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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平城 ...

  •   他们一路顺着叶澜去找他师兄的方向走,倒是走了没多久就看见了一座城。然而等他们到了城门才尴尬的发现,已至深夜,城门早已关闭了。
      叶澜挠挠头,“这...”颜隽倒是很淡定,“无妨。”说罢一只手臂轻轻揽住叶澜的腰。
      叶澜:“!?”

      片刻后翻墙进城两人站在一家客栈门口。
      被翻墙的叶澜倒是没有多大愧疚感,再看颜隽,更是一派坦然的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叶澜上前敲门,敲了许久没人回应。回头对颜隽说:“不然我们换一家?”颜隽没什么意见。正打算换家客栈,却听见后面的门吱呀一声轻响,客栈大堂里亮起了烛火,里面小二探出一个脑袋,“二位请留步。”
      叶澜与颜隽对视一眼,小二看清了两个都是男人,又往地上打量了两眼,这才把门打开,让两人进来。然后又小心翼翼的往外看了看把门重新关好。
      回头看见叶澜探究的眼神,干笑道,“客官,实在抱歉,最近这城里不怎么太平。”
      叶澜笑道:“不打紧,敲门扰了阁下的清梦才是我们的不对。”
      店小二继续干笑,其实他方才一早就醒了,只是却不敢去开,直到听到外面是两个男人的声音才从被窝里爬出来。
      “呵呵,二位怎么这么晚了才来住店,最近刚好赶上祭农节,来游玩的人特别多,附近的客栈几乎都没什么空房了。”叶澜微笑没答话,等着他继续。果然,“不过二位运气是真的好,今日小店恰好有位预定了没来入住的,只此一间,二位去别处怕是也找不到喽!”
      叶澜眼神询问颜隽是否介意二人住一间,颜隽点点头,表示不介意。颜隽不介意,叶澜自然没意见。店小二倒是很有眼力见儿,在旁边眼观鼻鼻观心等二人商量。
      直到叶澜对他笑道,“那我们的确运气是很好了。”小二又仿佛重新活过来了,笑容大大的“好嘞!二位客官楼上请!”
      二人跟着店小二上了楼,房间倒是还挺大,摆放的东西和风格也算雅致。叶澜让店小二烧点热水再多拿床被褥送上来,又问颜隽饿不饿,颜隽摇头才让店小二下去了。
      叶澜让颜隽先洗了手擦了脸,才自己去洗。他拧了拧手中沾湿的布巾,边擦脸边对颜隽道:“你睡床,我睡地上。”
      半天没等到颜隽回应,回头看见颜隽正靠在床头无声的看着他。
      “怎么了?还是不舒服?”叶澜走过去,擦干手上的水,伸手到颜隽的额头前方,示意自己要摸一下他的额头,颜隽没躲开,轻轻地把额头贴到了叶澜手心。
      叶澜另一只手放在自己额头上,两相比较了片刻,道:“好像有点低烧。你...”低头一看,颜隽闭着眼睛,竟然已经睡着了。
      叶澜把手从颜隽额头上拿下来,就见颜隽似乎不满意似的轻轻皱了一下眉。叶澜忍不住弯了弯嘴角,摇头心道,果然还是个孩子。
      他轻轻帮颜隽脱了鞋和外衣,又给他盖好被子,这才在地上铺好被褥。吹灭了蜡烛,叶澜几乎是闭眼就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叶澜发现自己是在床上的。颜隽已经收拾得清爽,手里捏了张纸条,正坐在桌子边喝茶。晨光打在他的黑衣黑发上,称的他好看的几乎不真实,叶澜想起书里说魔族天生就比其他族要生的好看,不过颜隽这个样子的,在魔族应该也算是顶尖了吧。
      叶澜看了一会儿,笑问,“是阿隽抱我上来的?我竟没醒?”
