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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时 ...


  •   时光飞逝,忽而一年过去了。熬过了在曾炽楚手下三个月名为训练实为炼狱的新人期,发觉了一个叛徒,挺过了五场恶战,十一次走私,三次美人色诱,以及一次差点儿吸上毒的鬼门关,在笑忘书里我和菜鸟这个头衔终于彻底分了手。曾炽楚没有背弃当初拉我入伙的承诺,每月妹妹的赡养费如约而至,我手下的人数也逐渐增多。看着他一脸自豪地向同道中人吹嘘他第一个带领的新人,夸我为人妥帖,进步神速,能力一流,不愧是他的下手,我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自始至终我都不认为我适合笑忘书,因我永远没有人不轻狂枉少年的青春的傲骨,亦没有将生死付诸一笑的残忍的洒脱。加入□□一年,我竟无法忍下心去杀一个人,哪怕我明知对方罪大恶极;同事们加上曾炽楚为此百般劝说,威逼利诱,但就像你们常说的,并没有什么卵用。

      “邹鹏!妇人之仁是很难得到千一大佬的赏识,坐上冢宰之位的!”曾炽楚揪着我的耳朵咬牙切齿,我却毫不心动。我的人生理想根本不包括杀人越货,笑傲江湖,至于得到什么□□头头的青眼,更是没能力也没意图。

      因此,当我一大清早正在煎鸡蛋时被手机铃打断,得知首席冢宰李千一唤我前去,我的震惊绝不亚于巴西球迷得知国足居然捧起了大力神杯。来不及煎蛋了,匆匆灌下一杯热得烫喉咙的黑咖啡,披上外套就向外走。

      撇开人数众多的中下层成员,笑忘书的骨干人数远没有我想象中的多——确切地说,是只有七个。其中称得上是队伍灵魂的组织头目,是流河最神秘的都市传说。被成员称为“那位女士”,是笑忘书的组建者,拥有帝王般的权威,仅说一个字就可叫组织天翻地覆,却无人见过她的真容,她的姓名和年龄也始终是个谜。只有六大冢宰拥有与她对话的权力,曾炽楚曾向我透露,是个口齿清晰,言谈冷静的中年女声。不知为什么她有个和□□格格不入的昵称——蔡蔡,据称李千一称呼她为大神。

      蔡蔡之下即为著名的六大冢宰,除了首席冢宰李千一,其余几位平起平坐,序号的先后代表的仅是入社的时间顺序,一年来我也和他们颇多接触;只有李千一神龙见首不见尾。我仅知道此人理性又疯狂,曾亲手斩杀前任首席冢宰,秉承蔡蔡的意愿发号施令,耳目灵通得有如1984里的老大哥,议论他是其余五位冢宰也不能触碰的禁忌。如若说蔡蔡是黑夜里引路的冷月,他就是对月嚎叫的头狼。

      根据手机短信的指示,我来到城市的最西部,也是流河开发最晚的地区之一。此地环境优美可称城中森林,古树参天,野草萋萋,某著名开发商一度在此大兴土木,准备打造成旅游景区,然而工程进行到一半开发商就被笑忘书干掉,此事不了了之。但万万没想到的是,手机没信号后,林中小径上出现了一位黑衣人,冲我鞠躬行礼,将我引领至一座哥特式城堡中。经过了虹膜认证和指纹认证,幽暗的光线里我顺着螺旋形台阶拾级而上,一直走到顶楼,来到一扇足有三人高的门前;在向门两侧武装到牙齿的保镖们点头示意后,我深吸一口气,敲了三次门,然后把门推开一个小缝,从缝里溜入室内。
      “啊!”

      刚一进门,迎面顶上个身高足有两米的彪形大汉,满脸横丝,一身腱子肉,脖子和脑袋一般粗,上面目所能及之处全是龙凤纹身;套了西服,还戴了根拇指粗的金链子,直眉愣眼,气势凌人,用鼻孔打量我,把我唬了一跳,弯下腰便要鞠躬,“千一大佬——”

      “大佬在找托托呢,”大汉粗着嗓子和颜悦色地回答,“你要帮着找么?”

