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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 34 章 ...

  •   飞机降落后,公楠找了好几个停车场,终于看到Park靠在一辆丰田的平价车上等他。他不禁调侃Park,说把公元基金扔了,就扔了,现在连车都扔了,还真当开着丰田就是平民了。Park回他说一个白眼,只问他,怎么来的那么快。

      “你的信息给得还不很清楚吗?”公楠问。

      “都准备好say goodbye了吗?” Park坐上驾驶座,也不嫌挤,帮公楠系上安全带,“这车比较粗糙,怕你弄不上。”

      “我又不像你。”说完这句调侃的话,公楠沉吟一会儿,“又是再见?这几天,告别太多了。不能只关注重逢吗?”

      Park不再说话。

      有些可以轻松修补的感情,比如亲情,友情,经得起风雨,猜忌,破碎;但是还有一些,比如爱情,破镜难圆,即使修补起来了,在深夜,这些裂痕也能让人心惊胆战。

      车窗外掠过陌生的高速公路,连着大片大片的荒山和田野,接着天空渐渐被两边的建筑物挤成一条缝。

      “这就是第五大道了,你在美国那么久,竟然没来过,也是让人笑话。”Park打开窗,指指窗外。

      一栋□□入天的高楼,在公楠眼中落下一片阴影。哦,帝国大厦,他终于鼓足勇气来看一看。

      两人都不说话,车又开了大约十几分钟,在一个教堂门前停下。

      这座坐落在纽约上东区的教堂看起来很普通,和散落在纽约的无数教堂一样普通。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区别,可能是送的花束比较大,来宾的衣着和车都比较豪气而已。

      Park和公楠到达的时候,葬礼还未开始,门口人头攒动,其中不乏一些Park和公楠的曾经合伙人。大家互相打招呼,接二连三地走进礼堂,鞠躬献花。

      那个已逝的城中富豪的妻子,在一旁鞠躬感谢。她带着大墨镜,旁人看不清她的是否悲伤。

      公楠认出她,近十五年,他还是一眼认出了她。

      她也似认出了他,谢礼后,她的身体晃了晃。

      仪式完毕,公楠被人叫到教堂后面,她站在一个角落里等着他。

      她点了一只烟。公楠也从内侧口袋摸出一根,刚准备点燃,女人摘下口中的烟,塞入公楠嘴中,自己又点了一根。

      “快十五年了吧。” 一口烟从她娇俏的双唇中吐出,她仍然带着墨镜,像什么都没变,她没有变,时光没有变,公楠也没有变。

      “嗯。” 公楠深叹一口气,看到她的手在不自主地颤抖,之后她说了一个故事,公楠听进去一半,也忘了一半。

      他是故意忘记的。

      他的到来是为了再见,他又能再说什么。

      沉默后,又一轮寒暄,两人再也没有话题,公楠礼貌地拥抱她,挥手再见。

      她喊住他,“那时候,我喜欢过你。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曾经喜欢过你。”

      “我知道,那你也知道,我曾经喜欢过你。程云。”

      教堂后的栅栏上,一片山茶花含苞待放。

      “那么快就出来了?不再聊一会儿?” Park还是站在车边等着他,是个绝对靠谱的车夫。

      “程云让你带我来的是吗?” 上了车,公楠拉下车窗,点了一只烟。

      “是。” Park又探过头帮公楠系安全带,被公楠拒绝了,自己系上。

      “那你知道她过去的事?”

      “你指哪些?”

      “黑户口,被强...那些事。”公楠粗略地说着,程云经历的那些事,让他除了震惊还是震惊,他不敢相信,他印象中最明媚的女人,居然走过最黑暗的路。

      “都知道。”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刚才程云告诉公楠,她和Park一直有联系,更让公楠震惊的是,程云,还是公元基金最早的投资人之一。

      这点让公楠很不爽,是非常不爽。

      “知道,或者不知道,都不重要。如果不知道,可以让你有动力走得更远,那我希望你不知道。程云也是这样想的。”

      “所以你们连我的感情都算计进去?”

      “否则,我们能做朋友那么多年吗?”

      公楠一声仰天唱笑,笑完到干咳,还有一声深深的叹息:“原来,我们从来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但我们,永远是朋友。”

      公楠婉拒了住在Park家的提议,而是在上东区随便找了一家酒店。到了酒店房间,他买了回程机票,他心里已经有了新的目的地,新的开始。

      这次,他不知道将在那里呆多久,但他想做的事情有很多。想着,想着,他脑中紧绷的弦终于松开,他在陌生松软的床上,沉沉地睡去。

      他做了一个梦--

      程云拉着一个小小的行李箱,追着分手的男友,独自一人追到洛城。因为没有合法工作签证,她日日夜夜躲在华人区,一天打三份工。

      房东是个讲粤语的老头子,五十几岁,零星的头发贴在油腻的头顶,耷拉的眼皮看起来有七十多岁。

      女儿生了孩子,太太半个月住在女儿家,鲜少回来,回来除了抱怨就是争吵。

      一天平静如常的夜里,他闯进程云的房间,借醉强上了她。

      程云咬着牙,眼泪压在眼眶里,打着转,不敢落下,不敢报警,更不敢搬走。在洛城华人就这么多,隔三层关系就能找到你,敢跑,就等着遣送吧。房东是这么说的。事实也会是这样。

      签证已经过期大半年,如果被举报,她会被即刻遣送,一生都无法再入境了。那她就再也找不到他。

      “都不是处了,装什么。”

      程云笑了,眼泪突然囫囵地跌下来,滑到嘴里,咸得发苦。

      之后的日子里,太太一走,房东就像是寒冬的饿狼,肆意地在程云身上发泄着欲望。每次结束,她浑身冰冷,连血,呼出的气都是冷的。

      床头柜上会留着20刀。

      在xx,□□易是合法的。这20刀就是□□易的证据。

      每次,程云把20刀抚平,细心地抄下钞票的编码,夹在本子里。一笔一笔数字,像纹在她心上。人不就是靠这些数字活在世界上吗?

