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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二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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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叙:
开会的地点位于昆明郊区阳宗海畔的一个度假村,俺可是放弃了晚间奢华的湖畔温泉SPA来写这章的。下午5:30分会议结束后,距离七点的晚餐开始时间还有好一会儿。我换了身轻便衣服,沿着清可见底的阳宗海湖畔慢跑了起来,海鸥悠闲的盘旋在头顶。跑了没多远就出了酒店的院子,路也就没了,整齐的湖边石板路小路转换成了交错在绿油油的菜地间的羊肠小路,清澈的湖水依然伴随着我的脚步伸向远方。
走在田间的时候,看到一个村妇手里掂着一个竹簸箕蹲在小溪边,细心地挑拣着那些胡乱长满溪边的野碗豆芽中最鲜绿的叶子,今晚她家的餐桌子上一定会有一盘嫩嫩的清炒豌豆芽吧。
今天不止一个人跟帖说第十九章是截至目前最好的章节。大概是因为临近故事结尾,总结概况的段落渐多的原因吧。其实我不太喜欢自己所写的说教的段落,这充分暴露我好为人师的本性,而更喜欢对自己那段不谙世事青春岁月的记录,YISAR说:“那是因为读者和作者的心境不同。”
时间进入了2003年,那年是我短暂生命中最为困苦的一年,当然没有任何努力是白白付出的,这一年也是我的心智真正开始变得成熟而平和的一年,可以说我目前的思维只是沿着那一年铺下的轨迹随时间平缓前进而已。
春节前,肖萍带着对我的深深思念从新加坡飞回了北京,准备跟我一起过春节。她的归来令我深深感动,至少在相处这方面上她对我比我对她要全心投入的多得多,她在跟我分手前的两年时间里,能跟我在一起的时间一分一秒都没有放过。
她第一次去新加坡的时候我没有到机场送行,这次特地请了假专程去机场接她。
机场真是个充满各式故事,各种感情的地方。我有很多的接机经历,也曾经多次依靠在到港出口处的不锈钢栏杆上,为了寻找我女朋友那娇小的身影而长时间地盯着旅客们怀着各种各样的心情出站。最近的经历就很有意思,当一个推着行礼车的年轻母亲与等在那里的老公目光相遇时,丢下了坐在推车上的小朋友,自己踮起脚尖急切地跑过来和老公深深相拥。过了一会,又有两个满脸横肉的哥们推着满满两个手推车的十箱茅台酒走过了等待的人群,站在我傍边的老兄自言自语道,“这都是送谁的啊。”
她到北京的那天,当肖萍走出到港出口并看到我的一霎那,露出了一副孩子般天真的笑容,那种掩饰不住的喜悦无法言表,跑过来抱住我的时候她又哇哇地大哭起来。我是个非常不适应在陌生人面前表达感情的人,但那天肖萍搂住我脖子时发出的哭声让我也禁不住眼眶湿润,也不去管旁人的异样目光。
非常之巧,在写这几句的时候正好在听Take that的老歌《Nobody else》, nobody else in this world could love you more…….
根据肖萍动身之前我们做好的安排,出租车并没有载着我们回我父母双方任何一处,甚至为了避免解释,我都没有告诉他们肖萍回来的真实日期。出租车直接把我们载到位于德胜门附近我和大学同学合租的房子里。
进了房间放好行礼,我的情绪已经开始平伏。正在想跟她商量一下晚上去哪撮饭找谁撮饭的时候,肖萍又紧紧抱住了我并把头埋地低低地说了一声,“我们结婚吧!”
跟肖萍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总会隐隐地有种感觉,我在感情上问题一直是被她推着往前赶。虽然成为恋人的时间已经有两年半之久,但我头脑里从未闪出过“结婚”二字,再加上之前半年时间里发生的诸多令人倍感诧异的事情,一切因素使得我从未考虑过这个问题。当她把这个心愿提出来时,善于花言巧语的我竟然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愣在那里的我多少显得有些目光呆滞。我内心的犹豫肯定远远超出了肖萍的心里预期,她把结婚这句话留到我们见面时才说,肯定在回国之前反反复复地思量了不知道多少次,见到我竟然这样,可以想象失望的感觉油然而生。
“你不想娶我啊?”她又追问了我一句。
“我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缓过神来的我机械地回答她的追问。
那天晚上肖萍再没有提这个问题,我们早早地吃过了晚饭就躲回了自己的房间里。此时,我们俩都不想再说话,太久没有紧紧抱在一起的感觉了,我们需要重温她头枕在我大臂上一起困觉的甜蜜感觉。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悄悄地出门去上班,生怕惊动了熟睡中的肖萍。肖萍睡得像个小孩子一样沉沉地,丝毫没有察觉我的离开。
那天下班回家的时候,肖萍自己出门瞎逛还没回来,也许是她刻意避免此时出现在房间里也未可知。桌子上放着她精心折好的一封信,四页信纸上整整齐齐地写满了她那娟秀小字,充分体现了她的美术功底。信中大致回顾了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们相识相知相恋的过程,并以她的视角告诉我,我身上的那些特质令她如何开始真正放弃了对自己的保护,转而相信我们共同的生活才会更美好。这就是她那封对我充满感激之情的第二封信。
说实话,我并没有立刻逐字逐句地去读,只是迅速地扫了一下就把信收起来了。我之前说自己其实是个心肠很弱的人,对方对我表达厚重情谊的时候我会有不能承受之感,并不是不能承受这份感情,只是不能承受表达本身。而当肖萍放假再次离开北京后不久,那封信就因为我爸不谨慎地打算卫生而遗失,这是我爹的坏习惯,经常在未经确认的情况下扔掉自己觉得是垃圾的东西。
虽然在当时我而言对遗失信件这件事懊恼而遗憾,但是经过分手后两三年的思考,我现在平静而释然的认为,该消失的东西就让它消失吧,无论是照片,文字,声音,拉手的感觉,还有其他一切曾经属于彼此的东西。这点才是我在前面章节提到的结尾时最想告诉大家的幸福真谛。得到幸福需要人拥有极大的勇气。
有勇气相信现在所遇到的人就是那个与你天生地设的人,而不要去跟曾经的恋人比较;有勇气把平添烦恼的记忆丢在一边而不是完全依赖于时间的流逝。虽然时间是必要的,但是如果缺少勇气,只要碰到有现在恋人不如曾经恋人的时候,就会忍不住去回望!而回望是如此可怕,只会破坏你对当下幸福的判断,这点我深深的坚信。正如我坚信的另外一点,人归根结底都差不多,谁都不是神,处受伤之中的人何来勇气二字?有的只是深深伤痛。但完美的感情之所以难能可贵,就是因为得来不易。我不相信什么运气,至少不相信走运的那个人是我,在人生漫漫长途中,你所深爱的第一个人就是自己感情的完美归宿,何幸之有?所以为了追求幸福,必须让自己坚强起来,充满勇气!
