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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江湖八卦 一个是江湖 ...

  •   整个淮安城都陷在一种狂热的氛围中。

      唐末第一次见识到了遍地都是江湖人士的盛景,放眼望去,方圆数十里全是刀剑加身的武林人士,且大多是整个门派一起出现,着同色装扮,声势浩大,威风凛凛,甚是新奇。

      三日前,她随着苏怀之到了淮安,苏怀之把她带到一处僻静的别院,让她权且住着。唐末在别院中里外转了几圈,道:“也算幽僻,乃是个金屋藏娇的好地方。”

      苏怀之道:“暂无娇可藏。”

      常衡忙搭话:“那是我们公子不愿意,哼,要知道,追我家公子的人,绕整个淮安城能排几圈。”

      唐末默默估算了一下淮安的大小,对常衡说道:“我才发现,你是个擅用夸张手法的文学高手。”

      常衡被调侃,急了:“这不是夸张,你不信问问我家公子,连那江湖第一……”

      话没说完,便被苏怀之打断了:“好了,闲话少说。我还有些事需要处理,暂且离开几日。”又对唐末道,“我本有些话想与你说,但现在委实不得空。你先在这里住下,武林大会五天后才开始,这几日便先由常衡陪着你出去逛一逛。”

      苏怀之像是有急事,没空与他们闲话,交代完常衡一些注意事项,也不顾常衡是否愿意,只留下他和一名丫鬟照应唐末,自己便不见了踪影。

      常衡站在门口,看着苏怀之骑马远去,泪水差点就掉了下来。

      就这样,唐末莫名其妙地在淮安城住了下来,离武林大会还有一些时日,她平日里除了睡觉,便是上街溜达几圈,听听街头巷尾的武林八卦,日子倒也悠闲。

      话说,这江湖虽大,但八卦之事,来来去去不过就在那几个人身上打转,比如沈慕,比如江采月。

      沈慕自不必说,是唐末莫名其妙捡来的便宜未婚夫。

      江采月则出自蓬莱岛药仙谷门下,乃谷主医神之女,稳居《江湖美人排行榜》首位。药仙谷的规模虽比不上三大门派,但因医术高超,草药丰盛,因而受追捧的程度,一点也不亚于三大门派。试问,哪个江湖人不生个大病中个毒呢,一语言之,只要人在江湖飘,总归有有求于药仙谷的时候。

      江采月贵为医神之女,年纪虽轻,但武功不错,医术更是得了真传,现如今,医神早已少问世事,只将江采月任命为二谷主,大小事项,全由她料理。加之江采月容颜绝美,冠绝九州,于是,毫不意外地,成为了江湖美人排行榜上不可撼动的第一名,与唐末这江湖劣女排行榜上的第一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二人,一个是江湖第一公子,一个是江湖第一美人,可谓郎才女貌,珠联璧合,不凑作一对,谁都看不下去。

      那说书馆中,每日都有二人的故事上演,唐末也去听了一回,只见那说书先生慷慨万分,说得有板有眼,大意是说,沈慕与江采月二人本惺惺相惜,私下互定终生,奈何那万剑山庄的劣女唐末横刀夺爱,仗着婚约棒打鸳鸯,使得小情侣二人十分命苦,相爱却不能相守。

      讲到精彩处,说书先生拿镇尺往桌面重重一落:“所以说,那妖女唐末,因着面目丑陋,所以极为妒忌江采月的美貌与温柔,并仗着婚约,拼命霸占着沈慕,却不懂得人间情爱为何物,实在是可悲至极。”

      唐末喝了一半的茶水“噗”地喷了出来。

      一旁听得万分气愤,恨不得冲去万剑山庄灭了唐末,让第一美人和第一公子厮守一生的女子瞪了她一眼:“怎的,这位朋友,你可有意见?”

      “没意见,没意见,我听得委实生气,一吐茶水,聊表我对那妖女之不屑之情。”

      她如今总算知道,自己的名声究竟差到何种地步。

      今日,唐末厌倦了那说书馆,撇开了常衡,在淮安最热闹的街上,寻了处摊子吃早点。一笼汤包,一碗豆浆,老板吆喝着端上了包子,唐末美滋滋地拿起了筷子,刚想夹个汤包,哪知街上忽地一阵骚乱,原本就杂乱的街上,忽地从街头过来一队人马,那群人中,只有寥寥几个男子走在前头,女子居多,个个长衣广袖,衣袂飘飘,十分地装模作样。

      而街上的人,见着这队人,则自发地挤过来围观,杂乱的街道上愈发喧闹起来。有人冒冒失失地挤过来,手一抬,把唐末的汤包打落在地。

      “这位兄台,实在对不起。”那人急匆匆地道了个欠,复又挤进人潮之中。唐末盯着滚得发黑的包子,再看看由街头涌过来的人群,随手抓了个人,问:“可是发生了什么事,为何这么多人往这边走过来?”

      那人指了指街头缓缓走来的马车,道:“你看见前面那辆马车了吗?”

