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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涮羊肉 晚 ...


  •   晚上林翎赶到饭店时郑凡已经到了。

      “林翎,好久不见啦。”郑凡笑意盈盈。

      林翎放下包,搓搓冰冷的手,先把面前的热茶一饮而尽,这才面对郑凡:“得了郑凡,前几天还在微信里跟我聊天呢。”

      郑凡给她斟满水:“那只是听音,没有见面。”

      “那倒是。”林翎点点头,转头喊了一嗓子,“服务员,点菜!”又看住郑凡,“请你吃涮羊肉,冬天吃涮羊肉,美得不得了,这招待够隆重的吧?”

      郑凡啧啧嘴:“好馋哪。”又问,“工作忙吗?”

      “还行,一阵一阵的。一会儿聊,我先点菜,这个点儿人多,上菜慢,大冬天下了班在火锅店忍饥挨饿,这样的人间惨剧咱们可得杜绝。”林翎也不看菜单,麻溜地对着服务员报菜名,“清汤锅底,两份麻酱,两个烧饼,一份糖蒜,黄瓜条儿羊尾油、白菜粉丝冻豆腐、白萝卜鲜毛肚各来一份。麻烦快点上菜啊,再给来一壶热茶,天儿太冷了。谢谢弟弟啊!”

      年轻的男服务员立马领命:“放心呐您内。”笑呵呵地走了。

      郑凡饶有兴致地看着她:“行啊,‘谢谢弟弟’,油嘴滑舌了。”

      “你还不是?”林翎翻个白眼,“一口一个老同学的。商务人士套路多。”

      郑凡也不辩解,是无从辩解,他们虽然初中高中都念同一所学校,但从来没有同班过,何来老同学一说?

      铜锅和蘸料很快上来了,热气在他们中间升腾,林翎暖和多了,忽然一股豪气上来:“服务员,再来两瓶啤酒。”

      她撸起袖子,隔着热腾腾的水汽问郑凡:“你知道这涮羊肉是怎么发明的吗?”

      郑凡笑起来:“你可小看我了,我高中大学酷爱读史,野史看了许多。这涮羊肉啊,据说跟元世祖忽必烈有关。他有次南下远征,打仗打了许多天,士兵们思念起了草原和草原上的肥羊,忽必烈命人抓了几只羊,让厨子拿去做清炖羊肉。肉还没炖呢,军情来报,说敌人正在逼近,炖肉是来不及了,厨子把羊肉切成薄片,放进沸水,肉一变色就捞出,撒上盐,将士们吃了都觉得美味,后来忽必烈取名为‘涮羊肉’。”

      林翎点点头:“我听到的也是这个版本。其实咱们老家吃火锅也都是这种吃法,羊肉卷牛肉卷,白菜豆腐,蘸麻酱豆腐乳韭菜花。可我从来没觉得好吃,直到来了这儿的第一个冬天,发现那风啊,太硬了,直吹到骨头里,同事带我去吃涮羊肉,从热气蒸腾的锅里挟出肉片,蘸上蘸料,放到嘴里,哇,那个浓香那个温暖!从此我get到了涮羊肉的美味。”

      服务员端菜上来,告知菜上齐了,郑凡问林翎:“我听你点了黄瓜条儿,怎么没看到?是不是漏上了?”

      林翎一本正经道:“就是!还糊弄咱们说上齐了。”

      郑凡刚扭头要喊服务员,听见林翎在笑,就停住了:“我怎么觉得你笑得这么贼呀?”

      “喏,黄瓜条儿!”林翎先把羊尾油下了一半到锅里,接着煮羊肉,“黄瓜条儿说的是羊肉的部位,就是这个,好像是羊大腿上的肉,用来涮锅最好吃。还有,我刚才煮了羊尾油,这叫‘肥锅’,这样煮出来的肉更好吃。快,动筷子,可以吃了。”

      郑凡当然吃过涮羊肉,但还真不懂这些讲究,听了林翎的话,他一直觉得普普通通的涮羊肉此时吃起来分外香。林翎也饿了,两人筷子不离手,猛吃起来。

      吃个半饱,郑凡说:“看你这么能吃,放心多了。工作忙点累点,只要能吃就成。”

      “不忙,”林翎小口抿着啤酒,“偶尔忙一阵,干好几年了,都习惯了。”

      “你一直在这家公司吗?”

      “对,没动过窝,你呢?”

      “我啊,这不,刚跳槽。”

      “跳槽到北城了?”林翎瞪着郑凡。

      “对。”郑凡转了两转酒杯,也看着林翎。

      “真的?”林翎一脸兴奋。

      郑凡笑了:“你来什么劲,你又不是我女朋友。”

      林翎甩个白眼,假作闷闷不乐,给自己倒了杯酒。

      郑凡接着问:“林翎,你现在还单身吧?你啊,真该谈个恋爱了,我们这个年纪,好多同学都结婚生娃了。”

      “你呢?”林翎举着酒杯,像是等着他的回答当下酒菜。

      郑凡咧嘴笑了,林翎只觉这小子笑得春风荡漾。“看来是有了,”她点点头,伸长手臂用自己的酒杯碰了下郑凡的,一口干掉了。“进展到哪步了?女朋友在北城?”