      我愣住了。大汉弯腰让开去,我看见偌大的房间内足有五六个相同身量相同打扮的汉子,个个弓着身子趴在地上,在豪华的家具中间翻找着什么。与此同时有什么东西痒痒地蹭过我的小腿肚,回头一看,原来是只毛色雪白的波斯猫,冲我撒娇地喵喵叫,蓝色的大眼睛水汪汪的。我心里一软,便将它轻轻抱起,与此同时——

      “托猫!我的托猫!!!”

      尖声尖气的一声喊,吓得我差点儿把猫掉在地上。房内的大汉们都站起身来鞠躬,目送着一个十岁左右的幼女像一颗子弹般飞跃家具突击到我面前,冲我伸出双手;波斯猫发出畏惧又痛苦的叫声,缩在我怀里不肯动。幼女这才把目光聚焦到我脸上。
      “把托托给我。”她简短地命令,骄矜地昂着下巴。

      没想到千一大佬还有一位千金。我连忙把猫还给她;她顿时喜上眉梢,对着猫又亲又搂,“托托”地唤个不停,浑然不顾波斯猫生无可恋的表情,又举起猫,一脸骄傲地问我:
      “看,我的托托萌不萌?”
      “萌,萌极了。”我没必要也没胆量撒谎,“不知令尊何在?”

      她顿了片刻打量着我。是个水灵的小姑娘,眼睛黑亮,还有婴儿肥,只是眉毛格外稀疏。哥特萝莉打扮,风格和城堡颇为相称。

      “家父?”只有一米三多一点的她反问道,“您找家父有何贵干?”

      “我是笑忘书第二冢宰曾炽楚的属下,奉千一大佬之命特来拜见他。”

      “您认错了,李千一不是家父。”幼女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抱着猫转身向房间更深处走去,打了个响指,转瞬间窗帘放下,光线由亮变暗,多余的家具突然消失,彪形大汉全部退场。她一跳坐上了房间正中央的老板椅,黑色的瞳仁盯着我,一字一顿道:

      “正是本人。”

      “邹兄急匆匆地赶来,想必连早饭都没吃吧。”在大汉端上一碟青团,又端上一盘薄荷糕后,千一才慢条斯理地说。“正好我找托托也找饿了,咱们吃点儿东西吧。”她拿起一个青团,看了我一眼,微笑道:“别紧张。之所以叫你来,是因为有个案子需要你查,还有个新人需要你带带。”

      “新人?”一般而言高干才有亲自指导新人的任务。虽说我如今算得上笑忘书的中坚力量,但为什么…….

      “事情是这样的。”千一立马看穿了我的疑惑,示意我拿一个青团吃。“我认为邹鹏你这种稳重踏实的人,当老师是再适合不过了。性子温吞,感觉却很敏锐,不论是多么懒散拖沓的后辈,也会相处得非常融洽。其次,某些人死活都不愿意教导他。”

      “某些人?”

      “就是第二冢宰曾炽楚。请别误会,虽然他身属高干,你也算得上是他的学生,但我心中每个成员的分量都是等同的,绝没有将他鄙夷的事物塞给你的道理,仅仅因为他的职位决定他享有优先选择权。想你也知道,他是怎么测试新人的。”

      话音刚落,周身寒气顿生。一年前被人用手枪直指鼻梁的恐惧从胃部直冲上喉咙,矮个青年黑色帽檐下张狂的笑容以及周身洋溢的血红色张狂威压犹在眼前。我艰难地咽下一口唾沫。“啊,那可真是…….”

