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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闻夕 我想,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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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我先约你的。”闻夕坐在小庆对面说。
这是他们第一次面对面的谈话。悠然红茶馆。
“没关系,都一样。你总照顾我的生意,再说,刚刚又帮我修理电脑浪费你不少宝贵的时间,请你喝点茶也是应该的。”小庆大方地说。
小庆通常喜欢在陌生人面前露出她热情洋溢的本色,就像没戴面具一样,呼吸畅快。
“举手之劳,何必这么客气,再说这只是个小问题。”闻夕也大大方方地回答,目光直视小庆,丝毫没有躲闪。
他竟如此大大方方!小庆心里瞬间有种说不出的不悦,莫非我的判断有误?他应该是诚惶诚恐,战战兢兢才是。
依照惯例,男人面对小庆通常总会挑拣最优雅的词汇,谈论最时尚的话题,并且举手投足都十分注重自身形象,但却不敢坦然直视小庆的目光。
好个高傲的家伙! 小庆想。
这个身材矮墩长相平平的男人就是第二个面对小庆满不在乎的人。
其实也无所谓,小庆自我安慰,她对他只是颇有好感,闻夕表现出来的稳重和冷静,使小庆的心神也感到镇静和平静。
“你朋友里玩电脑的人多么?”闻夕忽然眼里闪现出一丝狡黠。
“不清楚,你有什么事么?”
“哦,我希望你朋友的电脑也经常生病,嗯,最好病得严重些,是一般人治不了才好,我就有机会通过帮她们修理机器,嗯,再喝到你请的茶。”
“呵呵,你好狡猾呵!你很自信!”小庆的脸上泛起微笑的涟漪。心领神会。
“不是自信,是事实。”闻夕露出一个骄傲的表情。
“噢,我好佩服和羡慕你。对了哥哥,你的孩子大约有3岁了吧!小庆说完就哈哈大笑起来。”
“好鬼的小丫头!”闻夕不好意思地跟着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你说,我看上去有那么沧桑么?”
“没有,只是考验一下你的自信度。”
闻夕不再接话,脸上隐隐泛了红晕,喝了一口茶才慢慢说:“我想每个人都有欣赏风景的权利吧,无论高个还是矮个,胖者还是瘦者,穷人还是富人,风景永远不会因为他们的差异而有变化。”
“哎呦哥哥,我真没想到你不仅是电脑工程师,还是哲学家呢!”
闻夕的脸更红了,竟低下头不好意思看小庆,最后从牙缝里挤出一个蚊子大小的声音:“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这么肉麻—— ”
“你买这么多包包做什么?”小庆觉得自己的玩笑有些过分,于是赶快转移话题。
“你那么聪明,还用问我嘛。”闻夕又认真地看着小庆。
哦!小庆与闻夕对视的一瞬间,又从他的眼睛里看到自信的目光。这目光令小庆感到震撼。
“我当然知道,你不仅是电脑工程师,哲学家,还是包包的收藏家。”
闻夕和小庆的这次见面不能称为真正意义的约会,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带有人情的性质;再者,那时小庆还丝毫没有喜欢闻夕的意思,只是闻夕的狡猾和被小庆捉弄流露出孩子般的表情让小庆一直记忆犹新。
小庆曾对自己说,将来无论怎样,这几种类型的男人一定不嫁:第一,聪明智慧型,怕终日被他玩弄于骨掌之中,处处被他牵着鼻子走;第二,英俊潇洒型,担心他以容貌为资本,喜新厌旧,始乱终弃;第三,呆若木鸡型,没有生活情趣则是件更可怕和苦海无边的事。小庆的朋友就前两点还笑话过她:从没想过梅林小庆还有对自己信心不足的时候……
小庆只是笑而不答,其实朋友们当然不知小庆是被她老爸害得落下后遗症,所以才总结了一条男人定律:优秀出众的男人最不可靠!因为当年她妈年轻时,周围的蝴蝶、蜜蜂也不少,但却做了一个很笨的决定:选择了一个周围被蜘蛛、狐狸围绕的她爸。
小庆认为世上没有完美无撼的婚姻,她说优秀的人和优秀的人如果共同生活就一定有一种悲哀,也许这种悲哀并不显现,但却能实实在在存在在人的心里,或者精神里。
最后,小庆还是违背了自己的诺言,嫁给聪明无比的闻夕,一个几乎能看到有美好未来的男人。闻夕看到小庆的一个眼神乃至一个动作,就能猜到她的想法和意图,所以小庆常在幸福中叹息:他天天和电脑一起比速度,和时间一起比赛跑,我对他来说几乎是透明的,这简直是没有个人隐私的生活!不行!我不能被他这样一眼看穿看破!我要藏起来一点,一部分……
