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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 44 章 男主登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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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书宛不被钱财打动的行为,愈加让萧鸿羽觉得她所图甚大。因此经过差不多一个月的照顾,萧鸿羽依旧对她淡淡的,和村里其他人并没有什么两样。也是因为如此,在见到萧鸿羽与温书怡相谈甚欢的场面时,温书宛差点没崩溃。
萧鸿羽微笑着,并没有被温书宛可怜的哭腔打动,温和地说道:“温姑娘便随令兄回去吧,我身上的伤早已痊愈,若是再让姑娘照顾,恐怕会坏了姑娘的名声。温姑娘的救命之恩,改日一定亲自登门答谢。”萧鸿羽能年纪轻轻便得到皇帝的信任,身居高位,就不是一个能被别人左右,心肠柔软的人,既然知道一个人有问题,便不会付诸真感情。
温书宛没有了借口,只好一步三回头地跟着温大郎身后离开。一淡出萧鸿羽的视线,温书宛脸色变得难看了起来,冷着一张脸,径直往前走。温大郎十分莫名其妙,但他有一个温家人都比不过的优点——没有多余的好奇心。即便觉得温书宛的态度有异,依旧遵循亲娘的话将二妹带回去。
温书宛早就预料到了回家会遇到怎样的场面,但她已经懒得伪装了,嘲讽地勾了勾唇,坐在下首一幅百无聊奈的样子。温李氏也冷冷地看着她,目光像寒冰一样。大约气氛是会感染的,所有人都沉默着,没有像大多数家庭战争那样哭爹骂娘。
最后还是温李氏打破了沉寂,十分冷漠地说道:“你和别人的事我不想管,也管不了。我温家也不是没骨气的,无论你从那位公子手中得到了什么,我和你爹一分一毫都不会取。等那位公子走后,我就让媒婆给你找户人家,家里陪十二两银子的嫁妆,锅碗瓢盆,箱柜木什,四季衣裳一样都不会少,你就安安心心地待嫁吧。”
虽然妹妹先姐姐一步出嫁很影响书怡的名声,但乡下人家礼教并不森严,只要借口找的好,其他人也是会理解的。温李氏有预感,如果不尽快将温书宛嫁出去,她以后一定会引出更大的祸患。
温书宛表情平静中带着松快,似乎等这一刻等了很久。站起身,扭着腰肢,聘聘婷婷地回到了房间,留下一屋子各有所思的人。
刘招弟是第一个坐不住的:“娘,那公子给了田家上千两银子,咱们……”
“要是有那笔钱,三弟进京赶考的费用,书怡的嫁妆都能上好几个档次,剩下的还能置办一些田产,以后家里吃喝都不用发愁了。”刘招弟最明白这个家里谁才是婆婆最挂心的人。
“虽然这笔钱是书宛用救民之恩换来的,但她是温家的女儿,温家养大了她,她得的钱便应该交由家里处置,最多出嫁的时候多给一些嫁妆,这天下还未有还没分家,子女便拿大笔钱财的道理,桃花得的赏银不也一样交给父母了吗?我家大郎年年冬天去河堤上扛货,这可是费力气的活,每次回来都瘦的脱了形,肩膀上起了血痂,挣的钱可留过一文?二弟在外面挣的银子,一半留着生活起居,另一半不也要上交公中吗?不然家中哪能天天吃白馒头,白米饭。书宛虽然在家里生活不如书怡,但在吃穿用度上并没有亏待她啊。不然这十里八乡,哪有姑娘家不用洗衣也不用做饭,每天打打猪草,就能轻松快活的?也就是我们温家男丁出息,公爹和大郎一把子力气,平时地里的活不用我们妇道人家操心,也就是农忙的时候搭把手。二弟挣的也多,三弟出息,村里人不敢欺负,不然家里哪有这样的好日子过。不能好处享了,发达便不顾温家里吧?”
