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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山温水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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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躺几天文逸便可以下床撒欢了,只是右手行动还是有些不便,文世合急着想让他去上学,他只道手疼听不了课,借着“伤筋动骨一百天”的名头又拖了十来天。
文逸去了卢见卿家好几次,蹭了不少饭吃,卢见卿在石磨坊压伤了腿,得有一阵子不能去上课了。
“卢见卿,我来啦!”文逸挥舞着左手一蹦一跳地进了屋。
“你又来做什么?”卢见卿自从醒来就没过过一天安生日子,文逸几乎每天都要到他这儿走一遭,不是翻箱倒柜就是蹭书蹭饭,聒聒噪噪没完没了。
“今日是我最后一次来了。”文逸突然正经道。
卢见卿不搭话,自上次同文逸从磨坊被救出后,他对文逸倒是没那么厌恶了——况且还是他久病初愈后唯一来探望他的人。
“明日我就去学堂啦,大羞菜,你还有多久才能痊愈啊?”
“不知道。”
“你当时怎么就不给我说呢,”文逸掀开被子,露出对方裹得像蚕蛹般的腿,“你要是告诉我,我就帮你把石头移开了啊。”
“你做不到。”
“还疼吗?”
“没知觉。”
“你要是成了瘸子该怎么办啊?”
“你就不能说点儿好话?”
“你要是真瘸了,还有你这个性,谁还和你做同袍啊。”
“……”卢见卿一时失语。
文逸口中的“同袍”,是本朝特有的礼制,男性在年满10岁即可同适龄男子(10-14)结为同袍之谊。
其本意原是与结拜兄弟不同的,它是由君子之交衍生而来——并非难福同享、生死与共,而是不尚虚华,平淡如水的贤者之交。开国皇帝集儒道释三家,崇儒表、道骨、佛心,国制多改革,旨在于天下掀起习圣之风,万民素质提升,建圣人之国。
只是发展到后来,同袍之礼与兄弟结拜渐渐趋同了,两人缔结契约,相互扶持,鼎立相助,生死相依,不过同袍只能有一人,兄弟可以成群罢了。
一般来说,同袍的选择权在自己,但受家庭影响,许多人往往身不由己:攀附、提携、同盟、世交……孩童的誓约里,包含了太多的成人利益。
卢见卿比文逸年长,再过几个月,便十岁了。他这腿若真的好不了,定是无法再继续求学,他自身又不爱群聚——无好友,家境贫寒,残疾——恐怕没有人家愿意和他这个拖油瓶搭上关系。
“要是实在没有人要你,我可以勉为其难地收留你的。”文逸抿了抿嘴,“毕竟你这腿我也有责任。”
卢见卿依然不说话:文逸说话还不如崩个屁来得实在,他才不相信这个小腌臜。
“你信我啊。”文逸抓住卢见卿的手,“我会对你负责的。”
卢见卿甩开他的手:“不需要。”
文逸还想保证些什么,房门开了:“吃饭了。”
卢见卿行动不便,马时忠一家最近都在卧房用餐,今天也不例外。
文逸今天吃饭时破天荒地规规矩矩,既没缠着马张氏翻来覆去地讲他俩获救的事,也没拿卢见卿打趣。
卢见卿肯定生气了。
文逸后悔自己提了同袍之事,可是自己也向他保证过会跟他做同袍的,可他还是生气了——日子明明还长着呢。
吃过饭文逸一刻也没逗留,留下母亲托自己送的草药包就走了:“我娘说这是消肿的药,用清水熬汁,早晚擦拭,可以活血化瘀,去浮肿。”
卢见卿还生着闷气。
小腌臜跟他提同袍之前,他本没有那么在意同袍之谊,毕竟即使不靠别人,自己靠读书也绝对会有光明的未来,他不在乎自己肩膀旁是否有人。
可文逸那近乎施舍般的“保证”着实惹恼了他——仿佛他是一个被人抛弃的废人,而文逸是那个拯救他的人。
可笑,明明是自己拯救的文逸。
抛开当时为了帮文逸脱身而被石头压伤的腿,后来饥寒交迫仍然给他分衣食,直到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都用手臂为他抵挡着身后的石头。
“你什么都不知道。”卢见卿盯着自己臃肿的右腿,握紧了双拳。
文逸当然知道。
“两村连夜寻找,邻村柴夫路过磨坊,身边的黄狗突然开始大叫。柴夫找来寻人队伍,搬走石块拖出了你俩。”马张氏当着文逸的面是这样说的。
可文逸走出门前,明明听到了抱怨:“若不是那个孩子,见卿怎么会伤得如此重?”