      “啊,忘了说。”千一直视着我,抬起手缓缓吮了一口红茶。“新人只有十七岁。”

      “什么?”高中生的年纪,理应在体育课上吹着口哨喧闹,然后被人绑在椅子上以死亡相威胁。

      “这怎么能行——”

      “很可惜,测试失败了。新人根本没有发挥出异能。”

      “人还活着么?”握紧了手心,指甲狠狠掐进皮肉。

      回应我的是千一诧异的目光。“那当然。没测试出能力,是因为新人根本没当回事。这家伙在椅子上状若癫狂地哈哈大笑,据曾炽楚说,真怕他笑断气了。”

      “笑?面对这种情况竟然笑得出来?”

      “这就是我决定要他的原因。不过具体为什么笑,这就得亲口问问本人了——瞧,他来了。”

      “大佬早——上——好!”

      随着一声朝气蓬勃的招呼,一小伙子径直推门而入。高挑俊秀,笑容可掬,只是顾盼流连间有股颓唐的冷气。打着哈欠,在我身边一屁股坐下,冲我眨眨眼睛咧嘴一笑。“这就是邹鹏前辈吧?”他冲我伸出手来,“在下贺逸才华。”

      “幸会。”我用一种面对珍稀动物的好奇心情,和他握了握手。怪了,这种火力旺盛的小伙儿手竟然这么冷。“听说你在测试时笑出声了?”

      “哦,那个啊。”他耸耸肩,“我没有害怕的能力。”

      “没有害怕的能力?”

      “其实连紧张的情绪都没有。这大概就是异能吧?从小到大面对考试、体育检测什么的,别人如临大敌,我却优哉游哉。除非我真的做了错事,否则从不会有任何心态问题。”他偏了偏脑袋,

      “而且图书馆的墙壁并不隔音,我老家图书馆的人也和笑忘书不是一伙,毕竟我是在外地接受测试,今天早上才来到流河——从炽楚前辈刻意压着嗓子说话就能看出这一点。如果他贸然开枪,枪声恐怕会惹来楼上的人,处理尸体也很麻烦。为什么不把我押到笑忘书的势力范围内呢?”他径直拿了一块薄荷糕,嚼得好香。

      我从余光瞥见千一赞许地点头。“那么才华,”她开口问,“你准备给你的异能起一个什么名字呢?”

      新人低头沉思片刻,又拿了一块月饼。“东坡肉。”

      我不由得挑起了眉毛。千一嘴角扬起弧度。“曾炽楚的异能名为血火同至,”她挑着怀中波斯猫的下巴,“张奥纯的名为千堆雪,你眼前的邹鹏前辈异能名为圣者之枪,而我的异能名为天下归一。请问,贺逸才华,东坡肉这个异能名字有什么典故吗?”

      “因为苏东坡啊。”对方理所应当地回答。“无忧无虑,不急不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开怀大笑,这不就是东坡先生的人生哲学吗?至于为什么说是东坡肉,因为我喜欢吃啊。”

      “你喜欢就好,才华。”千一给了他一个微笑,招手示意身旁的大汉分发给一份文件我们。“既然大家已经相互认识,让我们进入正题。邹鹏,你对这个人有印象吗?”

      笑忘书的文件用刻意做旧的纸张打印,对着阳光看可见清晰的图案;一朵自花蕊流血的蔷薇,以及笑忘书的格言:人生甘苦千般渡,一笑一忘即成书。所有事关组织活动的文件,必须经上级的印章加盖方能生效,比较重要的文件则必须由六大冢宰印章加盖;每位冢宰的印章都不相同,凭此权责分明;纸张和墨水都是可食用的,以便于面对意外情况吞下销毁证据,也方便文件内容的保密:对无关之人泄漏组织文件,一旦被发现就将被处决。不过以前也有这种情况,上级刻意把□□涂在文件上分发给想除掉的下级,使下级吞下文件后毒发身亡。我扫视一眼文件上的名字和照片,点头道:“认识,大佬。运输二队的姜奕安。”

