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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第四章 ...

  •   第四章
      同样是死亡,序曲越长越容易被人接受;对待它我们千万不能麻木,一旦对死亡麻木,也就厌倦了生活。在向千一报告姜奕安的死讯并派人处理完他的尸体后,我和才华并肩走在路上。深秋的天已经要黑了,一盏盏路灯递交我们的影子;擦肩而过的零星几个路人个个行色匆匆,迫不及待地奔向人生的下一站,只有我们的脚步有浪子无问西东的味道。我把姜奕安留在书架上的书找了个地角放火烧了,烟云缭绕,碎屑飘扬像是人的骨灰,呛得才华咳嗽了两声。“本来就都是虚妄。”盯着火焰,我轻声说,并不期待任何人来回答。“鲜血,斗争,暴力,金钱,都将归结于不可逃离的黑暗;可能不过早晚先后而已?姜奕安即使不死于债务纠纷,也很难保证得享天年吧。□□成员的人生是一团纠缠的乱麻,既无目标,也无胜利可言啊。”我回头盯着才华,“你确定要加入笑忘书?”
      这家伙看了我一眼,继续低头玩他手机上的连连看。“前辈啊,”他没有正面回答,“是否是□□与是否是不幸者,并无直接联系。每个人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深渊;找寻不到逃离深渊的救赎,纵使锦衣玉食也如同身处地狱之中。活着只因畏惧死亡,这样的不幸者处处皆是——哇,手机!我的手机!”
      这可怜的小伙儿眼睁睁地看着捧在手心的电子设备被一道光打中屏幕,眨眼间爆成了一个蓝色的球,痛心疾首地耸起肩膀后退了一步。他和我不约而同地抬头望向光的源头,但见一位膀大腰圆,外形如同李千一保镖的外国男子粘在路灯上,手里一个飞转的小球燃烧着鬼火般的蓝光。
      黄泉路的欧文。
      诸位,允许我发句感慨,人这一生总有那么一天鸿运当头。上午和拥有第二异能的疯子对杠,下午烧着同事的遗物怀疑人生,临近晚上碰上敌对组织的一把手,而这个组织在几天前几乎被你的同事们完全清剿,被清剿的包括这组织的二把手,她还是一把手的贤内助。对于一把手的战斗能力,我不敢揣测;我只听闻他死掉的老婆生前和笑忘书次席曾炽楚打了个平手,而这个强悍的俄罗斯女人在她丈夫面前乖顺得像只羊羔。我以闪电般的速度站起身来发动异能,直直朝才华脚边开了一枪;他在平地上打了个趔趄,冲我露出震惊的表情。
      “快跑。”我命令道,旋即对着欧文的大腿连开三枪。异能加成,我的枪法精确度极高;然而就那么不到一秒钟的时间,他在路灯上凭空蒸发,我还没来得及再一次扣动扳机,眼前蓝光一闪,他已经纵身跃下瞬移到我面前。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我的心猛地向下沉去。
      实力相差太多了。
      我将枪口顶在他肩膀上开枪;他突然消失,下一秒我的胳膊被举起向上一拉,伴随着脱臼的声音,我的喉咙里积蓄了一声惨叫。但我没出声;我紧紧咬着嘴唇,甚至咬出了血,因为我看着他脸上露出怪兽般的狞笑,用食指和中指捏住了发光的蓝球,要塞进我的喉咙里去。
      当初黄泉路之所以被笑忘书察觉,就是因为看守笑忘书一个小兵器库的几个喽啰横尸街头。用“尸”这个字眼儿并不精当;尸体好歹有个人样,收拾这几位却得拿铲子铲,围观的人都吓吐了。技术科判定他们死于“身体内部炸弹爆炸”,并且□□就是遍布现场的蓝色荧光性物质。如此风格独特的毁灭性攻击手段,却只用在喽啰身上,普遍观点认为此事是黄泉路的冒失新手所为,总领全局的强者岂能挥刀向弱者?
