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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十三章 天国的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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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冬树是隔了两天后,才发了一条新的信息来。那是一张照片,照片里他穿着黑色的日式短上衣,扎着红色的头巾,头巾上写满了日文,红黑相映下,他的脸更白了,毕竟在室内呆了大半年,更养得嫩了。
图片下面配有文字:“今天开始当上了日料师傅的学徒,报酬很低但是很能练手。”
他还是那么喜欢锻炼他的一双手,那双大大的修长的关节感很强的巧手。
罗莎原本想回一句:“太棒啦,我就等着吃正宗的高级日料啦!”可是,她看见了照片的后面,有一个穿着粉红色日式短上衣,扎着精神的丸子头的姑娘。她把照片放大仔细辨认了一下,可以认得出那是潘梓婷。
潘梓婷的妈妈加了她的微信,刚离开久弥留那时潘妈妈对良叔书店很上心,常常和她交接书店进货、定价、陈列和促销的事宜,她也常常看到潘妈妈在朋友圈里晒出自己和宝贝女儿的合照,潘梓婷她还是依稀认得的,只是名字忘了。特别是林冬树提及过潘梓婷,她还得意又去翻了潘妈妈的朋友圈,姑娘长得不算肤白貌美,还有点国字脸,但五官很美,还有甜甜的酒窝,很活泼开朗。
姑娘穿着和服在店门后迎客的这个模糊的剪影在罗莎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以至于她把那句话删了。她原本想着咬咬牙,冷处理,干脆不回复就好了。上辈子的她一定会这么干的,但现在的她没有。她在表情栏里点了两个“大拇指”,发了过去。
彼时她和黎淄舟已经到了云南。
无论是多远的出走,都不外乎跋山,或者涉水。跋山是不错,但和软糯糯的黎淄舟总不是太搭,于是他们就选择了云南,云南的古城,可以近洱海,或者家家流水户户垂柳。在城内就听流浪歌手的演出,听到夜深人静;在水边就望着汪洋发呆,那样平静而开阔,远山苍翠,近景暖黄,中间是似幻似真的玻璃带子。
这是罗莎七天假期的第四天,她告诉黎淄舟,再过一天,就要打道回府了。
她对他的牺牲,就只能是这七天的工资了。
大概是因为时间的吝啬,黎淄舟显得不太快乐,坐在洱海边长久地发呆。罗莎心里有些愧疚,就挨着他很近地坐下,洱海边的夜晚出乎意料地凉,这种凉意太过舒适了,很容易生出快.感。
“我真的要死了。”黎淄舟慢吞吞地说,“我能感觉到很近了,我又发烧了。”
罗莎一惊,连忙用手探了探他的额头,果然滚烫滚烫的。
“回去后你还是立刻住院吧。”
“我不会去哦。”黎淄舟笑笑说,“后天你就开我的车回去,我就不回去了。”
“你说什么疯话?”罗莎不同意,“你怎么可以自己一个?你妈会劈死我的。”
“我不会死在医院里的。”黎淄舟越说越慢,“别看我这样,我还是能有最后一点浪漫的。”
“浪漫?”罗莎不知该怎么说,死在旅途中,甚至是荒野里,陈腐在大自然里,或许很浪漫,但很不人类。是的,浪漫,浪漫这个词语多么诱人啊,谁不想浪漫呢?但是死亡怎么样都不会浪漫。
她想反驳些什么,却发现黎淄舟把嘴唇一咬,眼泪居然掉了下来。
她能理解他在这个时候会软弱地掉眼泪,但她还没准备好。她以为他至少不会在她面前掉的,她以为这一路都只会是真真假假的笑。她很慌。
不想死,掉着眼泪向死神恳求着,还不想死。
她把手滑过去,抓住了他的手。他们好像从来没有牵过手,她敢去做的,也只能到这一步,仅仅是这一步,就已经耗费了她心脏的大部分能量。她紧紧地抓住他的手,他却转身过来抱住了她。
他是多么需要一个拥抱,来安放命运带给他的哀怨和屈辱。
他像小时候抱着洋娃娃一样抱着眼前唯一的姑娘,在她的颈窝里哭得越来越放肆。虽然小时候的他并不是那种喜欢抱布娃娃的小男生,但是在老师眼里他就是那么文静,就像半个女孩子。衣服从来是干干净净的,不喜欢抢玩具滚泥巴,老是坐在角落里写写画画,不能受一点欺负,一旦被欺负就会放声大哭,誓要轰动所有的大人。
长大之后,就再也不会随心所欲地哭了。
但是至少,至少此时此刻,让他哭个够。他只占用这个姑娘的小小的肩膀,享用她多一点点的体温。
尽管他知道她是摇摆不定的,她是心有所属的。
他还是在她耳边低语了一句:“我爱你。”
