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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无偿献血 吸血,请发 ...

  •   “他们,也只能送到这里了。”赵明礼拍了拍眼前的高头大马,看着来时的路,说话。
      这马车、马车上的财宝连同自己都是送给“神仙”的。
      这个遭遇,他在昨天晚上就被告知了,也没有特别多在意。
      没有特别在意为什么自己会被送到这种荒山野岭,没有特别在意为什么他们就是这么的迷信。
      他把马缰拴在一棵树干上,而后慢慢地爬上那个不太高但很壮的树,坐在这个自己被割舍掉的地方。
      这里——贝利亚,在年初的时候发生了一次火山爆发,毁掉了村民赖以生存的庄稼,他们的生活几乎没法过下去了。
      在很多年后、赵明礼的国家,政府会安排调配资源扶持这些遭受天灾的地区,但是这个时空的物质匮乏和地区割裂使得他们只能依靠本地的收成过自己的日子。他们就算知道火山泥的肥沃也不会感谢这次的火山爆发,因为他们就要饿死了等不到明天了。
      面临这样的威胁,他们其实还可以干什么,那当然能且只能求神拜佛了,如果连神佛都不临近,就只好跟恶魔谈生意了,不然还可以干什么?难道要等死嘛……
      真的不能太在意他们作出的这些行为,再有逻辑、再科学的人都会有向现实、无知屈服低头的时候,这就是绝望的力量。柯南因为儿子死了,开始信仰宗教;牛顿因为参透不了宇宙引力的本源,转投了上帝的环抱。

      其实赵明礼从没有害怕过有什么不堪的遭遇,他由出生到现在都还是一个好命的人。
      好吧,可能不尽是,但至少赵明礼从来就是衣食无忧。
      今天——已经是晚上了,赵明礼一个人坐在近乎山顶的树上,看着山下祭祀的那堆篝火已经灭了。
      他们以“神仙”来形容的到底是什么,他不知道,其实也不太想知道。
      赵明礼并不认为祭的“神”、“鬼”、“妖怪”什么的存在,在他已经过去的这段人生中。
      那样的话,也就是说,现在没有供养者了。
      问题就是——对于一个长期生活在人口密集型现代社会、养尊处优的高中生来说,野外求生真的是,不容易的,基本上来说是不可能的。
      自力更生还需要一个社会环境吧,起码要有一个健全的、交通发达、商品交易旺盛的……人类社会。
      赵明礼从树上爬下来,那个树很大又很多枯皮,所以虽然已经是很小心了,但是还是擦伤了不少。
      ——一双等待的眼睛。
      在到地面的时候,抬起头来,竟然对上了。
      那个人似乎已经在那里等了好一阵子,起码是赵明礼开始下来的时候,他就开始站在那儿了。
      他的眼睛是黑色的,黑的发亮,月亮不好的这个夜晚看见他,不害怕————是不可能的,想,大家都应该知道的。
      两对黑眼珠,直对着对方,赵明礼不知道他的感觉是怎么样的,但是赵明礼看得有点晕了。
      突然之间,他转身就开始走,赵明礼本能地跟在他的身后,他没有回头,没有拒绝赵明礼跟着他,没有跟赵明礼说一句话。
      ——跟着他,就已经可以了。
      于是,
      由条件一:黑夜中。
      以及 条件二:没有野外求生能力。
      得出结论:本能的追逐。

      他就是穿着一个巨大的巫师斗篷,就是连着帽子的那一种,就是黑色的那一种。
      赵明礼对黑色就是一种特殊的感觉,就是很喜欢。
      他的衣着正合赵明礼意。
      赵明礼看着他,就像看着一个精致得发亮的黑白照。
      不多久,走到了一条石砌的小径,一直都是低着头的赵明礼紧跟着他的脚步,因为是脚下的风景变了,赵明礼抬起了头。
      赵明礼觉得自己的眼睛是摄影机,应该是赵明礼希望自己的眼睛是摄影机……
      这是什么?
      很想确定眼前的东西是不是真实的…………
      这是一个蔷薇的福地,赵明礼只能用这种形容。在朦胧的月光之下,各色各样的蔷薇都开得艳丽非凡,一大片一大片的伏在大地的怀中。
      风起,润泽的花瓣、墨绿的绿叶、和时隐时现的刺呈现出来的都是——引诱。
      这是一个孤傲的堡垒,那种大块的石头造成的墙是一种绝密精致的封锁。
      锁,一把蕃莲连绕着的、巨大的锁,映照着清辉的冷光,煞是神秘。
      赵明礼见过的,在山群下生活的赵明礼隐约地见过这个城堡,那种隐约就像——神秘岛一样,介乎于存在与不存在之间,眼睛都无法表达给大脑的幻境。
      这样地窥见它的全貌,赵明礼的心脏在膨胀,在狂跳,赵明礼清楚的听得到它的声音,那种嘴唇贴着耳朵在说话的声音,是沙哑的叫唤。
      感觉上,这个城堡染上了天地的声音,染上风的声音,染上了蔷薇的声音……染上了她主人的声音。
      ——终于等到你了。——