闻夕太聪明,我怕。小庆面对闻夕时心里常有一种莫名的紧张和恐慌,其实她也是个聪慧的女人,只是在闻夕面前还是显得自信不足。不过闻夕相貌平平,身材不够伟岸,还有他从不注重衣着打扮,基本上没有审美观念,让小庆找到一点安慰和平衡感。小庆说如果她给闻夕换身一套老农的衣服,手里拿上锄头,说他是农民的儿子大概不会有人怀疑。所以闻夕的这种“土气和傻气”让小庆找到公主和平民的区别,否则她就要感到自卑了。
但闻夕一直对小庆感到很满意:这个媳妇娶得非常划算,天生丽质就是省钱!一年的化妆品花销就能省下一大笔,还有身材好不穿名牌衣服一样好看,好,这样的老婆老公最喜欢……
讨厌!小庆对闻夕的话总是抱以不屑一顾的表情。其实,小庆一直希望闻夕 “表扬”的内容能更新一些,不要总是说省钱省钱,让小庆有时觉得他娶她好像真的为了省钱。后来,小庆说这就是她傻的可笑之处和闻夕的绝顶聪明之处:小庆一直都努力地想征服闻夕,改变闻夕,所以一路走来,但还没来得及和闻夕斗智斗勇,较量一番,就掉入了他设计的陷阱,一个舒服幸福的陷阱。
小庆始终没有实现征服闻夕的愿望,却被俘虏成为他儿子的妈。闻夕偶尔也会说几句小庆喜欢听到的话,但每次小庆都把嘴翘的老高,因为这些话都是闻夕在小庆的逼迫下才说的,最后他还要补充一句:你最近是不是太安逸了,明显发胖,该注意塑身了!
每次听到这样的话,小庆简直都想哭出来,她认为自己不算魔鬼身材,也算是妖精形体。她曾用数学方法计算过她身体各部分的比例,几近黄金分割。许多去店里购物的未婚女孩知道小庆已经结婚生子,都很惊羡她的身材,向她咨询是如何保持体型的。另外,小庆还有一种生过孩子的女人的成熟美,风韵美。
小庆实在无话可说。面对闻夕这种故意鸡蛋里挑骨头的人,她通常都保持沉默,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闻夕,直到看到他发慌。小庆常常想闻夕既然已经是如此自高自大的人,便不必和他计较,更不会把闻夕的身高,体重,相貌摆出来和她比较,因为小庆更怕伤害闻夕的自尊。
其实小庆很在乎闻夕,更不希望他有一丝一毫的不快,就是在她和米亮□□时都想着闻夕,有一次闭着眼睛呻吟时还在说“阿夕,使劲儿点,快,快,快……”结果,米亮突然停止:小庆!你睁开眼睛看看我是谁!
……
小庆当然不是故意,只是情不自禁。
米亮走了。他们在一段时间内便不再联系。但小庆一点不后悔,她认为在她的生命里有这么一段简短而激情的回忆已经心满意足,太贪婪的女人是没有好下场的。
但仅仅只过了一个月,米亮便又打电话给小庆,声音萎靡:庆庆,我想我忍受不了你这个鸦片,请原谅我的鲁猛,我们见面吧……。
小庆也记不清什么时候开始希望看到闻夕,大概是闻夕有一段日子不到小庆店里的缘故,因此让小庆产生了对他期盼的想法,但她从不在雪碧面前表露出来。只要有奥迪车停在她窗前,小庆的心跳就会骤然加快,但接着便会失望。
雪碧对闻夕的思念却常常挂在嘴上,因为闻夕不断在店中买包,并且常常买价钱不菲的舶来品或精品包,让雪碧对他颇具好感。
那段日子闻夕的确挺忙,但他却从没忘记小庆。他消失的那段日子,店里却经常来些形形色色的“大人物”:穿戴非凡、目光敏锐、谈吐风趣、举止高雅,并且门外泊着的坐骑都是奥迪、奔驰、宝马之类。他们进门无一不是先打量小庆,然后要小庆帮忙挑选一个适合他的包包,或者其他物件。
开始,小庆有些惧怕,以为自己无意惹到什么□□中人,但通过交谈,觉得他们都很有教养,彬彬有礼,并且态度谦逊,毫无恶意,所以就渐渐撤销了高度紧绷的警惕线。
“庆庆姐,我建议你今后还是时时注重自身的形象才好。”雪碧时而语重心长地教育小庆。“看来我们的店已经酒香传巷子了,你瞧瞧都来了些什么人?我觉得他们都像很有身份的大老板,个个出手阔气,一千多块钱买个布包,眼睛都不眨一下!——”
“什么像老板?就是,普通的上班族谁开得起宝马,凯迪拉克?”小庆若有所思。
“凯迪拉客?凯迪——拉——客??……”
后来,帮小庆揭开这团迷雾的人是云祥——闻夕的得力助手。
那日,云祥手拿闻夕曾买过的一个包,一进门便被小庆认出来。因为那是独一无二的,是小庆曾极力向闻夕推荐的另一件阔婆的代买品。(那堆破烂货里也有几个够品位的)
“先生,这个包好像在我们店买的吧,但我好像从没见过你?”雪碧上前打招呼并惊讶地问。
“难道你能记住每个到这里买东西的人么?”云祥笑笑,接着用眼睛开始四处打量屋内,最后目光停在小庆面前。
“差不多吧,如果我没记错,这个包曾卖给一位挺可爱的,嗯,个子不高,胖乎乎的先生。”小庆微笑着回答。
因为这句话,闻夕后来还和小庆说,云祥当时听了差点忍不住笑出声。这哪是形容人嘛,句子不加宾语,简直是在描绘一只憨态可掬的大熊猫!
