和苏摩相见后的千重,脸上一直洋溢灿烂的笑容,那种耀眼的发自内心的笑容,就连阳光照在他的脸上都惨淡了颜色!
      虽然已经是个工作了的男人了,而且还是刑警这种必须成熟冷静给人以安全感的职业,可是这时的千重却更像那种没长大的、吃块巧克力都会觉得很幸福的大男孩。
      “苏摩——我好想你哦——对不起对不起——以后再也不会离开你了!”千重再次蹲下去搂住大狗的脖子,顺便把眼角的泪花悄悄擦在人家的毛皮上。苏摩终于安静了下来,现在反而像是千重在依靠着它一样。

      跟着正副组长回到了局里,千重的耳根子还红的发烫。一时失态、失态了……居然在那种场景之下,和苏摩玩起来……虽然郑治组长没说什么,夏逸沙副组长也只是用一种很玩味的眼光看着他,不过他自己都觉得好丢人好脸红啊……果然还是夏副组长那样稳重可靠的硬汉更符合警察的光辉形象吧……
      “不过千重啊,你养的狗可真不输给正宗警犬,好样的!”讨论案情的会议上,郑治先给苏摩记了一功。
      “哪里哪里……”千重不好意思的摸着后脑勺。“苏摩没那么厉害啦……要说厉害,还是夏副组长最厉害,往那里一站,刘经理就说的清楚明白……”
      千重说着说着突然醒悟过来,赶紧抬头瞥向夏逸沙,果然那道杀人的眼光正盯着自己,虽然还没有变脸色,但制冷效果相当于平时的十倍。周围同事都知道千重是无心的,不过还是一个个捂住了嘴忍笑:天啊,口不择言之下把‘一杀’同志和狗狗相提并论,千重真有你的!不过想想看,还真的有点像……
      闹了一阵之后,气氛渐渐严肃起来。案件叙述分析的部分由于是魔鬼副组长夏逸沙负责,所以永远简洁明了:凶手的作案手法极其残忍,受害人除了脸部保留原状外,身体的其余部位被剁的很烂,甚至分不清作案工具到底是什么,这给我们侦破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这已经是第五个了。现在我们缺少破案的关键线索,完全没有侦破的方向。凶手相当狡猾,也有一定的反侦察的能力,到现在为止我们只知道受害者清一色全是牛郎。
      案件叙述与目前所掌握的线索在夏逸沙的几句话内说的明明白白,郑治组长就开始分配任务。尽管组长大人爱讲冷笑话还有点老顽童的样子,但工作起来也是相当的雷厉风行。不到十分钟,他已经将重案组所有人员分为了四小组并确定了各组的工作内容。最后他居然指名云千重和夏逸沙一组,话说,难道以郑治大组长老狐狸般的精明,居然看不出这两人一照面就互相排斥吗?
      “已经有五位受害者了,凶手不太可能就此金盆洗手。与其漫无目的的调查,不如主动出击引对方上钩。千重,一杀,你们一人便装混入娱乐场所,装成服务生看看能否引出这个大尾巴狼,另一人跟着做个照应吧。”
      郑治这话说完,最喜欢起哄的莫逆立即带头鼓掌:“好啊!老大英明!”
      的确,单就长相来说,这个任务还真就千重和逸沙最为合适,连推脱的借口都找不到。让那些虎背熊腰五大三粗的同事去应聘夜总会牛郎?保镖打手还差不多吧。
      所有人的眼光聚焦在千重和夏逸沙的身上,难得的夏逸沙这死硬派居然脸红了,他的面瘫功力真是十分深厚,都到了这个时候还是没有变了表情,只是纠结的眼神看了看千重,随后以定语开口:“那么,千重你就扮成服务生混进去,我在外接应你。”
      一锤定音。
      同事们虽然很同情千重,但转头看看夏逸沙那张冷冰冰的脸孔,只好默认他的分配方式还算合理:夜总会的负责人只有脑子坏掉了才会同意夏逸沙去当牛郎,有这么凶恶的家伙招呼客人,恐怕那家店也不用开张了。
      事已至此,千重只能安慰自己说就全当体会一下卧底的刺激好了。

      经过大家的分析,一致得出‘迷幻夜总会’是最有可能逮到大鱼的地方,同事们平时正经日子过久了,难得千重要去这种娱乐场所卧底,于是一个个兴致勃勃的帮他挑选那种‘热情奔放’的服饰。
      牛郎一词还是近些年才兴起的,当然对外招聘的时候,负责人们都会很文艺的说‘本俱乐部高新招聘男公关或男服务生’,然后再细细向应聘者解释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公关陪酒陪聊,有时候还私下和客人达成协议提供某种服务,服务生则只负责点单、将客人点的酒水食物送去就可以。不过在这种高级俱乐部工作,不管‘牛郎’‘公关’还是‘服务生’,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够帅。
      所以当迷幻夜总会的人事部经理燕珊雪看到新来应聘服务生的男生时,激动的双眼都闪闪发光。
      这男生实在是太极品了!‘正’到不行的身材,精致漂亮的五官和那种与众不同的高雅气质,就算偶像红星勉强有他那样的脸蛋,但也绝无他的贵族气质!燕珊雪一眼就认定这是绝顶的人才,很是热情的冲过去抓住了对方的手:“做服务生是不是太委屈你了?什么,你只做服务生?哎呀呀实在太可惜了,不过慢慢来不急不急。”
      硬着头皮来应聘的千重看到负责人这种样子差点就想夺路而逃了,好不容易摆脱了她的狼爪,刚迟疑的说了句‘我看我还是算了吧……’那燕经理却早已喊了营业部的经理过来向他郑重介绍了新人,并拍着千重的肩膀大大咧咧的说:“留下。哪怕我们不拿提成也用你!”她没有给千重反对的机会,立即拿出了合同书签了自己的大名然后推到了千重那边,双眼亮晶晶的凝视着他,以语重心长的口吻道:“成为本店的支柱吧!你就是下一届的夜之帝皇!
      反正来都来了,现在想要退缩是不可能的,千重只好签上自己的大名,然后在心里叹了口气。
      事情好像越来越奇怪了。