这番话,刘招弟说得情真意切,因为她心里便是这么想的。假想有一天她也发了一笔横财,肯定会交给公中,不会私吞,顶多要求提高自己在家里的待遇,因为她是刘家的女儿,温家的媳妇。
其他人都有些沉默,因为刘招弟说的话是这个时代的主流思想。化个人为集体,孝道大于天,不主张儿女藏有私产,更别说温书宛这个作为家庭附庸的女儿了。
连作为大家长的温父都有些心动了,却没有表态,而是看向温李氏:“他娘——”
温李氏皱眉:“我最后说一遍,温书宛得的钱财一毫也不许拿,等她嫁人后便与温家没有任何关系了。当家的,若是以后有人知道三郎读书的钱是从她那里得来的,三郎恐怕一辈子都得记住这个恩情,你让三郎以后如何自处?当家的,你该有决断。”
温父神色一凛,磕着瓷碗沉思。
温李氏目光又转向温凯旋:“大郎,我们温家人从来都是堂堂正正的,用的每一文都是靠自己。
只要问心无愧,在谁面前都可以挺着胸膛做人。如果你二弟在家的话,他也一定会同意的做法的。”
温大郎用力地点了点头:“我知道的,娘。”
温父敲了敲桌子:“好了,这件事到此为止。温书宛的钱谁也别惦记着了,就让她带着出嫁,谁若是敢伸手,温家便要不起这号人。”
刘招弟知道这话里说的便是自己,即便再不甘心,也只能应答下来。
温李氏终于露出一个笑容:“天色也不早了,招弟去灶房择菜做饭。这件事就别告诉书怡了,大家心里有数便好。过些天,我便去找镇上找最有名的方婆子,让她介绍一户厚道人家,让书宛风风光光地嫁出去,咱们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温书宛躺在床上,泪水大颗大颗地往下落,沾湿了整块枕巾。温书宛用手捂住嘴巴,不让外面的人听到自己哭得快要哽咽的声音。而这世上自己最亲密的人正冷漠地讨论她的去留,尽管上一世便知道爹娘并不喜欢自己,但如今听来仍然疼彻心扉。她真的好羡慕,好羡慕姐姐,如果爹娘能像爱姐姐一样爱自己,别说救人的钱财,就是要自己的命,她也甘愿双手奉上。
她从小便被人忽视,懦弱,不知所措,但她又知道爹娘并未对不起自己,因为家里没人虐待她,在吃住上更是比同村的其他姑娘好上一大截,只不过爹娘爱自己不如其他孩子。所以上一世,姐姐想要占用自己的救命之恩,温书宛想都没想便答应了,更是为家人汹涌而至的温情感动。
然后,自己嫁给了和三哥做过同窗的夫子,那是一个样貌温润,对自己体贴照顾,但并非没有原则的男子。出嫁的时候,大哥在乡下给自己置办了田庄,二哥将镇上自己经营的铺子转到自己名下,三哥也给了上百两的压箱底,虽然因为低调,温家没有对外声张,但那些东西都是实打实,在官府认证了的。
自己嫁过去没多久,婆家便按照承诺分家了,每年节假日按照惯例给一些孝敬。后来,阴差阳错自己低价买下了城中价值千金的铺子,钱财无忧,便去人牙买了两个干活利索的丫头。那时候,自己好像苦尽甘来,前十几年的霉运都散尽了,真真切切地过了一段无忧无虑的日子。上面没有公婆压在头上;丈夫是真正的正人君子,不会贪墨妻子的嫁妆;自己作为夫子夫人,很受下面人尊重,家里有丫鬟伺候着,也不用干活。
镇上多少女子羡慕自己啊,温书宛便是高高在上地看着曾经自己羡慕的对象在生活的搓摩下失去了往日的天真。
温书宛还借着办事的名义,特地带着丈夫去看望姐姐的闺中好友,村长的女儿温丝蝉。不过是短短两年的时间,温丝蝉便老了十岁不止,因为一连生了两个女儿,很受婆家的嫌弃。害怕家中的老虔婆将刚出生不久的女儿溺亡,温丝蝉背着襁褓在冰冷的井水中洗衣服,纤瘦的手指冻得通红,眼中一片麻木。
而那时候,自己嫁入夫家两年,还未诞下一儿半女,但丈夫总安慰自己不要着急,只要慢慢调养总会有孩子的。婆家人虽然话里话外总喜欢讽刺两句,但因为不住在一起,丈夫又站在自己这边,婆家也不敢太过放肆。
温书宛推门进入,被里正一家当作上宾热情地接待了,而温丝蝉被婆婆喝斥着端来茶水。接下来,温书宛便用隐匿在平静中的得意语调讲述了自己多么希望自己也能像温丝蝉一样生下两个女儿。丈夫就站在一边,笑着逗弄温丝蝉襁褓中的女儿,眼中满是怜爱。听到这话,扭过头温和地说道“宛儿,不要着急,生儿生女要看天意。咱们才成婚两年,结婚七八年才生下儿女的人家也是有的。”
