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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梧桐院(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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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之后,府中便点起了灯笼,许是因着齐陌婚事的缘故,一路上随处可见贴着喜字的大红灯笼,倒也不会看不清路,叶璃搀扶着齐轩费劲的沿着府中的小路往梧桐院方向走去。
虽然只见了两面,但叶璃却莫名的觉得齐轩并不是很难相处,至少对她这个陌生人来说,齐轩能在她的软磨硬泡下松口让她进府做事,真的是他的善心未泯。在现代,哪怕是你要去找份最简单的清洁工的工作,也要有一份求职简历,介绍一下自己的身份背景吧?
“喂,齐轩,你真的醉了吗?”走了一小段路之后,叶璃只觉得整个肩膀有些酸痛,虽然她勉强算得上是女汉子吧,但像扛人这种事还真是第一次做,而且又是一个身高体重均在自己之上的大男人,她怀疑齐轩是装醉故意整她,不然她为什么觉得越走齐轩倚在她身上的重量越多?
没人回应?叶璃不得不转身去看一下齐轩现在是什么状况,万一真是把她当猴耍呢?
一转头却发现齐轩并未如自己想象的那样是睁着眼睛故意装醉的,确实是有些神志不清,连眼睛都是半闭着的。叶璃也没有什么护送醉酒病人的经验,无奈只得咬牙继续往前走。
还好齐府虽然修建的不小,但齐轩的院子并没有在什么七拐八绕的角落里,而是沿着小路转两个弯就到了。之所以说齐府很大,是因为昨天叶璃帮忙做事时竟然没有看到后门在哪,按理说这般院子应该会有个后门或者侧门的?
实在是齐轩太重了,叶璃虽然说是搀扶着他的胳膊,可右肩上的重量却不容忽视,“加油,叶璃!坚持住,加油加油!”默默的在心里为自己打气,硬撑着一口气慢慢往前挪。
虽然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而且又是晚上,只有几盏灯笼,很适合叶璃思考人生神游天外,可却偏偏没那个闲暇,当下叶璃只想着赶快把手里的“烫手山芋”甩掉,好好的松松筋骨。
“叶璃,加油,马上…就到了!”实在是撑不住了,叶璃在心里喊口号也激励不了自己,就小声的喊出声来,背上已经慢慢的浸出了汗水。
叶璃没注意,就在她小声喊出加油的时候,齐轩忽然睁开眼看了她一眼,随之又闭上了眼,只不过压在叶璃身上的重量却在慢慢减轻。而叶璃早已经无暇顾及这个,对现在的她来说,现在十斤和一百斤压在身上的重量没什么差别。
“一定…是我缺乏锻炼,以前怎么没觉得,自己这么虚呢?一二…哎哟!”叶璃是一个喜欢自我反思的好孩子,鉴于自己以前曾经能拎着一桶纯净水上二楼不喘气,她就不得不想起自己自从大三忙着做兼职攒经验而忽略了每天去操场跑步的事情,就这么想着,脚下忽然踩到一个突出的鹅卵石,虽然没扭到脚,却也踉跄了一下,连带着齐轩也猝不及防的失了力道,整个人往叶璃身上压了过来。
对这个来路不明的女子,齐轩是真的有些无言以对,一开始见面就说些奇奇怪怪的话,还不懂规矩,现在他又发现她还喜欢自言自语,连走个路都不安稳,差点害他在自家摔一跤,这要是传出去,他齐轩还要不要在商场上混了?
“你会不会走路?”叶璃没反应过来就被齐轩撞了一下,还没来得及扶起他,就被训话??当下直接就怼了回去。
“你丫的没醉装醉?是不是以为我新来的好欺负?你丫的能不能遵守一下人道主义,好歹给我点点人权?”越说越气愤,一开始叶璃就怀疑自己被耍了,没想到真的是!
“闭嘴,吵!”齐轩闻言转头看了叶璃一眼,正对上叶璃气呼呼的小脸,而叶璃因为光线原因也没有看清齐轩脸上的表情,只是听出来语气里有一丝不耐烦。
“……”气到无语,叶璃还是没被怒火冲昏头脑,在心里默念三遍“生存法则”:人在屋檐下。还是搀扶起齐轩继续走,反正前面已经看到了梧桐院的院门,她把他送过去就可以撤了。
齐轩也没再故意装醉,只是也没有拒绝叶璃的搀扶,连他自己都没注意到,平时他很少与人这般“亲密”接触,今日却未曾觉得不妥。
本来叶璃把齐轩送到院门口就要离开,齐轩却偏偏要她送他进去,叶璃又不乐意了,“喂,你有没有搞错?我又不知道你房间在哪,送什么送,自己回去!”
“你是主子我是主子?”齐轩语带威胁的睨了叶璃一眼,他断定叶璃一定不会同他翻脸走人,若不然她也不会“千辛万苦”的求他允她进府。
叶璃此时只觉得一阵火压在心里发不出来,她发誓,若有一天她翻了身,一定拿个小皮鞭抽死他丫的,拽什么拽,不就是一有点小钱的封建男人吗?她就不信她叶璃会一辈子在齐府受人支使,她能忍,中国的十七亿同胞都不能忍!
