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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   顾潇潇趁瘦高个视线都在大胡子和黑脸大汉身上,一个过肩摔,把他摔倒在地上,还好他的体重没有那么重,要不然顾潇潇是如何也摔不下来的。
      有痣青年扑了过来,顾潇潇一脚踢过去,那知他抓住了自己的脚,由于身形相差悬殊,顾潇潇被控制得动不了。而有痣青年还用贪婪的目光看着她的脚,顾潇潇顿觉胃里不适。
      一拳而下,有痣青年倒在了地上,嘴角流着血,嘴里吐出两颗牙,捂着嘴巴在地上打滚。
      顾潇潇望着眼前出手的冷酷的少年,脱去校服的他,隐去了青涩的感觉,反而具有一股可怕的倨傲的王者气息,不可一世,睥睨天下。
      今天,她好像重新认识了他。
      瘦高个慌乱地拿起枪,就要扣动扳机,对准顾潇潇,林臣疾速地冲过去,将他扑倒,枪声响起,子弹打空,从自己的脸颊旁,飞过去,顾潇潇沉浸在刚刚的恐惧中,差一点自己就变成了枪下亡魂。
      林臣将瘦高个的手一扭,再用一只手反锁住他的双手,咬牙,举起受伤的手的胳膊肘,往瘦高个的头上狠狠地一下一下地撞去,不一会儿,瘦高个嘴里吐着血,脸上也都是血渍,昏死在地上。
      终于,林臣也松了一口气,躺在地上,大口地喘着气。
      顾潇潇目瞪口呆,在这短短的几分钟之内,一个扣动扳机的时间,他居然阻止了这一切,就算是一个经过多年训练的特种兵,恐怕都无法做到的事情,他居然做到了。这些年,他都经历了什么,更可怕的是,自己对他的逐渐强大,居然一无所知。
      豪门之间。暗流涌动,所以大多数豪门子弟都不可能像表面上的那么简单,他们大都深藏不露。不会轻易暴露自己。
      所以…….他是为了自己才暴露的?
      “小姐,你没事吧。”几个警察进来。
      终于自己的人来了,刚刚自己打给绑匪的那笔钱,是父母给自己存的嫁妆钱,如果有动用的话,马上就能用最新的技术获取到持手机人的位置,即便时间很短,也可以精确定位到。
      顾潇潇搀扶起林臣,林臣身体高大,一米八七的个子,压在自己的身上,难免有些吃力,林臣闻到顾潇潇身上清新的就像白色山茶花般的味道,不由得有些贪恋和沉醉,身上的伤口的疼痛似乎都减缓了许多。身体也不自觉地往她的身上靠。
      出门时,才发现门口停着一架只允许一人乘坐的私人飞机,顾潇潇望了望林臣晦涩分明的眸子,头发有些杂乱,立体的五官在空气中依旧是那么的惹眼,整个人就像是一只受伤的雄狮,反而有一种颓废的帅气。
      只是这飞机,是他的?
      “林少爷,偏不听我们的,不顾危险,硬要先一个人驾驶飞机过来。”警察局局长发觉顾潇潇眼里的疑惑,在一旁搭腔。
      顾潇潇有些惊讶,他这么做,难道是为了自己吗?
      顾家。
      “江叔,你把这个人的妻子和儿子安顿好,他的妻子有病,儿子休学在家,我希望你能帮助他们走上人生的正轨,还有把林氏集团欠他的工资给他。花费就从我名下的产业里扣吧。”顾潇潇向自己的管家嘱咐着。
      在顾潇潇生日的时候,顾父顾行知就会给她置办一些物业,或是给她股份,所以她平时都会有一些分红,但是自己的经济都会掌握在顾母顾梅的眼皮底下。只要有不正当消费,顾梅就会驳回,但这次,老妈应该明白自己的心思,所以应该不会反对。
      当然,顾潇潇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她知恩图报,也有仇必报。通过那瘦高个的手机号码,再经过自己的调查,得到了他的一切身份信息,先将他的信息绑定到一个同□□流群和一个大妈约炮群,利用他的身份同时与数十名同性及大妈热恋网聊,等到他出狱的时候,就会知道自己面临着的是什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还有她用他的身份借了一百万的高利贷,等到他出狱的那一天,就是他被追杀的那一天。