      不是的。恶魔之所以拥戴首领,可能只因为首领比自己更恶魔。
      我用另一只能控制的手向他的脸挥拳。他故意不躲开,墨镜被我打飞在地上,接着他又笑了,一把把我的另一只胳膊拉脱臼,双手捧起我的脸,蓝球在我眼前悬浮;我忘记了当时是否用双腿对他进行了垂死的攻击,我只记得他的眼睛,浑浊的,血红色,其中有复仇的愉悦,我不得活也拉世界陪葬的愉悦;别人临死时可怜自己失去了生命,他则可怜自己失去了再杀一个人的机会。在不能转动头部的情况下,我努力把眼睛朝才华逃跑的东方转去;万幸,小孩儿已经没了踪影。我要死了,我知道,二十多岁的年龄上惨不忍睹地死;绝望之下,我感到轻松。
      对,轻松。承认这一点真让人羞愧。对于没有魄力改变自己生活的人,连死亡都令人羡慕;一想到我的被杀将会掩盖掉我身上的怯弱,把我塑造成凝固在记忆里的英年早逝,将恶意与愤怒泼向杀我的凶手,我就有种反而赚了的窃喜。
      “万物平和。”
      蓝色的小球如鲜花枯萎般褪色,自远处街角传来的那个冷静的男声,不轻不重地敲打着我的耳膜。即刻,晚风转了个头又加大了势力,忽地向西涌去,长长的街道都灌满了风声的合唱。顺着欧文和我顺风望去的视线,那高瘦的男人双手插兜,逆风而立,黑色风衣的下摆在身后旌旗似的飘扬。稳了,我心想。稳了。
      欧文一只手捏着我的脖子,另一只手向那男人伸去;另一个蓝色的小球摇摇晃晃地从他指尖窜出,然而时隐时现,如同电梯里的信号。但当时我们来不及关注它;仅一个呼吸的时间,男人在原地消失又在欧文的眼前出现,一个直勾拳捣在欧文的鼻梁上,我甚至听到骨头撞击的回音。欧文被打得向后仰了几步,仍然捏着我的脖子;但我知道一拳绝非表面看来那么简单,欧文正后方至少十米远的铁质垃圾桶同时轰然向后仰倒,噪声在寂静的街道上分外响亮。
      “在我面前杀了邹鹏,对你而言是根本做不到的。”男人扶了扶鼻梁上的黑框眼镜,以近乎轻蔑的口吻说。“立马放了他,我陪你放手一搏。”
      捏在我脖子上的手越来越紧;在我窒息的前一秒,猛然卸了力。我从那铁钳子一般的手中滑落到地上,抬头看时,震惊得无法说话。
      欧文仍然维系着一手伸出捏住我脖子的姿态,表情狰狞,面色涨红;然而他的颈动脉已经被割断,鲜血四溅。男人镇定自若地站在他几米开外,照旧面无表情,一张被折成尖角的溅满了血的花花绿绿的纸被他扔在地上。下意识地,我扭过头去看身后;路灯杆最显眼的位置少了一张英语辅导班的广告单。
      谢朗,常春藤名校物理系毕业,异能为“万物平和”,即调控外物的强度、作用、存在时间,调控的效果则根据物体本身的特性决定。入社时间仅有一年,便以整个流河省无出其二的战斗力夺取笑忘书第六冢宰之位,年仅二十五岁,亦即笑忘书成立以来,除曾炽楚之外最年轻的冢宰。他曾与曾炽楚切磋三十五次,无一败绩;不久前只身以秋风扫落叶之势,将黄泉路除了欧文外灭门。
      “黄泉路的一把手居然如此垃圾,真令人失望。”他一脚别倒了欧文至少二百斤重的尸体,白色的帆布鞋跨过鲜血向我走来。“忍着点。”他低声道,一只手捏住肩膀,咔咔两声接上了我的胳膊,将我扶起来。
      “谢谢前辈,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我深深地弯下腰去;他扶了我一把,推了推眼镜,举止中流露出理工学霸的气质。“不用。你这两只胳膊得到医院看看,咱们打车走。”
      “不用了,哪能好意思麻烦您呢。”被他不由分说揽到马路边,塞进出租车,我只好投降。“今天真是太走运了。您是恰好在附近有任务?”
      “没有。我在附近看一个朋友。有个高中生在街上大喊大叫,就过来看看。”
      “高中生?”
