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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章 她无法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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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的太累了,叶朝回到家,简单洗漱后就倒在床上。
这一觉睡到大天亮,她在晨光中猛的睁开眼睛,一看闹钟,十点了!
顿时脑子就清醒过来了,冲进洗漱间刷完牙洗完脸拼命套衣服的时候才突然想起来,今天是周末,不用上课。
自己吓自己,她敲敲脑袋。暗骂自己猪脑子。
叶朝收拾好后下楼,樊姗坐在餐桌上用餐,见叶朝下来,她似乎有些惊讶。
叶朝叫她:“姗姨。”
“小朝怎么下来了,这才几点啊,怎么不多睡会儿。”
“睡醒了。”
“我以为你和诗晴一样,不到中午不起床呢。早知道你起的早,我就亲自给你做顿早饭了,你看这……”樊姗说着,就要起身。
“不用劳烦姗姨,我随便吃点就好。”
叶朝知道她没这个意思,只是嘴上好听。她懒得听她这些,转身去厨房翻冰箱。
樊姗嫁进来这些年,她早起给她做早餐的次数,手指头都数的过来。
拿了瓶牛奶,泡了半碗麦片,叶朝端着碗边吃边去拿门口的报纸,坐在沙发上摊开来看。
楼上传来脚步声,叶朝不用抬头看,也知道是谁下来了。
叶诗晴伸了个懒腰,走到沙发边上,一屁股坐下来。叶朝不动声色把沙发上的报纸拿起来,搁到茶桌上。
“晴晴,想吃什么?我让梅姨给你做。”樊姗笑着问女儿。
叶诗晴倒在沙发上,像没听到般,毫无反应。
等了片刻没回应,梅姨上前来问了:“二小姐您……”
“哎呀烦不烦呐!我不想吃,老问什么问啊!”叶诗晴一开口就冒火。
“你这孩子,不吃就不吃嘛,好好说话不成啊,这么大人了闹小孩子脾气,姐姐还在这呢。”樊姗训她,眼睛往叶朝的方向看了看。
叶朝全程低头看报纸,没有任何反应。
看完报纸,叶朝叠好,起身,准备放到搁报纸的架子上。
沙发上的叶诗晴开口了:“我要看。”
言下之意就是,放这儿。
若是放到以前,叶朝不仅不会把报纸留下,撕了都有可能。
但现在,她搁下报纸,拿起碗转身就走了。
叶朝一个上午都闷在琴房里,重复地弹奏一首曲子。这首曲子她熟悉到成为她的身体记忆,闭上眼睛,音符就能毫无差错地从她之间流淌而出。
如此熟练,如此精湛,却被人说是没有灵魂的演奏。
到底怎样才是赋予灵魂,她不懂!
指甲速度越来越快,如狂风暴雨般席卷而来,不留一丝喘气余地。叶朝的心跳也跟着节奏,一度跳到无法承受的速度。
一曲终了,她的手都在颤抖。
为什么要学钢琴,她从小就学,也越来越不能回答这个问题,真实的答案离她越来越远。
现在如果有人问她,为什么学琴。她只能说,因为我妈妈。
叶朝的妈妈黎倩,是一名钢琴家。她很出色,很有天赋,弹了一辈子钢琴,一生都对钢琴满怀热情。
她走的时候,才三十岁,正是女人美好的年纪。叶朝那时才两岁,听父亲说,她很小已经会摸琴键了。听得懂音乐,无论怎么哭闹,只要黎倩弹起钢琴,她就能安静下来,竖起耳朵听。
黎倩有先天性心脏病,承受不住剧烈刺激。她最后一场演奏,是在国家歌剧院。
那是一场最顶级的音乐家们奉献的一场音乐盛宴,黎倩就死在这一天。
叶朝相信,她是瞑目的。
为深爱的事业奉献一切甚至生命,这样极致的幸福没有多少人能品尝到。
同时,叶朝也曾阴暗地怀疑,黎倩的自私。是否有一个瞬间,或者一个抉择。生与死之间,黎倩选择了后者,她选择在那个特定的环境中死去,怀抱着她的信念,成全自己。
无论怎样,叶朝都无从得知了。
她此后的人生里,有了另一个妈妈,和妹妹。她无法选择她的家人。
琴台上的手机震动,她回过神,拿起手机接通。
“喂?”