“哪间?”没好气的问了房间,把齐轩搀进去,摸索着点燃了屋里的烛台。之后就任由齐轩自生自灭,赶紧退出两步远活动了下酸痛的肩膀,这男人就是一小肚鸡肠没心没肺阴险歹毒的黑心商人,她之前一定是脑子被驴踢了才会觉得其实他很善良??
活动完,叶璃没好气地转身看向已经坐在床上的齐轩,“少爷,我能走了吗?”
“打水给我洗漱。”齐轩刚刚看她在那乱七八糟的甩胳膊甩腿的,一脸黑线,这还是女人吗?在他一个男人面前做出这么不雅的动作,而且没有半分丫头的样子,言行举止都很粗鲁,他这是一时的心善带回来个什么人啊?
“哦,不好意思啊少爷,我不知道在哪打水,您老自己来啊,没其他事小的就回去睡觉了!拜拜了!”叶璃伸了个懒腰,理直气壮的说完就大步转身离开了。
走到院门口狠狠的出了一口气,她刚刚那句话那么欠扁,不用想齐轩就能被气死,顿时就觉得像是捡了钱一样开心地笑出声来,哼着小曲向自己的小窝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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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陌结婚前忙忙碌碌的准备了那么久,结婚后又要忙忙碌碌的打扫院子,收拾东西,清点礼品什么的,真是为了那一天折腾到心累。以前叶璃并不觉得婚礼搞的热闹点有什么不好,但直到她现在做了一些婚前准备事宜和婚后的清扫工作,才深刻体会到其间的劳累,才懂了现代为什么会有旅行结婚的形式出现!都是托了懒人的福啊!那才是真的你好我好大家好!
问了日子之后,叶璃才知道这古代的天气已经是入秋了。虽然一下子从夏天到秋天不太适应,但现代因为一些全球变暖什么的原因,有时候春夏秋冬都很难过的分明,一般都是夏天过完过冬天,冬天过完过夏天。春天和秋天只是夹杂在其中,过不了几天就会跳入下一个季节。
因着戏耍了齐轩,所以叶璃的心情格外好,颇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导致她一夜无梦安眠至天亮,起来又发现外面阳光明媚,伴着秋风阵阵的打在脸庞上,顿时整个人都神清气爽起来。
吃过早饭,叶璃就被分配了打扫前院卫生的任务,反正既来之则安之,叶璃也明白自己现在寄人篱下的状况,便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扫地,就当是在家帮老妈做家务了。
这种安逸还没维持多久,管家突然过来告诉她,让她去梧桐院伺候。
咦咦咦!梧桐院??那不是齐轩的院子吗?“管家大叔,我能换个地方吗?”叶璃反应过来立马拉着管家的衣袖哀求,她昨天刚刚放了齐轩的鸽子,今天就要去他眼皮子底下做事,没那么惨吧?
“这是二少爷亲自吩咐的,一会你就去梧桐院里找初夏姑娘知会一声吧。”管家说完也没多停留,抽出了自己惨遭蹂躏的衣袖就转身走了,毕竟府里还有很多事需要他处理,二少爷吩咐要的人他只要送过去就行了。
管家走了之后,叶璃也没有开心起来,毕竟她一会就要去齐轩院子里报道了。对于昨天刚刚戏耍过他的人,她不认为他能有那么大度会轻易的就此作罢。今日特地让管家调她过去,一定是因为在眼皮子底下好欺负!
打扫好卫生,叶璃就去了梧桐院报道。昨日和前日因为天色昏暗,她并没有仔细留着齐府的景色,如今虽然是带着一副视死如归的决心,倒也不影响她边走边欣赏这秋日里的美景。
一路走来,道路两旁只摆放了几盆应季的观赏花卉,如今是十月份的秋高气爽,自然多以菊花为主。叶璃以前也去看过菊花花卉展览,但终究不是太了解这些鲜花的品种,所以只是觉得好看,名字却是叫不上来的。
不远处有一个假山,看石头已经磨的光滑,想来也是有一定年份的,再往前就是一个六角凉亭,周围种着几棵大叔,想来夏天在凉亭里打盹也是极为惬意的。穿过一道拱门就是后院了,后院又分了几个小院落供主人家居住和待客之用。
以前叶璃也去过类似于苏州园林之类的景点,但主要目的却是为了拍照发朋友圈,像如今这样边走边欣赏几乎没有。也许远离了那个喧嚣的速食文化社会,她可以慢慢的品味生活的乐趣。
这么一想叶璃就有些释然,也许是怪她本性里太能够随遇而安了吧,所以即使一个人来到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也能够乐观的面对。
一路上乱七八糟的想了许多,再回神时叶璃已经站在了梧桐院门外。昨天她离开这里时有多开心,如今的心情就有多沉重!