      顾潇潇想来自己似乎很久都没有去逛街了,而且老妈,还给自己一个艰巨的任务,就是照顾右手受伤的林臣,没有办法,谁让他已经救了自己两次,自己总不能不知恩图报吧。
      一方面为自己添一些衣物,一方面可以为林臣买一些补血补气的东西,可恶的老妈居然还要我亲自下厨,也不怕把厨房给炸了。
      北欧国际商场,前面有一大片广场,顾潇潇要穿过那里,才能进到商场里面。
      广场上,熙熙攘攘,人山人海,里三层,外三层,把广场中心包围住,那些人全都穿着朴素,有些甚至衣服上都沾上了灰,所有人的眼神都刷刷地望着广场中心,哪里只有一个高台什么都没有。
      不一会儿,上来一个英俊的,右手绑着绷带的少年,顾潇潇定睛一看,才发现是林臣。
      只见他左手摆好麦克风的位置,然后磁性的声音在广场上悠然地响起:“大家好,请容许我先介绍自己,我是林氏集团的继承人,我叫林臣,首先,对于这次的欠款风波,我想向所有的农民工大叔表示万分的歉意,由于我方公司的失误和疏忽,导致恢弘地产的总裁李宏健私吞公司公款三年有余,致使三万多农民工大叔三年血汗钱被侵吞,这是我们的过失与不当,每一个就职于恢弘地产的农民工大叔,都是我们的家人与伙伴,但是我们却让他们遭受伤害与损失,我们在这一方面的确有愧大家,在这里我谨代表恢弘地产,再一次郑重地表达我们的歉意,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只要我们林氏集团,存在这个世界一天,就绝对对这件事负责到底,我们绝不拖欠任何一个农民工大叔的工钱,也绝不愿欺压任何一个我们的家人和伙伴,是你们造就了恢弘地产的今天,没有你们,就没有恢弘地产,你们与恢弘地产不仅是雇佣关系,你们更是恢弘地产的功臣和缔造者,从今天起,每一个工人都将根据功劳,合法持有恢弘地产的股份,并且待会儿可以去财务哪里领取你们该得的工钱。最后,我们只想说一句话,就是林氏集团与你们同在,我们只有一直不抛弃,不放弃,双方才能达成共赢。”
      话音刚落,全场欢呼,甚至有人留下激动地泪水。
      顾潇潇不禁侧目,林臣的演说能力,真的是到了出神如化的地步了,先是利用自己的年纪和身份,极易让农民工大叔感到亲近,然后再进行感情攻势,看似给股份很慷慨,其实一方面是稳定大叔们的情绪,笼络人心,一方面又彻底圈住了他们,继续为自己卖命,打着感情牌的幌子,既稳定了股市,又让人才不会散去。要知道这些人的从业经历都在十年以上呀,比起从新找人磨合,用旧的当然更合适。估计林氏集团的股票因为这次演说,可能不仅不会掉,还很可能会涨。
      不管了,顾潇潇还是去购物吧,最讨厌这些俗事了。
      按照把自己买来的猪蹄照着书上的做法,去毛。然后炖熟,顾潇潇发现手机真是个好东西,有什么不懂的,直接百度问一问就好了。
      很快,炖猪蹄就做好了,虽然味道不咋地,但是这好歹也是顾潇潇自己做出来的,那满满的成就感呀,简直就要泛滥了。
      嘻嘻嘻嘻。
      炖好了,就要去给那位正主了,顾潇潇高兴地端起猪蹄,就往林臣家里跑,一路畅通无阻,直接来到林臣的卧室。
      门一打开,便是满室春光
      林臣上身光裸,左手艰难地脱着裤子,裤子已经到了膝盖处,腰微微弯,八块腹肌异常明显,大腿不粗不细,却有着强健的肌肉,整个人身材匀称,犹如雕塑,让人叹为观止的俊朗和性感。
      顾潇潇猛地呼吸有些紊乱起来,脸色潮红,居然还咽了一口口水。
      林臣不以为然,视若无睹,脸上没有半点变化。
      “你还想看?”林臣从容不迫地问道。
      顾潇潇慌乱地摇了摇头。然后转身要跑。
      “等等。”
      顾潇潇脚好像不听使唤一样,居然真的停住了。
      “过来帮我。”林臣慵懒道。语气中不带有丝毫的情绪。
      什么,帮你,怎么帮呀,你这个流氓,变态,恶魔,我还这么小,还是祖国的花朵,居然就想要蛊毒我。
      “你不会让林叔叔来帮你吗?”顾潇潇拒绝道。
      “我爸不在家。”
      “我帮你通知洛烟吧。”
      “她来做什么?”
      “她不是你女朋友吗?”