      颜隽听到阿隽两个字,倒茶的手微微一顿,“没什么,昨晚...我竟然先睡着了。”而且还睡得很好。
      叶澜下床漱口洗脸,口里不怎么清楚地问道:“身体可好些了?”颜隽点点头,“嗯。”少年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有些冷淡,表情却比昨天柔和了一点,也不知道是不是叶澜的错觉。
      叶澜道:“你昨夜有些低烧,现在可退了?”
      颜隽诚实:“不知道。”
      叶澜:“.......我试试?”
      颜隽轻轻点头。主动把额头蹭到叶澜伸过来的手,表情似乎还愉悦了一点?
      叶澜见他的样子,感觉自己仿佛在摸什么小动物...心想昨天晚上在迷阵里看见的那个冷漠又洁癖的少年是不是他的错觉。
      叶澜收回心思,试了试他的温度,“不烧了,挺好。”说罢收回手,“下去吃早饭吧?”

      二人吃过早饭,叶澜道:“阿隽接下来有何打算?不回魔族家里人不会担心吗?”
      颜隽手托腮,望着窗外来来往往的行人,“不回,不会。”
      叶澜已经习惯了他的言简意赅,听他这么回答以为和家里人闹矛盾了,又觉得自己和颜隽还没到可以管人家家事的关系,于是避开家人的话题,“那是要继续玩?”
      颜隽收回目光,却没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看向叶澜道,“你呢?”
      叶澜知道他是问自己的打算,便回道:“去找我师兄。我估摸着他就在这附近不远了。而且...这里有点事我比较在意。”颜隽道,“是昨天夜里那事?”
      颜隽问的坦然,旁边一桌吃早饭的男人却眼神复杂的瞥了两人一眼。
      叶澜:“正是。还要问一问昨夜那位店小二,若真的是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我也不能就这么放着不管。”颜隽安静的听他说完,才道:“我也有点兴趣,一起吧。”
      “也行。”叶澜点点头。颜隽见他他同意了,便又不说话看向窗外了。叶澜喝了口茶,正看见昨夜给他们开门的那位店小二,于是招呼他过来,“小哥辛苦了。”
      店小二手脚麻利的给他们撤了吃完的早点,又把已经有些冷掉的茶换了壶新的,“不辛苦不辛苦,嘿嘿,二位客官昨夜休息的可还好?”叶澜笑笑,点点头,“不错。”又给他倒了杯茶,示意店小二坐下,此时店里吃早饭的高峰期已经过去,来住店的也还不多,还算清闲,“小哥坐下喝杯茶休息会儿吧。”店小二瞥了眼老板没在,也不客气了,一屁股坐下,“哎谢谢谢谢。”
      二人闲聊片刻,叶澜问:“昨日听你说祭农节?”小哥灌了一大口茶,“是啊,怎么二位竟不是来看祭农大典的吗?”叶澜:“只是恰巧路过,”又看了看人满为患的客栈,“看来这祭农节很是隆重了?”店小二:“那是相当隆重!”
      原来多年以前,这平城的老百姓们主要都是靠农耕维生,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平城地势平坦,又环绕着一条平川,所以若是没什么自然灾害,每年的收成还是很可观的。虽称祭农节,祭的却不只是农神后稷,还要祭天祭地祭风水,总之与农耕相关的神差不多都是要祭一遍的,这几乎是平城除了过年以外最为隆重的节日。经过近百年的演化,祭农节越来越隆重,规模也越来越大。仪式主要分两天进行,第一天是最隆重也是最好玩的,因为这天白天会有表演活动,等太阳落山,平城会燃起彻夜不熄的灯火,然后会将农神庙里的神像抬出来在平城内游览展示,供所有人祭拜。抬神像的都是精心挑选的未婚精壮男子,身体要好不说,五官相貌也要周正才行。大家都以能选上为荣,所以周围三乡五里青年们都会提前半个月来到平城,由每年专门组织祭农节的组织者来选拔。神像游完城,重新落座农神庙,还会有在平川放花灯以及放天灯的习俗。第二天就是祭祀的平常套路了。烧香烧纸供祭品,也会有各地的小贩来卖不同地方的特产。这几天就不止青壮年们了,凡是能走得动的,几乎都会跑到平城来,大人们上柱香也好,烧个纸也好,祈祷来年风调雨顺,能有个大丰收。小孩子们就是纯属凑热闹,一年过两次年一样。
      叶澜:“今天六月十二,还有两天就是祭农节,我们来的太是时候了。”小二笑呵呵的,“是呀是呀,今年恰好是第九十九回祭农节,久久长远,办的格外隆重的,二位可以多住两天,好好玩上一回。下次再来还不一定什么时候呢。”叶澜笑答,“正有此意。”又话锋一转,切入正题,“昨夜小哥说最近不太平,不知个中详情到底如何?”