      “这个人已经失踪一天了。”千一垂下眼帘,“他最后一次被人目击是在周四早上,刚参与完运输货物的任务,说自己动身要回宾馆,旋即就如风般无影无踪。”

      “周围的监控录像呢?”我问。

      “没有踪影。但这根本不说明问题。凡是负责运货的成员都被第五冢宰用刀刻过,任何电子设备都显示不出他们的影像。”
      第五冢宰董至源,异能名为“刀锋无痕”。但凡是他用那双修长灵巧的手用刀在墙上刻下画像的人,不必说被监控捕捉到,连用手机照自拍都成了奢望。

      “货物是笑忘书利润的重要来源,数不清的势力对这块儿肥肉垂涎欲滴。我们下了极大的功夫,确保每一运输队都有至少两名异能勘察者,譬如姜奕安和同队的郝一洋,以防止敌对势力用异能偷换货物。”千一轮番打量我们,睫毛卷翘投下浓重的阴影,“即便如此,前两次运输还是被钻了空子,货物莫名其妙地被掺了假。虽然我们这一行失踪个三两天也是常事,他这一次也多半是临时有什么事,来不及请假就被截走了。但是,现在一项上亿的大单就在眼前,那位女士已经下令必须在交单之前找到这家伙,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从这一刻起,你们还有72小时。明白吗,小伙子们?”

      我们起身鞠躬,示意必将完成任务。但当我直起身来,却发现贺逸才华仍维系着鞠躬的姿势。

      “千一大佬,”他从长睫毛下窥向千一,“我想问问……货物是什么?”
      对方喝着卡布奇诺,没有回答。才华眨了眨眼睛,缓缓支起竹子般颀长的身段。

      “啊。”他说,喉结抖动着。

      “果然是人体器官和毒品啊。”

      窒息感顺着我的喉咙节节攀爬。无论是千一根本不屑搭话的冷漠,还是眼前新人抖动的肩膀,还是他努力做出的满不在乎的样子,都给我以无法直面的堕落与痛苦感。对于失足的人生而言,最值得怜悯的,莫过于看着曾经的自己落入同一个深渊,因此我才讨厌接触任何一个新人。为什么会这样?我思索着。为什么我们想过的生活往往与我们能过的生活大相径庭?为什么我们要将分秒流逝的生命交给他人,交给空虚,交给违心,交给邪恶,交给生存和温饱?为什么我们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当我们身陷堕落的泥潭中无法自拔,总把生存当借口为自己开脱;不苟活便只有死去,不杀人就会被杀,我们总是如此说服自己。然而这样的生存和家畜有什么区别?失去了一切底线的天长地久,和怀抱信念的英年早逝,到底哪一个算是赢得了永恒?我伸出手去拉新人的袖子,想要示意他赶紧退下。但在我的指尖即将接触他的一刹那,他却向前走了两步,宽大的外袍从我手背上水一样滑过,什么也没剩下。

      “大佬。”他说。“我还有一句话要问。”

      千一从波斯猫上抬起眼,懒洋洋地盯着他。他扬一扬眉毛,露出一个超大的微笑,张口宛如连珠炮:

      “大佬平常是不是不用眉笔?哎呀您的眉毛太淡了只见眉骨没有毛啊用美颜相机自拍的时候它会把您所剩无几的眉毛当作痣一样p掉的我这里还有几只新的眉笔可以给您保您浓眉大眼貌美如花要不我打个八折便宜卖给您吧——前辈你拉我干嘛?”

      “快一点跟我执行任务,小子!”不敢看千一阴沉的脸色和门前保镖举起的枪,我揪着这家伙衣服的后领,逃荒一般连拉带扯地离开了这是非之地。随着大门在我们身后合上,我听见千一桌上那只昂贵的茶杯抡在地上粉身碎骨的声音。

      ……这小子怎么这么神经大条啊?

      “邹鹏前辈,你的名字起得不错啊。”一同前往姜奕安居住的宾馆的路上,才华侧过头和我闲聊,笑意盈盈。他身上浑无不良少年的戾气,只是举手投足间有股子慵懒的颓唐。“是父母起的吗?还是找人求的?”