      当赵明礼回神的时候,那个穿着巫师斗篷的人已经不见了。
      “我,这是不是所说的‘halp my self’的意思啦?”对,这是自言自语。
      想不到会有人回答。
      “NO!!”一个恶狠狠的声音,从下面响起,顺势一看,那是一只金黄色的大狼狗,应该是狗吧,不过真的没有见过毛色这么亮的狗也,看着看着这个狗,好像是申籽锐家里面的那个Dogdog。
      “Dogdog?!”因为懒的干系,申籽锐家里的人都没有为这个一起住了3年的狗挂一个得体的名字,就叫狗狗——Dogdog而已。
      不过,赵明礼从来没有知道这个名字竟然有这样的震撼力,而且有点后悔有个这种震撼的效果,那只金色的狗——现在赵明礼还是认为它是一只狗——它显然是不喜欢有人认错了。
      根据人类第六感危机处理机制,赵明礼第一反应就是以200米冠军的起跑速度开跑,以1500冠军的标准姿势规律运动起来。
      ——……不要追我……
      Dogdog刨地赶来,向赵明礼追扑将来!
      Dogdog(驳黑战:对我咬牙也没用,剧情安排……)有点愕然,这人类反应挺快的嘛……
      ——……一定要这样追么?……
      “你竟然说我是狗!!”还是很凶恶的样子,“你这个地位低微的下人,竟敢说我是狗,竟然敢侮辱我!!!!”还是在追赵明礼…………
      “对不起,我认错。”赵明礼突然看见——那个Dogdog,它的牙齿可是很锋利的样子。
      “这是一种不可原谅的罪,我们狼王族怎么可以让你这样一个下人来任意侮辱,受死吧!!!”
      它的毛都竖起来了,传说中这是一种危险的标志。
      啊,怎么前面有东西,这种时候前面怎么可以有东西。很黑,该不会是一堵墙。
      对,确认物体性质——就是一堵高墙。
      这时候,金庸先生出现了!
      ——金庸笔下的打狗棍法,在武侠界名扬天下。其中一招叫赶狗入穷巷,更是精要之所在,其以精妙之棍法将敌人置身于棍网之中,而后制敌制胜。今日赵明礼竟然就被Dogdog追进了穷巷,真是太离谱了。难道这就是被虐待的动物对人类的报复……
      赵明礼用了3秒钟把这些想法转了一遍……
      (驳黑战:嗯,确认你想太多了。)
      赵明礼刹住脚步,回头看见Dogdog正在巷口得意的踱步,以狩猎者的眼神看着赵明礼。
      ——这大概是西伯丽亚猎犬。
      赵明礼的思维在这里习惯性地打了个岔。
      ——它真的是狼。
      在Dogdog睁大眼睛,跳起来扑向赵明礼的那一瞬间,赵明礼看见的是一个美丽的、炫目的弧度,甚至是它那灵动亮泽的毛。那种金色的毛应该就是所谓皇者的颜色,令赵明礼产生了这样的一种感觉——它就是狼皇族的。
      POO。
      嗯,嗯,嗯。
      啊,什么炫目的,感叹什么的都像蜡烛被狂风吹灭一样——只剩一缕青烟。
      墙壁上突然打开的一个铁门和撞上铁板的Dogdog造成了这种急转直下的落差,真是令人狂汗直下三千里。
      赵明礼想Dogdog一定是会骨折,不知道会不会是已经死了呢?
      他有点担心,怎么说也是好不容易才遇上了一个故知,虽然是冒牌的。
      于是赵明礼小心翼翼地走过去,戳了戳它,它一动不动的。赵明礼伸手去探探它的鼻息……
      突然之间,它虚弱地张开嘴巴,咬住赵明礼的手指,竟然也咬破了(果然是狼皇族的人呀,是狼),赵明礼连忙缩回手,就是还没有死,这个时候还咬人。
      穿着巫师斗篷的人——其实也就是刚才开门的那个人(真想问一下他为什么可以计算的这么准确来出场),他说:“跟我来。”
      赵明礼甩了甩手指,站起来就又跟着他了,继续遵循本能。
      他眇了赵明礼一眼,正确来说就是看了赵明礼的手指一眼,突然就拉起赵明礼的手,把食指含进嘴里了。
      嗯……这是发生什么事呢?

      一个陌生人,摆出一副目无表情的样子,用嘴巴含住自己的手指。
      对于这种身体接触,在赵明礼的认知之中是不可能存在的,无论是条件还是结果。
      但是,它确实是这样发生了。
      ——朋友,这可是我的身体……
      “我们不认识,这样好吗?据说犬类的唾液里有成千上万种细菌,随便一种都是不好处理到足以致命,现在我还没有确定我是否已经患有疯狗症,这可是一种传染病。你这样的行为对你身体是极大的不负责,而且对这种比较严重的外伤唾液的疗效不大。”
      “…………”陌生人并没有说话,不过也抬眼看了赵明礼一下,相信得出的结论会是——这人话很多。
      本来以为他要用最原始的方法——口水——来帮赵明礼疗伤。
      事实告诉赵明礼,并不是这样。
      身体里的血液循环好像变得快了,仔细感受一下血液的去处。
      确认——它们从手指里的伤口不断流失。
      ——这是什么意思?
      赵明礼想要拉出自己的手指。
      ——嗯?够了,250cc还可以当作是捐血,捐血还有个捐血证,有证明的话,以后就可以免费用血了。这样人血当饮料的事,真的是既不经济也不科学。
      不要再吸了。
      “……no……too much…………”赵明礼零星地表达折自己的意思。
      陌生人想了一下,他终于放开了嘴巴。赵明礼拿出自己的手指,感觉上已经不像是自己的了。
      不过可以联想到,一个小小的止血贴可以搞定的小伤口——迸发——出超过1000cc的血,感觉真是…真是惨无人道、惨绝人寰、惨不忍睹…
      ——终于知道了,用神仙来形容的是什么?原来是——吸——血——鬼。
      对,贝利亚的居民就是把自己献给一个——吸——血——鬼。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9章 9.无偿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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