      店小二提起这事全然不复刚才的眉飞色舞,而是小心翼翼的看看了看四周,不知道怕谁听见似的,叹了口气,“哎,说起来真是造孽啊。”
      颜隽还是兴致缺缺的看着窗外,仿佛全然没听见二人的对话。叶澜又给小二倒了杯茶,把颜隽的茶杯也拿过来添满,这才开口,“愿闻其详。”
      平城虽然是个城,但是地方不大,其实也就相当于一个普通镇子那么大。民风淳朴,直到十几年前大多数都还是从事农耕和在集市上的小买卖,少数经商的,也没有几个特别成功的。不像现在,经商的多了起来,人们的生活也开始好过了点。若是提起这平城的有钱人,大家头一个想到的,便是城东头的王家。而最近这不太平的事,就是从王家那位小姐开始的。
      王家老爷是这平城里的传奇人物,细说起来要讲上个三天三夜。他年轻的时候敢拼敢干的,以前家里穷,靠种地养活一家三口。有几年下雨特别少,平川干的都看见河底淤泥,几乎没有收成。于是就闹起了□□,大多数人都等着朝廷救济,要么就是去周围的城里镇里要饭。但是僧多粥少,朝廷分发的赈灾粮,层层克扣到分到他们老百姓手里就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去要饭,隔壁的城镇都关了城门,每天放那么一点粮,也总抢不过那些身强体壮的,还有成帮结派的。王家老爷王青云一看自己小女儿面黄肌瘦,两岁的小娃儿饿的天天哭着喊爹我饿,妻子看着这样的女儿如何不心疼,天天以泪洗面。他想,这么着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一咬牙一跺脚,把妻女托付给了邻居范家。范家家主范德仁和王青云两人是从小光屁股长大的交情,王青云再三承诺,最多两年,成与不成,他一定回来。范家一家三口,一对夫妻并一个五岁的儿子,都是善良至极、老实至极的人。纵然日子已经十分艰难,自己都揭不开锅,再加上两口大活人,如何维生真的是个天大的难题,然而看着好友哭着跪在自己面前,他们哪能去受这个跪呢,四手搀扶起来,范德仁握着王青云的手,说就算是饿着自己家儿子,也绝对饿不着你家闺女。
      听到这里,叶澜忍不住道:“这位范德仁倒是人如其名。”
      小二一拍大腿,“哎,可不是吗。这人善良的简直有点傻。他们那日子也不知道怎么过下来的,然而他真的说到做到,但凡是有他们家一口,必然有王家母女俩一口。”
      两年之期已过,王青云却还没回来,也不知道怎的没有来信。饥荒虽然早就过去,但日子依然清苦,他妻子金氏受不了,身体每况愈下。之前饥荒的时候咳嗽没钱治,一直挨着,落下了病根。再加上又是想念又是担心,想念她那两年未见的丈夫,担心她那两年未见的丈夫是否平安。又或者如果平安,焦虑是否她们母女就这样被抛弃了。又坚持了半年多,一入秋天气一凉,咳嗽的厉害了,人就没了。
      听说范家大娘过去送饭的时候,就看见王家那不满五岁的小姑娘睁着眼躺在她娘怀里,手里攥着她娘平时擦咳血的手帕。范家东拼西凑给金氏打了副棺材,下了葬,把王家的小姑娘接到自己家来,当自己女儿养。只是小姑娘以前活泼开朗,从此以后几乎就没怎么开口说过话。
      等到了第三年年初,王青云终于回来了。并且是风光而归。
