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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境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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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个暗无天际的风雪之夜过后,在金鳞城边界百姓的视线中,便出现了一个矮小干瘦的孩子。
据那教书的书先生说,这孩子是他从表姐家过继过来的小外甥。
但这个小外甥,却跟他叔叔书先生完全不同。
你看那书先生,面容白皙五官精致,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温文尔雅的气质,就差在脸上直接写上“我是读书人”这五个大字了,就算放在金鳞城那一块儿灯红酒绿的闹市区也绝对是掷果盈车的潘安一枚。
再瞧瞧这小兔崽子,又黑又瘦,头发还乱糟糟的,除了他叔叔,看到谁都皱着眉头,好像金鳞城所有人都欠他五百两银子似的。那眼神更是阴郁,就好像在田野中看到猎物的老鹰一样,阴骘得令人不寒而栗。要是单单这样到也就罢了,这小子小小年纪居然就有了官场里那些大老爷“翻脸比翻书还快”的本事,一看到他叔叔脸上就立刻放光,屁颠屁颠地凑上去,如果给他条尾巴,估计都摇得翻出花来了。
每次看见这小东西在书先生面前晃来晃去,这儿的居民都会生出一种忠诚看着圣上听信佞臣谗言那种牙根痒痒的感觉。
不过就算书先生平日里跟大家伙儿多么亲近,怎样悉心教诲自家的孩子,说到底还是隔了条血脉的外人,人家的家事到底不方便插手。
再者,不知怎的,这儿的百姓隐隐约约感觉书先生虽然言行都是那么的平易近人,但细节之处还是带着些陌生的气质,不属于金鳞城边界的气质,但又和城里那些官老爷那种带着钱臭味儿的感觉不同,若要强行形容只能用一个词——灰色,陌生阴冷,扭曲成他们无法理解的形状。或许这就是所谓读书人的风骨吧。
最初的新奇过去,这只新入水的小鱼儿所带来的水波渐渐落下,生活恢复了那不起丝毫涟漪的原貌。
三年就在这平淡的流水间悄然消逝。
“叔叔?”书先生那陈旧的房间的门忽而被推开,一个少年的头探了进来。这孩子莫约十五六岁的样子,相貌相当过得去,用英俊潇洒来形容绰绰有余,至少在“帅”这一点上,他和他的“叔叔”还是有同工之处的,但异曲的是,他的五官更加深邃,剑眉星宇,皮肤也黑些,给人一种持重的感觉。
但他脸上最为突出的一点还是那一双眼眸,如同黑宝石一样,深邃却无比灵动,就像一汪深百尺但却依旧清澈见底的清潭,实属人世一大奇景。
如果一个不知情的人见了这翩翩的硬朗少年,打死他他也想不到这就是三年前那个蓬头垢面一只手便能搂住的流浪稚儿。
少年扫了一眼空荡荡的房间,叹了口气,瞟了眼摊开在桌上的那卷竹简,上面密密麻麻写着小楷,字是端正的楷体字,单个看相当漂亮,但排列起来却一片凌乱,按理来说,一个能把字写到这种程度几乎能够称得上是书法家的人绝不会在排版方面比不上三岁幼儿,这应该能称得上人世第二大奇景了。
少年慢步走过去,双手小心翼翼地将书卷卷起来,放入袖中,然后慢慢退出去,轻轻扣上门,转身走向院子。
冷冷的北风吹拂而过,带来遥远的北方那股清冷的气息。那棵高大的梧桐树扬起了绿波,沙沙声不绝于耳,偶然有一片不堪重负的树叶落下,一直飘落在树下的石桌上,飘落在那白衣男子身旁。
少年看着这幅立体的画卷,痴痴地呆在原地一动不动。直到那画中仙轻轻唤道:“应怜。”
应怜摇了摇头,收回无边的思绪,笑着走过去。人们常常为他搏他人视线愉悦而笑,但他是发自内心地为自己而笑,笑自己的好运,拥有这样一个温润的“叔叔”。
他走到书先生身边,坐下,望着他那双蒙着一层雾气的死寂的眼睛,轻叹一声:“冬日里风寒,叔叔还是早些回房。”
书先生依旧望着远方,好像真能看到这秋冬萧瑟之景似的,许久,他才低下头,看向应怜:“其实……如果‘叔叔’这个词你不适应的话,你也可以像别人一样叫我书先生……如果……你不喜欢应怜这个名字……也可以……”
“不。”应怜坚定地摇了摇头,声音中满是笑意,“叔叔,我是应怜,书应怜。”
书先生也笑了,黑魆魆的眼睛里也似乎有了几分暖意。
“不过……叔叔三年来还没有告诉我您的名字呢。”书应怜轻轻把书卷掏出来放在桌上。
书先生似乎不经意皱了下眉,沉默良久,然后突兀地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什么日子?”
