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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别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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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璃离开齐府后,就循着门前的路一直往前走,漫无目的却又随意之至。
齐府是坐落在繁华的集市之中,从门口的路一直往前走,拐过一个路口便能看到来来往往的行人,两边是正在吆喝的商贩,这是齐府东面的闹市。
若换了一个方向行进,可在拐过两条路口之后径直出城,即便驾着马车也是来去自如;相同的路换个方向便是月城景色极为优美的景点区,有鼓楼月色、还有一个湖泊倚楼而生,因是月城最美的湖泊,于是以城名冠之,为月湖。
里面零零散散的种着荷花,一到夏季多得是调皮的孩子泛舟游于其中,摘花采叶,搜罗一捧莲蓬头拿回家去让母亲为他们做一碗清热去暑的莲子粥。
平时也不乏一些文人雅士、富家公子游于湖上,舞文弄墨、把酒言欢,若是带上心爱的姑娘,也不失为一个约会圣地。这是齐府西面的游览胜地。
一般上元节时会在城西举办大型灯会,一来那里景色怡人,二来月城人极为迷信,认为若在上元节当天于月湖湖畔遇到心仪的公子佳人,两人必定会姻缘美满、白头偕老。
可惜就算月城风景再好,此时的叶璃也无心观赏,她此时此刻所想的只是能尽快找到一个落脚处。
以前在书上看到过,古代的客栈是可以住宿的地方,而她现在手里还有齐轩给的二十两银子,所以经济上是没什么问题的。虽然她对古代的金钱换算没什么概念,但心里也明白这二十两银子一定不是一笔小数目,对此她其实又是很感激齐轩的,至少能让她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衣食无忧。
叶璃想的不错,二十两银子已经足够一个四口之家过上两年温饱的生活了。至于她叶璃就一个人,按她在现代的生活质量来看,且不说两年,一年内过个混吃等死的懒散日子真的是没问题的。
在路过一个成衣商铺的时候,叶璃看看自己身上穿着的小玉的衣服,以及怀里抱着的小包袱里自己那一身几乎再没机会穿在身上的现代的短袖短裤,顿时决定要买两件换洗衣服!不然以后她都没有合适的衣服穿着出门了!
“姑娘,快来看看这新出的衣服,多适合您呐!”叶璃一踏进去,就有一个类似销售员的小厮迎上来招呼她,开始给她推荐各种款式的衣服。霎时给了叶璃一种错觉,让她恍然自己只是来到了汉服服装专卖店,而不是穿越到了古代,只不过短短几秒钟叶璃便回过神来。
因为自己做过销售一类的兼职,也明白这种工作的难处,所以也不想为难曾经的“同行”,强迫自己露出一个看起来还算温和的笑容,“不用看了,你帮我拿两件应季的就行,颜色嘛~”
说着叶璃的目光落在面前一排的颜色各异的衣服上,来回看了两遍感觉还是紫色的看着比较舒服一些,“都拿这种浅紫色就好。”说着手指指向其中一件淡紫色的交领襦裙。
她对布料什么的不太了解,目前只需要有两件换洗的衣物就成,也不讲究那么多,等她以后有时间了再慢慢研究布料的成分。在现代的话,她一般多是买棉布类的衣服,因为穿起来比较舒服,只可惜夏天时会比较热,所以她的夏季衣服还是以棉纺类居多。
那个小厮原本看叶璃就不像很有钱的样子,又是一副丫鬟装扮,只抱着心思想着能卖出一件衣服就算好了,但没想到叶璃张口就要两套,而且还没有太多的要求,顿时心里只觉得一阵轻松。果然还是这种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小丫鬟比较好说话啊!小厮忍不住在心里感慨一番。
那小厮正要去拿衣服给叶璃,门口又进来了两位客人。只从衣着上就能看出是中上生活水平的富裕人家,当即小厮眼睛一亮,脚步一动把原本正要去拿衣服的路线生生拐向了门口。
叶璃当然也看出来了,但也没有过多计较,自古以来嫌贫爱富乃是所有人刻在骨子里的劣根性,只不过有些人通过学习和后天养成的教养把这种劣根性牢牢束缚住了,而有些人却把这种性格表现的淋漓尽致,一如这个小厮。
仔细看了看店铺的内部构造,发现有些不太合理的地方,而且有些衣服的摆放位置和款式搭配也有些不合适。叶璃闲的没事做,就在店铺里到处溜达,这一看,忽然就发现了许多小问题,虽然她学的专业是金融学,也对设计、建筑什么的从没有接触过,但她做过各大商场的促销员,而且有现代的先进理念从小耳濡目染,所以能够发现一些不太对劲的地方也是很正常的。