      “对。看起来十七八岁,在街上一边狂奔,一边大喊:‘救命啊!救命啊!屠宰厂员工要殉职啊!’之类的东西。看,就是那位。”
      顺着他的手指看去,才华正站在路边冲我大力挥手,目送着我们远去。他头顶的路灯明亮的一团,照得他的笑容柔软干净。这是年轻人该有的样子,我心想,本应如此。
      天黑了。

      在流河第二人民医院的骨科饥肠辘辘了两个多小时后,为表感谢我主动提出请谢朗下馆子,他欣然同意,并毫不犹豫地打车来到凝珠台。
      流河这地方,与“正常”相去甚远,太多人都有旁人无法想象的秘密。我可以保证,除我之外的所有笑忘书人都毫无身为□□的羞耻和罪恶感,这倒不是因为他们丧尽天良,而是因为他们相信,人人都曾有意或无意地犯下恶行,他们和所谓的正人君子并无太大区别;再退一步,谨遵上级指示宰了一个□□犯,和把同性恋孩子绑去电击的父母虽然都有罪,但哪一个更蠢恶还不是明摆着的么!笑忘书人在流河,正如滴水汇入海洋,无法觉察;唯一一个能抓住马脚之处,就是当街逮住他们,问他们闲暇去哪儿挥霍时光;倘若他毫不犹豫地回答“凝珠台”,十有八九没跑。这遍布全省的连锁□□是附属于笑忘书的伊甸园;前任首席冢宰建造它时就发誓,要满足成员对于生活的一切需要,外人对于声色犬马的一切幻想。收费当然是不菲,但只要能品尝到绝对地道的各地美食,享受到独属于笑忘书的成员优惠,冒昧揣测,哪怕是姜奕安也愿意重活一次一掷千金吧。
      我习惯坐窗边的老座位;但还是选择跟随恩人前往屏风后的雅间。今天场面没有往日火爆,多半是下着小雨的缘故;尽管如此,雅间也只剩一间了。
      “谢哥!邹哥!可算来了?喝点什么呀?”
      刚一落座,雅间的暗门里便款款走出个年轻姑娘。此女和在凝珠台工作的其他姑娘一样,既可点菜,又能陪酒;圆滑机变,风情万种,因柳腰纤细,故号小蛮。服务员藏匿于暗门后,也是凝珠台的一大特色,按曾炽楚的话说,要的就是开门有佳人的愉悦与惊喜。
      “先点菜吧。”谢朗回答,语气颇有点冷淡,转向我时,口气便温和起来。他坚持让我先点,我实在推辞不过,要了一份浪花牛肉芝士蛋包饭,浆果奶酪杯和杨枝甘露。等到他点,他却一本正经地说,我就要和对面这位先生一样的,我不由得笑了。他看了我一眼,也笑了。他难得一笑。
      饭端上来正吃着,便听到隔壁雅间的喧哗声猛地变大了。从声音上感觉人不多,然而个个嗓门高亢,正如匕首插入餐刀,我们都放下餐具。谢朗挪到隔墙边,侧耳听了片刻,推了推眼镜:
      “像是郝一——”
      “当心!”
      气浪袭来的同时我越过桌子去拉开他,结果双双被掀过了餐桌打在墙上,烟尘呛得我一阵咳嗽;谢朗可没有和我一样顺着墙滑下来,他迅速站稳了,二话不说扶起了我,面无表情地朝餐桌上看去。
      一个青年直绷绷地僵在我们的餐桌上,身后是一个几乎和他身体相同大小的窟窿,是被人从隔壁雅间一拳打过来的;这小伙缓缓摇了摇头爬起来,一抬头和我对视,但见他五官端正,双眼皮格外显眼,只是直眉愣眼的,一见我便傻笑:“邹鹏!”