听到这话,温书宛才满意地说道:“那也不能干等着,过几天我也去庙里拜一拜罢,顺便请一尊送子观音回家。”之后便与里正夫人讨论哪家的寺庙灵验,顺便享受着温丝蝉时不时欣羡渴盼的目光。
那段时间温书宛真的是得意极了。家境比自己好的,不是妻妾成群,便是夫妻离心;丈夫对待妻子比自己好的,家中又着实窘迫,作为妻子都得下地干活。本来,温书宛能一直这样过下去,被丈夫宠着,过几年生下一儿半女,一生也就这样平淡地过去了。
哪成想郡里发生那么大的灾难,自己的丈夫也不幸在这场灾难中死亡。当灾难渐渐淡去,秩序慢慢恢复,温书宛受不了左邻右舍眼中兴奋而又怜悯的目光,成群结队地过来安慰自己。婆家也再无忌惮,大骂自己是“灾星出世”带走了她最有出息的儿子。
温书宛不想在这个地方呆下去,便收拾行李投奔了姐姐。在那里,温书宛知道了自己以前的生活就如井底之蛙,丈夫也不如自己想像中优秀,特别是与威严赫赫的姐夫对比之后。两年万事如意,人人艳羡的生活,早就将温书宛的心养大了。她不甘于站在一旁衬托别人,她想要所有人仰望自己,而这一切都只有萧鸿羽能给自己。
想到萧鸿羽,温书宛握紧了拳头。这一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重生引起的变故,萧公子被田桃花救下了,自己不再是他唯一的救命恩人,自己全心全意的照顾也没引起他的另眼相待。眼看着萧公子的伤快要好起来了,若是再不做点什么恐怕真的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温书宛想到上午,萧公子与姐姐相谈甚欢的画面,眼睛闪了闪。
温书怡回到家中,饭菜已经端上桌。家里人都很平静,看起来与往常并没有什么不同。温书怡觉得温书宛干的那些事,家里人有知情权,早知道也能早做打算,免得事到临头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便将自己听到,看到的事情捡重点说了一遍。
刘招弟低着头,没精打采的。
温李氏敲了敲温书怡的脑袋:“你一个姑娘家就不要掺和这些事了,我和你爹心里有数。”
听到这话,温书怡便放心了,温李氏就像是家里的定海神针,什么事都难不倒她。她说心里有数,那么十有八九已经找到了解决的办法。没有了心事,温书怡一身轻松,说说笑笑地吃完饭回房了。
试问,在大千世界中,什么流传的最快,答曰流言。简直比非典传播速度还快,不过是一个下午的时间,所有人都知道了,温书宛并没有将自己救下贵公子的事告诉父母,温家二老还蒙在鼓里呢。
一瞬间,所有人对温书宛退避三舍。在这个孝道大于天的社会,一个人如果连父母都隐瞒,谁还能指望他对自己诚实呢。
温书宛并不在乎,在她眼里这些升斗小民,无知匹夫根本影响不了大局,等自己坐上候夫人的位置,该奉承的还是会过来奉承,何必将精力浪费在这些人身上。
日子在一天天地过去,温家人和温书宛达成了一种默契,双方对彼此的事情并不多问。刘招弟尤为不满,对温书宛的饭食多有克扣,温李氏看在眼里,也不阻止。温书宛也颇为硬气,家里不留饭菜,便直接空着肚子到田家吃。其他村民看在眼里,更加印证了温书宛与父母不和的传闻。
虽然在家里谁也不搭理谁,关系比陌生人还不如,但去了外头温李氏依旧言笑晏晏,只说家里孩子不懂事,让那些准备看笑话的村民大失所望。
家里的春蚕也在一天天长大,变得白白胖胖,喉下的两颊开始变得透明,大约再过三五天便可以吐丝结茧了。一家人都十分兴奋,往年蚕养到这个时候,死的比活的多,而且一个个懒怠吃食,病怏怏的。不像今年这批不仅死亡率不足百分之十,还精神气倍足,每只一天可以吃三五片桑叶。而所有人都知道,吃的越多,以后吐出来的丝便越多,这都是钱啊。