      “谁说她是我女朋友?”林臣反问道。
      “你难道忘了我这伤是救那个白眼狼了吗?”林臣质问道。
      什么鬼,自己是为什么被绑架的,他心里没有点数吗?唉,终究还是没有过心里那一关,毕竟他是为自己受的伤,如果不是他,自己可能就是枪下亡魂了。
      自己缓缓地走过去,蹲下,手颤抖着,眼睛低下,生怕看到不该看的东西,帮他把裤子脱下来。
      林臣紧锁着眉头,只是让她帮自己脱一下裤子,就跟受了多大的委屈一样,不禁落败地摇摇头。一脸的沮丧和失落。
      顾潇潇呀,顾潇潇。我终究还是栽在了你的身上。
      “我自己来吧。”林臣慢条斯理道。
      顾潇潇如获大赦,马不停蹄地跑了出来。只留下林臣一个人在那里暗自神伤。
      顾潇潇在外面摆好碗筷,林臣换好衣服出来了,简洁大气的款式,蓝色衬衫里套了一件白色T恤,下身是一条米白色的休闲裤,清新自然。
      “这是什么?”林臣瞟了一眼,皱着眉头。
      “猪蹄汤,这个对恢复筋骨有好处的。”
      “我没有什么胃口。”林臣神色漠落,有些惆怅,感觉什么都吃不下去。
      “哦,那我把汤放在这里,你想吃的时候就吃吧。”顾潇潇想要溜了。
      “等等,我想吃可是我这样怎么吃。”林臣用左手指了指右手,他暗忖,凭什么只有自己一个人难受。
      无奈,谁让他是自己的恩人呢?顾潇潇把端起自己的碗,一口一口的喂,眼里满是小心和紧张。
      一勺送到林臣嘴边,林臣听话地张开嘴,一口吞下。
      “不烫吗?”顾潇潇向来大条,刚刚才发现这汤还在冒着白烟,由于怕烫,她戴着特殊材质的手套,所以她才感觉不到冷热,忽略了汤的温度。
      顾潇潇尝了一口,舌头感觉被高温灼烧一样难忍。被迫吐了出来。
      靠,烫死老娘了。这货不会是石头做的吧,居然不怕烫。
      林臣望着顾潇潇烫到的样子,浅浅地笑着,很温柔,很美好。
      顾潇潇有些愣了。然后,猛地在意识中打了自己一巴掌。不能,不能这样,再这样,自己就要沦陷了,
      “你笑,你笑什么笑?没见过美女被烫到吗?”顾潇潇急哄哄道。
      “我是没有见过像你这么傻的傻子,测试温度,脱下手套,直接摸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要尝呢?”
      顾潇潇顿时气炸了,她就知道他在这里等自己呢?为了故意整自己,就故意喝下烫的第一口汤。
      还有那个杯子本身就有隔热的作用,就算她脱下手套,也摸得不真切,好不好,所以才会亲口去尝的,她这样都是为了谁呀。
      其实林臣本没有故意想气她,只不过是她喂的第一口,所以不想吐掉。
      “你自己吃吧。我不管你了,自生自灭去吧。”顾潇潇生气了,每次都是这样,最后都要被他整,自己都要怀疑人生了。
      林臣用右手,艰难拿起汤匙,但因为疼痛,汤匙最后又掉下了,重复几次后,到最后都是这样,额头已经布满一层密密麻麻的汗,但是脸上依旧是云淡风轻。
      唉,见到自己的救命恩人这么艰难地喝汤,顾潇潇有一种觉得自己很恶毒的感觉。
      顾潇潇粗鲁地把汤匙抢过来,然后,一口一口地喂着,喂的时候,还小心地吹一下,然后蛮横地送到他的嘴边,林臣笑颜如花,带着阳光般的明媚,一副得逞的样子。
      天空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下起小雨,这黄梅时节的雨最是喜人,总是给顾潇潇的一种安静的感觉,雨在外面淅淅沥沥地下着,里面的环境安谧温暖,不知怎的,她突然萌生着雨中漫步的想法,那纷纷扬扬的雨呀,就像天上降临到地上的精灵,顾潇潇好像去拥抱他们,感受他们的温倾听人世间其他地方的秘密。
      想终归是想,望了望身边的病号,也知道是不可能的。
      这一看不要紧,才发现他一直在凝望着自己。
      “看什么看,没看过美女吗?”顾潇潇很是自恋地甩甩自己的小脏辫。
      林臣莞尔,撩了撩她的头发:“我只是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正常的样子,可以安静地这么的美好。”
      顾潇潇望着他那炽热的眼神,有些无所适从。
      什么鬼?林大头今天是不是吃错药了,他居然说我美好,我这猪蹄里也没有放毒呀。
      还有他居然说我平时不正常,是什么意思?