      “郝一洋?”我下意识地说出了他的名字。
      “郝一洋!”还没等他回答,又有一个男声高喊他的名字,旋即我们雅间的门被人从外面推开,曾炽楚红着脸火箭一样冲了进来。“哥们!没事吧?身上没打掉哪个零件吧?”也不论三七二十一,立时把胳膊伸到郝一洋腋下,将他从桌面上架下来戳在地板上——一米六的瘦子轻松举起一米八的大男人,体术顶尖高手名不虚传——上上下下拍打了一番。对方嘴上说着“没事”,却非常老练地把胳膊伸开,理所应当地承受着二把手的纡尊降贵。来回打量了一番,他才转向我们,看见我,眉毛一跳,却先朝谢朗微微倾下身去:“真是对不起,都是二哥我灌多了黄汤玩疯了,不小心一拳把大洋打过来了。小六,立马给你们上路易十三赔罪,本周你和邹鹏的饭钱我包圆了。邹鹏,吓着你没有?”他拍了拍我的肩。
      “二哥太客气了,自家兄弟不用这么外道。”谢朗慢条斯理地回答,“比起那么贵的酒,我们更想把晚餐吃完。”
      曾炽楚哈哈一笑,揽过他的肩。这热情似乎有点儿虚伪的意味;但我能感觉到,只要和兄弟们待在一起,他就会真的高兴。诸位,现在让我评价这个几乎站在□□巅峰的年轻人,我不得不承认他骨子里有着难以摧残的天真:平易近人,重情重义,永远热情,永远热爱,并且永不悔改。扒掉笑忘书污垢的外皮,它的骨架居然也是靠情感和热情连接在一起。
      “不行,曾哥,”小蛮托着一盘曾炽楚要的酒过来了(当我两年后得知大多数人买路易十三仅用于收藏,才反应过来这个场景多么可怖),郝一洋梗着脖子去拦曾炽楚付钱,“碰翻了人家饭的是我,而且今天早说我请客!我把压箱底的钱都拿出来了!”
      “大洋,算了,买个那玩意儿的酒瓶都要上千元,你那点儿钱留着娶媳妇吧。”一个小眼帅哥立在门口笑嘻嘻地说,长脸蓝衣,修长手指间夹一根香烟,正是第五冢宰董至源。他将香烟放到唇间,面庞在烟云缭绕里朦胧,“你们两个喝酒要是不把天捅个窟窿,就是没喝尽兴。”
      “土豪!”郝一洋坚持付完了我和谢朗的饭钱,又重新给我们点了一桌菜,直勾勾地盯着曾炽楚。“炫富!”
      “花不出去的钱就是无用的数字。”对方径自一挥手,这一挥绽放尽了城市文明中青春与物欲的花朵。“拿数字买快活,天下再没有更划算的买卖了。”
      “大家都是朋友,今天正巧在这儿遇见了。”董至源提议到,“干脆把桌子拼到一起玩,图个热闹么。”
      “雅间的面积不够。”谢朗皱了皱眉头,回答道。
      “切,这算什么?”曾炽楚将胳膊从他肩上拿下来,食指指尖冲着已经有了个洞的隔墙,在空中画了个圈儿,立刻有一圈圆环状的火焰在墙上燃烧。他打了个响指,四周的火焰立刻向圆心烧去,吞噬速度之快,几秒内就将墙挖空到近似于无。这种行动在哪儿都得被毫不留情地扫地出门,搞不好还得闹上法庭,坐牢赔钱;在这儿,老板和员工站在旁边微笑鼓掌,其他雅间的门霎时都开了,全场目光探照灯般聚焦过来,“社会我曾哥”的呐喊响成一片,声音越来越大。站在谢朗身侧,只有我察觉到他极轻极缓地叹了口气,下巴一扬,我们的桌子便在地板上滑行过去,砰地拼在了曾炽楚等人的桌子上。“得啦得啦,有什么可吵吵的!让不让小爷喝酒了。”曾炽楚低声抱怨,显然是没想到群众的反应,用左手指节蹭蹭腮帮,笑容有点儿不好意思,立刻把两扇门都关上;说来也怪,门一关,全场立刻鸦雀无声,大家颇有默契地该落座地落座,该关门地关门,气氛立马恢复到之前的状态。小蛮将我和谢朗的升级版晚餐端了上来;我们吃,曾炽楚把一盘子路易十三全摆在我们面前,郝一洋拿了他们原本在喝的比尔森啤酒和黑皮诺红酒,和众人一边行酒令,一边推杯换盏。
      “这个点儿了,李欣昊还没到。”董至源拨弄着骰子,“他不是爽约的人啊。”
