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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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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袁书礼过来和我们打了个招呼。第一次近距离的看着他,还是能感受到一阵扑面而来的亲和感,一种和他待在同一个空间就会很舒服的感觉。
侠客行用来表演的舞台不再是露天的了,而是一个两台阶高的木地板铺的平面。
看着袁书礼慢慢朝着舞台的方向走过去,各名乐手已经安排好了位置。金色架子鼓后坐着的,正是我一直没能忘记的男孩——袁域桐。
仔细去想,他总是以这般突然的方式出现在我的生命中。突然被我看见,突然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突然坐在架子鼓后要为我带来一段表演。
我无法遏制住自己内心涌动的惊讶,连喝粥的手都有些不受控制起来,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正在和韩屿聊天的易潇然,显然他已经把袁域桐给忘记了,又眼神迷离的看向舞台,袁书礼投过来一个“怎么了?”的眼神,我一哆嗦缓过神来,袁书礼又冲我笑了笑。
大概每个人年轻时都渴望遇见一个“坏男孩”,他穿得很酷,喜欢打架闹事,喜欢骑着很吵的摩托在午夜的街上飙车,他对所有人都冷漠无情,却一心一意地要对你好。
随着年龄渐长,我当然明白世界上不会有那样的人,但就在袁域桐和我对视的那一刻,我觉得,这就是我生命中渴望的坏男孩。
舞台上的他,挥动着手上的鼓槌,敲打出强有力的节拍。
八点后他就被换下了,袁书礼开始演唱节奏更舒缓的民谣。
刚才的一切都像是我做了一场梦,但却真实到你能记得易潇然中途又多点了一杯绿豆沙,韩屿在确认我们吃饱了后,叫了服务员来买单。
九点不到就被易潇然拖着走出了侠客行,期间,我在也没有见过袁域桐。也许他从后厨某个门里走了吧。
我一定是一个花心外加花痴的人,看到袁域桐后,居然把韩屿撂了一晚上,硬是没和他说几句话。要不是他之前见识过我抽风的行为,他一定会觉得我是个高冷的boy。
岔路口分别后,他们往小城最贵的别墅区走去,我要经过一条坑坑洼洼的水泥路,再拐进我家所在的小巷。
其实到巷子口我就能听见他们两个在吵架了,我停下来,戴上耳机,靠着一根灯柱,有些惆怅地看向不远处的臭水沟。
从什么时候起不再害怕他们说出离婚的字眼?从什么时候起可以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打架争吵,自己在一旁做睡前的洗漱?太多时刻,自己很想要他们说到做到,离婚、分居,不要再在无数个深夜把我从梦中惊醒。
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喂?”
“嗯?”我睁开眼,站在面前的竟是攥着瓶可乐的袁域桐,大概是因为有很多嘈心事充斥在心头,我的惊讶都显得不那么热烈,此时的我并不知道他的名字,只能疑惑地说道:“袁书礼的弟弟?你怎么在这里?”
他高我半个头,面对着我,淡黄色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睫毛像是蒙上了一层蝉翼。他笑起来很好看,说:“我爷爷家在这里,过来住几天,”正说着,手指向了巷子深处的一栋房子,示意那就是他住的地方,又问我:“你怎么站在这不回去?
我无奈地指了指不远处那栋亮着白色灯光的房子,说:“吵架呢,家里吵。”
“哦,”他打量了一下我家的位置,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那双手真好看,纤细修长。
“这瓶可乐给你吧,我顺手带回来的,我先回去了,你也早点回吧。”他说着,把手上的可乐递到我的面前。
我接过它,道了声谢,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他留下“袁域桐”三个字后,就往前走去了。
很酷、很有个性,可你能不能告诉我那三个字怎么写?
终于,我攥着他给的可乐,在一阵他究竟是玉童还是裕彤的疑惑中走回家去。
反感爹妈吵架的原因除了太吵之外,还有一个就是:由于他们激战到半夜,白天需要补觉,我这个被他们吵到半夜睡不着的年轻人就需要替他看店。
六点,老王敲响房门,说着:“麻烦你帮忙看一早上店。”见我不愿意起来,他又大声地叫了我几句。我顶着一头窝糟的毛发,产生了弑父的念头。
十分钟后,我捎上切水果时穿的围裙,急匆匆的往店里赶。
我见过这座小城的每一个时刻,清晨、黄昏、夜晚。
当我看到太多的人为了生计而早早的开始一天的工作时,我会满足于当下的生活,当我注意到易潇然又换了双鞋时,我会感叹命运的不公。当我打开折叠门,各种水果混杂的气味扑面而来时,我只想原地爆炸。
六点半,新鲜的水果被另一个合伙人送过来。我把它们分类冷藏后,开始挑出一些需要事先处理的水果,用盐水浸泡切好的菠萝,再带上手套准备做水果拼盘,八点钟,那个送新鲜水果来的人,又会把它们送到提前预定的客户家里。
一个小时来,我手上的动作就根本没有停下来过,仍只是踩着点做好了七份拼盘。记得我第一次担当大任时,因为削不动菠萝,半个小时都没做出来一个拼盘。现在都已经是一个老司机了,真是艰苦岁月催人成长。
忙到九点,把小份果盘切好,把烂了的水果挑出来扔掉,撑开雨棚遮阳,摆好摊,终于空出时间去对面吃早餐。
点了碗牛肉粉,才发现店里,袁书礼嗦粉嗦的很有劲。
坐到他面前,敲敲桌子,用看万恶资本主义的眼神看着他。
“???”他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你咋在这?”
