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冲了杯奶茶,放在电脑边晾着,等它不烫。裹着糖粒的沙丘把滚着热气的海水染成自己的颜色,但砂砾并不急于上浮。银勺探到底部一搅,带起自下而上的浪卷,海沙才翻腾、旋转、上涌又回流,彼此与彼此分散,融化在水里又变成水的一部分。也有已结成小团小块的泥黄,它们联合一体抵抗热水的吞剥,它们的努力确实减缓了化成茶水的进程,然而用银勺再搅一搅,终究是逃不过。
丝绸般顺滑的液面轻轻晃荡,时间、回忆和希望的涟漪层层漾开再消失。要说对静物的观察,我至今记得高中那会儿读《包法利夫人》的感受,虽然书中内容和人物都已忘的差不多了,可是那清丽而忧伤的种种描写、那氛围与心灵所生的共鸣至今印象深刻。那书让我对自己的爱感到无比哀伤,事实上我也说不清那感情究竟名为何物,反正不会是通常所谓的“爱情”,但我确实爱他。
那爱是种不对等的情结,表现在对外没有任何表现。由于不同班,我们间私下的交集并不多,唯独他会不断趁虚而入溜进我的脑海,童年的回忆如绞肉机般把我碾碎了困在其间。我开始疯狂地思念一段早已逝去而没有返程可能的时光,开始对过去不敢妄动的“神圣”记忆掺入半真半假的可能性,将每个平凡琐屑装点成闪闪发光的星屑,将一切遗憾的过滤为甘涩相杂的幸福,将本就快乐的拔高成童话、天堂、极乐世界。我就这样爱上了从记忆和幻想里走出来的他。而当在校园里恰遇上他的时候,他太高大的身影和脸上陌生的喜乐又会叫我感到被抛弃被隔离的无所适从,这时哪怕只打个客套的招呼也令我手足无措的难安。
直到高二的社团活动,我们在那个挂名“划水”的文学社里重聚,那无形且无法跨越的隔阂才有被填补的可能。不过好歹那年文学社还偶尔搞读书会之类的活动,也不算太水。让我大为感动的是,卢稷还记得我们小时候一起读叶圣陶、郑渊洁、安徒生的事,还有囫囵吞枣地啃《三国演义》,当时电视上恰在放三国的动画片,我们也一集不落地看了。基于对同根的童年幻想的回忆,我们的关系也迅速升温回暖。那年我们读了好几本同样的书,互相推荐和讨论,有时也争执,只有说起自己的读书心得时我才有胆反对他,打破我们最根本的不平等。连我翻了几次都没看下去的《红楼梦》也是在那年读完的。是前八十回,脂批版,虽然现在对很多细节都没什么印象了,却对家塾里大兴龙阳的段落记忆尤深……对了,那时我们还猜脂砚斋的身份,学术上都没结论的胡扯当然没有结果,我只觉得“脂砚斋”要是“曹雪芹”“本人”才有意思了。
那两年我还是个混账,对卢稷的“爱”其实既没发生什么更没有什么结果,这大概就是现实之无趣所在,轰轰烈烈的爱恋恐是虚假的幻影。我甚至对此阴暗地推己及人,觉得每天放学走在一块的男男女女不过也是自以为“爱”上了对方,然自始至终他们都只是“爱”着自己的幻想。青春期的幻想难道就比小孩子对童话世界的信任来得可靠?不,正相反,青春期的幻想才可怕呢,因为它终于有能力将现实与自己的想象结合起来,终于能使自己的想象走出梦境而触动现实,再往后,这幻想从对美好爱恋的想象转变为另一个更现实的怪胎,它叫名利欲。与此同时,这个人被认为是成熟了。
我的“爱”之失败也就是在那样一个命运转折之日,虽然客观上看它未必转折了什么,但对我的心态变化却是十分关键。那天我们在谈《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我开玩笑地说,这本书看得我也想当作家,然后卢稷就顺口说出了那句话:“那你就写呗,说不定你能成。”事实证明,这不是普通的接话,这是魔咒。他本该知道我是将他大多的话都奉若圣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