      “多半看球累了,在家补觉呢。”唐如令口气温和,他的沉静要在嘈杂的人群之中才显得出彩,正如白梅在姹紫嫣红里更显高妙。李欣昊乃是笑忘书技术部的顶梁柱,干起活来一丝不苟,一个人的工作效率抵五十个;同时也是狂热的球迷,每工作十五天必须给他三天假看球,这期间不得有任何打扰,否则立马金盆洗手。李千一曾经亲口说,只要他愿意把假期缩减一天,第四冢宰之位就是他囊中之物;他毫不犹豫地一口回绝。
      “怪了,你今天怎么心心念念说起他来。”曾炽楚一仰脖把一瓶酒干了,“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董至源一把撵灭了烟,笑了,指尖在桌面上敲了敲。说时迟那时快,他指尖下变魔术般窜出一窝垂耳兔,毛茸茸的,烟花儿一样四散弹出去,往众人的怀中扑腾。“哎!”郝一洋大叫一声,半杯残酒盖在了曾炽楚的衣服上;不过对方没有搭理,因为一只兔子跳上了唐如令的脑袋,正抓住他的半长发。唐如令微笑着试图自拍,谁料曾炽楚抓起了他的折扇冲着兔子便打下去;兔子一蹬腿跳开了,折扇便招呼道唐如令脑袋上;遭受了笑忘书顶尖高手的物理攻击,受害者一声不响地软倒在桌面上。兔子又跳到了我的饭里,吓得我一下拍着桌子跳起来;“别紧张。”可能是我弹跳的幅度太大,谢朗伸出手摁在我肩上想安抚我,没控制好力度,直接把我摁在了地上;挣扎间碰翻了装路易十三的盘子,酒瓶碎裂的声音一响,众人的脸都绿了,只有曾炽楚一边揉着唐如令的脑袋,一边笑着说那酒瓶子碎的声音格外清脆,叫小蛮再拿几瓶给哥儿们摔着玩。满地跑的都是兔子,兔毛在空中乱飞;鸡飞狗跳的,唯有董至源拍手大笑,“别笑了,五哥,”谢朗厉声道,“别笑了!”
      他继续哈哈大笑;我猜是看见了谢朗周身散发的杀气,才好不容易把笑憋回去,指尖敲敲桌面,“收。”
      话音刚落,兔子们便消失了。仿佛从梦境中切换到现实,我发现自己仍然坐在桌子前拿着汤匙,眼前的饭还是好端端的;谢朗坐在我身侧,没有起身;唐如令被抓乱的头发仍旧服服帖帖;曾炽楚的衣服上全无酒渍;郝一洋的杯子里还有残酒,而一盘路易十三仍旧毫发无伤地放在我手边,盘子里一共六瓶,一瓶不少。只有我们的脸色仍旧惊疑不定。“小五你还真是个天才!”曾炽楚喝了一口酒,“怎么回事?你开了第二异能?”
      “不会,”郝一洋反驳,“我毫无觉察。”
      “大洋的勘察能力也不是万能。”我说。“至少,异能勘察者勘察不出其余异能勘察者的异能。”
      “好啦好啦,听我解释。”董至源又重新点上一根烟,他举止间颇有柔和之感。“为什么刀锋无痕能让人在电子设备的监控下隐身,你们知道吗?”
      “嘘,五哥。”谢朗表情严肃,“笑忘书的规矩,不得在公共场合透露自己异能的秘密。”
      “没关系,小六,这里算不上公共场合。”董至源吞吐烟雾,幽幽地说。“笑忘书规矩虽多,但大都可以变通,这一点那位女士也是默许的。只有叛徒必死,是无可商榷的铁则。”他转向我们,“之前我以为我的异能是抹杀人在电子设备中的影像,这可不够准确。我发现自己只是把人们在电子设备中的影像转移到另一个时空去了。嗯,我叫它混沌时区。转移后的影像会在那里维系不长时间,最终也会消散。
      “那失踪的姜奕安的影像呢?还有吗?”我出声问。
      “早就没了。我目前的能力最多只能将影像保留四十分钟。而且混沌时区影像多如牛毛,乱序排列,寻找他耗费大量时间;我的确找过,但翻找影像的感觉如同溺水,几乎令我窒息,无法坚持。”他回答道,接着继续说:
      “于是我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我在混沌时区中用刀刻下某样东西,它可能也在现实中投下幻影。喏,刚刚就是我训练的成果。因为那些兔子只是幻影,因此它们造成的连锁反应亦是虚幻。”
      曾炽楚带头鼓起掌来。“厉害!厉害!异能训练可不是上健身房玩跑步机,获得突破难上加难。我这就发短信给千一大佬。”
      “千一大佬已经知道啦。”董至源一笑,眼睛便没了。“我敢不告诉她吗?”
