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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想都不用想 ...

  •   【这样的日子对于我来说无疑是一种折磨,简直难熬到了极致,我没法解释他的出现,一而再再而三的故作镇定,几乎快要疯掉了,我已经开始痴迷他的一切。
      我注意到他日渐被晒黑的皮肤,脖颈上留下一道清晰明了的分割线,两支手臂上也是,腿部的还好一些,他只有在天气异常发闷的时候才会穿上那条蓝色短裤。我最钟情于他那件白色T恤,大概只是因为那上面留下了他最真实的气味,我多想把那件沾满他汗液的T恤挂在我的屋子里,这样我就能永远感受到他的存在。
      我希望他能多主动和我说说话,尽管他经常这样做,但无非是向我炫耀今天去了哪里,进展还不错,便没下话了。我更希望他会突然闯进我的屋子,提前找好了话题,侃侃而谈的说个不停,我已经做好了应付的准备,绝不会像以前那样快速终结话题,但是他并没给我这样的机会。
      我不能就这样坐以待毙下去,这无疑是等死,是慢性自杀,我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毒发身亡。我可不想最后闹得个嘴唇发紫、七窍流血的下场,所以我得做出行动,来证明我的存在。

      然而就在我准备做出行动的当天夜晚,他突然打响了我的电话。
      我看着手机屏幕上跳动的早已熟记于心的号码有点疑惑,他不是应该还在屋子里吗?
      “喂,没打扰你吧?”
      我没说话,隔着墙壁听到了他的声音,他果然在自己的屋子里,这突然玩的是哪一出戏码?隔空试探?又或者无聊至极找我消遣?我虽然猜不到他要做什么,但已然心潮澎湃。
      “嗯!”
      “一会儿要去见个老朋友,有没有兴趣一起?”
      见老朋友为什么要带上我?是怕被劫财劫色?对方是男是女?我若是去了需要注意什么?
      这些统统是我的疑问。
      “没空就算了”他突然说道。
      “有!”我慌了,怕错失这次机会“在屋子憋了一天了,正好出去透透气”
      事实上今天是我最勤快的一天,来来回回下楼寄了三次稿件,还顺道买了几瓶冰镇可乐,敲响他的房门扔给他,他还道了一句“你怎么知道我正有此意”
      他一定记得。
      也许我在故意说谎,想要留下一些痕迹。

      耿旭东特意换了一身正装,西服裤、黑皮鞋、白色衬衫。站在镜子前认真梳理头发,再用手工剃须刀仔细修剪一番胡须,最后不忘在耳根后点上两滴古龙香水,完全一副参加婚礼的精致打扮。
      我想,他若是以这身装扮出现在婚礼现场,哪怕是躲在台下的暗角,也无法轻易遮盖其锋芒,无数目光隔空交汇,仿佛在彼此警告“这是我先发现的!”用莫泊桑的话来说就是“他会在客厅中使高傲的美妇人心乱,在街头上使头戴便帽手提篮子的贫家女儿顾盼”。
      他就是如此闪耀,耀眼到只想独自把他占有。但以他的性子在察觉到太过招摇后定会低调离场,以便给新郎留些情面。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此精心打扮是要去见谁?搞不好是初恋情人?但我想应该不会,见初恋情人这种浪漫又刺激的事情怎么可能叫上我。难道是客户老板?拉上我去挡枪。好像也说不通,以他的睿智头脑完全不需要带上帮手,更何况我如此愚钝,说不定会给他搞砸,带上我风险明显更大。
      那又是为何?我很想拦住他问个清楚,但多次决定出手又主动退缩,索性放弃,管他是谁,去了再说。
      他们约在了一家咖啡馆。
      是个女人,长发淡妆,修身剪裁的西装外套搭配简洁收身T恤,即使干练利落的打扮也掩盖不住她的娇媚和性感以及……刁蛮。
      见我们走进来,便站起来向我们招手。
      “一点没变,还是那么喜欢迟到”她看了看戴在手腕的卡地亚手表“我都喝完半杯咖啡了,坐吧!”
      于我而言,不过是在炫耀,就算她真的出于习惯使然,我也会认定是在炫耀。说到底,不过是因为我没那么喜欢她,见面第一句话竟然是在发牢骚,这是多么蠢的女人才会做出来的事儿。
      “哈哈是吗?还不是因为太了解你,知道你不会因此计较”如我所料,耿旭东一定会这样说。
      “花言巧语这个毛病也一点没变”
      “这哪是花言巧语,明明是肺腑之言”
      女人浅笑,显然是被这番话挑动了心弦。
      “这位是?”直到安稳坐下来,她方才注意到一直随在耿旭东身后的我。
      “我弟弟!”耿旭东脱口而出,同时强调“是个非常有才华的大作家”
      他大概早就做好了准备。
      “弟弟?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个弟弟”
      “你当然不知道,这是在我们分开之后”我似乎猜到了什么,他们以前或许是情侣。
      “你好,大作家!”她客气的向我伸过手。心理活动大概是“怎么还带个外人过来”
      “你好!”我面带微笑迎上去,为了耿旭东只能勉为其难的接受。
      “要喝点什么?还是老样子?”她放下手,随手翻了翻点单册。
      “嗯”
      “那来两杯美式”
      “我以为你早就忘了我的口味!”
      “怎么可能!”她把点单册递给一旁的服务生,忽然意识到被忽略掉的我“弟弟喝什么?”
      “随便!”我已经懒得掩饰了。
      若不是不是为了给耿旭东留情面,我可能早就甩头离开了,对面这个女人简直过分到了极致,完全视我为空气,不对,或者称呼为“眼中钉”才更恰当。她一定故意忽略我,试图用这种方式警告我“这不是你该出现的场合”。
      那竟然如此,我更不能让她的诡计得逞了。
      “那三杯美式!”她说。
      “我想喝拿铁!”我突然补充。
      “好的,那两杯美式,一杯拿铁!”
      其实我应该再来一句“我又想喝卡布奇诺了!”
      但这无疑太过明显,我又一时间没找到更好的方法打压她的气势,所以只能暂且沉默,观察形势,再次出击。