      随着房东的频率越来越高,程云已经麻木。不过是一滩不成形的肉,匍匐在她年轻的躯体上蠕动。

      真像只虫子。

      她一拍。

      老男人激动了一下,瘫软下来。

      五分钟,二十刀,好过端盘子两小时。程云把头发梳得一丝不乱,穿戴整齐,和房东谈了个生意。这是她第一个生意,谈成了。

      于是,她不再需要房租。

      但周一,她会抽上二十分钟,取出房租的钱,一张张履平,登记上编码,夹在本子里。没了房租的压力,程云辞了一份工作,每周可以多找他两天。

      日子天天地过,程云踏遍了所有的华人区。

      每当有人回头,她都以为会是他。两年后,她终于找到了他。

      当时是他的订婚宴,女方家在算略有家世。席间的人都恭喜他们天作之和。

      他看见了她,眼里不是震惊,而是深不可测的陌生。

      程云已经很久不照镜子了,她并不知道脸上暗紫色的眼下,写满衰老和疲惫。但她知道,身上这件两年没换的摇粒绒拉链衫,领口已经被洗得泛白。她没来得及换衣服,得知消息着急赶来,红色格子的塑料袖套还挂着水,像刚从洗碗池里捞出来。

      她假装跑错地方,远远地跟着服务员收脏盘子。

      两人比肩,她不习惯。幸福,她不习惯。笑,她不习惯。洗碗工,她已经做惯了。五年,她的幻想里,有重逢,有执手相伴,有这样温馨的婚礼。

      人生是用来折磨她的,让她在幻想里绕了一圈又一圈,但从未拥有。

      程云抹干净脸上不知什么时候,落下的眼泪。哭,她也不习惯。

      忍久了,已经不痛了...

      等了很久,久到宾客散场,新郎终于出现。这一刻,她只想要一个让自己解脱的答案。她截住他,问他为什么。

      他说,云,你太幼稚。

      程云哑了嗓子,发不出一个音。她想起刚毕业的尸首,他们租住在一个潮湿阴暗的地下室。那天她生日,他买了一块Lady M的蛋糕,她说想吃好久了,只是她不舍得,因为一块就可以抵得上他们一周的伙食费。

      她因为这件事,和他拌了几句嘴。

      在烛光里,他说:“最近的项目如果谈成了,我们就买个小屋子,我养你。”因为加班,他三天几乎没有合过眼,眼睛里的红血丝都要满出来。

      她依偎在他怀里,说:“不需要你养我。再难,我都陪你走。”

      曾经,都是曾经。

      那年程云,二十五岁,一夜长大。

      长大了,就不需要爱了。

      订婚宴后,她静坐了一夜。

      房东入夜摸进她的房间,被她打了出去,每一下都在泄愤,他的肩膀甚至被咬了一口,鲜血淋漓。

      第二天,她去旅行社买了机票,一件行李都没拿,只带着那个记录着钞票编码的本子,飞回国。

      苦难就是人生的肾上腺素。

      她用了12个月的时间,考TG,申请到经济学硕士的入取通知。

      入学后,她用尽手段,斩获各种奖学金和实习机会,以及各种男人的青睐。

      他们带她出席名流聚会,给她买最新的潮流,他们双手捧着她,一个年轻,有才华,懂眼色,懂身份的女人。

      他们即将把她送到她要去的远方,那个行业顶端的地方。

      黑漆漆的小屋和衰老的□□;男人青涩的情话和地下室的潮湿已经从她的人生里洗去,她值得拥有这样一间小小的房子,精致的沙发座;再过五年,她值得拥有更多。

      镜头一转,又回到那个早晨

      “我养你。”公楠从背后抱住她,程云眉头解不开的深沉,像锋利的指甲,挠过公楠的胸口。“所有的累都我来扛。”

      “我看起来养不起自己吗?” 程云隐去一时间的动容,换上伪装的笑。“你也该去上课了吧。”

      “相信我。”公楠别过头,穿鞋离开。

      程云控放下手中的咖啡,跑到窗台,打开窗。楼下的公楠见到程云探出头看他,高兴得嘴咧到耳根。

      “不让我养,那我陪你走啊!”公楠兴奋地向程云挥手。

      程云愣了下,“再见。”

      她挥下手,认真地说出这两个字。

      公楠却似得到了鼓舞,在楼下站了会儿。

      两人相互注视着。

      公楠不舍得招手。

      这个梦真实得像发生过。原来,他仍然怀念的,甚至是热爱。只是现在,挥手再见后,梦醒了,就是醒了。

      他觉得这一生,他不会再梦见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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