“朝朝,出来玩啊!”周婷欢快的声音传来。
“我们在天府广场,我剪头发。你过来陪我逛街啊。”
叶朝当即拒绝:“算了吧,我可不想当电灯泡,去了不是打扰你和小飞了。”
“哎呀!”电话那头周婷娇嗔道:“他嫌逛街没意思嘛。”
这个,叶朝想说,她也觉得没意思。
“来嘛来嘛,晚上有活动的,在清漫这边。你不来的话我也不想去了。”
“好不容易周末啊……”
敌不过周婷撒娇哀求,叶朝应了下来。
电话那头只听见周婷欢呼出声。
挂了电话,叶朝轻轻合上琴盖。
下楼,客厅里已经没有樊姗和叶诗晴的身影了。
梅姨说:“太太和二小姐出街去了。”
叶朝点点头,并不关心。
回到房间,叶朝打开衣柜换衣服,她挑了件宽松的白T恤,下配一条五分短裤,简单随意。
换好后,她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顺手把衣服下摆押进裤子里。
落地镜里的人身形偏瘦,宽松T恤领口露出分明的锁骨,往上是一节白皙的脖颈,白的像牛奶一样。只是看着就能想象抚摸上去时顺滑细软的手感。
叶朝皮肤白是遗传了黎倩,所有白的色号里,她应该属于瓷白。
俗话说,一白遮三丑。周婷说过,叶朝不一定是最漂亮的,但她一定是最显眼的,她往人群中一站,自然而然就成为众之焦点。
特别是军训的时候,简直是黑巧克力中的一点夹心。
叶朝个子不高,一米六四,但胜在比例好。细腰长腿,一双腿匀称笔直,脚踝纤细。
叶朝盯着镜子看了片刻,抬手拆了发圈拆。一头浓密的青丝散落下来。因为盘起来的缘故,头发放下来呈微卷状,像海藻一般洋洋洒洒铺在背上。
墨黑与瓷白相映,愈发觉得白胜雪,黑胜墨。加之红唇点缀其上,巴掌大的小脸像一幅流动的画。
叶朝撩了撩头发,转身去穿鞋。
周婷约在天府的一家糖水铺里,还没到吃饭的点儿,叶朝点了杯喝的,没看见谢小飞。
周婷趴在桌子上有些蔫:“他队里有事,先走了。”
语气有显而易见的低沉。
周婷和谢小飞在一起有小半年了,一开始,叶朝还真没看出他俩之间有什么事儿。
周婷典型大小姐一个,端着高高在上的姿态,美丽又尖锐。谢小飞是体育生,家庭条件普通,文化成绩糊得不成样,但他性格吃的开,人缘路子广,到哪儿都是成群结队的朋友。
周婷和谢小飞的交集是从一次调座位变动开始的,以优补差,是班主任的拿手政策。周婷自然是补谢小飞的差。
刚调座位那几天,周婷成天黑着一张脸,和周婷吐槽,抱怨什么时候可以换座位。叶朝那阵子听她怨声载道,以为周婷真那么讨厌谢小飞。
谁知后来,周婷虽然还是经常向她吐槽谢小飞,但叶朝发现,她嘴角有不自觉的笑意。
叶朝搅着碗里的糖水,看向周婷:“队里有事很正常啊,你不会连这都生气吧。”
周婷自从和谢小飞在一起后,恋爱的甜蜜是甜,但是同时问题也不少。
周婷常常为了小事闹别扭,谢小飞是男生,粗神经一个,不懂小女生的敏感的心思,更不会哄了。所以两人矛盾也不少。
可能恋爱真的会改变一个人吧,叶朝觉得,谈了恋爱的周婷,变得柔软又敏感。
“他才陪了我半天都没有,中间接了个电话,扔我在这就走了。哪个男朋友是这样的?不陪女朋友,去找兄弟,兄弟重要我重要?”周婷生气地说。
“我不是来陪你了吗,怎么?看来我在你这也是不足轻重的人?”
叶朝做势就要起身走。
周婷一下子挽回她:“哎哟——哪有啊,我开心得不得了……”
“我跟你讲哦……那家店新开的,东西可好看……”
女生真是神奇的动物,周婷因为谢小飞走了的低落情绪在走进商场后平复得飞快。
她拉着叶朝一间一间地看过去,挑选,试穿,乐此不彼。
叶朝也不知道她买这么衣服干嘛,她们平时都穿校服,哪有什么机会穿。
叶朝很久才买一次衣服,她买衣服不同于周婷的精挑细选。她是直接去店里,一次拿上七八件,衣服裤子都有,都是基本款和常规款。这些衣服很保险,怎么穿都不会出错。
周婷简直不能忍受她这种简单粗暴的购物行为,做女生最大的乐趣,不就是买买买?
逛完商场出来,天已经黑了,各处的灯光亮起来,昭示夜生活的来临。
她们要去的地方是间清吧,在三多里,那儿是酒吧一条街。清慢是家清吧,又是熟人开的,所以她们常去。
酒吧老板沈纵就是周婷表哥。
沈纵这人叶朝其实不太熟,俗话说三年一代,在这片区长大的孩子们也分了几批。
小的一批多数还才五六七岁,小学一年级左右。
陆珩、叶朝、周婷、方济他们几个年龄相仿的,是中间一批,十四五岁的年纪。
而往上,就是沈纵、陆城、雷泽宁他们,他们大都出了社会。无论从商从政,皆是佼佼者。
和他们比起来,陆珩他们就显得嫩的多了。这圈子,从来都是围绕他们在周转。
门口的接待认得她们,直接领了她们进去。清慢虽说是清吧,但生意可不清,无论什么时候来,都是爆满。