这也让本来有些沉闷的家庭氛围变得活跃了起来,温子娴,温子蕙两个小丫头每天嘻嘻哈哈地抬着竹篮子在河畔边采桑叶,笑声隔着大老远都能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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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温书宛踏着夜色从田家归来,屋里的烛光早已熄灭,家里其他人都已经歇下了。她在夜色中不断地徘徊,心里万分焦灼,今天晌午从驿站传来消息,萧公子的家人已经带着名医快马加鞭抵达汉中郡,明日便可直入淮南县,来到温家村了。
快一个月过去了,萧公子对自己依旧不咸不淡,今天更是明确表态,自己救他一命,他便欠自己一个人情。以后若是遇到任何困难,只要拿着他给予的半块玉珏去官府求助,只要不违法乱纪,官府定会相帮。这在任何人看来都是天大的好处,但温书宛并不满意。若是接受了那半块玉珏,救命之恩便两清了,自己还如何去侯府享受那泼天的富贵,她决不能让这个机会白白溜走。
温书宛嘴角露出坚定的笑容,若是自己不能打动萧鸿羽,那么她的好姐姐呢。候夫人的位置便让她暂且替自己坐一坐,总有一天还会回到自己手上。
温书宛握紧了拳头,敲响了温书怡的房门。虽然已经做好了决定,温书宛依旧觉得十分不甘心,明明是自己的东西却要先给别人尝一口,以后谁提起来,都会说自己吃别人剩下的。
“谁啊?”屋内传来带着睡意的声音。
温书宛深吸了口气,语调轻缓地应道:“姐姐,是我。”
温书怡刚睡醒的大脑还有些迷糊,大晚上的温书宛来找自己干什么?因为这个时代没有娱乐活动,四处都是乌漆麻黑的,温书怡已经习惯了早睡早起有规律的生活。经过一个多月的晨练,温书怡感觉身体比前世在健身房锻炼出来的还好一些。估计温李氏买的药丸子也起了作用,自己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每天早晨起床手脚都是冰凉的,很明显四肢供血不足。而如今身上像是揣着一只小火炉,早晨甚至想要用冷水洗脸。
温书怡清醒过后,摸黑悉悉窣窣将衣衫穿好,将木门打开。
温书怡在夜色中看到温书宛脸上腼腆的笑容,有些不自在。由于立场问题,温书怡虽然觉得前世的“自己”对不起温书宛,但依旧有意无意地提防着她,就怕一不小心落了个原书的下场。温书怡不想绕来绕去,直接问道:“你现在过来干什么?”
“姐姐,先让我进去吧,我慢慢跟你说。”温书宛语气很是亲昵,像是寻常人家的两姐妹。温书怡手臂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和温书宛的关系并没有如此近亲,这半个月更是连话都没说几句,看来温书宛是有事求自己了。
温书怡侧身让温书宛进入,温书宛细细地将姐姐的房间打量了一圈,走到梳妆台前沿着雕花细细摩擦,声音充满感叹地说道:“这梳妆台是娘让隔壁村的木匠专门为姐姐打造的吧?是村里的独一份呢,连村长家的闺女都没有,多少人羡慕啊。娘对姐姐如此好,却从来都看不见我。姐姐住家中唯二的正房,我却只能住厢房,面积还没姐姐房间一半大,不对着阳光,一到冬天就凉飕飕的,连装衣服的柜子都是捡姐姐用剩下的。姐姐,你说咱们是同胞出生的姐妹,为什么差距就这么大呢?如果是三个哥哥住正房的话,我也不会多想,毕竟是家里的男丁。但爹娘爱你胜过了三个哥哥,对我却永远都是嫌弃。姐,你说我如何能甘心?”
温书宛说的话都是事实,温书怡无法反驳。作为家庭利益的即得者,她不能责怪父母的偏心,只说道:“爹娘确实对你不够好,但没有要求你的回报,嫁妆也没有克扣。只要你嫁人后好好经营,一定能将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你——不能怨恨爹娘。”
温书宛咯咯地笑了起来,声音悦耳:“我从来都没有怨恨过爹娘啊!只是想爹娘为什么要生下姐姐呢?如果没有姐姐,我就与村里其他姑娘没什么不同了,偏心哥哥是因为我总要嫁出去的,成为别人家的媳妇。而姐姐,让我清楚的明白自己不受父母喜爱。所以,我最怨恨的就是姐姐啊。”
温书怡无言以对。
“你今天过来不是为了说这些废话的吧?有什么话直说罢!”