      “早就听说你来北京,一直等你的消息,最后还是我没能忍住主动联系了你”她一直端着的架子突然散了。
      “我一直认为相见不如怀念这句话是最富有人生哲理的”
      “这就是理由”
      “当然不是,要不然我也不会来”
      “也不会随身带个弟弟”
      她在影射我,不,已经谈不上影射了,完全是直截了当。
      我应该做点什么以表不满,但又不知如何是好。
      “我就不应该来这!”我开始自我恼火。
      “哈哈”耿旭东一定意识到了氛围的尴尬,他在想办法挽回局面“弟弟很懂我的心思,回去后一定会给我个答案”
      “什么答案?”
      “对,什么答案!”这也是我想问的,我甚至怀疑他在有意暗示什么。
      “一个我想知道的答案”
      “神神秘秘的”她没在追问下去。果然,女人都吃这一套,在她们占据话题优势时迅速回抛一个问题,她们便会因此陷入沉思,就此收手。
      “三年前我就不应该放你走,你离开后我才发现我有多在乎你”她突然感慨。
      “这也不是坏事,至少你变了好多,三年前的你可没这么干练!”
      “还不是被逼的!”
      “我算做了件好事吗?”
      他们相觑一笑,气氛顿时缓和了很多。
      接下来他们无非是谈论些陈年琐事,对于他们的恋爱细节,我可没心思去听,这无疑是在变相的羞辱我。我根本不知道耿旭东带我来这的意义,我在这显得碍手碍脚,完全限制了他们讲话的尺度,于是我准备找个借口溜走。
      就在这时,女人突然提议“要不换个地方,喝上两杯?”
      “正合我意!”耿旭东回答。
      这也正合我意,我突然从座子上窜起来“你们去吧,不打扰你们了”
      “这哪能行!”
      耿旭东拦住了我,女人又拦住了耿旭东“弟弟看起来有点累了,要不让他先回去?”
      女人在试探,耿旭东明显迟疑了。
      哼!回去就回去。我推开座椅,走出侧位。
      他拉住了我,手掌宽厚有力,这是我们第一次亲密接触,这无疑让我为之动容,所以突然改了注意,只要他挽留,我一定会跟着去。
      “路上慢点,记得给我留门!”
      果然,是我自作多情,我就不应该有这种想法,离开的冲动在这一刻前所未有的强烈,于是径直的走出去,没给他任何回应。
      我就是要把这些情绪写在脸上,我就是让他知道你又一次重伤了我,无论你再怎么讨好我也不会原谅你。
      可当我走到街上时,我开始为刚刚的举动懊悔了。那些我特意表现出的情绪根本没有意义,除非他早已察觉到了我的心思,否则只会让他误以为我是如此的不懂人情世故。况且,我的赌气离开,正好中了那个女人的诡计,她现在一定在暗自得意,说不定还挎着耿旭东的手臂装作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讨他开心。
      这些我暂且还能忍受,若是借着酒精的刺激相拥深吻,最后来个夜不归宿,酣嬉淋漓,我岂不是自讨苦吃。
      不行,我得为自己的无知做点补救。如果现在追上去应该还来得及,那要用什么说辞当借口呢?对,就以忘记带钥匙为借口。不过,这样做似乎又有点不妥,我根本没猜透耿旭东的心思,不知道他到底是真情还是假意,贸然现身,他倒是不会当场赶我走,但是全程被冷落倒是极有可能的,热脸贴冷屁股的体验感可一点不比自我懊恼的失落感差。
      于是我又一次陷入了沉思,在去与不去之间挣扎片刻后掉头气哄哄的往家走,我已经错失了最好时机,只能愤愤不平的用咒骂自己长个“猪脑子”的方式来解恨,我简直蠢到了极致。
      结果,我就这样闷闷不乐的苦等了一整晚。
      直到凌晨三点,我所期盼已久的钥匙和门锁碰撞的叮铃声才突然响起,我像只兔子一般窜下床,这无疑令我振奋,至少他们没有共度此夜,彼此奉献。