假如未来有一天,我的这段故事不幸被我现在的女朋友看见,希望她好好读读以上这段。
接下来的日子了,肖萍在北京依次看望了我父母。特别当我妈收到肖萍给她带回来的漂亮的粉色珍珠项链时,幸福感清楚地写满脸颊。确实,肖萍都没有给她妈妈买过这么贵重的礼物,而且这是在她之前几个月财政状况如此之差的情况下,省出几百新币来买项链。我看的出来她对于我们之间婚姻的憧憬。我爸爸也以准公公的眼光迎接从新加坡回家过年的肖萍,心情也格外的好,好像在过年的时候他老人家还破天荒地给了肖萍压岁钱,对此事我只有模糊印象,但不太确认了。
在那个假期我还陪肖萍体验了一把她所说的“举着二月河的书逛皇城根”的愿望,因为她从新加坡回来,没有适当的防寒冬衣,我就找出了那件自己高中时代穿的牛仔棉衣。虽然当时的我再穿上这件衣服的效果类似于穿紧身衣一般,但牛仔棉衣穿在她身上,仍然堪比齐膝大衣,另外她还给自己陪了一条背带仔裤,穿上那双在大四寒假我送给她的漂亮皮靴。她以这样一身一般女孩不肯穿出门上街的装束,和我穿梭于北京的大街胡同。每次出门的时候我总会嫌她穿的不够厚,要求她再多穿上一件保暖秋衣,而她总以笑脸搪塞我,生怕穿多了显得自己腿粗。其实在我看来无论怎样都很美。
我们享受着作为恋人最后时光。但问题依旧,毕竟我不能立刻跟肖萍结婚。
在讨论结婚的问题上,我至今觉得自己的当初决策毫无问题,无论从哪个层面上来讲,在我看来,我们当时都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首先,当时我差一个月二十三岁,她差两个月二十五岁。以我们公司的大环境来看,男生至少要到二十五岁才符合晚婚的标准,我不想去讨论这条标准是否公正及可否违抗,但标准是客观存在的,何必要逼自己做异类呢。
第二,当时的我还由于跟肖萍相处过程中所遭受到的若干次震动,心有余悸。也需要一段相当的时间去调整。何况我打算跟她分手送她最后一程的想法也并没有消失。欲速则不达,肖萍越是紧迫的要求我跟她结婚,相反却令我产生更为深重的对未来婚姻的忧虑。
最后,我觉得结婚需要两个人能明确的知道未来何时能够生活在一起,至少需要两个人坐下来把未来生活规划为可行的若干步骤。我们当时虽然有个大概思路,就是我考试申请出国去找她,但在具体问题上还没有达成共识。以我当时工作热情,觉得在国内先工作两年未尝不可,而她几乎是要让我在寒假放完之后即辞职跟她走。
总之,哭喊打闹也好心平气和也罢,我当时是决意先不结婚了。
就这样短暂的寒假一闪而过,到了再次送别肖萍回新加坡的时刻了。临走的时候肖萍有一个举动,在事后我觉得算是对她未来的行为的些许预示。她把一台几乎全新的康柏笔记本电脑留给了我,在当时我对此事是挺高兴的,自己虽然已经有了公司配的笔记本电脑,但还是想着用着方便。而肖萍留下笔记本的理由是,学校给学生免费配了一台,至少在当学生的阶段可以全程使用,所以买的这台就多余了。也许她真正的用意是想还我当初给她汇过去的1000美元的人情债吧!
也许当局者迷,我那个大款哥们在肖萍回国期间陪我们吃了几次饭,回过头来就跟私下我分析了一下,怎么觉得肖萍当时说的话办的事,表情与语气有些怪异呢。当时我还说他瞎猜,让他盼点好。
也许人存在矛盾想法才是正常的状态,思维逻辑链条全然顺畅无暇的人也许并不真实存在。脑中存在“送她最后一程”想法的人也是我。
最后一天在机场送别肖萍,有一个小细节也令印象深刻。以往我们的大小分别,无论是在校园里分开几小时,还是我离开学校回家,在我们两人分开转身各自走远到看不见对方之前,一定会回头再看看对方,甚至会多次回望,生怕错过了对方凝视自己的目光,颇有些类似美国西部片里Twice Look的意味。而唯独这一次,肖萍并没有回头。
当她跟我拥抱完并松开拉着的手,消失在安检通道尽头的时候,我怅然若失,心中暗想,“走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