温书宛的脸色变得比六月的天气还快,一瞬间便收起了笑脸,眼泪簌簌地往下掉:“爹娘不喜欢我,但我依旧是她们的女儿啊!我知道她们怨我不问贵人要些财物让温家发扬光大,但我只知道这个人情比财物贵重多了。”
温书怡没说话,只定定地看着温书宛,暗暗思索她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温书宛突然激动地握住温书怡的手臂:“姐姐,如果你能够用这个救命之恩嫁给贵人,今后的荣华富贵享之不尽,这不是比区区几千两银子更有价值吗?温家和贵人做了亲家,只要对温家稍微提携,便可改换门楣,三哥也能青云直上。姐姐,只要你嫁给萧公子,这一切便可唾手可得——”
温书怡突然笑了:“既然这么好的话,你为什么不自己嫁给萧公子呢?你救了他,按理说你们之间的关系更亲近才是。”
温书宛声音可怜兮兮地说道:“萧公子那样的贵人,我怎么配的上他。姐姐样貌出众,肯定能获得萧公子的喜欢。这些天,爹娘一直冷眼看我,对我不理不睬,我真的好难过。你是爹娘最疼爱的女儿,所以我想如果我帮你博了个未来,爹娘便会重新喜欢上我的。”
温书怡像是被说动了,说道:“你是她的救命恩人,却让我这个做姐姐的嫁给他,你愿意,萧公子愿意吗?萧公子看起来就不像是任人摆布的人。”
温书宛松了口气:“姐姐,你放心,我都安排好了。”
“萧公子的眼睛受了伤,并不知道我们姐妹的样貌。到时候就说,是你救了他。有救命之情,再加上姐姐的花容月貌,萧公子肯定愿意娶你的。”温书宛十分自信地说道,因为上一世就是如此,萧鸿羽眼睛痊愈后,看到温书怡的样貌便呆住了,迅速向温父提亲,并给了一块贴身的玉佩作为信物。半年后,萧鸿羽将京都的事情安排好,派人将温家一家子和几个族亲接了过去,在萧鸿羽买的宅子里出阁,嫁于他为妻,从此以后成为了萧鸿羽捧在手心里的候夫人。
那时候自己已经出嫁,作为出嫁的女儿,温书宛并没有跟着温家人一起见证那场盛大的婚礼,但参与过的人都连连赞叹。那时候温书宛虽然也隐隐有几分羡慕嫉妒,但温书怡的生活便如天上的云朵,可望不可即,不如和夫君一起实实在在的甜蜜来的诱人。而且,坊间总有一些长舌妇讨论说,一个农家女嫁到京都的大户人家,肯定会被诸多挑剔,亲朋好友又不在身边,恐怕被欺负了都没处说理。还是自己这个二姑娘嫁得好,娘家势大,丈夫明礼,就算闭着眼睛都能过得轻松自在。还列举了许多好人家的姑娘被公子少爷看中后,被公婆,妯娌,妾室欺负,过得多么凄惨。而自己也相信了那些话,事实证明,传言并不尽实。
温书怡叹了口气接着说道:“可是我们的声音很不一样,萧公子不会耳聋到这都听不出来吧?”
“我听人说只要多喝一些开水,声音就会变得有些嘶哑。你只要跟萧公子说,是因为感染了风寒才导致声音变化,萧公子不会追究的。等嗓音好起来了,恐怕他早就忘了当初的声音是什么样子。当然名字也需要调换一下,平时让人直接叫你温娘子,出了村子谁又知道呢。”温书宛目光灼灼的解释道。
温书怡心中感叹,她考虑的可真够周到的啊,对原主心思的把握也很到位。如果原主在场的话,恐怕真会高兴地答应了,还会对温书宛十分感激。小说中原主最后落得那样的下场,与她对温书宛不设防有很大的关系。有谁会提防亲手将自己送上高位的人呢。
这计划真是一石三鸟啊,既让自己对温书宛感恩戴德,又让温家人心怀愧疚,对温书宛多加补偿,等自己嫁萧公子的消息一传出去,恐怕村里人的态度又得一边倒了,甚至会脑补温家人不厚道,逼迫小女儿将救命之恩让给大女儿。反正按照温家父母对温书怡的喜爱这样的事也不是做不出来,温家的名声也就毁了。然而,谁又想得到,这个计划是出自温书宛之口呢。恐怕温书宛说了实话,大伙儿也不一定相信。
温书怡似笑非笑地看着温书宛说道:“没想到书宛你想得如此周到,但是,请恕我不能接受。”
“为什么?”温书宛激动地喊道。
“你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吗?”温书怡语带嘲讽,“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全村那么多人都知道是你救了萧公子,只要萧家人派人过来稍微调查一番,便能揭开这个弥天大谎。到时候,你让我如何自处?萧公子知道她妻子如此欺骗他,他会不会恼怒之下将我休弃。我日子过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淌这样的浑水?”
