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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她一直送到我住的小区楼下,我准备开门走人,她却抓住我的手臂,眼里满是泪水。
      “陪我坐一会儿好不好?”她用脆弱的声音问我,随时都要大哭一场的样子。
      “姐,我明天休年假,我今晚得早点休息,明天一早要赶高铁。”我本想把语气说得平缓一点,可一出口还是明显的不耐烦。
      “我明天送你去高铁站,你今晚陪我多说几句话吧,我千里迢迢来一趟也不容易。”
      “那封信跟像我那个人有关?”
      “嗯。”她点点头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我真的很像她?”
      “很像,长短、宽窄,轮廓,还有肤色,都很像,就连那一丢丢的鹰钩鼻也好像是同一个。”
      我周身忽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别这么肉麻好不好。”我两手互搓着两条手臂,调整了一下姿势,重新在座位上坐好。关于五年前的事,我很好奇,想必她也很愿意诉说。
      看到我不走了,她才将抓住我的那只手松开,继而眉开眼笑,她抹了一下眼里闪烁的泪花,加了油门,往前蹿出去。
      我着急她要去哪里,她说找个路边摊填填肚子,今晚在你们咖啡馆水也没喝一口,西点也没吃一个,还帮你追女朋友,你说我该不该吃点东西。我想这个理由成立就不再说什么,到了一个烧烤摊,她点了一堆东西,满桌都是,还要了一箱啤酒。我说你疯了,她说我没疯,说故事嘛,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故事讲起来才精彩生动。我想大概也是这个理就随她去吧,我适可而止就行了。我不无担忧地问,你晚上怎么开车?她说这离你那里又不远,还怕遇到交警吗?想了想,好像也是这个理,虽然觉得哪里不对却也没有更好的理由反驳。
      “行,我陪你。”打消了顾虑,我也很豪爽。
      “这还差不多。”
      她开心地夹起一个鸡腿放到我的盘子里,觉得还不够,又接连不断地把肉圆子,肉串,鸡翅膀------凡是带肉的都往我面前夹,她的快乐是那样真诚,我瞬间有点感动,我想,也许她是在感谢我,或者,这样的场景经常在五年前上演。
      她两手并用,一手擒一只鸡腿,狼吞虎咽一阵,连续吃下四只鸡腿,吃完两手举起朝我炫耀她的战绩——手中汪了一层厚厚的油渍。
      “抱歉,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你叫周什么?”
      “周学海。”
      “什么,周学坏?”
      “学海无涯苦作舟的学海。”我加大了音量喊。
      “我最讨厌你们起个名字都要念句诗了,文绉绉的,学海无涯,学坏亦无涯,我说的对不对周学坏,来,为‘无涯’干一杯。”
      她轻轻松松咬开瓶盖递给我,从瓶口冒出一团泡沫。她也给自己咬了一瓶。碰了瓶子,我说你呢,我不能老叫你冯女士吧,我总觉得“女士”是对30岁以后的女人才有的敬称。我这是对她给我乱改名进行的一次反击。
      “冯安妮,妙龄28,你可以叫我安妮。”
      “安妮,看来并没有冤枉你嘛,到了30岁的门边上,当然对于你来说30还是妙龄。”我揶揄道,同时心里做了一道减法题,她比我还大3岁。
      “我打你哦。”她作势欲打,两只油汪汪的手还没伸过来我就跳开了,她自顾自喝了一口酒,似乎喝出了很奇妙的味道,看看又接着往下喝,一瓶酒很快见了底,脸上立刻红彤彤的,如霞光。
      “五年前,老娘可是如假包换、如花似玉的妙龄少女,现在,都快30岁了,恐怖,真他妈太恐怖了。”她不住感叹,一丝迷离若隐若现。我唯唯称是。
      她再灌进一瓶,脑袋沉重起来,用双手搭出支架,把下巴搁上去,忧虑地看着我说:“我现在是不是又老又丑。”
      “你不丑,你只是喝醉了,喝醉的人都觉得自己很丑。”我以为她是很能喝的那种女人,没想到跟我是半斤对八两,两瓶倒那种。
      冯安妮又说了一堆话,顺序颠来倒去,一箱酒渐渐空出位来,她要上厕所我扶她到附近的网吧,那网吧想必常有人借厕,顺势做起了烧烤摊的生意,每次1元,厕所虽坑脏难闻,生意却异常红火,尿出来的都是经过胃酸和大肠加工过的酒,又臭又咸。安妮进去后,很快便吐了,看守厕所的大妈不高兴了,说只要吐了的要另加1元清理费,我便给了她一元。安妮出来后脸色很难看,狠狠地瞪了大妈一眼。安妮问我身上有没有50元现金,我说没有,大妈说可以微信,她对着大妈的手机扫出去50元,她说今晚我们两人的厕所钱,够不够?大妈立即说够了,够了,姑娘真大方。安妮白了她一眼拉着我的手就走,但我觉得这个动作怎么如此别扭,好像搞反了。
      回到桌上安妮又加了几瓶酒,原来她是能喝的,只是很容易上脸,醉得也快,但就是能喝。她说你怎么不喝,我说我喝的,我拿起瓶子也往里灌。她说五年前我们就像你这样,比较矜持,那时知道什么叫酒啊,顶多微醺,现在上班常有应酬,再好的酒也喝不出味来,反倒不如那时的微醺有意思。
      “五年前你们都23岁了,大四还是工作?”