      “嘿,董至源!”郝一洋拍着桌子把他的目光拉到自己身上,“等姜奕安回来,务必刻几条蛇放在他房间里,吓掉他一身肥肉。”
      “哎呦,可以啊。但是干这个特耗时,现在干可能七天之后才能出来。姜同志十有八九这两天就回来了。”
      “噢。”我很少听到郝一洋失望的声音,“那够呛了……”
      不,不是够呛了。我咽口吐沫。是不可能,永永远远不可能了。你一直憎恨的同事已经插在栏杆上死了,望着我无声无息地死了。我猛然用手捂住嘴,以阻止生理性的呕吐;众人还在热火朝天地谈论刀锋无痕,只有谢朗注意到了我的反常。
      “邹鹏?”他抚上我的背,“怎么了?”
      暗暗咬住嘴唇,我摇摇头。不,别说。一个字也别说。美食,烈酒,暖黄色的灯光。曾炽楚的笑语带着火焰的热烈,董至源的香烟雾是冷蓝色的,唐如令温文尔雅,手上的扳指打在玻璃杯上,袅袅的一声脆响。郝一洋笑起来还是大学生的模样,空气里盘旋着陪酒女秀发的芬芳;那一刻我看见青春展开了它的每一条褶皱,□□年轻一代的血液,在我面前点燃,燃烧。诸位,三年过去了,至今我仍旧被噩梦缠绕,曾炽楚将别人吊在半空,用他们的脑袋玩水果忍者;董至源跪在地上按着一个中年男人,手执小刀在他胸膛上刻字,血肉横飞;唐如令从冻成了紫红色的尸体旁边款款走过,雪花自他掌心涌出,落在地上如同白霜;郝一洋在俘虏杀猪般的惨叫声里百无聊赖地打着响指,咔,咔,咔。这如飞雨般纷纷扬扬的片段之所以令我恐惧得难以自拔,不是因为它们可怕,而是因为它们真的曾经发生过。
      在地狱时,我被吓怕了,以为自己什么都不记得;爬了出去,才发现它们深深地印在心间,此后的人生不过是它们的重现。我曾经趴在公共卫生间里嚎啕大哭,曾经一度崩溃想要了此残生,宁愿就此失忆,什么都不记得;唯有这一个晚上,我想要反反复复地在梦里回去,一遍又一遍,却从来没能如愿。
      黑暗里的美,远比光明里的美惊艳百倍。那时光如此完满,完满得给人以即将碎裂的隐痛。
      “哎,咱们忘了个人。”曾炽楚笑问,“大洋,你弟呢?跑哪儿去了?”
      郝一洋还有弟弟?据我所知他是独生子,堂表亲里也没有男孩儿。我想发问;唐如令开腔了。
      “大洋不轻易认弟弟,”他合上折扇点点头,“一认就不差。我不吹他,说句实话,那小子真会来事儿。他说要给咱们惊喜,咱们等着便是了。”这时,我们听见一楼的舞台传来一阵乐声;晚八点,凝珠台的演出时间到了。
      “一表演外头就乱,我出去找他。”郝一洋皱着眉头,伸出胳膊便要拉雅间的门;谁想正当此时,一楼的歌手放声开唱;铂金般的嗓音一入耳,我们看他拉门的胳膊一软,仿佛骨头都酥了。
      诸位,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歌手具有用声音蛊惑他人的异能。那男声让人想到黑夜里古铜色的圆月,上世纪黑白照片里清秀的笑脸,旧式火车上女孩的红唇,和酒吧的灯光下冒泡的汽水。我感到历尽浮华后的倦怠,以命相抵的孤独,还有宿命里游离和破碎的激情。好像独身躲避进暗无天日的密室阅读抑郁症患者的遗书,好像看着尼采书中的文字发酵,呼吸,盛开又死去。诱人却糜烂颓丧;有毒而毫不自知,引诱你和他邂逅在即将雪崩的山顶,坐以待毙,同时开始欢歌笑语。我忘了我当时做出了什么反应;回忆的下一个镜头,就是所有雅间的门都大开着,而我和其余全部人都挤在二楼的栏杆上,目不转睛地凝视着楼下歌声的来源。没一个人出一点声;凝珠台在侧耳聆听,死一般的寂静。舞台上的灯光被调暗,我看见那歌手修长挺拔,黑发凌乱映衬肤色白皙,唇角笑意颓唐。我忘了他唱了多少首;但无论多少首给人相似的感受,纵使无意义的歌词,在那种嗓音下也有深远的令人折服的意味。最后一曲即将结束时他看见了我们,冲我们的方向眨了一下左眼,那瞳孔漆黑如墨,旋即缓缓合上嘴唇。
      “是我弟。”郝一洋眼睛是直的,自言自语道。而我打了个哆嗦。
      ——才华。
      ——贺逸才华。
      ——新人贺逸才华。
      ——这都什么怪物?