      “谢谢夸奖。我原来不叫这个,是高二自己改的。”

      “该不会是因为《逍遥游》才改的名吧?”

      “这可难说。”

      正谈笑间,贺逸才华突然把目光从我身上移开。接着他好像看到了什么,微微俯下身子——我比他稍微矮些——凑在我耳旁。

      “嘿,前辈。”他低声说,“我在商店橱窗玻璃里注意到一个美女,从刚刚开始一直盯着我们。你认识她吗?”

      商业街的喧哗顿时在我脑海中屏蔽。连我的皮肤都立刻警觉起来,我推开了才华,将双手合十,再做出枪的手势,缓缓转身,一点一点向后望。

      “盖扶摇?”

      看到那个身着绿衣眉目如画的姑娘时,我几乎忘了呼吸。浑然不顾才华惊愕的眼神,我扒开熙熙攘攘的人流,走向她,走向她。她站在步行街的另一头笑着拼命冲我挥手,脸颊红红的,小跑到我面前,眼神清澈明亮。

      “哇,邹鹏!好巧啊!”她的声音和记忆中一样动听,“咱们也有三四年没见了吧。”

      “不止,已经五年了。”我纠正她,用眼睛描摹她的面容。她冲我笑笑,看看我身旁的贺逸才华。“这个帅哥是?”

      “贺逸才华,我的同事。”我脑海中转了一下是否要告诉她假名,但对着她我没办法说谎,“才华,这是我的高中同学盖扶摇。”

      贺逸才华微笑着和她握手。“你的同事好年轻啊,真是小鲜肉。”盖扶摇笑道,“不知你们在哪里高就?”

      我在——

      我盯着她,说不出话来。

      在□□里。在鲜血和尸骨里。在外人根本无法窥探到的修罗场里。在背叛里。在恶里。在你当初帮助家境贫寒的我时绝想象不到的境遇里。在让你觉得荒唐又憎恶的泥潭里。我只是张着嘴,却发不出声音。“我在——”

      “在屠宰场哦,高端屠宰场。”

      听到贺逸才华帮我补充上的下半句,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同样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的还有盖扶摇。“屠,屠宰场?”她用手捂住嘴,“不是真的——”

      “当然不是真的啦,小姐姐。”他笑得眉目弯弯,“我和邹鹏两个是保险推销员,靠别人的危险过活罢了。邹鹏还在写小说呢。”

      “啊,我就知道。”她点点头,“邹鹏猫抓连老鼠都不忍心看,怎么能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呢?”她接了个电话,说是她母亲叫她回家有事,便冲我们告别走了。临走的时候,她和我加了微信好友。等她的身影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我才转过头对才华说:“谢谢帮我解围。”

      “举手之劳而已。”他耸耸肩,“前辈觉得笑忘书不体面,我知道。”他哼着歌儿,转开了话题,“前辈,笑忘书的成员都像这位姜奕安一样住在宾馆里吗?”

      “当然不是。尽管组织成员住在笑忘书开办的宾馆里是免费的,大多数人还是愿意自己买房子住。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姜奕安是个特例。他几个月前把自己的房子卖了,住进宾馆。”想也知道他接下来会问什么,我继续说,“当然,他没有妻小和朋友。”

      “嗯?这位姜奕安前辈脾性这么古怪吗?”