      “嗯,大四。”
      “你们上学都挺晚的吧。”
      “嗯,都挺晚。”
      “为什么?”
      “你看我脸上这块肉,就是拜它所赐。”原来这块疤痕是小时候留下的,那时安妮父母的公司刚有起色,就把他送到乡下老家给爷爷奶奶抚养,奶奶一次烧开水走开了,她好奇心重,弄翻了一壶滚烫的水,一部分水溅过来,正好溅在右边脸颊上,如果是成年人这问题不大,可对于小孩子来说就很要命了,细嫩的皮肉被烫烂烫死了,落下终生残疾。
      “这件事对我打击很大,两年不敢出门,父母索性给我找了一个保姆照顾我,我从来都不敢靠近厨房,一定要离得远远的,那时虽小,却知道了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两年里我连镜子也不敢靠近,除了父母的房间有穿衣镜外,其他地方都没有。本来到了学龄,却叫我推迟了两年。”
      “原来如此,对不起,让你旧事重提了,我自罚一瓶。”心里挺难受,脑子里想象一个小女孩如何承受那样的苦难。我咕嘟咕嘟地喝掉了一瓶酒,这样才显得我的歉意是真诚的。
      “那他呢,他也跟你有类似的遭遇?”我继续问道。
      “没有,他是因为我受伤后,听说我不去上学,他也不去上学。”
      “哦,我猜到了,你们是青梅竹马,从小玩到大的。”
      “不是,只是在乡下那一年里认识的邻居家的小孩,生下来父母就离异了,跟着父亲和爷爷生活,从小就很孤僻,却很喜欢跟我玩,后来他说,他哪懂得爱呀,也不可能产生爱,只是觉得读书读在我的前头的话,就对不起我。多么单纯而伟大的友谊啊,那么小,就懂得这个道理。”
      她讲得并不连贯,神色随时抽离,有时自己喝着酒,吃着菜,等她恢复了神态再继续问她,大部分是关于小时候两个玩伴的事,由于时间较远,大部分已经记不清楚,但有些小事还很清晰地记得,比如他带安妮爬到高高的树枝上掏鸟窝,偷别人家的桃子,在小溪里光着身子洗澡,在草地上追兔子等等。我是慢熟的人,只要进入状态,吃喝玩乐也很专注。不知不觉,满桌狼藉,厕所也上了无数次,连看厕大妈都说,我们是要把那50元刷到底。
      我还知道了今天她来这里的原因,也是关于他的。我问安妮,他叫什么名字,她说他也姓周,你说巧不巧,我说确实很巧,她说他叫周原,草原的原,他原本不是这个原,是后来自己改的,原来是一元钱两元钱的元。他为什么要改呢?因为家乡有一片草原啊,就这么简单。
      五年前,我们书店还不在商场内,而只是路边的一间小门面,面积虽小却很受学生的青睐,时不时举办一些读者见面会,重要节日也会举办一些有意义的读书活动,比如那年的世界阅读日,书店就举办了名叫“记忆书签”的活动,是让读者写一封给自己的信,五年以后再来拆阅,看看自己的愿望是否实现了,内容不限,可以写对未来的期许,可以写某个重要的时刻、事件,可以写对这家书店的感受和评价,爱情、友情都可以写,总之,要让五年以后再次重温这一刻依然觉得是温暖的。书店提供信笺和信封,但必须至少买一枚书签才有资格参与,当时提供了琳琅满目的书签,都非常精美,其实很多人是冲着书签写的,折扣确实诱人。
      “你当时和周原一起写的吗?”
      “是的,我们约好了,各自写一件对方让自己最感动的事,五年以后相互拆阅。”
      “书签还在吗,你们都买了什么样的书签呀?”我好奇心大起,觉得这确实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书签也是各自挑一支对方可能喜欢的,然后连同信一起放进信封里。”她想了想,说:“老实说我也忘了自己当时挑了一枚什么样的书签,不过我猜他可能挑的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而是他喜欢的类型,大概就是那种有绿色画风,小清新的吧,反正不会是复古的,不是那种沉甸甸的铜铸书签,估计是纸片的。”
      “这么肯定?”