我一瞥对面撑着大红色雨棚的水果店,点点头,示意那是我家的店,但我似乎高估了他的智商,他完全没能明白我的肢体语言讲述了什么。
“我家店开在对面,那个红棚子的水果店。”我拌着碗里的粉,对他说。
他已经吃完了,嘴唇上沾满了辣椒油,满头大汗,抽了几张桌上的餐巾纸,说:“我在这边住了好几年了,居然没注意过你。”
我嚼着嘴里劲道的粉,含糊地说:“平时要上课,你这个暑假可能会常看见我。”
得知他接下来没什么事,我就邀请他去店里坐坐。
他是个易出汗的体质,一会功夫刚擦完的汗·又布满了额头。我从冰柜里铲了一些冰块,放在电风扇前的小槽里,顿时空气中充满了冰凉。
“吃苹果吗?”我挑了一个卖相很好的苹果拿在手上问他。
“算了吧……”
“别客气,我给你削一个吧。”
他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耳边乍现出一小片红色,轻声道谢。
“昨天晚上遇见你堂弟了,你爷爷家住我家附近哎。”
“是吗?我不经常过去,”他伸展开两条长腿,手搭在椅子靠背上,“他和你说什么了?”
我继续把苹果皮一圈一圈的削下来,回答他:“没什么,就是说他叫袁域桐,然后也不告诉我是哪几个字。”
“就领域的域,梧桐的桐。”
我想,袁域桐,真是个好名字,和林怀庵简直就是天作之和。佛庵里一棵槐树,天地间一颗梧桐。
聊着聊着,手里的苹果也削好了。递给他时,他盯着地上那串完整的苹果皮啧啧称奇,“厉害厉害。”
我拱手作揖,“都是生活所迫,生活所迫。”
临走前,他又问我晚上会不会去侠客行,他可以介绍我和袁域桐认识。我鬼使神差地说了句“好”,把易潇然大师传授的“间歇式保持神秘追求法”给忘得一干二净。
这是我始终改变不了的缺陷,不懂得收敛自己饱胀的热情,直到最后把另一方给压垮。
洗完澡后补了个觉,草草扒了两口晚饭后,就揣着一把红红绿绿的票子出门了。
因为有乐队表演,要留在侠客行里吃夜宵,最便宜的白粥都要三十块钱一碗,其中二十块钱是给乐队的报酬。
等我到侠客行的时候,已经是七点钟了,两兄弟刚好被换下来休息。
袁书礼一看见我就拽着袁域桐小跑了过来,到面前时竟然还有些小喘,他眼神很清亮,带着笑意,说:“你们已经打过照面了,不过还是正式介绍一下,”他微微闪身,把身侧的袁域桐完全暴露出来,“我弟,袁域桐。”
我极力掩饰住自己内心一团复杂的情绪,压低声音说:“林怀庵,怀念的怀,佛庵的庵。”
袁域桐点点头,没做太多表示,却在我这桌拉开对面的凳子坐下来。
“等会我还要上台,让域桐陪你聊会,”说完袁书礼就去舞台那边准备上场了。
“吃了么?”他抬着下巴问我。
我感受到一种莫名的威慑,很乖巧地回应他,“点过了。”
正巧服务员端来了我的白粥,说一句“您的餐上齐了。”
坐在对面的袁域桐嗤笑了一声,说:“真把自己当成和尚了,就吃这个?”
