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是种无法彻底戒断而只能暂被抑制的瘾,有效药多是琐事和讲闲话,因分心最快。
……既没人看我的小说,那写小说就是在自言自语。如此,我大可在这发发牢骚,图个爽快。回忆一被唤起,不做点应景之事释放这个幽灵,就该被它纠缠好久,阴魂不散、无端生事。那还是说说上章结尾的那个人吧。
我高中时的性格就十分恶劣,直接地说,是我恶心别人的本事强极了。方法不难,只要把什么事都严肃考虑并大加谈论即可;重要的是面对别人的态度一定要“煞有介事”,无辜坦然、堂堂正正(像我现在扯这些一样),别人讨了没趣也没法说你,还要自愧弗如、衬托你的忧国忧民和情怀高尚,这就对了。这招简直屡试不爽,现在网上用这招的人也挺多,就“毁气氛”、“杠精”之流,那时候我就当够了。虽我之“装逼”确乎发自真心,但高中第一年和同学关系搞得很僵,也是我自己无意与他们打好交道。
事实证明朋友还是很重要的,不管是不是真心相敬,就算互相打心眼里鄙视也凑合,至少能跟你闲扯,打消你一些单和自己博弈而搞出来的蠢念头。我那时活在只有“我”的真空,差点就死过去了。是自杀,胡乱地尝试过两次,一次是想割腕:水果刀划伤了手指,痛得我没空去想死了,而且刀刃染红了还得洗,洗了削苹果,果肉还有股铁锈味,麻烦极了。
还有次是数学考试没及格,被老师找去谈话,说这样考一本都难,出了办公室我就想自杀(虽然那次不及格的太多了),脑子一热就跑去天台。天台门锁着,那不知留着种菜还是种草的地方平时老关着,其实高中三年我就没见那门开过。本来是打算轰轰烈烈地去死的,大概脑残的少年人很容易有这个想法,追求一种终极的稳定、绝对的不变、遥远的永恒;我现在只想说这类幻想傻透了。当时却想一不做二不休,就算跳的地方不那么高不那么特别,只要敢跳就是好汉,于是我就攀上五楼走道的栏杆打算跳。
但我选错了地方挑错了时间,因为去办公室是上午最后一节课,也就是数学课一下课,大家都冲刺跑去食堂吃饭了,楼道里除了我外一个人影都无。当时我就忽然感到特别寂寞,自杀也索然无味。但演员被逼上了舞台,下面观众全睡着了也得硬着头皮逼自己演完,这也是人之不能与自我达成和解的一种体现,就算只有自己也要竞争,不,正因只有自己才要发狠。于是我眼一闭心一横,就从栏杆上下来了——跌在走廊上。
不要笑,倒不是我没种,胆小贪生——好吧其实也是,但当时真是被人救下来的。再准确点,是被“抱”下来的。那个人就是卢稷,就是我写上一章的时候想起的那个发小,也是害我现在又陷入回忆之绞肉机的罪魁祸首,还是我很长一段时间的“太阳”。按一般小说的套路,假如我是女生,那时候就该爱上“英雄救美”的男主角了;况且平心而论他长得是不赖,不说好看到能跟哪个男星比吧,反正还过得去,成绩也好,在实验班嘛,也有追他的女生。
不过现实总是很荒诞,存在主义说的那套还是有道理的;所以我那时大概是爱上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