“小五子!怎么就你一个人,小三子呢?”正在叶璃拉着一件衣服仔细研究上面的绣花图案时,只听一道比较洪亮的女声从偏门处传来,叶璃循声望去,只见一位身穿墨绿色对襟上衣搭配棕红色的马面裙的三十多岁的女子正快步走出来,插在头发上的流苏步摇随着她的步伐而有规律的晃动。
正纳闷着,这个古代的女人怎么和她在齐府里见到的那些性格这么不同,那个女人就已经来到了叶璃跟前。一双有些上挑的柳叶眉,配上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再加上稍微有些偏中性化的五官,很容易给人一种精明的感觉,只一眼便给了叶璃一种见到了现代职场女强人的错觉。
而且三十多岁的年纪,恰好没有那些小女孩子身上的孩子气,反而有一种被岁月沉淀下来的老练,一看就是一个精明的生意人。如果叶璃没有猜错的话,她应该就是这家店铺的老板娘。
“这位姑娘,实在是不好意思,多有怠慢了。您看看您需要点什么?”那个女人来到叶璃跟前不卑不亢地同叶璃沟通。
虽然叶璃还没怎么接触过古代的女人,但什么狗血的古装剧古言小说穿越小说倒是看了不少的,脑子里也确实是对古代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一破规矩有几分根深蒂固,现在突然见到一个和现代女强人几乎没差的古代版女总裁,让她一时有些懵。
“我就需要两套衣服,随便拿两套应季的浅紫色的衣服给我就行。”叶璃向来是“对人说人话,对鬼说鬼话”,人家都用那么和蔼可亲的态度来对她了,她又怎么不会回以热情的微笑呢?
孟锦娘听了叶璃的要求,也没再多说,直接从衣架上选了两件递给叶璃。
“姑娘,你看这两件怎么样?这是我们新出的款式,采用的布料质地都是上品,穿起来也极为轻巧舒服。”
叶璃接过老板娘递过来的衣服,拎起来细细打量了一下,都是极为简便好穿的款式,上面的花纹也很漂亮,只不过就是料子是丝绸的,她个人觉得容易划破脱丝,因而买衣服时丝绸的料子从来不是首选。
“老板,你们这里有棉布的衣服吗?我个人比较喜欢穿棉纺类的衣服了”叶璃举着衣服笑着问还等在她跟前等她表态的老板娘。
孟锦娘闻言有些诧异,“有是有,但款式不如这个好;我以为姑娘你会比较喜欢这个新款的。”
话虽这么说,孟锦娘还是又转身去架子上一阵翻找,拿出了一件天蓝色的衣服,“棉布的衣服没有浅紫色的,这里有一件天蓝色的,里面应该也会有鹅黄色湖绿色的,姑娘你看看能不能看中,可以的话我就帮你取来,不行的话你只好再看看别的布料的衣服,或者去别家店铺看看了。”
本来叶璃就没打算再去别的店铺,一来太过麻烦,二来她蛮喜欢这个老板娘待人接客的态度,忍不住想多与她接触一下。现在听她这样说,对她的印象更好了,她从未听说过有哪家店会把客人往门外赶送给竞争对手的,但孟锦娘却说要是她没喜欢的衣服,可以去别家看看,丝毫没有埋怨她浪费时间只看不买的意思。
“不用了老板,那就麻烦你帮我拿一件蓝色的一件黄色的吧,帮我包好可以吗?”叶璃主动把自己手里的衣服挂在衣架上,微笑着回答老板娘。
在叶璃付钱的时候,那两位看着挺大款的客人已经拐出门了,什么东西都没买,之前招待她的小厮也过来这边同老板娘抱怨。
“掌柜的,小三子昨天说要准备辞工照顾他生病的母亲,今天好像他母亲病又加重了就没来上工。哎,刚刚那两位客人,看着挺有钱的,竟然什么都没买…啊这位姑娘刚刚实在不好意思,把你冷落了~”
叫小五子的小厮同老板娘碎碎念时,看到叶璃不经意间瞥向他的眼神,又忙赶紧道了句歉。叶璃也不是那么不好相与的人,只笑了一下也没说什么,收回目光看老板娘娴熟的将衣服帮她包好。
“那我得赶紧再招个人,不然这店里就你和我两个人顾不过来,可这还有两个多月就年关了,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合适的人啊!”孟锦娘手下不停,同小五子搭起话来。
“是啊掌柜的,你这招了新人,万一不怎么熟悉,还是降低了铺里卖的衣服数,要是再达不到少爷定的要求,可怎么是好啊?”小五子也有些忧愁,看来还是很关心店铺的绩效嘛,站在一旁的叶璃心想。
“好了好了,缓缓再说吧。”孟锦娘打断小五子接下来的欲言又止,伸手将小包袱递给叶璃,“姑娘,你的衣服我打包好了,一共是九钱。”
叶璃接过小包袱,就从自己身上的包袱里翻银子,之前齐轩给了她二十两银子,她也不清楚古人的银子都是怎么换算的,此时此刻真的没啥概念。
“呐,这个应该是十两吧,老板你帮我换开吧?我没有零钱,额没有碎银……”叶璃递给孟锦娘一锭银子,账房管事的给了她两锭银子,一共是二十两,那每一锭就应该是十两了吧?