      几秒钟的沉寂后,掌声和欢呼声如洪水决堤,险些掀翻了天篷。“妙啊!妙!”曾炽楚几乎喊破了音,振臂高呼,“一代男神!”他举起手打了个响指,许多小火花在贺逸才华身边爆开;不知是哪个女异能者嚎了一嗓子“给老公打call”,凭空出现的玫瑰花儿和□□熊玩偶子弹一样从四面八方往才华身上飞。才华似乎想走,但眼花缭乱;一只熊打到了他头上,他猝不及防,差点儿被脚下的另一只熊绊倒;众人哄堂大笑。五个服务员上去,帮才华拨开了脚边的一群熊;才华终于有了立足之地,嬉皮笑脸地蹲在台上把熊一个个往怀里捞,又一个个朝台下扔。“跟我合影!”一矮胖男生拿着手机就开始往台上爬,旋即起来十多个效仿者,场面一度十分混乱;“冷静!都冷静!”唐如令在我身旁声嘶力竭地大喊(我唯一一次听见他高声说话),手向舞台一挥,台面上登时积了半米厚的雪,才华安然无恙地站在雪上面,爬台的粉丝却个个惨叫一声,又跌回台下。唐如令一扬手,半米厚的雪消失了;,场面这才稳定下来。要是盖扶摇上去唱,真不知道会怎样。我心想,仍然呆呆地站在外面。
      “邹鹏,他刚刚和我们喝酒的时候,说你负责带他。”董至源倚在栏杆上,两根手指夹着香烟,垂着眼帘,“真的?”
      我点点头。
      “有福,有福。”他伸出手来,用力一拍我的肩膀,看着才华趁机抱起一只熊,向台下送了一圈飞吻,在尖叫声中退场,点头笑道,“爽朗清举,龙章凤姿。眉眼存俊秀,顾盼长风流。这小子,勾人啊。”
      我笑了笑,不想驳他的话。才华的确不丑,但以我的直男审美看,远配不上他的称赞。他看了看我,掐灭烟,勾住我的肩膀。
      “哥们儿,”他身上有浓郁的酒气,“你演技不差,可惜我眼睛太毒。人与人的审美标准,差别当真不小。”他顿了一下,张口说出的话让我确定这是个醉鬼,“不过让我说句别的——不,我刚刚想说什么?我哪天出柜……啊不不不,我还用出轨?我没看上你,也没看上大洋他弟。我——没——醉——,我没醉,别说话。我还能走直线呢,说走就走,不信你看?”
      他说着便迈开腿要走路,那一双腿软得跟面条儿似的,我哭笑不得,连忙搀着他。他抓住我两条胳膊便往地上坐;我和他四目相对,近得能感受到他的呼吸。
      “为什么活得这么压抑?”他问我,眼睛从来没那么大过,“你以为你不说,我就看不出来姜奕安已经挂了?”
      “您醉啦,前辈。”我说,把他搀起来;他抓住我的肩膀勉强站稳,有气无力地笑。才华已经上了楼,走过来帮我;他毫不避讳才华,继续盯着我的眼睛:
      “我们这帮人活着就是刀口舔血,每一次再见都是永别。”他声音有几分嘶哑,“兄弟,有一秒便活一秒;什么也别错过!”
      他抓我的手骤然松开。我当时就明白,他用这种口气同我讲话,今生今世再也不会有第二次。但我浑然不觉的是,那一晚对我而言,平生仅此一件的事,绝不止这一件。人生正如董至源所言,每一次再见都是永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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