“对。”他的笑容里添上了几分狡黠,“等你想起来再告诉你。”
书先生没有看到的是,应怜笑得更加狡狯:“我的生辰,叔叔。”
书先生似乎能看见这笑容似的,佯装恼怒,伸手揉乱了书应怜的头发,板着脸道:“小家伙长大了啊?都学会算计叔叔了?”
“冤枉啊!”书应怜轻轻摸了摸那微微有些凌乱的头发,没有去整理,只是笑道,“侄儿哪里敢呢?”
“你不敢?”书先生挑了挑眉,手轻触了下桌上的竹简,“你先是拿着我写的字来让我想起‘日期’这个词,料定我一定会就今天——你的生辰来提问,就等着我去钻你的套儿呢是吧?”
“叔叔说笑了。我怎么知道这字就会让您联想到我的生日呢?”
“元丰六年十月十二日夜。”书先生说道,“我记得当时我跟你说过幼时默诵这句的时候花了很长时间,对吧?”
书应怜把一绺被风吹起的头发放回耳后:“这又能证明什么呢?况且,我怎么会知道叔叔就一定会往生辰那方面去想呢?”
书先生望着他,朦胧的眼睛里似有无奈之色。虽说只有短短三年,但这有灵性的少年却在朝夕相处间一点点熟悉了自己,不仅仅停留在浮于表面的一言一行,更深入到了思维方式上。两人渐渐有了一种越来越明显的默契,特别是在面对面的时候,有时候还能清楚地知道对方到底在想什么,甚至两人的情绪都会互相影响。
这个圈套若对个陌生人是绝对行不通的,但对于自己俩效果却出奇的好,而且“默契”还是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书先生就算是有理也说不清。
这小子……
“叔叔现在不必着急。”书应怜轻轻碰了碰书先生的手,就好像一切平常动作的不经意碰撞,但他眼里的紧张之色却透露出了这“无意”的“刻意”,“等到晚上再说。”
“为何?”
“因为晚上我才彻底‘出生’。”书应怜认真地望着书先生的眼睛,仿佛要望到这潭水的最深处,探寻那里潜藏最深的秘密,“您是那个雪夜的晚上捡到我的。”
“好吧。”书先生似有些不解地摇了摇头,“不过你要是忘了……”
书应怜罕见地打断道:“不会的,永远都不会。”
书先生抬头“扫视”了一下这个院子:“你觉不觉得……这儿太小了?”
“啊?”纵使应怜如何善解“先生”意,此刻也弄不明白他到底想要说什么了。
“你想去金鳞城看看吗?”书先生停顿了一下,接着说。
“我们……不已经在金鳞城里了吗?”应怜如是问着,但心中已有了个大概。
书先生摇头道:“我指的是真正称得上是‘烟火之都’的地方。”
虽说秋冬萧瑟,但“烟火之都”可不是浪得虚名,那不绝于耳的火热的鞭炮和那一个个腾腾冒着热气的烟囱硬生生驱散了寒冷,这儿就像有一个看不见的大火炉,温暖着这没顶儿的屋子里的住户们。
虽说书应怜性子沉稳,但到底是个好奇心极重的少年郎,外加上没见过世面这一特性,还是忍不住四处环望,第一次体会到了“目不暇接”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注意力被各种新奇的物什所吸引,街上行人又摩肩接踵,就难免撞到一两个人,走过一条街就收到了三五声咒骂。
倒是书先生轻车熟路,就好像这儿就是自己日夜生活的地方,一路上别说撞着个什么人了,就连那初生乱窜的小狗崽,他都熟稔地避开。街边行人竟没一个因为他是个盲人而投来异样的目光,倒是有几个少女在路旁莺莺燕燕地指着他们不知说些什么,等到书应怜看过去的时候却又笑着跑开,当然不是他们素质有多高,只是这书先生的行径比正常人还正常,虽然眼睛无神,但步履匆匆的路人也只当是光线问题。
书应怜忍不住问道:“叔叔,你以前来过这儿?”
“没有啊。”书先生一边回答,一边轻轻一侧身,避开了一个拿着糖葫芦闷头小跑着的小孩儿,甚至连糖浆都没有沾上一滴。
“那您怎么……”
“声音。”书先生浅笑着,“废了一双眼睛的人通常耳力都比较好。凭借声音,我就可以判断出那些行人的方位。若是在咱们住的那偏僻位置,我还分辨不出什么来,但在这儿闹市区可就是如鱼得水了。”
话音刚落,他忽然停下脚步,向左转过身:“这儿就是我要带你来的那家‘人间烟火’。”
应怜顺着书先生的方向看去,只见眼前果然有一幢高大的楼阁,装潢得相当精致奢侈,数十扇窗户无一不是灯火通明,杯盏碰撞之声与劝酒之声和小二的吆喝之声甚至奏出了乐章。而那敞开的大门之上确确实实挂着一个硕大的牌匾,上面用金粉写着四个字——人间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