      “要只是古怪就好了。”我按压着自己的鼻梁,叹了口气。笑忘书里什么怪人都有,但所有人的古怪都和姜奕安的古怪不是一路;前者是仗着实力我行我素,后者是仗着道理自诩清高。实力难以变更,道理却不一定永远正确;更何况道理是用来约束自己的,而不是去指责别人的。“他和一起押运货物的郝一洋势同水火,见面就吵,两个人除了性别和异能外没有丝毫共同点,相互试图把对方挤出笑忘书。总之,曾炽楚曾向我吐槽,姜奕安是个愚蠢饶舌的家伙。”有路人经过,我警惕地把才华往旁边一拉,用只有我们二人听得到的声音耳语,“姜奕安失踪当天,郝一洋就放了一箱烟花,还发誓,如果今天晚上还找不到姜奕安,他就豪掷家底请同事们喝酒,不醉不休。”我们进入宾馆。

      “哇!”他喊出声来;我连忙拍了他一下,他才收敛声音,“原来昨天晚上放了整整一个小时的烟花是这么来的啊?我还以为是土豪表白虐狗呢。前辈,尊敬的郝先生今晚在哪儿请喝酒啊?”

      “不要想了。你以为我会叫未成年人喝酒吗?”

      “嗳~前辈不要这样——”

      “到了。”

      站在宾馆走廊尽头的房间门口,我沉声宣布,用房卡开了门。

      整洁。干净。无人气。典型笑忘书中下层气质,也能品到独有的姜奕安风格。譬如,虽然盥洗室里的洗漱用品排放的整整齐齐,我还是又惊又怕地发现了一瓶用了一半儿的遮瑕膏;枕头旁摆放着卡西欧手表,衣架里一年四季的男装一应俱全,井然有序,然而配色都有几分鬼畜。“棕衣,绿裤,红鞋,再加上一把黄伞。”才华面无表情地吐槽,“姜先生实乃钛合金直男。”窗户旁的桌子上的书籍码得颇为整齐,题材在《静静的顿河》和《枪械保养大全》间跳跃;床铺干净,但没来得及收拾,被子被掀开一角,另一边滑落在地上。据我所知,姜奕安极修边幅。很显然,他起床后出门极匆忙,连床都没来得及铺。

      我走进盥洗室,更仔细地把洗漱用品检查了一番。摆放得太整齐,或许他出门时根本无暇梳洗。走出盥洗室,我的目光聚焦到枕头旁的手表上——印象中这块手表几乎相当于他的本体,从来没离开过他的手腕。连它都落下了,可见出门的急迫。我回忆起方才对前台小姐的问话,他最后一次被人目击是在周四上午,宾馆前台小姐看他和往常一样,结束了任务神色疲倦地回房。这之后他又匆忙去了哪里?我的目光转向才华,他正在书桌上翻找着,两眼发光。“顾城、海子,舒婷,普希金…….”他喃喃自语,“真想不到姜先生居然还读诗。”
      真想不到这小子居然还是个文艺青年。我看着他的手指在书脊上逡巡,记忆忽然飞回了学生时代。那时候书是长的,天是短的,正义是骄傲的,文字是有温度的,名著是用来朝拜的,爱情是用来憧憬的。我的心徘徊在歌谣里,还未接触善恶混沌的人间。“你读过顾城吗?”我不自觉地张口问,走过去检查姜奕安的书桌,“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嗯,很小的时候就读过。”他应声,“前辈,那时候我想,这种文字居然出于一位杀妻自尽的男人,真是咄咄怪事。但现在看来又有什么奇怪的呢?盲目追寻毫无瑕疵的纯爱,正如疯狂扑向太阳,不仅会融化爱情,连自己也会被烧灼得一干二净。极端的纯美和极端的残虐,往往只有一步之遥。”

      “你小子还是很有想法的么。”我不愿谈论任何暴力血腥的话题,便草草敷衍了事。“那《霍乱时期的爱情》呢?‘爱情,首先是一种本能,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永远都不会’。”

      “读过,只是印象不深。论起作者马尔克斯,他在《百年孤独》里的一句话深得我心。”

      “是什么?”我在书桌里发现了一个暗箱。

      “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唯有孤寂永恒。”眉目冷淡地,他从暗箱里抽出一把欠条,盯着我,似笑非笑地转开了话题。“话说回来,这欠条上的钱数可都不小啊。姜先生不会是在外面放高利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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