      王青云回来那天,带了许多车的粮食、路上收集的奇趣玩意儿、首饰、香粉,各种各样的东西,还有十几个仆人。风风光光的,一路受道路两旁行人或羡慕或惊诧或嫉妒的目光洗礼,他真的成功了。出去三年,白手起家,买卖终于越做越大,挣了许多许多钱。没人知道他是靠着怎样的毅力和坚持才从一个一无所有的农夫变成现在这个腰缠万贯的富商。但他们知道,王青云现在是真的很有钱了。
      待他高高兴兴的推开自家院子的破败木门,大声喊着,“芸儿!星儿!我回来了!”回应他的却是已经年久失修衰败不堪,比他走时更甚的院子,和空无一人的茅草屋。
      等他从范家那里知晓了细情,这个三年在外,流过血流过汗的汉子,终于忍不住泪水,三年前的一幕仿佛又重新上演。他跪在范德仁面前,说这份恩情他永远不会忘。
      他重新给金氏修了坟墓,打了上好的棺材,风光重敛。买下了城东最好的一所大院,将自己的女儿接了回家。他盛情邀请范家去同他们住在一起,出乎意料的,范家却拒绝了。只提了一个要求,说让王星元儿就是王家小女儿多回来玩玩。
      王星儿已然不认识自己的亲生父亲,跟他走的时候却也没有哭闹,只是握着范家大娘的手,点头答应。
      从此王家摇身一变成了这平城首富,范家却还是那户清贫的勉强维持生计的农民之家。虽然王青云有意帮衬,但范家却总是婉拒,次数多了,王青云也就不再勉强,只是该送的还是要送,该帮的还是会帮,所以范家的日子也算是过得稍微好了些。
      王青云也算是个长情的,竟然没有再娶。多少家的姑娘挤破了头想去王家,哪怕是做个丫鬟做个填房做个小妾,那这辈子也算熬出头了。但王青云一律拒绝了,家里的婆子都是他当初带回来的,几乎都是年纪比较大已为人妇,夫妻两个都在王家干活的。除了王家小姐身边一个与她年龄相仿的小丫头,家里见不到第三个稍微年轻貌美一点的女性。
      再说那王星儿,虽然跟着自己父亲过上了好日子,锦衣玉食不愁吃穿,但从没忘记范家对自己的照顾。经常隔几天就带着自己的小丫鬟去吃上一顿饭,待上几个时辰,天黑之前再回家。王青云对此没有什么意见,还时常让她带些东西过去。
      王青云对这个女儿百般疼爱,也是带了补偿的心思,几乎是当儿子来养的。请了先生教她读书认字,亲自教她算账管账,是打算百年之后,将这家业传给她的。就是据说这位小姐和她父亲一直不怎么亲近,大概是有她娘亲的原因在。
      范家那个小子范林生,从小对王星儿就像对自己妹妹一样。他比她大上三岁,九岁那年王青云给六岁的王星儿请先生,顺带着叫来范林生一起听讲。一听就是十年。这十年间他上午与王星儿一起听课,下午王青云教他生意上的事,少年天生聪慧,进步飞快。王青云也开始将一部分生意上的事交给他试着打理了。
      就算家境清贫,却没碍着他长个子,再加上他相貌也不差,好青年玉树临风的,一点也不像家里种地的,反而比平城里那些富家子弟不知道有风度多少。
      王星儿长相随她娘亲,有江南女子的柔美,却又有她爹的凌厉。画的一手好画,算的一手好账,才貌兼备。十三岁那年起,提亲的人就已经络绎不绝。
      但不管对方条件多好,王青云都没有同意,显然他也是有意要将自己的女儿托付给范林生的。而两个年轻人,从小到大,琴棋书画也好,打理买卖也好,两人没有聊不来的话题。王家小姐一张冷若冰霜的脸,也只有在范家小子面前,才有一丝羞赧的和颜悦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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