“果然是老板,目光犀利!够精明,连卖给谁都记得这么清楚!”云祥也微笑着给小庆戴高帽子,但话里似乎暗示什么。
“过奖了,其实我对这个包印象很深,它是我的一个朋友要我代卖的,看着普通,但却是纯走私的美国名牌。人民币进价就8百多。”
云祥听完竟有些惊讶。
“但这个包我一分钱都没有赚,原价卖的。”小庆说。
“为什么?”云祥忽然眼睛一亮,迫不及待地问。
“帮朋友代卖嘛。进价本来就不菲,如果再加价就更无人问津了。”
“你这人心地还挺好,对朋友很够意思嘛。”
“他们只是很很普通的朋友。”雪碧马上抢上一嘴。
雪碧这丫头总会不失机会地向人表扬小庆,常常让她措手不及地感到脸红,甚至尴尬。这大概出于对小庆的感激,因为小庆也像妹妹一样对她好和信任她,所以她想让每个人都知道。
“这个包,我朋友送的,确切地说是老板。”云祥得意地说。
“庆庆姐,你果然猜对了!他真的送人。不是收藏—— ”
“什么?你说什么?”云祥一头雾水。
“没什么,你随便看看吧,有喜欢的给你优惠顾客价。”小庆笑笑说。
云祥当然不明白雪碧说什么。
“我老板为人特好,从不摆什么老板架子,很朴素的一个人。对了,他是不是经常来这买东西?”云祥问完就用诡异的目光看着小庆。
小庆定睛看了云祥一眼,她认为他好像在寻找什么答案。
“你老板是一个很有眼光的人。”小庆所问非所答。
“确实,闻夕送给我们每个人的包都很别致,还有其他的朋友,所以我很好奇,就想亲自来看看—— ”
“什么?他把买的包都送人了?好,好贵的!好阔绰!”雪碧惊讶得满眼都是惊叹号,感叹号。
“闻总近来总是喜欢送人手包,我们大家很奇怪,他谁都送:朋友,有业务往来的经理人,部门经理之类。呵呵,他说这些小东西虽然微不足道,但挺有风格和特色,还说时常送些小东西能融洽朋友、合作伙伴的人际关系,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小庆也很惊讶:矮墩胖果然买包送人。她想他也许真有点病了,花那么多钱买手包送朋友,送下属,这种癖好还是第一次见到。但小庆也想到了另一种可能性。
“庆庆姐,你说那胖子果真是老板?”雪碧事后一脸疑惑地问小庆,“真不敢相信,你看他那土气样儿,就像我们乡下生产队里的会计似的。对了,这就叫什么海水不可瓢舀!哎,真没想到!”
雪碧说完这句话忽地脸红起来。小庆想她大概突然联想到和闻夕初次见面的那段对白。
从那天起,小庆知道了这只大熊猫的名字叫闻夕。也是从那天起,她对他的好奇心越加强烈,希望能见到他,但却不知该说些什么。
闻夕却像突然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一样再也没见到踪影。然而,当闻夕要渐渐淡出小庆的记忆时,有一天他却突然出现在小庆面前:呵呵,小丫头,你清瘦了,近来很忙么?不过目光还是神采奕奕的……
熟悉的陌生人。小庆心潮起伏。
“好久不见了。”小庆迎上前打招呼,同时感觉脸上的表情在打架,她不知道自己该表现得欣喜一些还是若无其事的样子。
“我前段日子出门了,昨天才回来。”闻夕自然地说。咦?怎么就你一个人?那个小丫头呢?”
“刚回来就到我店里来查岗了!”小庆笑笑,“我说闻——夕(西),你到我店里是来看人还是选货?要是找人,嘿嘿!那很可惜,她请假了!”
闻夕对小庆突然说出他的名字显然表现的很惊讶,但却没问是怎么知道的,只是稍微想了一下回答:“不可惜,都在,一个也没少。”
闻夕半响没说话,眼睛望着天花板,好像小庆悬挂在顶棚上似的。
“最近设计的工作多么?”过了一会儿闻夕看着关闭的电脑问小庆,声音低沉沙哑。
“好久没做了。”
“其实女孩子做这个工作也不太适合,很伤脑细胞,而且老的快。”
“噢,倒不是因为这个,电脑又坏了,找人修过几次,还是经常瘫痪,我现在懒得理它,准备让它退休。”
“是吗,让我看看,也许能帮上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