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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十四章 追踪生活里 ...

  •   两年,林唯升了职,罗莎涨了工资,小小的宝宝长到了三岁,莘莘也已经要六岁了。

      一个要念小学,一个要上幼儿园,眼看两个三十一岁的女人就要在某种程度上要解脱了,但是幼儿园抽签难,小学也没有学位,又成了一个巨大的难题。

      上辈子,因为有黎之桃的缘故,邓伶这个本地人一直都有托关系帮大忙,这辈子,少了这层关系,就脑壳疼。林唯和前夫闹翻,其中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不愿意把孩子安顿在村上、镇上读书,现在好了,人是都在城里生活几年了,公立还是念不了。

      林唯愁归愁,却从不妥协。她打着算盘,在计算要筹多少钱给莘莘念私立,算来算去,一个学期一万到三万不等。在看看自己的荷包,纯属是交上一年算一年。

      “起码还能交上。”她乐观地笑笑。

      小宝念私立幼儿园,也得一两万一个学期。罗莎可笑不出,从幼儿园念到大学,这是什么天文数字?她摇摇头说:“别傻了,还有兴趣班补习班呢?再来个感冒发烧你都腿软。”

      “可是我当初脱离那个地方,脱离那个家,是为的什么?就是为了能施行我的教育理念,就是为了孩子们能上个好的学校,从小在好的圈子里面混。难道像我吗,难道像我们吗?你看我们多不幸!?”林唯抓着头发说。

      “你别拉上我,我可不觉得自己不幸。”罗莎不悦地说。

      上辈子,她们是三十五岁才回到久弥留的,上辈子小宝并没有出生,罗莎是坚持要黎之桃回到久弥留念书,林唯离不开罗莎,就把念五年级的莘莘留在私立学校继续念书,她跟着罗莎回到了久弥留。这辈子显然行不通,莘莘一旦读上了私立,站在孩子的立场,肯定能念完小学最好。

      搞不好这辈子林唯是不会跟罗莎回到久弥留的。

      三年前,她执意要来S城跟林唯汇合,咬紧牙关努力过了三年,结果还是要分道扬镳吗?小宝是在她的保护下才顺利出生的,现在她不可能说不管就不管。林唯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还是两个要读私立的孩子,这怎么可能?

      但是看着林唯倔强的背影,她也不忍心叫她的努力付诸东流。

      从小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打入上流圈子,或许对于孩子而言,是改变命运的一步。

      但是,这真是大家都能获得幸福的唯一途径吗?

      罗莎不知道这些烦恼可以跟谁诉说。唯有黎淄舟,如果他还活着,他一定能听懂她的烦恼,一定会给她好的参考。
      但是叶臻一可以吗?林冬树可以吗?

      说起叶臻一,三年过去了,他还守着他的档口,起早贪黑,没有改变。这并不是什么坏事,三十岁前的他,还处在资本的累积。他是很踏实的,钱够了,他就拿出来做别的投资,他很时尚,也很会跟人打交道,居然在久弥留开起了第一间LIVEHOUSE,兼营酒水。

      不过现在才三年,叶臻一还是那个卖鱼佬。

      再说林冬树,在H城快念大三了,历经了两个暑假都没怎么回久弥留,因为H城里打工选择更多,待遇也更好。两个寒假他也只是过年几天呆了呆,在久弥留,他没有什么朋友,只有叶臻一,和潘梓婷。其他时间,他沉迷赚钱。

      叶臻一说的,林冬树那小子,变了很多。

      一个“变”字,说得罗莎心间止不住颤抖。

      她很少和林冬树联系,他们一个打工带小孩,一个念大学享受着青春,两座城市相隔一千多里,共同话题是越来越少了。他变了,正如林唯说的,学校上了层次,认识的人上了层次,过的生活和价值观自然就会上一个层次。

      可谓脱胎换骨。

      所以,罗莎什么都不跟他们说。

      但是她跟林唯说,她说:“我想把孩子带回久弥留,让他们在那里念书,我们在那里谋生活,三四线城市,会轻松一些。”

      林唯不可思议地看着她,说:“你想想你的同学,有哪个不是考个雇员或做个合同工,嫁个本地人,两个人工资加起来都不过万?罗莎,你想倒着活么?”

      她不喊她“莎莎”,喊“罗莎”了。

      “我看他们也蛮幸福的嘛。”罗莎毫无底气地说。
      没有底气,并不是因为自己理屈,而是她太了解林唯了。

      上辈子的林唯之所以会跟她回到久弥留,是因为那个离婚男,也就是林唯的新男朋友,并没有兑现娶她、照顾她的承诺,拍拖的时候确实,经济上源源不断地支持着。或许,那男人是真爱过的。但是,转身,他还是娶了一个二婚女人,那女人带着前夫的三千万身家嫁给他的。

      林唯重伤不起,罗莎才得以带她回到久弥留疗伤的。

      现在这个男人还没有出现,林唯的心依然比天高。

      而且她还不打死不认自己那“心比天高命比纸包”的命途。

      “我没有让你立刻做决定,我想你考虑考虑。”罗莎无奈地说,“莘莘的路谁能替她走呢?说不定有十个八个贵公子追求她,她就是爱身无分文的。你做母亲的,还能压着她嫁人不成?”

      “嘿,我呸你!你这是咒我莘莘嘛!”林唯恶狠狠地瞪她。

      罗莎耸耸肩说:“久弥留的房子也就一百万一套,够住的,学区房。咱们把钱凑一凑,能凑出个首期。我有个朋友,他可以帮忙,各方各面。”

      林唯点头:“我知道你说哪个,卖鱼的那个对吧?他暗恋你吧?”

      “那是以前的事了。”罗莎说,“三十多岁人了,还玩什么暗恋。”

      “好吧,这个我也不爱管。”林唯撇撇嘴,“他能借钱?借多少?”

      罗莎想不到她会这么直接,这回叶臻一还没有那么富,于是她保守说着:“大概十多二十万?”

      林唯点点头:“我们也有十万块吧,可是,一百万的房子,三十万的首付,借了钱也只是刚刚够。供呢?更何况回到久弥留我们工作都要重新找。”

      “如果我们买的二手楼呢?”罗莎退一步说,观察着林唯的表情,“二手楼只要四十多万就可以了,十多万的首付,剩下的钱咱们创业。”

      “创业?”林唯眼睛一亮。

      “创业!”罗莎知道,林唯其实一直暗地里感叹打工没出息。她也知道,林唯会很有魄力开创事业。

      上辈子,她们回到久弥留已经三十四五了,钱虽然攒到一些,但人的精力已经大不如了,回到久弥留虽然也尝试创业,但是市场环境和政策变动让创业只维持了一年左右,钱没有赚到多少。接下来她们也只能各自谋生。

      想起来也是够窝囊的,就像林唯说的,三十多岁人,还穿着几十块的衣服。

      这辈子不同了,提前了三四年,政策和环境都不同,罗莎很有信心。

      只是林唯沉吟了一下,就关了房门,关房门前她说:“我再想想。”

      罗莎也不再穷追不舍,看看钟,十二点了,明天的班还是要上。回到房间里,莘莘睡在她床上。为了方便照顾孩子,这三年她都跟莘莘睡,睡得感情是很深厚的。

      有时一个晃神,她会把莘莘错看成黎之桃。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9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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