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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卷 六个人 第二章 突然落下的夜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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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在城市的脉络里穿行,如同血管中的血液。街上来往的车辆也是血液的一部分。他们共同在这缓慢而拥挤的街道上前进。
那首歌结束以后,司机也好像恢复了正常,不再莫名微笑,也不同我搭话。在北方的大部分城市,一个不爱讲话的人可做不了一个好司机,他会比别人忍受更大的寂寞,又或者,他本来就是一个习惯了孤独的人。
好在沉默不长,半个小时的车程,即使路上再堵,也不过延长了十分钟。
“到了。”
司机的话依旧不多。我扫码付了钱,拉开车门。
在人潮拥挤的火车站,七月的炎热又彻底包围了我,一切的人和物都充满着梦境般的荒诞感。
我看了一眼手表。
四点四十五分。
铲子的火车五点钟到站。
我还有十五分钟去思考荒诞感的来源。
我坐在火车站的椅子上,用力回想今天一天的生活。从早上值夜班回家到中午吃的黄焖鸡外卖,再到下午铲子给我打的电话。除去中年司机在车上放的那首歌以外,一切都平常至极,然而这平常中必然藏着一些我察觉不到的异常。
正当我从兜里拿出耳机,打算从《Sweet Child O‘ Mine》这首歌里面找灵感的时候,人潮突然从出站口涌了出来。
在这嘈杂的窄小世界里,我突然明白了梦境一样荒诞感的来源。
无论是中午吃的黄焖鸡外卖,下午铲子的电话,还是在路上听见的那首《Sweet Child O‘ Mine》,都是和我大学时候息息相关的事。
他们单独出现也许不足为奇,可如此密集频繁地出现,就不能用巧合来说明了。
我想,自从毕业之后拼命逃离的那段大学日子,那些分割在现在与从前的隔膜,在某一刻破裂了。
没错,是破裂。也许是在某个我不在意的夜晚,在某个没有刻意记住的时间。那层薄膜隔开的,潮水一样的记忆,终于上涨到一定高度,超过了那层薄膜承受的上限。
于是,薄膜破碎,山崩地裂。我无可避免地再次面对有关我大学生活的一切。我在这个吹着热风的七月,在离开那片校园三年后的夏天。
终于与过去重逢。
我终究不能逃避。
拥挤的人群如同海洋中的沙丁鱼,他们挤在一起朝着一个方向游去。
在我思考那层薄膜的时候,鱼群中的一条鱼偏离了航道,游到我的面前。我伸手抓住他的鱼鳍,额不,抓住他的手。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两只手使劲握在一起。我看着曹振川的脸,不长的黄色卷发,刚刮过的胡子,嘴角微微翘起,带着真诚的笑容。
记忆中的脸和眼前的脸重叠在一起,我花了五秒钟记住他现在的样子,修正了被岁月模糊过的印象。然后开口说道:
“走吧,带你吃点好的。”
他点点头,有些恶狠狠地说:
“吃肉。”
我差点笑出声,三年未见的隔阂似乎在这一刻消失不见。
“吃肉!”
这句话是以前每个月初的时候我们说的。大多数人的学生时代都是贫穷且快乐的。我们也逃脱不了月末吃土的困扰。
于是每个月初领完生活费以后,宿舍里总有一个人莫名地喊一句,吃肉!然后一下子勾起六个人的向往,商量着去哪个自助餐厅安抚一下馋虫。
不过眼下的我们似乎不再会在吃这件事上发愁,也没人会在乎有没有肉,只是再难找到曾经那种苦中作乐的滋味了。
我领他去我家楼下新开的馆子。城市里的饭店时常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又齐刷刷地关门转让。
不过这家看起来生意红火,想必有一些过人的地方。
“想吃什么?”我问他。
“整两道硬菜,不要素的,我还是无肉不欢。”
我笑了笑,指着菜单上用一整页推荐的鱼头泡饼对一旁的服务员说:“来一份这个。”
服务员看了一眼就展露出标准化的职业微笑说:“好的先生,请问要多大的呢?”
“要最大的!”曹振川在一边插嘴。
服务员憋笑看着我说:“先生,现在店里有十斤重的鱼头。”
我无奈地点点头,说:“听他的吧。”
还不到六点,店里客人不是很多,鱼头不一会就端上来了。热气腾腾的一盆,鱼头大得夸张。
鱼头先是切半腌制,之后又经历炸制和焖煮。鱼头的鲜嫩软烂恰到好处,鱼汤里又下了豆芽和冻豆腐,满满一锅漂着油花的奶白色汤汁再配上一盘外酥里嫩的贴饼子,让我和曹振川连连咽口水。
我开了一瓶冰啤酒递给曹振川,又开了一瓶倒入杯中。
白色的泡沫停在杯口,我和曹振川举起杯子。
“干杯。”
夹起一块吸满汤汁的冻豆腐,轻轻放在碗里等待它变凉。冻豆腐这种食物,独属于带有北方特色的汤菜。
豆腐冷冻之后会产生许多细密的小孔,有点像烤麸。炖汤的时候会吸收汤汁,如果不等它变凉,很容易在入口时烫到舌头。我在大学时就经常见到第一次吃冻豆腐的南方人被烫到舌头。
“准备什么时候走。”我问他。
“明天下午吧。”
“那今晚住我家?”
“你家晚上没人么?”
“新买的房子,我爸妈付的首付。我以前跟你说过的,小地方房价便宜。”我知道他那里房价高的离谱,所以故意带着炫耀的口气跟他说,
曹振川狠狠夹起一块泡好的饼,又狠狠放进嘴里,看样子根本没打算理我。
我有些好笑地看着他,刚想开口再揶揄他几句,第二道菜也上来了。
奉行肉食者原则的我们自然没有点素菜。第二道菜也是店里的招牌菜香米肉,石锅装着大块红烧肉,下面是松软的五常大米。
用勺子盛起一勺浸满汤汁的米饭,再夹起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放在勺子上,一同送入嘴中。
米饭松软,汤汁香甜,五花肉经过了长时间的焖煮,肥肉已经变得入口即化,瘦肉也软糯可口。这家店偏南方风格,红烧肉喜欢放大量冰糖,配上混着玉米和松子的米饭,却出奇地不会腻人。
“你尝尝这个,好吃的很。”我对正埋头吃鱼的曹振川说。
他艰难咽下嘴里的鱼,突然对我说:
“我要结婚了。”
我有些呆滞地看向窗外,夜幕不知在何时已经悄然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