      “是的,我非常了解他的性格。”
      我暗自叹息,却被她发现了,她说她也没想到今天来了却一无所获,这件事想不到就这样结束了,五年了,却不是一个让自己满意的结果,扑了个空,你说我当时不闹腾一下这口气怎么消得了。我点头表示同意,胸口有点闷,好久都说不出话来。
      她又点了些东西,准备再要几支啤酒,我阻止她,我说明天真要赶高铁呢,我想她的事情我基本掌握了,不再有更多兴趣陪她继续在此伤春悲秋,我把手机拿给她看,上面的数字正显示凌晨一点。我说该结束了,她说这是最后一个波次,我情绪正到点上,不让我继续High,就太残忍了。
      我又按捺下来继续陪她喝光新上的酒,吃光剩下的菜。这次却反过来,她倒对我产生了兴趣,她说我告诉了你我的事情,你不应该也告诉我点你的事情吗?我说我哪有什么故事啊,她说你就说说今晚那个姑娘,叫羽兰是吧,我点点头,我说八字还没一撇呢,她说我就是想听,说出来我可以帮你参谋参谋。
      我想了一会儿,有点失望,我说都是很小的事情,没有你和周原那么浪漫,更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事件发生,差不多就是眉来眼去那种,偶尔打情骂俏,并没有什么好说的。
      安妮不依,她说不要这么扫兴好不好,想了想又说,假如五年前换成你和羽兰,你觉得最想写什么呢?
      我很快想到了,我说就写我们最初相遇的时候,第一次,我注意到了她,她也注意到了我。
      安妮兴奋起来,“哈哈,‘人生若只如初见,’你竟然跟我的想法不谋而合,我当时写的就是第一次相遇的情景,来,咱们碰碰。”
      羽兰到书店比我早一个月,等我到书店报到的时候,她已经从书店的一名图书管理员转换到了咖啡馆当了咖啡师。我来了一个礼拜并没有见到羽兰,后来才知道原来那几天她到公司总部做咖啡师的岗位培训了。某天早晨进办公室打卡的时候,一个女孩子跟在我后头,快要走到打卡机的地方她一把将我推到了一边,我心想这个女孩谁呀,这么蛮横,一点礼貌都没有。她打了很多次都打不上,还在手指头上抹口水,搓指头,甚至还涂口红,却一点用都没有,急得直跺脚,我说请让让,你的指纹可能还没睡醒,让它再歇歇吧,我有些幸灾乐祸,真是报应啊,她来气了说就不让,她将打卡机严严实实地护在胸前,要我给她道歉,幸亏店长来了她才不情不愿地让出打卡机,店长打完了我接着打,真是怪了,我也打不上,时间正好过去了五分钟,这五分钟内我们俩都没能打上,其他同事一个接一个都打上了,打卡机里传来一声又一声的“谢谢”,听着真让人着急。时间只剩下最后的一分钟,我们同时把手按向了打卡机,还是我的手臂稍长占了优势,不过打卡机连一句“谢谢”也不肯说,我失败了,她按上去,也失败了,这时咖啡馆的小馆长急急忙忙地跑进来,他首先在手指头上哈了一口气,一按下去,世界上最真诚的“谢谢”传出来,我俩像得了秘传绝技,各自在手指头上哈气,这时我绅士起来,我说女士优先,她一点不谦让地按下去,啊哦,失败,我,同样失败。倒数最后20秒,她把手指头伸到我的嘴边,我只惊讶了一下就立即懂了,在上头草草哈了一口气,她果断按下去,果然是一声“谢谢。”我也将我的手指头伸向她,她却绕过那根手指头跑开了,一路跑一路哈哈大笑。我迄今为止唯一一次迟到就拜她所赐。
      “就这些?”安妮惊讶地看着我。
      “对,就这些,是不是平淡了点。”
      “算吧,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一份记忆,你的描述是粗糙了一点,细节都没有具体表述,不过,我敢肯定,羽兰的可爱当场就俘获了你,如果我没猜错,那天早上你的脑子里一刻不停都是当时的情景,很快你便发现自己无可救药地喜欢上她了,每次经过咖啡馆门口,你都会下意识地抬头看一眼,还要表现出不经意的样子,心里却很慌乱,久久无法平息下来,你说我猜得对不对?”
      “全对,不愧是过来人。”我向她竖起左手的大拇指,这个指头就是我用来打卡的那只。
      说完这些,困意终于席卷而来,我又下意识地看了看手机,我说真对不起,两点了,必须睡觉了,你说过明天送我去高铁站的,不许反悔。她说放心,我答应别人的事情,一向说到做到。虽然晚是晚了点,庆幸的是,我已提前一天把行李收拾好了,背上包就可以上路,我还不忘把闹钟调好,票是在微信上订的,还没取呢,还得留出一点时间取票,必须要早一点才行。
      我扶她钻进车里,她居然从驾驶椅上一个劲往后排爬,直接躺到后座上去了,我刚拿了驾照,不太敢上路,况且也喝了不少酒,两边太阳穴隐隐作痛,看来是真醉了,我想还是安全第一吧,那就在车里将就一晚,还不忘将闹钟又往前调了一刻钟,留出时间拿行李,一切都差不多了才敢在副驾上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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