      林臣望着她变了又变的表情,笑的越发深了。
      次日,雨似乎更大了,倾盆式的,好像是带着满腔的愤怒在下。地面上都是积水,顾潇潇避着水坑走着。
      自己的座位旁,叶乐天早就做在旁边,自己的位置上是他为自己准备好的早餐 。一杯牛奶,一个煎饼果子,没错,作为一个豪门千金,顾潇潇就是这么接地气。
      叶乐天做在座位上安静地在写着什么,右手却缠着绷带。
      “你怎么了?”顾潇潇问。
      “你还好吗?”叶乐天问。
      两个人几乎同时说出。
      “你先说。”
      “你先说。”
      “我很好,虽然是绑架,但是有惊无险。”顾潇潇笑着回答,为了安静地学习下去,她的事虽然被封住了消息,但是还是有些人可以获知的,通过其他的一切渠道。所以对于叶乐天知道这件事,她并没有那么惊讶。
      “你的手,是那次弄伤的吗?”顾潇潇关心地问,眼里满是忧虑。
      叶乐天勾起嘴角,他喜欢看她为自己着急的样子,那会让他感觉到自己是被重视的。
      见已经藏不住了,叶乐天干脆的点头。
      顾潇潇抿了抿唇瓣,还好自己带来了猪脚汤,正好也给他补补。
      第四节课,下课后,顾潇潇火速地赶到一楼一班,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把猪脚汤塞到林臣怀里。
      “喏,这是今天的汤。”顾潇潇懒散道,然后又火速往食堂跑去,民以食为天,再晚一步,她的红烧排骨可就要没有了。
      林臣目送着她的跑开,不过,好像看到她的怀里,还有一份猪脚汤。眉头微皱,思索着,他记得她不喜欢喝猪蹄汤。
      “喂,林臣,你不会真的喜欢这个十一班的乡村非主流。”旁边一个叫江野的,是与林臣交好的朋友。看见他一直注视着顾潇潇的背影,不由得发问。
      林臣听到乡村非主流这几个字,不由得蹙着眉头,瞪了他一眼。
      江野立马不说话了,他知道这代表林臣生气了。
      顾潇潇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终于冲到了食堂,却发现叶乐天早就为她点好了饭,望着那色香味俱全的红烧小排,顾潇潇不由得垂涎欲滴,夹起一块,就放进嘴里,简直口齿留香呀。美味的食物,让她的心情也变得美丽起来。
      “对了,乐天,这是我做的猪脚汤,你尝尝,你现在真的,要补补了。”顾潇潇把猪脚汤推到叶乐天面前。
      叶乐天打开盒子,望着看起来不怎么样的汤,嘴角却不由得上扬。
      由于伤的是左手,所以自己吃饭还是没有问题的,用汤匙舀起一勺,细细品尝着,抬头便看见,顾潇潇一副“快夸我、快夸我”的期待表情。
      “真好喝。”
      听到满意的答复,顾潇潇的脸上乐开了花,饭都堵不上自己嘴,一直说着自己做菜时的艰苦与不易。
      叶乐天仔细地听着,就像是在听什么大事一样,时不时听到一些开心的事情,两个人都会毫不顾忌地捧腹大笑。
      远处,林臣望着这一幕,望着叶乐天喝的汤,愣愣地定在那里,眼里满是落寞与忧伤。
      “林臣,我们去那边吃吧。”洛烟拉了拉林臣的衣袖。
      林臣猛地回神,然后本能地推开她,扭头就走,但是,突然想到什么,突然转头,往顾潇潇哪里走去。
      洛烟以为是林臣回心转意了,但是在看到顾潇潇的那一刻,瞬间脸就冷了下来,但是身子却不由自主地随着林臣的方向走去。
      顾潇潇见到林臣往自己这边来了,脸上的笑容瞬间就凝固了。
      “你来干什么?”顾潇潇没好气地发问,怎么在哪里都能见到这座瘟神。
      林臣把猪脚汤往桌子随手一扔。
      “因为我无法自己吃饭。”林臣冷漠道。
      “你没长手吗?”
      “我的手不是因为一只白眼狼而受伤了吗?”
      “如果不是因为你,我会被绑架吗?”
      “那你在溺水的时候呢?又是谁救你的,还挨了你一巴掌的。”
      林臣没有想到自己会变成这样,利用对别人的恩情,来要求别人对自己做事,什么时候自己变得这么狭隘卑鄙,没有原则,林臣越发地看不起自己了,因为她,林臣已经有太多太多的例外了。
      “好,我就最后喂你一次,当做还你的救命之恩。”顾潇潇不情愿地拿起猪蹄汤喂他。
      叶乐天眼睛微眯着,他知道如果顾潇潇如果真的讨厌他,在刚刚他坐下来的时候,就会拉着自己走,但是她没有,甚至居然会为了他的几句话,就答应他的要求。
      顾潇潇喂得很猛,林臣在没有吞下去的时候,立马就又来一口。
      哼,不是要我喂吗?噎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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