温书宛根本没考虑这些,她只想让温书怡给自己占个位置,至于温书怡以后会怎么样,与她有什么关系。
温书怡打了个哈欠:“反正这事我是不会同意的。我要睡了,你请自便吧。”说着倒在床上,用被子将头蒙了起来。
一觉睡到大天亮,温书怡只觉得神清气爽,连温书宛昨晚什么时候离开的都不知道。
清晨,温书怡还未走出门便听到刘招弟有些焦急的声音:“今天早晨,萧公子家的仆婢带着大夫从汉中郡过来了。听说那大夫是专门为宫中娘娘治病的,医术十分了得。刚过来没一刻的功夫,萧公子的眼疾就全好了,明天就要动身去京都。”
温大郎的声音十分沉闷:“既然爹娘说,这些事与我们无关,你就不要再去打听了。”
“怎么无关?他们为了感谢田家的救命之恩,又给了上千两银子。明明,明明……”
“好了。”温大郎打断刘招弟的话,四下看了一遍,警告道,“这话你不要再说了,如果让爹娘听见,你没好果子吃。”
刘招弟委屈地坐在一边,本来萧公子还在这个村子的时候,温书宛随时可以反悔,换取一大笔银子。一旦萧公子离开,天高路远的,谁知道这救命之恩能不能兑现。
正在说话的当口,远处传来一阵骚动。温书怡推门向外看去,只见萧鸿羽被一大群人簇拥着,向温家的方向走来,萧鸿羽脸上没有戴幕离,穿着合身的衣裳,在阳光的照射下愈发显得俊眉修目,身姿挺拔。温书怡估量着,身边围着的媳妇婆子一大半都在看他。而以前对萧鸿羽寸步不离的温书宛此刻不知道去了哪里。
温大郎有些手足无措,惊异地问道:“他们过来干什么?”
温书怡沉思了一会儿,说道:“管他呢。壶里有水,大哥你等一会儿给他们每人倒杯水喝。大嫂,你去蚕室将爹娘叫过来。”
刘招弟点了点头,一溜烟就跑不见了。家里有人拿主意,温大郎迅速镇定了下来。
萧鸿羽很快便来到了温家院子门口,温凯旋作为温家的长子,连忙上前接待。一番寒暄后,温凯旋将萧鸿羽一行人迎了进来,仆婢十分有礼地分侍在他左右。温书怡笑着和村里的叔叔婶婶打招呼,将看热闹的人隔绝在院门之外,然后将院门关闭。
温书怡请他们坐下后,来到灶房,见大哥将家里所有的瓷碗全都拿了出来,摇了摇头,挑出其中一只稍显精致的:“只用给萧公子一个人倒水便行了。”
温凯旋这才回过神来,在刻着雕花的瓷碗中倒了半碗水端了出去。傻乎乎地笑着说道:“萧公子,先喝水,我爹娘等一会儿便回来了。”
萧鸿羽有礼地双手接过,并表示了感谢,还主动和温凯旋谈论了一些本地风俗民仪之类的话题。这些都是他从小便熟悉的东西,但因为不习惯被这么多人看着,温凯旋说得结结巴巴的。温凯旋暗暗懊恼,觉得自己实在太没用了,如果二弟或者三弟在的话,一定能和这位公子相谈甚欢。
温书怡蹲在门槛边,无聊地在地上写写画画。她倒觉得没什么,两人本来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说不一起去也是理所当然的。
萧鸿羽一心二用,一边应对着温家大郎,一边情不自禁地朝温书怡看过去。阳光下小巧的鹅蛋脸上有一些细小的戎毛,乌黑的眼睛就像是浸在水里的黑珍珠,萧鸿羽甚至觉得为了让这双眼睛永无忧愁,他什么都愿意做。温书怡就这样蹲在门槛边,漫不经心地摆动着树枝,头发半散在身后,如春日的一缕烟霞。似乎每一处都是按照自己的心意长成的,萧鸿羽有些看呆了。
就在萧鸿羽和温凯旋两人一个不知所云,一个认真应对中,刘招弟终于将温父温母带了过来。温凯旋长长地松了口气。
萧鸿羽明显对两位老人更加慎重,站起身拱手行礼:“承蒙令爱的救命之恩,如今才登门拜访,实在失礼。”说着向左右侍从使了个眼色,侍从从身后取出大大小小的礼盒摆放在桌子上,“小小礼物不成敬意,还请伯父伯母一定收下。”
“公子言重了,温家不过是乡野人家,担不起你的重谢,这些礼物你还是拿回去罢。”温李氏连忙上前推辞。
刘招弟想要上前说什么,但被温凯旋拉住了胳膊。
萧鸿羽突然看着温李氏的眼睛说道:“伯母可是因为村中的流言而对晚辈有了隔阂?”