      一开始我只是把卧室门翘个小缝,透着月光见他踉踉跄跄的跌进卫生间,他大概喝了不少酒,意识还算清晰,否则也不会摸黑找到卫生间的门。正当我思索如何趁着他醉意上头这等好时机做点什么时,一阵卡着呼吸的干呕声突然闯入耳朵,我下意识的冲出房门,一股浓重的酒气夹着腐蚀物的味道扑面而来。
      来到卫生间,拨开灯,见他半个脑袋插在马桶里。
      “噗噗…...”干呕的幅度正逐渐变小,似乎已经进入了尾声。
      “啊……”
      他挣扎着坐起来,仰头张着嘴急喘,淡黄色的液体顺着嘴角淌到脖颈又流到衣领,胸口和衣袖都沾上了呕吐物,裤子也弄的脏兮兮的。我能感受到他的痛苦,胃和肠子仿佛纠缠在一起,只要稍稍动一下,便能拧出一股酸水来。
      我已经顾不上太多,从身后搀住他的腋下试图扶他起来,但他已然神志不清,聋拉脑袋像个活死人一样,并且他远比我想象中结实得多,鬼才知道把他从卫生间拖拽到沙发上废了多大的力。
      好不容易放平他,摊在沙发边上歇息片刻,带着满满恶意的干呕声再次传进我的耳朵里,眼睁睁看着蜡黄的颗粒物从他的口中喷向茶几,却什么都做不了,我有点绝望了。
      “我上辈子一定是欠你的!”我心想。
      但也只能是想想,总不能就这样把他丢在“垃圾堆”里睡上一宿,我可没他那么无情。于是打湿一条毛巾,擦擦他残留在嘴角和脖颈的污渍,目光不由自主的停在他的眉眼上,这应该是我第一次如此“明目张胆”的观察他,就是这张棱角分明的精致面庞令我分寸大乱,跌进灌木丛生的山谷,我想我逃不出来了。
      此时此刻,若不做点什么,都对不起我近些天来的朝思暮想。我伸出手,小心翼翼探向他的眼角,那里有一道一厘米左右的伤疤,浅浅的,不仔细看很难察觉到,但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就注意到了,我不是福尔摩斯,也没有观察人家细节的小癖好,就那样明晃晃的、赤裸裸的被我发现了。
      这是多么神奇的一件事啊!我早就想问他这道伤疤的由来,但是一直没勇气,准确说是没胆量,怕他误以为我在有意亵渎他的隐私。所以这一次,我绝不能错失良机,没有什么事儿是比亲身体验更令人兴奋的了。
      我探向了那道疤痕,感受着充斥着原始感的褶皱,像一条趴在灌木丛中食露的温顺虫子,有温度刺入我的指尖,迅速上窜到心脏、大脑,这就是我一直渴望的、像发了疯似的想要到达的彼岸,不过我只能在岸边停留十秒,十秒钟过后我便会跌回水底,开始回望那看似快乐实则完全不自知的短暂记忆。
      “我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这样做对吗?”
      “我怎么能这么自私?”
      于是我疯狂的奔进卫生间,打开喷雾头俯冲自己的脸,试图让自己从这虚妄的幻想中清醒。
      “林坤,你这是在犯罪!”
      我只能这样警醒自己。

      五分钟后,才勉强从这场□□焚身的争斗中醒来,转身收拾掉马桶周围的那堆呕吐物,又回到客厅把茶几那些脏东西清理干净。
      给他盖了件薄毯,拿着被我扒掉的脏衬衫和脏裤子走进卫生间,我不知道到底是怕他弄脏我家的沙发?还是只想顺势瞧瞧他的胸肌和腹肌?或许是我不敢承认自己有私心。
      以我之前的性子一定会把衣服直接丢进洗衣桶,可是我却突然有种爱惜有关他的事物的自觉感,或者我只是想真实感受一下它最原始的味道,衣服底边还残留着那种味道,那是专属于他的味道,淡淡的、纯粹的、潮湿的、令人愉悦的,像大海一样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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