      ——父神在上,我居然真的来了这种场所……
      穿梭于热闹非凡的舞池之间,好不容易有点闲暇,云千重坐在吧台前整着衣领,然后机械的抬起一只手臂,眼神死死盯着袖子的质地。
      说实在的,局里那帮同事除了警服就是西装,在穿衣打扮上完全没有表现出一点品位,但是不知为什么,他们给千重挑的这身衣服却很适合这样的场所,简直就是显眼到了招摇的程度,镶着亮片的质料在闪烁的灯光下,发出更加暧昧的流光。本来高雅而内敛的银灰色,现在看上去有仿佛禁欲主义的绅士一样具有致命的神秘诱惑。
      一晚上被同行嫉妒的眼神盯到冷汗直流,千重一边感叹着‘如今什么职业都竞争激烈’,一边忙不迭的周旋于各桌热情的贵客之间。好在他气质不俗眼神纯洁,倒没碰到什么冒犯之举。
      后半夜下班,身心疲累的千重回到迷幻夜总会对面的花羽酒店1005号房——为了方便‘工作’与‘接应’,他与夏逸沙租用了这个套间,唯一的好处就是在这个窗口架起望远镜,就连迷幻夜总会门口有几只蚂蚱都一目了然。
      千重一进门就先换衣服洗澡,一直等候主人的苏摩就跃上桌面噙走一张钞票溜出了房门,等千重沐浴完毕出来时,苏摩嘴里叼着几个塑料袋回来了,里面全是千重爱吃的水晶包子、虾饺还有巧克力圣代之类的。千重每次出门,苏摩总是会自己在房间里担心的转圈,害怕主人这一去不知道会不会又消失不见,而套间里间住着的冰山男夏逸沙,那男的恐怕和人类都没办法正常交流,更别说苏摩一条狗狗妄想去找他寻求安慰了,于是苏摩不做点什么就无法安心,看到千重疲累的样子,苏摩赶紧出去买回吃的东西想要凭自己的力量照顾千重。
      千重温柔的抱起苏摩,拈起一个虾饺塞进它的嘴里,忽然就没有了睡意。
      大概也就是苏摩还记得自己吧。无论相隔了多远,也不知道它这些天是怎么过来的——恶劣的天气,陌生的城市,完全不能与人类沟通的种族,就是凭着‘我的主人一定在世界上的某处’这样简单的信念,所以一直一直相信着、寻找着,没有人类对于外型改变的迷惑,牢牢记着主人的气味……
      苏摩苏摩,你为什么不骂我几句呢。
      千重将脸贴在了苏摩的耳边,还是那样的温暖,毛茸茸的软绵绵的。
      也不知它费了多大的劲受了多少的委屈,终于找到自己却一点怨言也没有的开心扑过来,高兴的像个孩子。
      这一世一定要顺利。完成任务后就带着苏摩一起回到天庭吧。千重这样想着,与苏摩分享完夜宵,才起身走进了套间的里间。夏逸沙孤傲的背影正对着他,听到开门的动静也没有回头。
      “今天没有情况,报告完毕。”千重平铺直述,然后行礼打算告辞退出,夏逸沙的声音异常嘶哑,这一屋子的烟味足以说明原因:“知道了,明天继续,睡吧。”
      两个彼此都不愿意靠的太近的搭档,这样对千重来说是好事,对夏逸沙来说或许亦然。
      就这样一连五天。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欢场,端着酒水小吃游走于舞池穿梭在各个茶座之间,拿着小费等着大鱼,千重渐渐开始习惯应付那些刁钻的、或提出非分要求的客人,用自己王子般的虚假笑容拒绝她们。钱,他不需要,正因为不需要,所以能够坚守着尊严。
      “新来的吗?真帅呢,跟姐姐出去玩一晚上,这个数干不干?”酒醉的肥婆傲慢的冲着千重伸出五根指头。“五万。”
      “你喝醉了。”沉着的放下托盘,千重想要迅速离开却被拽住了衣袖,从没遇到这么死缠烂打的客人,几次没有挣脱,拉扯踉跄之下,不小心碰翻了茶几边上的酒瓶,冰凉的液体瞬间浇上了女人的晚装。
      “你这个……!!!”
      难堪的女人跳起来想要破口大骂这个不识相的小服务生,这边的动静却早已惊动周围贵宾间里的客人,‘哎呀,就凭你想要约王子出台,我们都还没敢想过呢’‘没错没错,他是这里的王子,王子就是属于大家的,能看到他我就很满足了,你就不要痴心妄想了!’因为千重的高贵气质,从不敢将他当作小服务生、而是视作王子的客人们纷纷将矛头对准那轻看他的女人,将事情交给为自己出头的贵妇们,千重不敢久留,赶紧低头快步离开。
      这里的工作虽然讨厌,但一旦自己受到什么人格上的侮辱,客人们却会很维护他——少女们是维护自己的梦想,御姐们像在维护自己的弟弟一样——千重虽知这工作既非自己喜好且本来就是因为任务才勉强自己,但每到这个时候,还是对那些善良的客人心存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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