“他傻乎乎地帮别人抬走了石块,自己却被压伤……”
“好了别说了……”
“那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能不疼!?”
“……”
文逸多希望马张氏能够当面骂自己一顿,可一次又一次挑衅般的询问换来的却是同样只字不提的答案。
“都怪我。”文逸垂下眼帘。
此后,文逸便按部就班地去上学了,也没再去过卢见卿家,下午也不再去学校书房,倒是整天混在马家湾和文家沟那群孩子中间,和马胤的关系倒是越来越好。
又是漫山撒野的一个下午,文逸和马胤累得不行,眯着眼睛躺在干草堆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
“你们当时为什么会去那个破磨坊呢?”马胤道。
“他说要给我点儿东西。”文逸答。
“什么东西?”
“害,桑葚酱。”
“平白无故地送你桑葚酱?”
“你别问了。”
“真不够意思。”马胤别过头。
“哎哟喂,我告诉你还不行嘛,是我缠着他要的。”文逸话锋一转,“话说今年的庙会什么时候开啊?”
“还早着呢,起码还有两个月。”
“你去吗?”文逸问。
“去,怎么不去?庙会前我哥也会回来,我和他一起去,嘿嘿,不知道他会给我带点什么。”马胤显得有些期待。
“哦——”文逸若有所思
嵩山里的庙会是一年举行一次的,由各个村庄轮流举办,今年轮到吴家村了。彼时,几乎全山人都会去半山腰上的神农庙上香祈福,祈求一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各个村庄都会派出商队进行农副产品和手工制品的展销,主办村不仅要准备一场长达一里的酒席,还会专门从城里请来戏班子搭台唱大戏。
可以说,除了过年,这嵩山里只有开庙会最为热闹。
文逸之前逛庙会都是和母亲一起去,一个人回家的,到了地方,母亲会单独给他三文钱,让他自己去买喜欢的东西,而母亲则到展销的地方购置一些生活用品和邻村特有的食材香料等。
会场上人潮涌动,文逸往往没多久就好母亲走散了,他也不慌张,兀自跑到卖机关精巧的小玩意儿的摊上,同其他小孩儿汇合后,买了玩具便一起上山去,到了半山腰,面对着神农庙里的偶像作三个揖,行一次大礼,便像只欢脱的兔子般同小伙伴们在山坡上撒起野来,直到夕阳西下才和同伴你推我搡地回到自己家中。
文逸去年三文钱全无买了笋子虫来玩,卖虫的人在竹林里逮着虫后顺便砍一节竹子,回家做成竹签,顶部削尖,牢牢插进笋子虫足部关节的孔中,这样一来,笋子虫的脚被固定了,只能绕着竹签飞,嗡嗡嗡地飞起来像是旋转的风车,孩子们把它当做玩具,玩累了还可以把虫子去下放火里烧来吃,外焦里嫩,还有一股笋子虫特有的清香,文逸每每想到此等美味便欲罢不能,所以最后竹签都还没拿热呢,便匆匆去庙里借了火,跑到山坡上把30只笋子虫吃得一干二净,一点儿渣也没吐,不过这也让他吃了不少苦头——嘴巴被带倒刺的虫足划拉了一个大口子,一张嘴就疼,吃饭更是痛苦。
“对了,要不了一年我就可以加同袍之礼了。”马胤打断了他的回忆。
“嗯?你想好和谁结礼了吗?”
“还没呢,不过我爹早就想好了。”
“谁啊?”
“一个是吴家村村长的儿子吴芝,另一个是卢见卿。”
“大羞菜?”
“本来我爹还有些难以取舍呢,不过现在卢见卿腿断了,学也上不了了,估计以后便是吴芝了。”马胤定定地看着文逸,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大羞菜……”文逸垂下眼帘,思绪不知道又飘到哪里去了。
“你怎么想?”马胤看他有些心不在焉 ,有些愠恼。
“想什么?”
“同袍之礼啊!”
“我还早着呢。”
“你们家就没和谁交情深的?”
“都差不多啊。”
“那你就没有想要结拜的人?”
“有。”
“谁啊?”
文逸只看着马胤笑,不做回答。
“谁啊?”马胤也有了些笑意
“不告诉你。”
“不告诉我算了,反正我已经知道了。”
“你才不知道呢。”
“我知道。”马胤噌地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我先回去了,明天见。”
“嗯,明天见。”文逸托着脑袋,一动不动,暗自思忖:大羞菜……也不知道好得怎么样了,今年庙会他肯定也是一个人,太无聊了。
“太无聊了。”文逸折下身边的一株狼尾草,叼在嘴里,慢悠悠地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