      “没有。”郑凡摇摇头。

      “那哪成,一起来呗。”

      “有这个计划,我先安定下来,她再过来。”

      “好样的!”林翎猛地拍下桌子,“祝贺你郑凡!女朋友来了介绍我们认识,我可以帮你照顾她。”

      郑凡眯着眼笑道:“你是可以照顾她。”

      林翎听出了他的话里话,立刻咬住不放:“我认识对不对?是谁?”

      “保密,暂时保密。”

      “保什么密啊?如果是我心里想那个人,你就干掉那杯酒。”林翎朝他面前的酒杯扬扬下巴。

      郑凡果真笑呵呵地喝了。林翎眼窝一热,险些落泪。真是越来越不能喝了啊,她心想,这么点酒就变得多愁善感了。她挺直脊背,端端正正坐着,想正经嘱咐点什么,却觉得都是多余,“这下好了,”终于,她说,“阿姨不用防着我了,以后能大大方方见她了。”

      郑凡无奈道:“别这么说,其实高中时跟你一起上下学都是她交代我的,她那时挺担心你的。”

      “我知道,你一直是听妈妈话的乖宝。”

      这话郑凡不大爱听,不过出自林翎之口,郑凡并不计较,他确实是个乖仔。

      不仅如此,郑凡应该是男孩中罕见地、极早就有了觉悟的——他意识到自己不是时代的弄潮儿,做不了风口浪尖的英雄人物。那时不过十六岁,他正在小城最好的高中就读。然而高中的数理化像是三座巍峨肃穆的大山,他在山脚下仰头望去,只见云雾缭绕,无以得识山峰真容。有时他卯足了劲,好不容易爬了一程,就哧溜滑下一截;有时他埋头攀登,再举头时已不知身在何处。

      说不沮丧是假的,从小到大的尖子生呵。反观林翎,数理化成绩居高不下,要不是后来被一些事影响了……他听很多老师讲过,女生到了高中学习会很吃力,男生却后劲十足,但他俩翻了个个儿。

      郑凡酷爱历史,初中时就读完了《上下五千年》,还在书店磕磕巴巴啃了大半的《史记》。然而英语一直是弱势科目,郑爸爸郑妈妈由此认为他读文科风险太大,替他拿定主意读理科,他只好勉力应付。

      “郑凡!”林翎在喊他,她举着杯,一字一顿地说,“真为你高兴,你会是个好丈夫、好爸爸。”

      郑凡愣了一瞬,才劝她:“少喝点,一会儿我可不送你。对了,我来之前回了趟家,看见阿姨了,阿姨好像比以前胖了点,气色挺好的。”

      “嗯,她现在挺滋润的,年轻时除了工作就是跟我爸吵架,没工夫,现在就她一个人在家,多的是时间,跳跳舞、旅旅游、打打麻将,挺好的。”

      “那,叔叔还是没回来?”

      “没,我只知道他去了辽城,这么多年了,应该有新家了。这样也好,我也不用赡养他了。哈哈。”

      郑凡习惯了她这么胡说八道,没接话,端起杯子心不在焉地抿了一口,又放下:“林翎,跟你讲件趣事。”

      “什么事?”

      “我来北城的飞机上,遇到我们一个初中同学,叫周长宁。”

      “周家镇的?”

      “对,他跟我提到了个人。”

      “嗯。”林翎已经猜到了他要说的是谁。

      “他说,这个人可能是太不幸,也可能是太命硬,妈妈意外去世,爸爸离家出走,唯一的姐姐也离开了;后来他跟另一家人一起生活,这家人待他很好,可后来也接连遭遇变故,他们的儿子死了,两位老人也背井离乡离开了镇子,他们镇上人都说,这跟他脱不了关系,至于说怎么个关系呢,有各种版本,有一个版本听上去就像农夫与蛇的故事。”

      又是蛇的故事呢,林翎想着,把筷子在铜锅里一阵搅和,捞上来一片软塌塌的白菜,她用力甩在盘子里,淡淡道:“他还说了什么?”

      眼见她脸色冷下来,郑凡一阵烦躁:“林翎,以前的事早就过去了,我并不是有意要提,我只是想提醒你,今后凡事小心些,不要太任性。”

      林翎看住郑凡的眼睛:“你说,咱俩谁看人比较准?”

      郑凡被问住了。林翎微仰着头,短发柔顺地贴着饱满的头骨,额上的头发像参差不齐的锯齿,她仰视着他,目光却睥睨一切,那个凛冽不逊的少女……像是又回来了。郑凡给自己一杯接一杯地灌下啤酒,颇有点自罚的意思。几杯酒下了肚,他脸颊已经有些泛红,林翎笑他:“你还是不能喝酒啊?一喝脸就红。

      郑凡“嗯”了一声,喉咙有些痛,声音也变得沙哑了。

      林翎摸摸自己的脸:“我喝酒不上脸,别人都以为我能喝。其实,也就两瓶啤酒的量。”她在桌上叠起两只胳膊,身子前倾,离郑凡近些,“还记得我们第一次一起喝酒吗?”

      怎么会不记得?郑凡笑了。那天他们互相“表白”,林翎说羡慕他;他说佩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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