“你就是叶璃?”还没等叶璃进去,一个丫鬟模样打扮的女孩子就从里面出来了,声音里有点点的质疑。看着和叶璃见过的丫鬟不太一样,身上穿的衣服料子明显的比她身上的好许多。一双细细的柳叶眉,高挺的鼻梁,明眸皓齿,镶在一张白嫩的瓜子脸上,倒也是赏心悦目。
可能攀比是女人的天性,看着眼前这水灵灵的小美女,叶璃不自觉的伸手摸了一下脸颊,自己也才只二十岁吧,怎么就和人家小姑娘差距那么大?两个时代的水土因素也只占其一,重要的是,她劳心劳力的读书,在中国的应试教育的荼毒下长大,而古代女子却只标榜女子无才便是德,想来也是导致相貌差距的原因。
“嗯,我是叶璃。”心里感慨着攀比果然是女人的天性,即使长相不如人家,也一定要在别的地方找点安慰。外表却不动声色的将眼前女子也打量了一番。古人云,十四豆蔻十五及笈,一般女子嫁人年纪多在十五六岁,如今面前女子的年龄虽然比她小,但她也猜不出她的实际年龄,只不过看着倒是很干练罢了。
那丫头只淡淡的说了句进来吧,便转身离开,让叶璃有点摸不着头脑,她怎么突然觉得自己有些不招人待见?难道是齐轩已经交代了手下人来为难她?
正在外面商铺巡视的齐轩,突然打了个喷嚏,让旁边作陪的一众掌柜都吓的打了个哆嗦。
“天凉了,少爷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啊!”有些人就是喜欢拍马屁,可偏偏这次马屁拍到了马腿上,只接了齐轩一记冷眼便立刻噤声不敢多言。
“我要做些什么啊?”叶璃已经站在院里看那个带她进来的丫鬟忙前忙后忙了好一阵,可偏偏不说她该做些什么,明显一副不想搭理她的样子,搞的叶璃一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得出声询问。
许是也看叶璃站的差不多了,那个丫鬟放下手里的鸡毛掸子,慢悠悠的说,“我是这院子里的大丫鬟初夏,平时这院子不经允许是不让外人来的,每日里由我负责少爷的饮食起居。只有洒扫丫头上午进来清扫院子和打扫房间,但少爷的卧室和书房也是不能进的,你记住了吗?”
听着初夏balabala地说了许多,叶璃也没听太懂多少,“也就是说,我是来打扫卫生的是吧?”
“可以这么说,少爷说让你来,却没说让你干什么,所以你听我的安排就好。今天上午已经有丫头打扫过了,所以你去收拾收拾东西,下午搬过来住,然后把少爷的衣服洗了就行。”
打扫卫生还行,但洗衣服的话,叶璃低头看了看自己白嫩嫩的十根爪子,她可不想自己保养了四五年的手毁在了化学试剂里,虽然古代不一定有洗衣粉洗衣液这种东西。
为了自己的爪子着想,叶璃也得多嘴问一句,“那个,有没有手套啊?不会让我直接下手洗吧?”
“什么手套?洗衣服不用手洗还能用脚洗吗?少爷的衣服是一天换一套的,有时候会一天两套,你要及时洗出来,而且注意不能洗坏了。”初夏闻言翻了个不雅的白眼,只觉得叶璃说话奇奇怪怪的。
“额,好吧。”叶璃无奈扶额。
吃了午饭叶璃就搬了进去,反正本来也没什么东西,就只有一身她来时穿的衣服,身上的衣服还是穿的小玉的。
临走时和小玉说了,过几天衣服洗好了就还她,反倒是小玉拉着她絮叨了许久,说羡慕她一来就能去二少爷身边伺候,月银肯定不低之类的。不说叶璃还没觉得,经小玉一说,她才想起来,自己并没有和齐轩商量过她工资的事,要不不事先说清楚,万一她做了事齐轩却赖她工钱怎么办?
应付了小玉几句,叶璃就抱着自己的小包袱搬进了梧桐院,并且就住在齐轩书房隔壁的隔壁。初夏的房间是在齐轩房间隔壁的隔壁,听说本来应该住齐轩房间隔壁的,可是因为齐轩不太喜欢自己房间隔壁有人住,才隔了一间。
下午叶璃就帮齐轩洗衣服,还好不像她想象的那样有内裤之类的,她除了爸妈的衣服还真没帮别人洗过衣服,要是一上来就让她帮一个男人洗内裤,她还真受不了。
虽然是十月份的天,但井水还是冰凉冰凉的,而且古代没有洗衣粉,用的竟然是皂粉!原来皂粉在古代就已经发明出来了,她还以为是在民国时期才有的,毕竟当初学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那里面是有一棵皂荚树的。
她记得当初还梦想过要种一棵皂荚树,然后捡皂荚树的种子洗衣服,那她就可以省下买洗衣粉的钱去买零食。不过还好,古代没有添加剂什么的,应该也不会对手造成什么腐蚀,她就将就着洗一下好了。
秉承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叶璃就在梧桐院住下了,反正齐轩早出晚归的,她就当他不存在好了,至于要为难她,那她就只能以不变应万变,见招拆招好了。她就不信了,身为一个21世纪思想观念都很先进的独立女性,她还能对付不了一个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