孟锦娘没说什么,直接接过了银子,倒是小五子,很是奇怪的看着叶璃,“姑娘你怎么拿这么大一锭银子出门,也不怕被贼人惦记上,不过还好姑娘你没穿多好,我都误以为你是个小丫鬟了嘿嘿”,边说还边抓了抓脑袋。
叶璃莞尔一笑,“这是我……一个人刚借给我的,还没去兑换碎银,我也不知道在哪里兑换,我看起来真的很像丫鬟吗?”本来想说是朋友借给她的,后来又一想,她和齐轩又不熟,哪里是朋友了,根本就还是一地地道道的陌生人,不过既然是陌生人,齐轩为什么无缘无故的愿意给她钱,是真的钱多到没地花了吗?
“小五子!”孟锦娘闻言忙训斥了小五子一句,连忙给叶璃道歉,“姑娘抱歉,是小五子多嘴了,他就这性子,话比较多,还希望您不要放在心上。这是找您的银两,您收好。”
叶璃结过钱却没打算走的意思,“老板,刚刚我听你们说,要再招个人,您看能不能考虑一下我?”
这个想法是叶璃突然想到的,她现在人生地不熟的,身上只有齐轩给的二十两银子,总这样坐吃山空下去也不是办法,而且她不懂这边的金钱换算,也不知道这二十两能够让她花多久,她总要想点办法挣钱的。
恰好听到老板娘说要招人,而她现在正好没地方去,如果能够留下来正好两全其美,也解决了她现在无处可去的问题。
听了叶璃的话,孟锦娘细细打量了一下她,梳着一个简单的丫鬟髻,长的眉清目秀,身上的气质不说出众,但至少不是一个丫鬟可以有的,而且最重要的是她眉宇间那种不卑不亢的自信,吸引了她,仿佛让她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姑娘,你看起来不像是丫鬟,这抛头露面的活你能做的来嘛?”虽动了答应叶璃的心思,但孟锦娘还是不得不仔细盘问一下,了解了叶璃自己的想法,她才好决定要不要留下她。
虽然全月城也找不出来第二个如她一般经商的女子,但她还是顶住了世俗的压力,凭借自己的能力让众人心服口服,也在少爷面前露了脸留了名字。从她抛头露面开始像男人一样在店铺里做工一晃已经十多年过去了,这期间不乏有人说她不守妇道,说她丢了女子的脸,可那又怎样呢?她喜欢做商人,她喜欢这种与人交谈的感觉,她喜欢把一件件衣服卖给喜欢它们的人。
“没问题的老板,我以前做过导购的,额就是我也出来工作过的。”
叶璃还没习惯改掉自己的现代用语,但说了之后又怕他们听不懂,又忙补充了一句。
“你以前有做过?姑娘你看起来也不大啊,之前都是在府里的吧?不过没事,只要你愿意,我会好好教你的。”孟锦娘虽然满脸的不信任,但还是选择招了叶璃这个半路冒出来的“便宜小厮”。
“嗯好,谢谢老板,我叫叶璃。老板你不信的话,可以给我七天的考查期,看我能不能胜任这一份工作,要是七天后老板你觉得不太满意,我立刻就走人,决不多留。你放心,这七天我不会要任何工资,只要能给我一个住的地方就好。”叶璃拍着胸脯自信的说道。
“住的地方没问题,那就听你的吧,我等着七天后你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现在先去换件衣服,让小五子带你熟悉一下咱们铺子。”
孟锦娘听着叶璃偶尔冒出的奇怪词汇,也不计较,反正她听懂了她的意思,是想用实际行动来向她证明她自己的能力吧,不说别的,就只说这个女子的性格,她还是挺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