姑娘明显地一震,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这句话的魔力,他是生命里第一次体会,远远超乎他想象地奇妙而震慑。他把姑娘放开,凝视着她伤感的脸庞,那张脸已经凌乱了,什么都堆在上面,悲伤,痛惜,无奈,柔情,他不是在恶作剧,他没有说错,他是爱她的。
以前他没见过爱,不知道那是何物。
现在他很清楚了。
他捧着那张脸亲了过去。
一口,一口,又一口……
姑娘像一团面,软乎乎地任着他揉搓,但他知道她的骨依然在,她的骨她的意志,就是她对他的那些真实的感情。这些感情让她也会抱紧他,摩挲他的背脊和头发,迎上他的亲吻,他闭着眼睛,什么都变得很大,世界里塞满了她,她的唇她的脸颊她的发,她的腰她的背脊她的呼吸。
他想起了第一次吃到蛋糕的自己。
他吃得很慢,很细,很认真,就是不想停下。
罗莎脑袋里一片空白,没有了所谓的理智。仅剩的就是上辈子的那一幕回忆,黎之桃六岁生日那天,玩到很晚,二十五岁的林冬树抱着熟睡的黎之桃,问她,为什么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她突然抹起了眼泪,说:“我还没有问他,问他爱不爱我。”
现在,她居然听到了他说他爱她。
她觉得原本装得满盈盈沉甸甸的什么东西,压得她喘不过气的什么东西,顷刻间开了闸,一泻千里。她忍不住泪流不止,她觉得她真的再也不会不幸了。
她完满了。
她哭着问他:“不如就留下吧。”
他问留下什么。
“留下一个孩子。”她想起了黎之桃那可爱的小脸,她的孩子,她现在好想好想她,她好像告诉她的孩子,爸爸妈妈是因为有好多好多的爱,才会有了她。
他怔了怔,随即笑了,抹了抹她的眼泪说:“傻瓜,你是个大傻瓜。”
他继续吻她,慢条斯理起来。
他用嗡嗡的声音说:“我只要天使。”
——————
暑假结束了,林冬树被录到了H城的重点大学,念的是五年制的建筑系。他狠透了这个五年制。
太漫长了。
叶臻一说得对,他社会了,学会了自己攒够钱,不够的话,还会继续去陌生的城市继续谋。在大学里是另一种青春,这种青春很放肆,激昂,没有章法。远离那座对自己知根知底的城市,一切都是新的,都可以重塑了。林冬树很快就不是那条在同学眼里懒懒蠕动的顾影自怜的无法翻身的黑色毛毛虫。
虽然他依然很沉默,但同学们往往就是好奇,甚少嘲笑他。
毕竟叶臻一千叮万嘱他,一定要有集体意识,什么都要去参与。
他都记住了,乖乖地践行着。
秋去冬来,日子过得悄无声息。
罗莎不知道黎淄舟是什么时候走的,她是真的开着黎淄舟的车回来了。她以为邓伶会气得杀了她,结果她连出现都没有出现过。从云南回来,林唯笑吟吟地递给她一根验孕棒,说“会用到的”。罗莎转身把它扔到了垃圾桶。
“不会吧?你去了一个礼拜,什么事都没发生?”林唯瞪大了眼睛,“我看你爱他都已经爱得死去活来了不是吗?”
罗莎白了她一眼,说:“反正不需要。”
“诶!”林唯点点头,“想不到啊,他还是个人嘛。”
“什么意思?”
“反正我对他的好感度蹭蹭涨。”林唯高兴极了。
“谁稀罕你的好感度。”罗莎扁扁嘴。
“莎莎,你这一趟去得太值了,你被真心疼爱了。”林唯摸摸她说道。
罗莎好像明白她的意思,又好像不明白。
入冬的时候她收到邓伶的电话,说有些东西要交给她。
见到邓伶,做母亲的这个女人已经憔悴不堪了。她说:“原本交给你的东西有很多,我是说,如果你们结婚了的话。”
结婚这个词差点没把罗莎吓死。
“现在就只有这些了。”邓伶叫给罗莎的,就只有一个插画本,和一串车钥匙。
黎淄舟真的把他的车送给了她。
她握紧那串珍贵的钥匙,翻开了那插画本。
那插画本就是黎淄舟在医院里画的那个。
那漫画,画的是一只吸血鬼的爱情故事:在战争时期,这只吸血鬼还是个人,和一个姑娘结婚了,姑娘翩翩起舞的样子很美。可惜,战争夺走了姑娘的性命,爱念和恨意却让他变成了一只吸血鬼。
几百年后,他在窗口里看到了一个跳芭蕾的姑娘,那身影那么像他深爱的那个姑娘。于是他天天跟着这个姑娘,姑娘觉察到有什么不妥,告诉了她的男友,两人都警惕起来,躲避着他。
直到有一天,姑娘横穿马路时发生了意外,一辆车几乎要多去她的性命,但是并没有,有一个身影救了她。人们议论纷纷,说这个身影很神秘,也很可怜,因为地上是一滩血,还有一朵被碾碎的玫瑰花。
那个姑娘从此之后就再也没有遇到那个可疑的跟踪者,当她很老了,头发白了,皮肤皱了,她依然很美很优雅,她在公园的长椅上看书,回过神来,她放在身边的另一本书上,多了一支血红的玫瑰。
她环顾四周,却什么都没有看见。
罗莎看完这个漫画,她不知道这个姑娘是不是自己。
论外形,似乎不太像。
但是她知道,那只吸血鬼就是黎淄舟。
因为他说,他也是个浪漫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