我当然不好意思对他说,为了多来这里几次,我连白粥都觉得贵。只好这样解释道:“晚饭在家吃过了才过来的,吃不下太油腻的东西。”
见他起身去前台说了几句话,应该是给自己要了点吃的,片刻后又坐回了我对面的位置。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听着台上的袁书礼唱歌,时不时回应一下他投过来的目光。
服务员端来了两碗粥,一碗皮蛋瘦肉,一碗蛋清虾仁。
他把皮蛋瘦肉粥推到我面前,很拽地要求我,“把白粥换了,喝这个。”
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哪根虚荣心在作祟,居然也冒着被眼神剜死的风险,鸭子嘴硬地说:“我真的吃不了,喝点白粥就可以了,你留给袁书礼吧。”
天知道我晚上为了早一点到这里,只吃了不到小半碗的米饭,如果不是碍着他坐在这里,我早就狼吞虎咽了,而不是耐着性子一小口一小口地把粥往嘴里送。
他大概也看透了我心里在想什么,挑挑眉,仿佛失去了耐心,一副随我怎么作死他懒得管了的样子,也不接话,低头舀着自己的粥。
等服务员走过来时,他让他收掉那碗瘦肉粥时,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示意我还有机会挽救一下局面。但我依然硬到底。
为了圆我吃不下东西的谎,直到我和他打算一起回去时,我都只吃了半碗白粥。肚子空的只差没有叫出声了。
他提着要带回家的夜宵,走在我两步远的前方,并没有要和我聊聊人生的意思。只是当我要系鞋带时,可以看到他停下脚步等我,证明我们是结伴同行的人。
我可以看到他的影子落在自己的一侧,却没敢像电影里演得那样去踩住它,害怕被他发现,并坚信他一定知道那是什么用意。能肆无忌怠地看他的背影已经让我很满足了。如果他没有再次出现,那所谓的一见钟情会不会变成乍见之欢?可惜命运不会给你去验证它的机会,事实就是他再次出现了,并且他就在距离你不到两米远的地方,在和你一起吃过晚饭后,又正在结伴一起回家。
到我家时,他突然停下来,仍旧是那个生人勿扰的很酷的表情,他问我:“喜欢摩托吗?”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发问搞得一头雾水,硬着头皮回答:“喜…喜欢?”
然后手上又被塞过来了他一直提在手上的夜宵,“回家用微波炉热一下,这粥可不能回收利用。”
我看着他往深处走的背影,没告诉他其实我家没有微波炉,也没让他看见自己在吃着那碗已经冷了的皮蛋瘦肉粥时,眼泪“唰”的流了下来。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习惯被善待的人,在更多的时间里我都站在阴暗的角落,记住了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不公和丑陋。
但就在那个晚上,有什么东西在电光火石间改变了我的人生,此后一想起那碗没有温度的粥,心里都能洋溢出最宜人的暖意。
家中刚吵完架的两人开始分房睡了,妈妈睡在姐姐的房间,我又多了一项给她送午饭的任务。每天要顶着灼热的阳光,往返骑行二十分钟,回来便成了一副人干的模样。
小城距离拥有四大火炉之一称号的南昌,只有不到一百公里。酷暑里,热浪以肉眼可见的姿态在空气中翻涌。我出生在这炎热的夏天,对生活却没有这般似火的热情。大多数时候,我什么也不想做,眼睁睁看着时间一点一点过去,觉得我的一生也会这样平静。
甚至,我只是靠在窗台上让温柔的风掠过,盯着一瓶刚喝完的饮料发呆,一个人被包裹在阳光的暖触中,在无数件琐碎的事情里,在无数个琐碎的瞬间,我的思绪里,生出一种浓郁的平静和悲伤,那些欲言又止的静默,让我想把生命永远的停留在某一刻。
这是青春年少时独有的中二气质吗?可为什么直到现在,我仍旧会频发那种莫名其妙的伤感?
回忆起那天,袁域桐带着我飙车的场景,我的肾上腺素就会不自觉地分泌,一种刺激后怕又伴随着暧昧的情绪充斥着整个脑海。
才想起那晚他问我喜不喜欢摩托,没想到几天后他就真的骑着他那辆银色的摩托带着我去体验极致的疯狂了。
在皮蛋粥事件后的几天里,我害怕和他见面会很尴尬就忍着没有去侠客行。没想到那天一出门就碰见袁域桐要回家,然后他没问我有没有时间,也没问我接下来要做什么,只说了一句,“等着。”就一个人往巷子的更深处走,接着就推出了那辆很炫酷的银灰色摩托。
看他的样子应该是想等一句我的赞美,但我当时完全惊呆了,又对他所有的行为感到很懵,我居然问他:“哪偷来的?”
他邪魅一笑,甚至觉得我的答案很满意?说道:“上车,带你去侠客行。”
“好突然。”我说。
“你出门不就是要去侠客行,有什么突然的,顺路带你过去,”他说。
原来我出门就是代表着我要去侠客行了啊……
一路上我又不敢太挨着他,他又把车开得飞快,在晚高峰的车流中硬是开出了不刹车的血路,有好几次我心里那句“卧槽”已经到了嘴边,又被他一个拐弯吓回肚子里。害怕我的脏话一冒出口,他就加速,让我的脖子在两辆车的缝隙中被夹断。
不到十分钟的路程,我经历了九死一生的生命体验。下车的时候,还有点心惊肉跳,整张脸唰白。袁域桐还一脸意犹未尽的样子,丝毫没有感觉到方才他身后有一个人已经做好了寿终正寝的准备。
在之后的相处过程中,我不止一次感觉到,相对于袁域桐,我就是一个每天都在担惊受怕的老头,哪怕他还长我两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