      唐末点点头:“看见了,没什么特别的,嗯,又不是金子做的。”

      那人摇摇头:“这你可就不懂了,马车虽不稀奇,但坐在马车里的人可就稀奇了。”

      “怎么个稀奇法?”

      “啧啧,古书形容女子貌美,曾有诗云,‘绰约多逸态,轻盈不自持。尝矜绝代色,复恃倾城姿’,此中意境,引人入胜,美不胜收。”

      唐末:“……”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混江湖的除了要舞刀弄剑,还得会舞文弄墨,才能受人崇拜,算得上风雅侠客。于是乎,不管是世家公子,还是山间土匪,只要自称江湖中人,就总得背上几句诗词,以备在特殊场合中,吟诵出来,显示自己品味高雅。

      这着实是一股坏风气,唐末以为。

      譬如现在,如果可以的话,唐末很想狠狠地抽那人几下。

      那人大约也意识到了自己关子卖得太久了,背诗背得不伦不类,咳了一声:“那马车里坐的,可是当今江湖第一美人,江采月。”

      “哦?”唐末环顾四周,发现围观的人中,男子居多。

      这江采月,便是那与沈慕互相爱慕的苦命鸳鸯,真可谓大名鼎鼎,如雷贯耳,唐末这几日也听说了无数回了。

      听闻,江采月平日里多在谷中,轻易不在江湖上露面,见着她真容的人并不多,这也为她的美貌平添了几分神秘。唐末倒是有些兴趣,想瞧瞧这与自己这第一劣女相对的第一美人究竟是如何地惊为天人,也踮脚往药仙谷移动的队伍里看了看,奈何马车车帘盖得严严实实,连侧脸都未瞧见半分。

      大家难免觉得扫兴,就当人群快要散去的时候,街尾处又来了一队人马,那些人身上配有一管短笛,笛尾系着一颗哑铃铛。

      唐末猜想,那应当就是常听人说起过的玉苍派吧。玉苍派擅用暗器,身上佩戴的短笛中藏有上百支银针,笛尾铃铛也是个稀罕物,平时不发出声音,若有需要,轻按上头的机关,铃铛便可发出清脆的声音。据说,与人交手之时,若遇着听音辨位的高手,玉苍派人便会触发铃铛上的开关,用铃铛声来迷惑方向,让人听不见暗器发出的声响。

      这群人与药仙谷的人马相对而行,两队人马行至街道中央,恰到好处地堵住了彼此的去路。

      狭路相逢,一般是江湖地位高人的胜出,这跟小官员要给大官员让道,大官员要给皇帝让道是一个道理。但药仙谷和玉苍派,论地位,似乎谁也胜不了谁,加之双方本就不大对付,此刻相遇,就变成了一件极为尴尬的事情。

      僵持了一会,玉苍派的马车车帘拉了开来,一名面目娇俏的红衫女子喊道:“药仙谷的,叫你们让路,也不是个理,不如我们比试一场如何,赢的人先过去,输的人让路,你们看如何?”言语间倒也磊落。

      药仙谷那边,马车掀开一角门帘,一名侍从模样的人把上半身伸了过去,里头的人似是附耳说了几句话。末了,侍从出来以后,也未回应玉苍派的话,便吩咐药仙谷的人让道,让玉苍派的人先过。

      方才喊话的女子倒不乐意了,她皱眉:“你们这般举措,可是看不起我玉苍派。”

      药仙谷的人道:“二谷主大度,让你们先过,已经给足了你们面子,何来看不起一说。”

      红衫女子冷笑一声:“若是给我面子,便当让你家主人来回话。如今,你们话也不回,虽让了道,却十足的做派,让人看了心里不舒服。”

      “你简直无理取闹。”药仙谷的人大约也没想到,玉苍派竟然如此难缠,一时间说不出话什么话来,只是意思意思地骂了一句。

      红衫女子真不是个省油灯,一言不合便由袖口中取出短笛,握住尾端朝前一挥,几枚银针刷刷射向了马车内。

      一男子飞上上去,长剑出鞘,打落了银针,略有些恼怒道:“玉苍派怎的如此歹毒。”

      红衫女子不怒反笑:“若真的歹毒,你便接不下这暗器了。”她抚弄着手中的短笛,“若你想知道什么是歹毒,我倒能让你见识见识。”

      唐末这才看清了,红衫女子手中的短笛与其他门人都有所不同,其他人拿的都是竹笛,唯独这女子拿的是玉笛,那是一柄极好的玉,在阳光中发着温润的光。

      玉笛是玉苍派传世的信物,见玉笛者,如见掌门。唐末盘算了一下年龄,便知,该女子大约是玉苍派掌门之女。

      这世界真真奇妙得很,两个不大对付的门派的传人,在一条街上相遇,武林大会还没开始,江湖恩怨倒先冒头了。可惜都是女子,要不然兴许还能演出个爱恨相杀的戏码来。

      正可惜着,马车里的江采月倒是发话了,她对方才给她挡下暗器的男子道:“大师兄,是我的不是,方才未将事情说清,让人误会了咱们做派大,理应向玉苍派赔个不是。”

      江采月说着,拉开了车帘,缓缓踏下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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