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2、第三十二章 大势之谋(二) ...

  •   凌晨五点,第一缕阳光敲开了韶安的黑窗。
      上帝,或无论是哪路神仙把一段安闲的韶光安放在这座城市的时候,一定出于看管这世上最珍贵宝藏的私心与这城市其最大的祝福。当一缕一缕的微光透过树叶,迈上行道,流入石缝泥土之间时,神祗降临了世间,他借由清风拂去尘埃,鸟鸣复苏沉睡,树叶沙沙作响,寒意点点清神而鞭策着早行而出,为生计奔波的人们,行路吧,只管向前,便终是前程似锦。
      就算是朝九晚五的上班一族这个点也还在梦乡,出门的多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散步晨练、溜猫逗狗,个别爱好者还拎个鸟笼,大多是一个人走,就算是邻里碰了头,也只是想问一声好,而后便分道扬镳,清晨的属性是为孤独,清醒而独立的新生,而后方可在浮世中沉沦。但今日老城区的清晨却比往昔多了许多生气,往常这个城市的流浪者们只有七点多钟的时候才开始出没,这时候上班来来往往的人较多,也容易遇上好心人。以拾荒为业的便还要晚一些,昨日的垃圾已经被车拖走,实在是无什么可捡。今天,这些人却都是起了一个大早,且似是分工明确,有时两个流浪者在一条街上碰了头,明明相互之间并不认识,却是互相点了个头,后来者竟是去到了下个路口,仿佛之间签署了什么竞业条款一般。这些人却都有一个特征——不停的环顾四周,似乎在搜寻着什么,这样的目光甚至让某些过路人感到不自在,回以问询中带着厌恶的目光,他们却毫不在意,也不再去看他,只是把目光落在新出现的街角的人身上。
      何老三感觉老天爷和自己过不去。他本是一个临市的扒手,对自己的“手艺”很是自信,也算是苦练了两三年,少有失手。本是一桩极为容易的买卖——一个老头的钱包,对这样差点机警的老人,甚至不用“偷”那么复杂,只要伸手到他的口袋里,然后就能“拿”出来。这个年代,身上还带钱包的人已经不多了,但愿物有所值。却不想这年代的老头也是精明,钱包上居然系了一个物件——一个铃铛。
      一个铃铛!
      当何老三听到“叮铃”一声的时候,心里瞬间有一群类羊生物奔腾而过。多年养成的“职业修养”让他在近乎一秒之内做出了反应:撒手,而后撒腿就跑,以至老头反应过来的时候何老三已经跑出约十米远,拐进了一条巷子。正值傍晚,行人稀少,老头自己腿脚不便,后面居然没有一个“追兵”。何老三也算是劫后余生,但是本市定是不能呆了,路上保不齐有监控,一旦老人报警自己多半是要被抓。他立刻打定主意,连夜出城,这才来到韶安。
      何老三盘算了一下日子,发觉马上就要过年,自己虽然干的不是正经买卖,但是老家的母亲到过年还是要回去照看,良心在每个身上都难以消失殆尽。老三打算再干一票大的,然后就偷偷回家。
      老三选定了梧桐街蹲点,一连三天。梧桐街的整体风格——洋房小楼、风景别致,在老三看来就是有钱人的聚集地,是做本行买卖的上佳地点。倒是遇见了几个衣装光鲜的中年,但可惜都是结伴而行,且有些还体格健硕,不好下手。最好的就是年轻妇女或是老人,前者身上物件往往不菲,后者则好下手,一个好一点的手机倒卖了便可值几千钱。
      但三天过去了,老三都没找到适合下手的对象,内心不免有些急躁,看谁都来气,尤其是那个画家,每天生意一般,就傻站在门口,每次看见自己还皱眉头,怎么,妨碍你做生意了?你生意不好怪我喽?老三有时有种冲上去指着他鼻子问清楚的冲动。算了,还是生意要紧。他开始绕着整条街转圈,祈求上帝让他寻得一次机会——那个画家是怎么祈祷来着?
      当何老三看见许怜秋手指上的金戒指的时候,他第一次觉得自己不能得罪画家——这世上一定内听见自己祈祷的上帝。虽然隔着玻璃门,但他的“职业素养”使他一眼就分辨出了那枚戒指的材质,没错,就是金的。他立刻打量了这家店面,然后瞬间得出了结论:连卷帘门都没有,以自己的技术入室只需一刻钟。她开始关注店里的情况,寻找下手的时机。而当他发现老人只是把戒指锁在楼下的柜子里,他已经看见大把的钞票在向自己招手。
      而后,在第四天的晚上快一点的时候,何老三破锁而入,成功拿走了戒指,也只拿走了戒指,当她伸手向柜子的里的钱的时候,眼前竟是闪过了母亲的面容——该死的良心。也好,不全拿似乎是祖师爷的传统,这算不算弘扬传统文化?
      幸运之神开始离他远去了,或者说,这只是神的捉弄罢了。当何老三第二天下午乔装打扮返回梧桐街查看情况时,却发现路口居然贴着自己的画像。才第二天,刚刚才第二天,为什么警方就掌握自己的画像了?自己偷东西的时候明明有带口罩、帽子啊。何老三瞬间慌了,他只有一个念头,马上销赃,把戒指变成现钱转走,而后离开这座城市,走得越远越好。
      新城区的金店大多在商场之内,监控齐全,对于金器的变造和买卖要求严格,自然是不能去。转天一大早,徐老三就直奔老城区。那里的金店不问来路,说白了就是黑白通吃。不知是否是自己疑神疑鬼,他总觉得路上的乞讨者和路边的拾荒者都在盯着自己看,让他不由频繁得拉低自己的帽檐,一边不断告诫自己,不要疑神疑鬼,才能不真正露出马脚。
      最后,何老三在一位半躺在地上的流浪汉瘆人的注视下迈入了一家位置极为偏僻的金店。店门已经开张,好似在欢迎各种各样的不速之客。何老三走到柜台前,柜台里只有一个年轻人,半耷拉着眼睛一副没睡醒的样子,看到有人上前却又瞪大了眼睛,仿佛看见了一枚发光的金币。
      何老三从口袋里掏出戒指递给了店员,问了一句:“收吗?”
      店员接过,里里外外看了一眼,眼神突然一凝,却又立刻松懈下来,只是说:“手工的,价格要低一些。”
      奸商,这难道不是按分量卖?何老三一阵腹诽,但是情况紧急,只好答应:“好。”
      “我要检查一下,称重。”
      何老三点头答应,毕竟是正常程序。
      于是,店员拿着戒指走到礼物,顺手关上门。然后打开了一台不知什么机器,发出“嗡嗡”的
      轰鸣,却也不操作,只是掏出了手机打了一个号码:
      “喂,哥……对,是我。
      那个孙子在我店里呢!”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