温李氏有些不好意思地扭过头去,有一半的原因吧,她实在不想在温书宛要出嫁的关头与她有利益上的纠葛。
萧鸿羽温和地说道:“伯母实在不用担心。我与令爱早先便说好了,她不愿意要财物,我便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答应她一个请求,以报答救命之恩,这与我送给伯父伯母的礼物无关。哀哀父母,生我勋劳。若是没有二老的悉心教养,令爱也不会将我救了下来。这些礼物便是我对二老的感激。”
萧鸿羽的姿态放得很低,一直以晚辈自居,说话又有条例,将温父温母的顾虑全都打消了。不一会儿,温母对萧鸿羽的喜爱便超过了身边有些木纳的大儿子,一跃成为继温书怡之后,温母最喜欢的后生。
温书怡坐在一旁简直叹为观止,这人也太会说话了吧。
快到晌午的时候,温李氏拍了拍萧鸿羽的手背:“你在这里等着,伯母去给你烧几个好菜,中午便在伯母家用饭了。”
萧鸿羽没有拒绝:“那便劳烦伯母了。”
温李氏便站起身吆喝着让温大郎去打壶酒来,温书怡到村里的渔夫家买几条活鱼,刘招弟给自己打下手。刘招弟怕温李氏又要将礼物退回去,将大大小小的礼品盒送进了温李氏的房间。温李氏觉得刘招弟总算机灵了一回,既然决定收礼物,就大大方方的收,再多说什么,就是矫情。
温父对着萧鸿羽忆起了往昔在战场上的峥嵘岁月,眼神都变得怀旧了起来。
萧鸿羽也太息着说道:“秦将军是我朝数一数二的英雄,他麾下从来没有怕死的窝囊废,伯父当初能在他手下办事可见也是一方英豪。”
“哎,”温父摇了摇头,“现在人都老啦,当年的事不提也罢。”
温父虽然这样说,但对萧鸿羽的态度明显更亲近了几分。
村里卖鱼的人家离温家并不远,温书怡速去速回,不一会儿便提着两条用草绳吊着的鲤鱼回来了,进了堂屋便看见快要和萧鸿羽结为忘年交的温父。温书怡此时才觉得萧鸿羽这个人真的有些神奇,似乎只要他愿意便能获得所有人的喜欢。
温书怡将鱼提到灶房,拉着温李氏的衣摆撒娇道:“娘,一条炖汤,一条红烧好不好?”好久没吃鱼,她有些馋了。
如果家里没客人,温李氏肯定会满足温书怡这点小小的要求。然而,温李氏在外人面前是铁面无私的,敲了一下温书怡的脑袋:“客人还没有决定呢,哪轮得上你。”看温书怡失望的样子又有些不忍心,“以后娘单独给你做,今天就忍忍。”
温书怡像小鸡啄米一样,点了点头,牵着温李氏的衣摆乖巧地跟在她身后。
温李氏就这样拖着一个小尾巴来到堂屋,笑呵呵地问道:“小羽啊,你喜欢吃什么鱼?清蒸,红烧还是醋溜?伯母给你做。”
萧鸿羽眼睛失明的那段时间,听力变得非常厉害。刚刚温书怡和温李氏在灶房里说话的声音虽然小,但他还是隐隐约约地听见了。
萧鸿羽勾了勾唇,说道:“我想吃红烧和清炖的,劳烦伯母了。”萧鸿羽见随着自己的话语,温书怡越来越高兴的笑脸,心中像是有一朵昙花缓缓地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